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四川产假188天还是208天?

2022-01-23 来源:欧得旅游网

四川产假188天还是208天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具体如下:

1、如果只是女方的话是188天;

2、如果是女方产假加上男方的话是208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