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破产后货款可以通过申报债权来收回货款。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天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未收到通知的,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的数额和财产担保,并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也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破产企业可以用有限财产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可能拿不到全部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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