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纳税时间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纳税人需按规定时间缴纳房产税,包括将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行新建房屋、委托施工企业建设房屋、购置新建商品房、购置存量房、出租、出借房产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等情况。纳税人应按规定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税。请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了解具体征收期限。
法律分析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机关签发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纳税期限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纳税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座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
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的纳税时间因地区而异。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报,并按照规定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的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采取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方式。纳税地点为房产所在地,对于不同地点的房产,纳税人应向各自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具体的征收期限可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请注意,各城市的征税时间可能存在差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四条 契税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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