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目前司法实践中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收费五花八门,至少有三种做法:
一、不收费;
二、按件收费,但每件收费标准却不同
三、按财产案件的标的额收费,或者通过各种申请、协调后按照正常财产案件收费的一并比例收费。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系特别程序案件,按照前述规定,当然无须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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