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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处理员劳动合同

2021-06-21 来源:欧得旅游网

快件处理员劳动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

注:为便于规范管理,建议用工单位为所有员工的劳动合同订立统一编号。《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因此,建议用工单位将劳动合同书编号与职工名册编号保持一致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用工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劳动者)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注:签定日期是重要的,用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面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惩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面临双倍工资惩罚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

注:_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注册地与经营地址(本合同履行地)则关系到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依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原则,若注册地标准高且双方有约定按注册地标准执行,则从其约定。

依据:《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 第二条 乙方性别_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

注:用工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职工名册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若未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________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也是用人单位为数不多的权利之一。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条例》第八条、第三十三条。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终止。

注: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大部分劳动合同如本合同所示,为固定期限合同。

关于试用期期限的问题: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十九条。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注:工作岗位问题,也是引发劳动争议较多的.问题之一。在此略作引伸。

工作岗位确定的本身涉及到工资、试用期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福利待遇、劳动合同无效情况下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劳动条件和保护、辞退、同工同酬等问题。特别是在无过失性辞退中,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明确约定工作岗位也是避免双方产生劳动争议的要件。

也有些用人单位为便于管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单位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这虽然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之情形,显然也是对劳动者权利的侵害,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 (一)、(三) 、(四)项。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注:_确认工作地点一方面为用人单位的说明义务,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另一方面,也是对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确认工伤事故有一定参考作用。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十七条。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注:确认劳动者的工作应当达到的标准,是用人到位的说明义务,也是避免因调整工作岗位、辞退等问题引发劳动争议的方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第十七条。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注:标准工时制度的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有法定标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需取得行政许可。具体审批办法由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规定。

依据:________________《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具体可参见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该条例同时规定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形和法律责任等具体问题。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注: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_元。

注: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详情可参见国务院及江苏省的《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_元或按 __________执行。

注: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江苏省和无锡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省和无锡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注:此处填写除法律规定以外,用人单位承诺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江苏省、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注:如双方需要约定培训期、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竞业限制等相关内容,可在此补充约定,也另行签订专门合同。鉴于所涉内容较多,在此不予展开。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一般附件可包括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手册》、《规章制度》、《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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