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口政策中,未迁出的出嫁女能得到补偿款,已迁出的不能得到补偿款。然而,已迁出的出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的,同样能得到补偿款。
法律分析
拆迁户口政策出嫁女户口未迁出的能得到补偿款,户口已迁出的不能得到补偿款,户口已迁出的出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再次迁回原集体的同能得到补偿款。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拓展延伸
外嫁女拆迁补偿政策:资格条件及权益保障
外嫁女能否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涉及一系列资格条件和权益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嫁女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有资格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首先,外嫁女必须是该拆迁项目的合法产权人或共有人。其次,她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文件,如户籍、结婚证等。此外,拆迁安置补偿政策还要求外嫁女在拆迁前已经合法居住在拆迁范围内。对于资格符合的外嫁女,她们将享有与其他居民相同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包括货币补偿、住房安置等。此外,相关部门也会加强对外嫁女权益的保障,确保她们能够公平合理地享受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所带来的利益。
结语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的法律依据,外嫁女户口在拆迁补偿中享有相应权益。只要外嫁女是拆迁项目的合法产权人或共有人,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她们有资格享受与其他居民相同的拆迁安置补偿权益。拆迁补偿政策将确保外嫁女能够公平合理地获得补偿款,以保障她们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也将加强对外嫁女权益的监督和保障,以确保拆迁安置补偿政策的公正执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条 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八条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18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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