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应该是提前三十日告知劳动者。并且注意要用书面形式,结清上一月的工资后,才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这也是在保护着我们劳动者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也可以看到,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被迫解除可以不用提前通知,同时也等于进一步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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