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主要方法有: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一、银行转账没有借条当事人可以起诉其吗
只有银行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向法院起诉,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只有一个记录很难让取得胜诉,还需要其他证明提供佐证。
为了更大把握取得胜诉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手机短信线上聊天记录进行取证。例如,短信的内容包括提及还款,以及对方的答复是否已承认借款。
2、可以去银行领取相关的提款或转账单据。
3、双方交谈时录制的音频,例如在电话上提及借钱或者确认借钱。
4、确认是否有第三人在场,即借款时,第三人可以证明双方的借款关系。
二、还钱只能拿收据没有借条可以吗
可以。收据只要是对方开具的,内容真实,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收据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至于能否追回该款,首先该当事人应当获得胜诉;其次对方自愿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履行了给付义务。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
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