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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解聘合同工资如何赔偿

2022-05-26 来源:欧得旅游网

劳动者如果被非法解聘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获得解聘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五个月的工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合同工有哪些权利?

我国《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如有依法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等。

在理论上,社会化合同工工与正式工享有同等的待遇。

《劳动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法律规定的劳动者范围广泛,包括正式工、临时工,正式工、临时工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时间很短,凡正式工享有的权利,临时工也均应享有。

除了专项培训和竞业禁止,其他的都不得要求违约金的,写了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二、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

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区别:

1、保险。合同工有,临时工没有。

2、工资:合同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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