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公司没买社保的话,劳动者应该依法进行投诉,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并且没有交社保的话,劳动者在离职的时候还可以要求补偿,即以单位不缴社保为由,并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提交辞职书,可马上走人,并可主张单位补缴社保。因此当劳动者遇到公司不买社保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责任,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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