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群体维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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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劳务群体维稳应急预案
为切实解决和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避免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事件发生,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现结合我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积极应对工程单位及劳务派遣中农民工纠纷,准确快速组织纠纷处理工作。避免和消除因劳动工资权益保障等因素引起的农民工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将农民工纠纷尽可能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服务于施工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XX内发生的劳务工纠纷预警及应急预警工作。
三、农民工纠纷分类
农民工纠纷主要分以下类型:
1、因业主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指挥部项目工程款项,导致无法支付我项目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纠纷;
2、农民工与地方百姓之间发生的纠纷; 3、农民工与项目部所属职工发生的纠纷; 4、其它原因引起的农民工的纠纷。 四、组织机构和责任: (一)劳务维稳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班组长以及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指定的其他人员。 值班电话为: (二)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应掌握工程、劳务工作量和劳务费的结算、支付情况,还应按照“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将本项目部所有外施队伍的人员花名册、合同备案资料、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按规定要求认真收集,归档备案。要认真观察本项目外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应按组织体系及时汇报,及时化解矛盾,防止矛盾升级,不得忽视、隐瞒有矛盾激化趋势的事件发生。出现应急前兆时,原则上由发生群体性事件的项目部组织本项目部人员出面调解处理,并保持与本单位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汇
报事态进展。进入应急状态紧急阶段时,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指挥工作,组织本项目部应急小组与外施企业进行沟通,负责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纠纷。 五、突发事件应急状态描述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应急状态,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1、前兆阶段:外施企业向项目部或有关部室索要劳务费、材料费、租赁费等,出现矛盾并煽动员工以非正常手段解决时,外施企业人员出现明显不满情绪时;按施工进度外施企业应撤场但占据施工场地或生活区拒不撤场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建设单位办公地点或围堵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项目部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
2、紧急阶段: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所属施工单位机关或集团公司办公机关,干扰妨碍正常办公时;外施企业人员聚集到集团以外政府部门群访、群诉时;外施企业人员采取影响社会治安等非正常手段制造影响时。
3、谈判阶段:聚众妨碍正常办公的外施企业人员情绪得到控制,所属施工单位负责人能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正式对话时。
4、解决阶段:与外施企业负责人或代表达成一致意见且聚集的外施企业人员已经疏散或突出占据的施工现场时;正常生产、办公秩序得到恢复时。 六、报告程序
项目部任何工作人员在发现出现本预案的应急状态的前兆阶段和紧急阶段所描述的情况时,均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报告顺序如下:
1、维稳领导小组组长 2、指挥部综合办 公司调度室 劳动保障局电话: 七、突发事件控制程序及措施:
1、在所属施工单位办公楼出现紧急情况阶段时,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组各司其职,维护现场秩序,进行劝阻和力争谈判解决矛盾。
2、各部门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阶段时,部门内员工应当至少留一名员工负责保护部门内部的财物、资料。
3、局势得到控制后,由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组和项目部有关人员出面与外施企业对话,要求对方派代表与本单位就具体问题进行谈判,除代表外的其他人员应遣散或集中到会议室。
4、如果对方不能够按本单位要求进行谈判,并且继续冲击本单位机关、扰乱本单位办公秩序,由现场总指挥决定报警,由安全监管部内勤进行报警。 八、 “应急”资金准备
项目部应筹措一定比例资金,作为专项用于协调解决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应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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