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建立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
能力较强的教师队伍,推进学院课程改革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办法。
一、指导思想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承担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本校在岗专职教师 三、主要形式及要求
1、教师下企业顶岗锻炼属于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采用集中与分散两种形式:
(1)每学年的寒暑假进行二周以上的生产实践锻炼; (2)脱产3-6个月的生产实践锻炼;个别专业期限可延长至一年。
2、由学校就业处、教师本人联系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企业生产第一线,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实施。
3、顶岗锻炼的企业要优先考虑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 四、程序
(一)教研室申报本室教师顶岗锻炼年度计划,汇总形成学校教师顶岗锻炼年度计划。
各教研室根据专业发展和实践教学需要、学习培训内容以及教师的专业特点制订教师顶岗锻炼年度计划,明确教师顶岗锻炼的岗位,岗位分布一定要科学、合理。各教研室年度计划报教务处汇总审核后,编制学校教师顶岗锻炼年度计划。 (二)填写《教师顶岗锻炼申请表》。
进行顶岗实践锻炼的教师,于三个月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填写《教师顶岗锻炼申请表》。 (三)审批
成立教师下厂教师顶岗锻炼工作领导组,组长:校长、常务副 组长:教学副校长,成员:教务主任、德育主任、就业主任。 下企业实践锻炼前2-3个月,申请教师向工作领导组现场答辩, 说明实践工作内容与可行性分析,并回答工作领导组现场提出的问 题。
工作领导组根据申请教师答辩的情况确定是“同意”还是“不同意”,超过半数者最终确定为“同意”,未过半数者确定为“不同意”。(四)实施
经学校批准下企业锻炼的教师要制定详实的学习锻炼计划报教务处备案,要学习企业的相关规定,劳动法中相关工作条款,并写出学习笔记。与学校签订《教师下企业锻炼协议书》后,下企业锻炼。五、考核办法
1、教师在下企业实践锻炼前,均需与学校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由教务处起草,主要内容为下企业锻炼的安全、责任、岗位目标和考核标准。协议一式三份,本人、教务处、办公室各一份。
2、顶岗锻炼结束后,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填写《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
3、在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必须做好顶岗锻炼日记,学校将组织有关人员到企业进行随访。
4、每位教师必须在顶岗锻炼结束后两周内写出3000字的书面总结,同《教师顶岗锻炼鉴定表》一起交教务处。
5、顶岗锻炼结束后各教研室应在二周内根据锻炼前签定的协议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考核意见和等级,报教务处备案作为当年职称评定、晋级、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6、每学期学校随机抽取下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向其他教师展示生产实践锻炼的成果。
7、相关的生产实践锻炼的资料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并与年度考核挂购。
8、下企业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帮助企业完成技术攻关、产品开发等技术成果,经鉴定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
9、参加顶岗实习锻炼的教师都要参加一至两次人才市场招聘,对能够在人才市场上获聘的教师,在考核中将高评一档。
六、待遇
1、经学校批准参加顶岗锻炼的教师的差旅费(报往返一次)、如有学习培训及相关费用学校可以酌情报销。
2、经学校批准参加顶岗锻炼的教师锻炼期间的工资、福利按学校标准正常发放。
3、在顶岗锻炼期间,教师取得的工资收入归个人所得,学校不予提留。
4、在顶岗锻炼期间,无特殊原因没有顶岗锻炼或顶岗锻炼的教师,学校将收回相关费用,并给予相应处分,年终考核取消评优资格。5、在顶岗锻炼期间,没有通过企业、学校考核的教师,学校视情节收回部分费用,并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
七、本办法从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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