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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集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V4

2023-11-14 来源:欧得旅游网


集团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倡导高质、高效的工作作风,体现计划目标导向,鼓励高计划完成率,从而提高集团整体效益,落实公司战略,达成年度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集团总部总经理助理以下人员、下属地产公司副总监以下人员。

2.2现场销售人员、顾问及其他有明确绩效评估办法的员工不适用此制度。

三、考核指标

3.1 OGSM专项计划:部门级OGSM主计划分解到员工个人的工作计划; 3.2日常工作计划:员工由自身岗位职责决定的日常性常规工作计划; 3.3季度计划考核分数:由OGSM专项计划及日常工作计划两项的得分组成; 3.4连带考核扣分:由于自身负责的工作未完成而造成上级受到通报批评的,在年度绩效考核分数予以扣分;

3.5行为考核扣分:根据员工出现行为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缺乏责任感等关键行为事件酌情给予扣分;

四、考核内容:

4.1季度考核:季度计划完成考核分数-季度行为考核扣分-连带考核扣分;

4.1.1每季度初各部门负责人发起本季度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计划考核指标的制定。部门员工将根据部门业绩目标表、部门年度OGSM工作主计划分解落实到本季度,并与直属上级讨论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附件1,下同)中的各类工作计划、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完成成果标准,由直属上级审核,分管高管审批。

4.1.2每季度末员工填写《员工绩效考核表》中的工作完成情况,经直属上级初步评定计划完成考核分数、行为考核扣分、连带考核扣分并将季度绩效考核分数计算好后,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然后由部门负责人发起绩效面谈。员工签字确认后经分管高管审批,报人力资源职能部门备案。

4.2年度考核: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四个季度的考核分数平均值。

4.3评分规则:

4.3.1 OGSM专项计划占季度计划考核分数的60%,其中各细项工作的分值根据其数量的多少平均分配60%的分数,如某一细项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则该细项不得分。

4.3.2日常工作计划占季度计划完成考核分数的40%,其中各细项工作根据数量平均

分配40%的分数,如某一细项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则该细项工作不得分。

4.3.3行为考核扣分项为5分以内,对员工出现行为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缺乏责任感等关键行为事件酌情给予扣分,扣分标准参考附件1中的附表1。

4.3.4连带考核扣分根据被考核人的上级受到通报批评(因被考核人所负责的工作未完成而受到通报批评)的次数给予扣分,每发生一次,在当季度考核分数中扣10分。

五、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5.1年终奖金:员工当年度年终奖金与在其在部门内部的排序等级直接相关。

5.2员工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分数及部门考核分数在部门内部进行强制排序:

部门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比例为:A档15%,B档30%,C档50%,D档和E档5%;

部门考核分数在80分(含)至90分,比例为:A档10%,B档25%,C档55%,D档和E档10%;

部门考核分数在70分(含)至80分,比例为:A档5%,B档20%,C档60%,D档和E档15%;

部门考核分数在60分(含)至70分,比例为:B档15%,C档65%,D档和E档20%;

部门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比例为:B档10%,C档60%,D档和E档30%;

注:部门考核分数为年终部门业绩目标表的打分。

5.2培养及发展:年度考核结果为A及B者,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考虑其晋升、培养和发展。

5.3调动:季度考核分数为60分以下者,公司将采取限期改进、调离岗位或加强培训,帮助其尽快达到工作要求、提升业绩。

5.4辞退:年度考核结果为E等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五、此考核办法由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制定,由集团主席审批后实施,最终解释权归集团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六、本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员工绩效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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