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XX年度述责述廉报告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今年以来,我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坚持“亲历亲为”,落实全面领导责任
一是抓策划。遵照中央和省、市、县和市局党委部署,以“正警风、促廉洁”为目标,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主导出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公安中心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督导。
二是定职责。建立,明确各级党组织书记、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和任务,明确政工、法制、督察、信访等部门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亲躬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把主体责任抓牢、抓实。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委会、2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4次中层以上干部会,2次廉政党课,会办涉及队伍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重要活动安排、党员民警违规违纪处置等事项6次。
(二)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以上督下责任
一是严管“关键少数”。围绕强化和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成立以局党委班子成员、机关部门和基层所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一党支部”,定期开展支部大会、理论学习会、党小组会、上党课、述职述廉等组织活动,推动“关键少数”严格履责。
二是狠抓“一岗双责”。督促“关键少数”履行好“一岗双责”,通过签字背书、任务清单、责任追究等措施,用法治的“金箍棒”划定履职边界,用规范的“明制度”取代滋生腐败的“潜规则”, 做到工作职责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全力推动各级干部“一岗双责”落实的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强化“扎笼补漏”。 履行以上督下职责,出台等制度规范,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上一级领导责任,以上率下,以上督下,着力形成领导干部逐级负责良好局面。
(三)围绕“震慑有力”,落实支持保障责任
一是导向鲜明。自觉把支持纪检工作作为党委书记的份内事务,坚守纪律高线和队伍不出“大、丑、恶”底线。旗帜鲜明地为纪检工作撑腰壮胆、提神鼓气,态度坚决地支持纪委对党委关于人事安排、”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环节的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纪委办案。
二是保障有力。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纪委书记不再参与党委其它分工,专心主抓纪检监督工作,充实纪检力量,推动纪检部门聚集主责、回归主业,让纪检干部更多的精力用在抓好惩防体系建设、执纪监督、问责查案等工作,充分保证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是铁腕护纪。支持纪委常态开展“小班化”警示教育,硬起手腕以“零容忍”的态度,保障纪委牵头的例行督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举报核查、违纪严查等监督执纪工作有序开展,一着不让地“治病树、拔烂根”。20XX年,局纪委查办民警违纪案件6起,党政纪处分6人,切实形成震慑。
(四)践行“严实相成”,落实自我管理责任
一是规范权力运行。按照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的要求,修订局党委议事规则、干部选拔任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评奖惩、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涉案财物管理、民意民访事项办理、窗口服务规范、规范执法办案等制度,健全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细化硬化措施,实施刚性问责,规范和制约了各项权力运行,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坚持自查自纠。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强化严以修身,坚持“每事一照”、“每月一量”,照“履职行为”,查找“不严不实”,定期在领导班子会议上汇报,把每月重点工作列成清单,由组织部门组织群众用“三严三实”的“尺子”去衡量。今年以来,先后自查“不严不实”问题15个,对其中2个典型事项进行深入分析,并按要求落实整改承诺和相关措施。
三是勇当廉洁表率。带头制定和工作示警语,带头落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专项述廉等制度,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小圈子、不收钱收礼。做到秉公用权、廉洁自律,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履行主责不全面。作为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意识虽然得到了加强,但在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中还有短板。如对少数支部书记,缺乏系统培训,出现抓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业务分离现象,以党风带警风促工作的优势,在部分基层党组织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主要原因是:主观上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不具体,责任压力的传导不到位。
二是推动方式缺活力。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泛泛而抓,以“敲边鼓”替代“擂战鼓”现象。如,抓基层所队“廉政文化”工作中,布置的多、强调的多,教方法、建载体的少,廉政文化的张力,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主要原因是:抓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设计不够周全,具体工作推进的载体、措施、宣传、监督、责任、奖惩等不配套,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未能得到充分调动。
三是从严治警有盲区。对队伍的思想行为表现和现实需求,还不能做到全面、及时、准确把握,教育监管存在死角,警务人员违规违纪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主要原因是:从严治党、治警的力度还不够,按级履责缺乏刚性,推进作风建设仍缺乏科学、有力抓手。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以身作则,当好示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上行动更快一步、标准更高一等、要求更严一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让“责任田”沦为“撂荒地”,着力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生态。
(二)严格标准,选好干部。严格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引导和帮助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素质,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基础。
(三)源头治理,强化执纪。构建既符合上级党委要求又具有公安特点的权力监督体系,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强化制度执行和责任追究,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以问题导向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积极支持,全力保障。进一步加强对执纪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跟踪问效,切实解决问题。旗帜鲜明的支持纪委问廉问责问效,对腐败问题敢于亮丑、敢于亮剑,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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