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水未济
(尚未完成)
【原文】未济:亨,小狐汔济,濡(ru)其尾,无攸利。
【译文】未济卦:通达。小狐狸快要渡过河,浸湿了尾巴,没有适宜的事。
【解读】
1、未济卦是下坎上离,亦即“火水未济”。《序卦》说:“物不可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如前文所述,既济卦是久则穷,所以必须重启生机,以显示变易而不穷的《易经》原理,也就是以未济卦来作为六十四卦的压轴。“未济”是尚未完成也尚未结束。
2、小狐狸可以游水过河,但是湿了尾巴就无法成功。“讫(qi,完了)”为“迄(qi,到)” , 为几乎、将要。据说狐狸渡水会翘起尾巴,一旦浸湿尾巴就有下沉的危险,结果则是“无枚利”。本卦六爻皆无正位,但又皆可相应,所以为“亨”。
3、未济卦由否卦(第十二卦,天地否)变来,亦即否卦六二与九五换位而成未济卦。既然是由否卦变来,所以也可依此而见其“亨”。
【原文】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译文】《彖传》说:未济卦,通达,是说柔顺者取得中位。小狐狸快要渡过河,是说它没有离开中位。浸湿了尾巴,没有适宜的事,是说它不能继续游到终点。虽然刚强者与柔顺者位置皆不恰当,但是全都可以相应合。
【解读】
1、未济卦由否卦变来,是否卦六二往上成为未济卦六五,亦即“柔得中也”。五不但是中位,还是君位,所以优于二,这也是“亨”的缘由。小狐狸渡河,犹如六二到六五,仍未脱离中位,亦即在河中而未及上岸。
2、未济卦有两个坎,下坎与互坎(六三、九四、六五),坎为水,为险,所以说“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它与既济卦相反,是六爻皆不正,但是依然可以全部刚柔相应。
【原文】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译文】 《象传》说:火在水的上方,这就是未济卦。君子由此领悟,要慎重分辨物类,使它们各居其所。
【解读】
1、未济卦是下坎上离,离为火,坎为水,所以说“火在水上”。火向上烧,水向下流,两者分道扬镰,各自发展而不相为用,成为“未济”,不能成事。
2、君子眼见未济的困境,所以要谨慎分辨物类,使之各居其所,再作最完善的运用。
【原文】初六:濡其尾,吝。
《象》曰:濡其尾,亦不知极也。
【译文】
初六:浸湿了尾巴,有困难。
《象传》说:浸湿了尾巴,也是不知道有终点的缘故。
【解读】
1、初六居全卦底部,为尾。上有两坎,一是下卦坎,一是互坎(六三、九四、六五),坎为水,亦即尾巴在水中,是为“濡其尾”。
2、初六以阴爻居刚位,缺乏动向,上有九四正应,更使初六安于现实,无法渡过二坎,甚至不知道渡河须以过河为其终点,是“亦不知极也”。“极”为终,为终点。
【原文】 九二:曳其轮,贞吉。
《象》曰:九二贞吉,中以行正也。
【译文】
九二:拉住车轮,正固吉祥。
《象传》说:九二正固吉祥,是因为居中并且行正。
【解读】
1、九二与六五正应,它以阳刚居下,上临阴柔之主,必须有所戒惕。九二在下卦坎中,坎为弓轮,为曳马,所以说“曳其轮”。
2、九二居中可以行正,是为“贞吉”。
【原文】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象》曰:未济征凶,位不当也。
【译文】
六三:尚未渡过,前进会有凶祸。适宜渡过大河。
《象传》说:尚未渡过,前进会有凶祸,是因为位置不恰当。
【解读】
1、六三在下卦坎与互坎中,前后都是水,所以说“未济”。坎为险,所以说“征凶”。但是它有上九正应,而上九是全卦终位,所以说“利涉大川”。
2、六三以阴爻居刚位,又居上下二卦之间,是“位不当也”,所以会有“未济征凶”的状况。
【原文】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象》曰:贞吉悔亡,志行也。
【译文】
九四:正固吉祥,懊恼消失,振奋起来讨伐鬼方。三年后成功,受到大国封赏。
《象传》说:正固吉祥而懊恼消失,是因为心意得以实现。
【解读】
1、本丈爻辞与既济卦九三的相似,这是正覆卦可能出现的情况。由史实来看,所述为周朝的季历(周文王之父)讨伐鬼方之事。《后汉书·西羌传》有云:“及武乙暴虐,犬戎寇边,周古公逾梁山而避于岐下。及子季历,遂伐西落鬼戎。”这个武乙是商朝武丁之后的第五世商王。九四为诸侯位,“震”指称诸侯,但在此用为振奋之意。当然,诸侯也可以称君,所以各种取象可参考既济卦的九三解读部分。“三年有赏于大国”是指季历受到商王朝的封赏。
2、九四有初六正应,是“志行也”;它也因而正固吉祥,并且居位不正的“悔”也会消失。
【原文】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译文】
六五:正固吉祥,没有懊恼,君子的光明在照耀。有诚信,吉祥。
《象传》说:君子的光明在照耀,是说其光辉带来吉祥。
【解读】
1、否卦六二上升变成未济卦六五,使否卦上乾变为未济卦上离,乾为君子,离为明,所以说“君子之光”。六五居中行正,是为“贞吉”,可以“无悔”。
2、六五有九二正应,并且全卦下坎上离,坎为月,离为日,在此形成日月辉映之象,自然是“吉”。“晖”为光辉,光盛则有晖。
【原文】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译文】
上九:灾难。有诚信而去喝酒,没有灾难。浸湿了头,有诚信也无法没有灾难。
《象传》说:喝酒而浸湿了头,也是不知道节制的缘故。
【解读】
1、上九有六三正应,又有六五相承,所以说“有孚”;它下有两坎,坎为水,引申为酒,可以饮酒而“无咎”。但是上九为首,它与既济卦的上六处境一样,也遇到“濡其首”的问题。即使“有孚”也会“失是”,亦即失去“无咎”这种好运。
2、喝酒到浸湿头的地步,显示耽(dan,延迟)溺于逸乐,“亦不知节也”。程颐认为上九“居未济之极,非得济之位,无可济之理,则当乐天顺命而已”。六十四卦以提醒人“知节”为终,可谓深富理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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