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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经济发展

2023-12-27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中国古代的经济发展

1.夏代的经济状况

经过了新石器时代农业经济五六千年的发展,中国黄河流域在龙山文化之后进入了历史上有据可考的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代。

夏族在远古时期主要活动在河南省西部的颍水上游和伊河、洛河下游地区,北及山西省南部的汾水下游两岸。在这一地域内,各氏族部落集团在龙山文化的基础上融合成夏民族。周围地区则分别存在着其它许多氏族部落军事联盟。从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所证实的,主要有黄河下游齐鲁先民的岳石文化,黄河上游氏羌等族先民的齐家文化,长江中游荆楚先民的石家河文化,长江下游吴、越等族先民的晚期良渚文化等等。此外,在东北地区还有西辽河流域的一些氏族社会末期的部落集团,西南地区和华南也生活着一些经济上落后于中原地区的氏族部落。所有这些分布在中国大陆上的早期国家和氏族集团,共同构成了夏代的历史主人,共同发展着夏代的经济。

(1)主要代表夏代经济的二里头文化

夏王朝的中心区域,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均证实在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南部地区。考古发现其代表性文化,是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命名的二里头文化,其中的二里头类型和东下冯类型为主要遗存。

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3000年的发展,使黄河流域许多氏族部落在龙山文化晚期先后进入更大规模的军事联盟时期,形成了一批中国古代传说中很有影响的集团,产生了一些有代表性的、神化了的酋长,如黄河下游皋陶氏、伯益氏,黄河中游的颛琐氏、帝喾氏,

渭水流域的炎帝神农氏,淮水流域的太皞氏等等。这些强大的军事集团经过数百年的交流与融合,大约在公元前22世纪之前,各自成为城邦制的军事酋长国。后来,黄土高原的黄帝部落集团统辖下的6 个巨大的部落联盟,成为活跃在陕西、山西、河南交界地区最强大的力量,从而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

二里头文化是夏代中心区域的代表性文化,从二里头文化出土的极其丰富的遗物和大量遗迹,可以看出夏代社会经济比龙山文化时期有了显著的提高。

这种文化于1953年首先在河南省登封县玉村遗址发现,当时出土的遗物不多。自1954至1957年,洛阳的东干沟村附近又曾几次发现这种文化的墓葬与灰坑。在这个遗址的晚期堆积中发现有青铜小刀和青铜锥,形状和铸造工艺都很原始。从地层关系上可以清楚地判断出这种文化的年代晚于人们所熟悉的河南龙山文化,又早于已经证实的商代。这种文化的特点及其所处的时代,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注意。

20世纪80年代,二里头文化遗址的发现不仅遍及河南全省,而且在河北省南部、山西省西南部和陕西省东部都有发现,其中以二里头遗址最为典型。在已发现的100 多处遗址中,既包含早期的城址、宫殿建筑、村落、墓地,也有一些铜器冶铸、制石、制陶、制骨的手工业作坊,出土了大批陶器、石器、早期青铜器、玉器、象牙雕刻器和漆器等,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是研究夏代经济和文化的宝贵资料。

夏王朝的第一个君主禹,是黄帝的后裔,原是夏后氏部落的一个酋长。

夏后氏是河套地区的戎人部落,后来沿黄河南下,活跃于今河南省西部和山西省南部一带。当龙山文化之末的虞舜集团控制中原时期,禹以率众治理洪水有功,被各部落推举为舜的继承人。可是禹继位之后,即培植自己的儿子启的力量,独断专行,不再顾及氏族

内部的民主传统。禹死之后,启公然杀害了由各部落推选出的禹的接班人伯益,用武力夺取并控制了黄河中游各地的领导地位,从此完全废除了远古社会数千年传统的部落联盟首领\" 禅让\" 的民主选举制度,开创了王位世袭制的\" 家天下\" 的局面。公元前21世纪,夏朝正式以奴隶制的面貌出现在中原地区,中国的社会经济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奴隶制经济时期。

夏代居民的经济生活以农业为主,各遗址出土的农具主要是石器,其中石铲、石镰的数量最多,另外还有骨铲、蚌铲和蚌镰等。木质的耒、耜一类工具也是日常使用的农业工具。主要农作物仍然是新石器时代盛产的粟、黍一类和某些栽培的蔬菜瓜果。

这时,饲养的家畜有猪、狗、鸡、马、牛、羊等,称为六畜。由于农业生产已能提供较多的剩余产品,龙山文化兴起的饮酒之风更为普遍,在一般的平民墓葬中,也常见用觚、爵等酒器随葬。

在夏代的生产和经济生活领域里,社会分工更加精细。不仅手工业已基本上与农业分离,而且在手工业内部,铸铜、制陶、玉石器制作、骨角器制作、制革乃至木器加工都已出现专业化分工,手工业生产开始出现了行业性的结构和与此相适应的商品交换。

各地的制陶业是当时的主要手工业。陶窑在郑州洛达庙、偃师二里头、夏县东下冯和襄汾陶寺等遗址都有发现。陶寺遗址还发现了专门烧制白灰的窑址。出土丰富的陶器中,有作炊器的鼎、鬲、折沿深腹罐和侈口圆腹罐等;作食器和容器的有三足盘、深腹盆、平底盆、擂缽、小口高领罐和大口罐;酒器则有盉、觚、爵等。

青铜器冶铸技术是一门新兴的专业技术。二里头文化发现的青铜器有爵、铃、戈、镞、戚、刀、锛、凿、锥、鱼钩等等,尚未出现较大的青铜容器。虽然产品还不多,形制也很

简单,但已确切表明夏代已进入了青铜时代,充分显示了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在二里头遗址发现了不少铸造铜器的陶范、坩锅和铜渣,东下冯遗址则出土了铸铜器的石范。当时的铜爵胎壁较薄,表面较粗,尚无装饰纹样,表现出中国早期铜器比较简单粗糙的特点。工具和兵器都用单范铸造,爵则用复合范铸成,铸造工艺相对复杂一些。这些情况表明,二里头文化的青铜器已不是中国最早的青铜制品。

玉石器制作技术在龙山文化的基础上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各遗址出土了不少玉制琮、圭、璋、钺和一些小型装饰品,其中主要是墓葬中的随葬品。

二里头发现的一件柄形玉装饰品,上面雕刻着上、中、下三组规整的兽面纹,其间饰有两组花瓣纹,兽面用单线和浮雕相结合的技法雕成,线条流畅,纹样与后来在青铜器上常见的一致,工艺水平很高。还有一件兽面铜牌,上面用200 多块绿松石镶嵌而成,是中国最早的铜镶玉石制品,颇具艺术价值。

陶寺和东下冯分别出土了中国最早的石磬,虽然仅打琢成型而未经磨制,带有明显的原始性,但这种石磬的出现,社会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制作骨角器,已经成为夏代一项单独的手工业。二里头遗址发现一批切割的骨料、半成品,还有制作精良的簪、锥、凿、铲、针、匕、镞、鱼叉等骨角器,同时发现了磨制骨角器的工具砺石等。东下冯遗址出土了刻花骨器。

许多遗址都发现了用骨、角、蚌为原料制成的人们喜爱的装饰品。

夏代的木器制作技术空前发达,木器工业成为手工业部门一个十分重要的行业。在著名的龙山文化晚期到夏代的遗址陶寺,从规模宏大的墓地中发掘出极其丰富的随葬品,其

中数十件木制家具、盛食器皿和为生产工具、兵器安装的柄、杆非常引人瞩目,不少木器表面有绘画的彩色图案,十分精美艳丽。这批木器包括案、斗、俎、匣、仓和觚、杯、盘、豆等,彩绘木案都旋转墓主人的棺前,案上摆放着斝、觚、杯等器皿。有几件大小不一的鼍鼓,用黄、白、黑、兰诸色描绘出美丽的图案,鼓面是用鳄鱼皮蒙制的。这批鼍鼓与大型石馨共出,反映了奴隶制王朝初期的贵族礼仪,并与古代宗教有密切关系。类似的鼍鼓,在山东地区的岳石文化中也有发现,年代在公元前2400年左右,陶寺遗址的鼍鼓,为探索中原地区与泰山周围奴隶制国家的交往提供了重要资料。

(2)夏代经济的特点

与新石器时代的原始农业经济相比,夏代的社会经济发展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①手工业已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并在手工业内部出现了明确的行业分工和专业技术分工。在此基础上,手工业产品有相当一部分转化为商品,并为私人所占有;②铜器已在黄河流域普遍发现,但尚处于只能制作小件器物的工艺水平上,局部地区出现了合范技术;③人们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已逐步总结出适应农业经济的天文、历法等科学知识,从而指导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夏代农业经济的发展比新石器时期更快,主要有这样几个原因:

①在龙山文化末期,黄河流域多次洪水泛滥成灾,禹在各部落的推戴下,受舜的委托治理洪水,\" 尽力乎沟洫\" ,变水害为水利。在夏代,由禹、启所代表的王室统一部署水利灌溉工程,使农业得以进一步发展,农产品的产量有较大幅度地增长;

②由于数千年从事农业生产的经验积累,夏人发明了四时节气和干支纪日法,制定了为后人广为传颂的《夏时》、《夏小正》等历法,以当时可能具有的季节气候和其它物候知

识来指导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畜牧业生产的发展;

③夏代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工具比龙山文化时期有了很大程度的改进。

不仅由于奴隶的密集型劳动使大批农业生产工具得以改造,而且集中了各地的先进手工业技术,改进了传统工具的质量,出现了一些更有效的新式农具,提高了劳动效率,从而增加了农作物的产量;

④在一定范围内,新兴的奴隶主贵族统一管理的集权政治,使原来分散在各个部落的富有生产经验的人有了集中交流农业先进技术的条件。各地原始部落所独创的先进经验在夏王朝统治的疆域内得以迅速推广,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成为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发展的巨大动力。

由于上述原因,夏朝的经济发展较之龙山文化时期有了明显地飞跃,黄河流域在中华大地率先进入了古代文明社会,出现了规模较大的都市和九州行政区划,水陆交通更为便利,农业和畜牧业、手工业产品有了更多的剩余,从而转变成用于交换的商品,出现了城市经济和商品经济的萌芽。

2.商代的经济状况

夏朝末年,居住在黄河下游的商族逐渐强盛起来,迅速向黄河中游及环渤海湾地区扩展其势力。商族本来是一个古老的东方部落,远祖叫契,据传说是著名的部落联盟首领帝喾的后裔。契协助夏禹治水有功,始封于商地。

后来契的孙子相土又为夏王朝建功立业,同时发展了商族的经济与文化。经过几代人

的努力,商从夏朝的属国变为夏朝的强大对手,终于在公元前17世纪时推翻了夏王朝,建立起地域更为辽阔的商朝。商王朝的第一代君主汤,在消灭了以夏桀为首的夏代奴隶主贵族集团之后,又屡伐周围的一些小国,平定海内,建都于河南省黄河南岸的重要城市毫。

商王朝统治时期,是中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黄河流域的经济水平进一步提高,并且促进了长江中下游的农业和手工业的繁荣兴旺,开创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商代已经具有相当发达的文明,甲骨文、青铜器和城市,构成了商代文明最突出的特征。作为奴隶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商代的经济制度已基本完备,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控制作用。

(1)商代的土地制度

在夏代,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度还没有完全解体。到了商代,这种土地制度转化成以商王为代表的奴隶主贵族的土地国有制度。

商朝的土地归王所有,一部分土地由商王分赐给其他奴隶主作\" 封邑\" ,供臣下享用。商王自己直接掌握着许多土地做为王室的田庄,役使大批奴隶,并征发很多平民从事大规模的集体劳动。农业生产中采用的制度是井田制。

井田即由比较规整的沟洫灌溉系统把土地大体划分成方块田,在甲骨卜辞中刻写成田、■、■、■等形。这些象形字是当时井田制的客观反映。井田中的每一块都代表着一定的面积,是便于管理奴隶在田间耕作的基本单位。由于灌溉技术的发展,井田制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作物的产量,也利于抛荒休耕的管理。

在商王的最高权力统治下,井田主要在奴隶主贵族之间分配,奴隶和土地都是奴隶主个人的财富。在甲骨卜辞中,留下了不少从商王到各级贵族、王室小臣乃至贵族妇女监督奴隶大众耕作的记录。以商王为首的贵族集团,还不断驱使奴隶大众到荒僻的地方开垦土地,扩大井田的面积,增加他们无偿占有的农作物的产量。

由于商朝的疆域十分辽阔,实际上商王并不能有效地控制全国的土地和山林川泽,一些邦国所占有的土地也并非皆为商王所授。商王仅是土地所有者在权力上的象征。在各个方国内,邦伯、师长、百执事等驱使奴隶从事繁重的田间劳动。奴隶的来源,主要是战争中的俘虏,卜辞中屡见获人、获众、获羌、执讯的记载;也有部分奴隶是自由民破产或交换得到的。

自商代开始,民与众就是奴隶和下层劳动者的同义语。《尚书.盘庚》中有\" 予岂汝威!用奉畜汝众。……汝其作我畜民\" 的记载。这些奴隶,可以被奴隶主任意打骂、买卖甚至杀戮,甲骨文中有大量杀戮奴隶以及用奴隶作人殉的记录,各地的考古发现也确凿地证明了这一史实。因为奴隶同牲畜、生产工具一样都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杀死也不算犯罪,所以建立在奴隶与奴隶主互相对立这种人身关系上的生产方式,必然是对奴隶的监督劳动。这种监督劳动在商代达到了最高峰。

人殉制度下杀害的奴隶数量很大,甚至动辄数十、数百,显示出商王朝的统治集团对作为主要劳动力的奴隶并不重视。这与农业生产中抛荒休耕方法及许多地区仍旧实行放火烧荒的落后生产方式有密切关系,这种生产方式对农业劳动力的需要是有限的。

商代的平民也有自己少量的土地,是中国传统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基础。他们在奴隶制生产关系的经济环境中生活,节衣缩食,辛勤劳动,在艰难中勉强度日。这些自耕农还利用农闲季节从事一些小规模地手工业劳动,做一些以物易物的交换以获得生活必需品。

平民的土地在奴隶制度下是不稳定的财产,经常在战争、疫病、自然灾害或其它意外事故影响下发生变化。

所以,商代由王室和奴隶主贵族按照等级占有公田,使用奴隶进行农业生产,奴隶劳动成为社会经济的基础,成为商代奴隶制度下形成的土地制度。

(2)商代的财政制度

商代的财政制度,就是诸侯百姓对商王的贡纳制度和商王对国有资产的分配。诸侯百姓的财富则直接来源于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和对奴隶劳动的剥削。商是一个比较发达的奴隶制国家,这个国家是从夏代私有制迅速发展和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由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奴隶主阶级主宰的国家。商代的奴隶主集团借助于国家的意志和力量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也就获得了镇压和剥削奴隶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手段。商王朝随着国家财富的聚敛积累,逐渐组成了一个日益庞大的官僚统治机构,同时形成了力量强大的军队。国家要维持官僚机构和军队的开支,就必须不断加紧对各地奴隶主百姓索取贡纳,包括物资产品和货币,而大大小小的贵族便变本加厉地把这一切转嫁到奴隶头上,强迫奴隶生产更多的农产品和手工业品以满足国家的需要。

商代的贵族,不管是朝中的百官还是各地的诸侯,都占有土地和奴隶。

这些土地和奴隶又都是以商王的名义封赐的。所以他们必须对商王负担一定的义务,除了督察奴隶为王室耕种、带领属下的士卒为商王征伐外,最重要的就是经常向商王交纳他们土地上出产的各种物品,以及奉献手工业奴隶生产的各种产品,并适时贡纳当地出产的奇珍异宝。这种贡纳制度,是中国古代财政制度的萌芽,也是在货币制度尚不健全时的一种实物赋税方式。后来,当西周的财政金融制度初步确立之后,这种各地向王室贡纳实

物赋税的方式仍占有重要地位,并沿续相当长的时间。在商代的财政制度方面,货币在流通领域始终未占有主导地位。

(3)商代的经济生产

①农业。商代最重要的社会生产部门是农业,在井田制的农业经济中,主要生产方式是较大规模的奴隶集体劳动。自由民虽然人数不少,但由于受到土地、农具的限制,又要随时受到国家的调遣和征发,并且无力抗拒自然灾害的袭击,所以分散的、小规模的私田经营收获很少,生产力仍相当低下。

商王盘庚迁都于殷(今河南省安阳市)之后,开始懂得轮流休耕方法,一块土地耕种一年,然后休耕一二年以保持地力,再继续耕种。从此耜耕农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自从定都在殷,人们得以有较长的时期不必大规模地迁徙了。

从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述和考古发现可知,商代的粮食种类主要有粟(小米)、黍(粘黄米)、稷(黄米)、麦、稻等,此外还种植较多的桑、麻和一些瓜果蔬菜。

粮食产量的增加,有可能大量地酿酒,这就使得从龙山文化时期出现的饮酒风气,成为商代奴隶主贵族追求享受的盛事。许多商代的遗址都曾出土各种各样的酒器,品种和数量都大大超过了夏代。河北藁城台西商代中晚期遗址中,发现了一处当时的酿酒作坊,屋内堆积着大量烧过的灰烬和陶容器,还有很多桃、李、枣等酿酒原料的果核及重8.5 公斤人工培植的酵母,作坊附近还发掘出两眼水井和一批汲水的器具。

由于农业生产的收获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王室财富的盈亏,所以商王和宗室贵族都十分重视农业。甲骨文中经常记载着商王和宗室贵族为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而贞卜、

祈祷的活动。各代商王还多次亲自外出巡视,或传呼其臣下督促查看各地农业生产情况。卜辞中多次出现求禾、求黍、求麦、求雨、省黍、观籍、■田、相田的记录,可见农业生产这种重要的部门是受到高度重视的。

庄园是商代农业经济的基础结构。在中国的黄河流域,庄园分布十分密集,这是农业经济不断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的结果。河南省内乡县黄龙庙冈的商代遗址,是商代晚期的一处庄园,座落在汉水支流湍河西岸的平坦岗地上。在庄园遗址中发掘出七座较完整的房屋,还清理了18个储存谷物的窖穴及灰坑。庄园中的房子有些仍保留着新石器时代半地穴式的建筑风格。出土的遗物中除了数十件陶器外,还有石器、骨器、蚌器和铜器等,共100 多件。

当时的生产工具完全使用石斧、石镰、石刀、蚌镰和骨锥等;狩猎用的箭镞也完全是石制或骨制的,可见生产力仍比较低下。

随着农业的发展,商代畜牧业也在家畜饲养的基础上日渐繁盛。马、牛、羊、狗、猪的数量比夏代有了巨大的增长,各地遗址和墓葬中普遍发现了马、牛和羊、狗的骨骸。在畜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采集和渔猎只作为农业生产的一种补充活动。只是在一些偏僻地区,还有一定数量的氏族部落主要依靠渔猎生产来维持生活。

②手工业。商代的手工业是在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得到发展的。陶器制造、青铜器冶铸、丝麻纺织、骨角器制作、玉石雕琢、竹木器和漆器的生产、土木营建技术等等都比夏代有了更大的进步,尤其是青铜器铸造技术,成为世界古代文化中的卓越成就。

商代的制陶业很发达,除了大量生产一般的灰色陶器外,也生产一些红陶、黑陶和少量精美的白陶。不少遗址中都发现了质地坚硬细腻、刻纹美观规整的白陶容器,这些质量

很高的白陶和青铜器同样贵重。

长江流域和华南普遍生产一种压印各种花纹图案的硬质陶器和涂有一层石灰釉的釉陶,这种釉陶是青瓷的前身,亦称原始瓷器。

殷墟出土的白陶,有壶、簋、豆、瓿、斝、尊、罍、带盖罐和觶等。南方流行的硬陶,表面大都拍印几何形图案来装饰,考古界称其为印纹硬陶。

这种陶器是由含铁量较高的陶土烧制的,胎质细腻,扣之清脆有声,硬度为历来陶器之冠,主要生产于长江中下游地区,以江西、福建、浙江居多,不仅是商代制陶业的一大创造,也是中国古代制陶业的一个转折点。由于这种陶器分布地域十分辽阔,各处遗存的内涵及表现的经济生产水平也不完全一致。

商代王室的制陶作坊规模很大,也有一些贵族的私家制陶作坊主要从事制作商品陶器。在郑州铭功路西侧发掘的一处商代的作坊,有14座陶窑,清理出大约几十万件陶器的残片,其品种主要是盆、甑之类。这种大规模的、品种单调的生产,显然不仅仅是为了奴隶主贵族本身的需要,而是有相当多的产品是向外出售的商品。另外,质量很高的白陶器和釉陶器,并非到处都可以生产,能够制作这些陶器的作坊,也就成了向外推销产品的基地。在江西吴城遗址发现的制陶基地,一些陶窑内堆积着许多釉陶罐、尊和印纹硬陶器皿。这种地域性的土特产品,成为当时交换的重要货物。

商代手工业生产领域中,最突出的成就是青铜铸造。在各种官营的手工业作坊里,工匠们的青铜器冶炼铸造工艺水平已达到相当纯熟的地步。王都和各地贵族统治的大邑中都设有不同规模、各种专业分工的青铜器作坊,能制造出各种精美的青铜器皿及实用的生产工具、武器。考古发现的商代青铜作坊,其面积有数万平方米的,也有10余万平方米的。

作坊遗址内大都出土了为数可观的陶范、坩锅块、木炭、铜锭、铜渣、小件青铜器,以及与铸造有关的其它遗存。这些作坊遗址的发现,说明商代王室与诸侯所用的青铜器,主要是当地生产的。尤其是南方,各地铸造青铜器的原料多取自遗址附近的含铜矿脉。如江苏镇江附近商墓遗物和窖藏铜块,含有较大比重的铅和微量的锑,与中原地区青铜器不含锑及含铅量低有明显的不同。

在河南偃师二里头、郑州二里岗和南关外、郑州北郊紫荆山,以及安阳殷墟等地,都发现了商代各个时期的铸铜作坊。这些作坊遗址的现象表明,当时的青铜器制造工业中已出现了专业技术的分工。殷墟出土的著名司母戊大方鼎,形制雄伟,高1.37米,重875 公斤,是商代后期青铜器的杰作,反映了商代能工巧匠的很高水平。殷墟妇好墓出土的五件铜编钟,制作精美,可构成四声音阶序列,铸造工艺的难度很大。这些青铜器的制造,如果没有专业技术的分工是很难想象的。

商代的青铜制造业主要从事兵器和礼器的生产,同时也制作一些如铜镜、酒器、装饰品等供贵族和平民使用的生活用品。此外,还以部分青铜制造砍伐、刮削、雕刻等生产劳动中使用的工具如斧、锛、凿、刀、锯、锥、钻等等。这些青铜工具的应用,对土地森林的开发,对木器、石器和骨角器等产品的制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先进生产力的体现,也是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不过,由于当时青铜器的原料来之不易,冶炼和铸造也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所以青铜工具的生产还不多,青铜农具则更少。奴隶主宁肯让奴隶们使用木、石、骨、角、蚌制作的工具和农具,也不愿意发展青铜工具。

纺织业是商代手工业生产中的又一项重要内容,与农业经济有直接的密切关系。

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了养蚕业和纺织业。甲骨文中已多次发现桑、丝、帛、屯(一段卷起的纺织品)等字。商代的墓葬中还发现了玉蚕,青铜器上也有蚕的纹饰。由于纺织品不

易保存,所以商代的丝麻织物很难发现实物遗存,但上述情况已清楚表明当时纺织业发展的程度。在安阳殷墟发掘的一些中小型墓葬中,有一些规模较大、有棺有椁的墓,在棺椁上面常发现有蓆子或以彩绘的画幔一类织物覆盖的痕迹。由于养蚕业在商代比较盛行,宫廷中设有女官来专门管理养蚕业。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晚期遗址发现的几种纺织品残片,其中一种平纹组织的麻布据测定是公元前1300年左右的产品,同以后西汉时期(公元前206-公元25年)湖南长沙马王堆墓葬中出土的麻布非常接近,可见商代的丝麻纺织技术是相当高的,纺织业在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甲骨文和古老的文献《夏小正》都有关于夏、商时期采桑养蚕的记载。

《夏小正》中记载说:三月援桑始蚕;甲骨文则记载着祭祀蚕神的礼仪和祭品。随着交换的发展和财富的积累,丝织品逐渐成为财富的象征和交换的媒介。有些精美高级的丝织品成为贵族珍爱的东西,殷墟商王之妻妇好墓出土青铜器上的丝织品印痕中,有机织纹罗和朱砂涂染制品,在民间都很难见到。

骨器制作,与石器制造一样,是人类一种最古老的手工业劳动。在金属工具和器物还很稀少的商代,制骨业比夏代以前更为发达。规模较大的制骨作坊,成为奴隶集中劳动的重要部门,工艺技术达到十分成熟的地步。

郑州紫荆山北的商代铸铜作坊附近有一处制骨作坊。在一座房基旁的窖穴中出土了不少骨料、骨制品和磨制加工骨器的砺石等遗物。骨料上都带有锯割的痕迹,骨制品主要是镞、簪的半成品和成品。引人注意的是,在出土的骨料中除了牛、鹿等动物的肢骨外,人的肢骨竟然占了总数的一半。这个现象表明,商代的奴隶制度是很严酷的,人牲、人殉和以人骨为制器原料,都说明了奴隶命运的悲惨。

在安阳殷墟的北辛庄,有一处规模很大的制骨作坊。室内地面上发现了很多骨器,屋外有一个骨料坑,坑内堆有骨料、骨器的半成品和成品,还发现一些制作加工骨器的青铜刀、锯、钻和砺石等。作坊250 平方米的范围内,出土的骨料和半成品多达5110件。骨料主要是牛、猪、马、羊、狗等家畜的肢骨,半成品和成品以笄、笄帽和锥的数量最多。

殷墟的妇好墓中,出土骨器560 多件,有小刻刀、勺、匕、梳、镞、笄及虎、青蛙、人形骨雕等,以笄的数量最多。墓中所出的3 件象牙杯是罕见的瑰宝,杯身用中空的象牙根段制成,因材设计,工艺十分巧妙。其中一对象牙杯■身雕成夔形,通体雕刻四段花纹,并镶嵌着绿松石片;另一件带流杯,■耳雕刻成虎形,通体雕刻极其精细的鸟、饕餮和夔纹,并衬以雷纹,技巧之高超令人称绝。

制骨业中包括用角、牙、蚌壳为原料制作各种器物,主要为工具、艺术器和装饰品几类,其中以工具类最多。骨锥、骨镞、蚌刀、蚌镰是各遗址中常见的器物,鹿角、象牙及野猪牙制品则相对较少,一方面说明黄河流域这些野生动物已不多见,另一方面说明狩猎活动在商代经济生产中已不那么重要了。

商代的玉器制造业是在夏代的基础上,充分吸收各地的先进经验,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良诸文化的工艺技术而发展起来的。因此,黄河流域发现的商代玉器,往往带有东方一些部族传统的特点。

商代早期的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历年出土了许多玉器,有圭、戈、刀、琮、钺、铲、板、柄形器等,造型与纹饰的设计都很美观,雕琢的线条清晰流畅,工艺相当精巧,与新石器时代晚期和夏代的玉器相比,技术有了明显的进展。有一件柄形玉器,四周雕琢的兽面纹样精细合谐,光洁明亮,是商代早期玉器的代表性作品。

中期以后,玉器大量增加,郑州商城、湖北黄陂盘龙城、河北藁城台西、北京平谷刘家河、江西新干等遗址和墓葬中都出土过精美的玉器。到商代晚期的殷墟,出土的玉器已达到数量最多、形制最多、工艺最精的水平。其中妇好墓出土玉器达700 多件。妇好墓出土的十多件玉雕人像和人头像,运用写实手法,把不同阶层、不同性别的人物及其服饰、发饰都作了细腻的刻划,不仅具有一定艺术价值,而且对研究人种和他们的社会生活也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商代玉器的原料,有的出自河南省南阳,有的来自辽宁和新疆。从这里可以看出商代的交通与交换情况;有些玉器属于中原的产品,也有不少玉器显然是四邻方国所贡纳,同样反映出物资交流或商品交易的发展。

竹木器加工也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手工业,商代的竹木器制造行业在夏代的基础上持续发展着。许多大、中型墓葬、墓底往往铺垫着朱砂,并以木质的棺椁为葬具;大型木构建筑和一般民居、樑、柱、门、窗等结构都十分精确严谨;一些聚落中发现的水井和窖穴常常遗有木作痕迹;大批生产工具、兵器、车马具等也都离不开木构件。所有这一切都显示出竹木器手工业是商代官营作坊和民间的重要行业。在河北藁城台西遗址,有12座墓的板灰中夹杂着朱漆的痕迹。台西出土的漆盘和漆盒,都是在木胎上先雕花纹,再涂朱、髹漆,有的还镶嵌着绿松石或贴有金箔,工艺相当精巧。

(4)商代的城市与商业

在商朝统治的广阔地域内,中国的早期城市主要分布在黄河中下游流域,也有一些较大的城市疏落出现在长江两岸。黄河流域的著名城市有商、殷、亳、蕃、雇、霍、孟等。这些城市既是商王或各属国贵族、官吏及军队居住的地方,又是许多行业的手工业作坊聚集的地方和进行物资交换的场所。虽然从新石器时代晚期龙山文化阶段已陆续出现一些原

始的城堡,但是直到商王盘庚时期为止,人们还总是\" 不常厥邑\" ,过几十年就要迁移一次。

当时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城市不可能有很大的规模。大约在公元前14世纪末,盘庚迁都至殷以后,就不再经常迁邑了,城市经济也随之比较稳定地繁荣起来。

商代城市的发展,是商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城市建设不仅体现出建筑业的革新与发展,而且比较全面地反映出制陶、青铜器铸造、竹木器加工、玉石器制造等各方面取得的成就,同时也标志着商品交换的规模和交通运输的水平。越来越多的考古资料显示出商代城市的发展在世界城市发展史上也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河南偃师尸乡沟发掘的商代早期城址,是20世纪中国大陆的重大考古发现之一。发掘表明,这座城市具有都城的规模和建筑群。高大的城墙用红褐色土筑成,质地坚硬且纯净。城中近城与拱卫城组合配置,南部中央为一组宫殿群,有正殿、附殿、庭院、廊庑、祭祀坑等遗迹,都建筑在夯土台基上。

周围有800 米长的夯土围墙,形成宫城。宫城的东北和西南各发现一座拱卫城,城内的建筑分布与宫城内有明显区别,布满了排房式建筑,可能是仓廪和守城兵士的营房。城南有各自用夯土墙设围的三座小城,两侧城门旁边修筑着一条三米多宽的路,一端与城墙垂直相交接,另一端与城内的大道相通。

这条路的铺设是为了使兵士迅速地登上城墙,守卫城市。城外有又宽又深的护城壕。宫城和城市内许多地方发现了工程浩大的排水系统,包括石、木结构的水道和完全用石块垒砌的水道,都呈暗沟式。这座商代的早期城市表现出4000年前中国的城市建设已达到当时的世界水平,尸乡沟商城无疑是中原一带重要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活动中心。

山西省垣曲县古城南关,1985年考古学家发掘出又一座比较完整的商代早期城市遗址。这座古城在一处黄土台地上,北、东、南三面分别有亳清河、亳河、黄河环绕,城墙平面略呈平行四边形,总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城址中部有一组规模较大的建筑群,由6 座高大台基构成,其中最大的一座建筑长约50米,宽20米,十分令人瞩目。城内亦铺设排水沟。城垣内东南部是城市居民主要的住宅区和活动地点,在居民区内有较多的灰坑和一些房址、墓葬、壕沟、陶窑,从中发现了大批商代前期城市居民和手工业奴隶使用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品。烧制陶器的窑址经清理是圆形竖穴窑,火膛由隔墙分成两个空间,保存完好的窑箅上有33个箅孔。

商代中期,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交通和城市的发展,黄河流域的城市规模更大了。河南郑州附近发掘出的一座商代中期都城,据测定建于公元前1620年前后,使用至公元前1420年左右,经历了约200 年的兴衰。

郑州商城平面基本为长方形,城垣周长计6960米。城周共发现11个缺口,有的可能就是当时的城门。城墙采用分段版筑法夯筑而成,在城墙的内侧和外侧发现有夯土结构的护坡。城市分布着大面积的商代文化堆积,包括房址、水井等遗迹。城内东北部有近40万平方米的较高地带,发现一些大、中型红土与黄土夯筑的台基遗存,可能是王室的宫殿区。台基表面清理出排列整齐的柱穴,穴底往往垫有柱础石。有的台基表面还残留着坚硬的白灰面或黄泥地坪。在这些台基旁边,出土了青铜器、玉簪、玉片等其它地点极少见的遗物。这座城址外发掘出同时期的居民区和铸铜、制陶、制骨等手工业作坊遗址,也发现了一些中、小型墓地。多数考古学者根据发现情况和文献资料,认为这座商城是商代中期的隞都。

河南安阳殷墟,是商代后期的都城,也是名闻中外的中国早期城市,与中国灿烂的青铜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

殷墟是商代后期君主盘庚至纣王统治期间的王都所在地(公元前1395年- 前1123年),是黄河流域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中心。城址在今安阳市西北郊,横跨洹河两岸,总面积为24平方公里以上。因为\" 殷\" 是商朝后期较长时期的都邑,所以商朝也被后人称为殷朝,商人也被称为殷人。殷经过几代统治者的经营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城内版筑的房屋栉比成巷。到了纣王时期,城市的规模最大,它的南面有纣王的离宫朝歌(今河南汤阴),也是一座著名的城市。

从1928年起,对殷墟半个多世纪的发掘取得了极其巨大的成果。在这座都城中清理出商王居住过的许多宫殿遗址,包括王宫的防御设施;还有大型的商王陵墓及数以千计的奴隶杀殉坑;城中有很多中小奴隶主及平民的居住遗址、墓葬;有规模宏大的铸铜作坊和制骨作坊遗址;还发现了水井、道路、排水管道等遗迹。这座城市出土的生产工具、兵器和手工艺品成千上万。发掘出的大量甲骨文成为研究商代历史的宝贵资料。

在黄河流域城市建设不断发展的时候,中央王朝周围各方国的都城大邑也在迅速崛起,其中长江流域的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在经济生活领域起着重要的作用。湖北省黄陂县叶店的盘龙城,是商代前期偏晚的一座城市遗址,座落在江北的滠水支流府河北岸高地上。城墙的夯筑技术接近于郑州商城。

城外有宽约14米、深4 米左右的护城壕、壕底发现了架桥的柱穴,可知人们进出这座城市要通过架设在护城壕上的木桥。城内东北部高地上有宫殿基址,遗迹显示出当时宫殿的房顶苫以茅草呈出檐形式。殿堂与檐柱之间形成一周宽敞的外廊。宫城内也发现了用陶管相接的排水设施。在这座城市的外面,四周同样分布着一般居民区和一些手工业作坊。

综观商代各地发现的城市遗址,可以看出尽管地域不同,文化面貌也有一定差别,但城市的建筑技术、布局结构和防御、排水设施等都有很大程度的一致性。随着时间的推移,

城市的建筑技术和规模都有显著的发展。商代的城市虽然主要功能仍然是防御外来的侵扰,但以城市为中心的各种手工业得以较快发展,也为商品交换和水陆交通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商代各时期城市遗址的发掘充分表明,一个以殷商帝国为核心的文化共同体在公元前17世纪至前11世纪已在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的广大地区确立。这种情况是中国大陆自新石器时代农业经济产生以来前所未有的,为此后以汉民族为中心的多民族的华夏文化统一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果说夏王朝统治时期中原及周围地区各部族的联合还是十分松散的,那么商王朝强大的奴隶制以其经济和军事的实力已牢固地控制了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区。商王朝各代君主对四周方国和尚处于原始氏族制度下一些部落的征伐,成为中国古代军事史上最早的篇章,这些频繁发动的战争也是中国早期城市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商代统治集团在农业、手工业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十分重视商业贸易活动,这是促进由集市转变为城市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商代城市的建设与发展,为城市经济的出现准备了条件。

商代开始兴起和逐渐形成的城市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一方面作为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经济的补充,另一方面也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产品的交换过程中协调并促进了这些经济领域的发展。

城市作为商业经济的枢纽,在整个社会生产和商品交换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商业也逐渐成为城市经济的重要支柱,商业的经营者商人,成为社会生活尤其是城市居民中很有影响的力量。

夏代已经出现了通过一般等价物或早期的货币进行的物资交换,这种交换是生产者与需求者之间直接见面进行的。当时还未出现从农业和手工业中游离出来的商业。

到了商代,交换日益频繁,交换物资的种类、范围扩大了,交换地区也显著增加了。

物资的大量需求和各地物产的特点、质量的差异,不可能使交换平衡发展,也不可能使产销都直接见面,于是一些人从社会上独立出来专门从事买卖,组织产品交换,成为社会生活中一种经常性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职业,这就是商业。商业是从商代才正式出现的,最初从事商业活动的都是奴隶主贵族及其驱使的奴隶,很少有以经商为职业的平民。

随着物资交流的数量与地区日益扩大,交换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外出从事商品交易的人,往往离家数日数月,甚至终年不归。在交换有了一定规模发展之后,奴隶主再也不像过去的部落首领那样亲自参与远距离的交易活动了。代之而起由奴隶管家\" 小臣\" 来专门从事交换。\" 小臣\" 是奴隶主牢牢控制的商业奴隶,其身份带有掌握政权的贵族直接任命的因素。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商代的商品交易从它开始成为社会上的一种专门行业时起,就具有\" 官家买卖\" 的性质。这种\"官商\" ,就是各地大大小小的贵族。

由贵族操纵的商品交换中介人,在商代社会里表现得十分活跃。王室和各方国的奴隶主都从交换活动中获得了很大利益,因此一些奴隶主把商业活动当成一种重要事业,驱使大批奴隶担任实际的货物运输和买卖的劳动力。

在奴隶主严密地监督控制之下,商业奴隶长期在各地经商,免不了在外面风餐露宿,四处奔走跋涉,尝尽艰辛,奴隶主贵族则坐享其成。由于贩运有利可图,商朝的上层统治集团对商业是比较重视的。

商代的平民中也有一些做小买卖的,都是在当地从事自产自销一类的经营活动,如有些人煮盐、捕鱼,自己到市上出售;也有些人编竹筐、打草鞋、制作弓箭在市上叫卖;还有些人在市上屠宰、卖酒等等。商代中期以后,在参与交易的平民日益增加的情况下,交换已开始成为平民之间贫富两极分化的重要原因。不过,总的看来平民从事商业的人数仍很少,经营的规模也不大,而且基本上不脱离生产,因此,真正意义上的商人还没有成为

社会上的影响的独立阶层。资本丰厚的奴隶主贵族千方百计占领市场,中小贵族和少量经商的平民没有平等竞争的条件,从各方面都要受到排挤和压制。所以,在\" 官商\" 的背景下,中国古代商业经济的幼苗一出现就呈畸型发展着。

生产的发展扩大了商品的种类。比较频繁的交换活动是在奴隶主之间、商王宫廷贵族和诸方国统治者之间进行的。当时主要的交换物品有奇珍异宝、牛马、奴隶等。在各城市的商业活动中,买主和卖主主要都是受贵族指派的奴仆。平民出售自己有限的一点剩余产品,或以当地土特产品换取一些自己需要的生活或生产方面的物品,这种情况在整个社会的交换活动中不占多大比重。尽管青铜制造业比较发达,但大众的日常生活器皿、农业和手工业工具等极少有用青铜制作的。平民中流通的手工业品,主要是普通的陶器、石器、木器和骨角器。其它时而购买的东西,则是粮食、蔬菜及少量的牲畜和畜产品之类。

商代的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主要以直接的生活资料为目标。某些专为出售而生产的商品,如江南一带的印纹硬质陶器、釉陶器和其它地区有特色的手工业产品,最终也是为了给商品所有者换取别的消费品,丝麻织品和珍贵的珠玉装饰品尤其如此。

纵观商代社会的商业活动,表现出商业产生初期阶段的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以牟取更多货币为目的的发达的商品生产基地还没有形成;第二、对外贸易还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只是在不同文化的部族、方国间有所交流,远不如西亚和埃及那样发达;第三、土地和私有买卖还没有出现;第四、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公社组织还顽强地存在。在这种以地域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公社内部,由小贵族或奴隶总管统辖着集体奴隶共同耕作,公社内部的商品交换没有大力开展,仍以简单的以物易物形式交流;第五、随着交换的发展和金属货币的出现,公社内部的贫富差别逐渐扩大,债务奴隶产生,但这种现象还为数较少;第六、传统的生活方式仍然是聚族而居,因商品交换而促成的各族杂居的情况仅在一些部族之间的边缘地区发生,但已较普遍;第七、商业及商品生产基本上仍由奴隶主贵族经营控制;

第八、商代中晚期开始出现由平民中崛起的、以牟利为目的的工商奴隶主,他们开始专门从事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易,成为新的社会力量,并影响国家的政局与经济发展。

总的看来,虽然商代的社会生产分工更加明显,商品交换比夏代发达,不少手工业产品和一些农产品已转化为商品,并出现了商品货币关系和专业的商人阶层,但是大量交换仍停留在一般等价物交换或以物易物的阶段上。

只有商王和奴隶主集团,得以从交换中获得极为丰富的消费品。

商代经济的发展是广大劳动者以智慧和汗水创造物质财富的结果,建立在奴隶制经济基础上的商王国,是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奴隶制文明的鼎盛时期,为世界古代经济做出了贡献。

3.西周的经济状况

周族是一个非常古老的部族,早在新石器时代就生活在黄河中上游的泾水、渭水流域。传说其始祖后稷,名弃,是羌族的一个首领,夏代曾活跃在陕西、甘肃接壤地带的子午岭以西、洮河两岸和岷山东麓。公元前11世纪之前,周族在古公亶父的率领下向东迁徙,定居于今陕西宝鸡、凤翔、扶风、彬县一带。他们摆脱了长期从事的采集和狩猎生活,逐渐熟练地掌握了农业生产技术,并向东继续发展,终于成为西北诸部族中一支势力强大的军事集团,并以武力战胜了商王朝,建立起世界东方最为强盛的奴隶制王国。

从周武王灭商到周幽王的统治崩溃(约公元前1066年- 前771 年),史称西周。近300 年的时间里,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随着政治制度的变革出现许多新的变化,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及商品货币关系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各种经济制度也日趋完善。西周是中国奴隶

制社会的全盛时期。

(1)西周的土地制度

西周农业经济中的重要生产资料是土地。周承商制,西周早期的土地公有制继续发展,到中期以后则开始走向衰落。

西周的土地制度是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全国土地在名义上都属于国王,这就是中国古代《诗经.小雅.北山》中著名诗句\"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所描述的情况。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和有功的臣下,让他们世代享用,但是他们只能享用,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周初的土地不得私相授受或买卖。

井田制是西周土地国有制的主干。井田制就是以纵横的灌溉渠道和道路分割成的方块田地,由周王赐给诸侯或百官。西周的井田制承袭于商代的土地国有制而有所发展,已经有了相当准确的亩制和比较完整的灌溉及道路系统,是井田制的完备形态。土地的丈量以百步为亩,一夫百亩,称为一田,是井田的基本单位。各地井田中间开挖的灌溉系统,称为遂、沟、洫、浍、川;与此相应的道路系统,则称为径、畛、涂、道、路。天子赐给诸侯和王公贵族的田地,称为采田和邑田,合称采邑。作为采邑的田地就是一种俸禄,亦即属于按官爵赏赐的可以终身享用的田地,后来逐渐演变为在子继父官的情况下也同时继承了采邑。

西周初年对诸侯的分封,既是西周王朝为了巩固其统治而采取的一种政治措施,也是以土地为主的财产再分配。在分封土地时,除了将殷、周原有的耕地分给诸侯,还包括了大量未经开垦的荒地及山林草原。另外,还将周人的势力尚未达到或尚未有效控制的边远地区,也统统分给了臣下。征服外部落时掠夺的土地和资源也先后作为赏赐分给诸侯。这

样,形式上虽然没有破坏殷商的土地组织形态,土地从名义上仍为周王所有,实际上从分封之日起,天子已不可能有效地控制天下土地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和贵族在各自的统辖范围内越来越多、越来越公开地将土地吞并为私有。公田和私田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是并存的,在私田不断增加、拥有私田的人不断增多的情况下,耕作者在公田上的劳动到后来只是为了更多换取私田上的收获,从而导致公田逐渐荒芜,私田则不断提高产量。到了西周晚期,井田制已经名存实亡了。

西周土地制度的变革,是随着交换的扩大而逐步演变的。许多文献和青铜器铭文确凿地反映了这一历史现象。1975年,在陕西岐山县宗周故地董家村出土的窖藏铜器,其中3 件卫器铭文记载了西周中期土地交易的情况。卫盉铭文记述了裘卫以玉璋等财物换取矩伯的田地;卫鼎铭文记述了裘卫与厉两个贵族之间的土地交易;另一件卫鼎则记载周恭王九年(约公元前10世纪)裘卫以一辆带全套装饰和附件的好车,加上其它物品,换取贵族颜陈一片林地的过程。

由于土地可以进行私人交易,土地私有化进程迅速加快,奴隶制的土地国有制度就必然要解体了。文献表明:土地的私人交易有的是以田易田,有的是以物易田,还有的是在诉讼中以土地作为抵押或赔偿。田地也可以和车马、皮毛、布帛、食物、牲畜、珠玉、粮谷等各种东西一样有相应的交换价值,也就是说拥有土地,就意味着可以拥有其它财富。根据西周的商业制度、货币制度的情况看,可以说土地交易与当时普遍存在的商品交易一样,实质上就是土地的买卖。

从铜器铭文中还可以看到,西周中期以后的土地交易是受到国家承认并保护的。散氏盘等一些铜器铭文记载,只要双方田主自愿,就可以私下协商交易土地,再找个证人书写契约,立下誓言,即可做成买卖。在这种土地交易中,只有证人参与,并没有受到任何干

涉,也完全不必请示王室和方国诸侯。这说明当时土地买卖的现象不仅大量存在,而且已经合法化,即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从西周中期起,土地私有制已经逐渐成为土地制度的主要成份了。

(2)西周的农业生产与畜牧业

周族祖先在生活于戎狄之间的时期,经济生产是以畜牧业为主的,农业很落后。周族先民曾长期居住的陕西长武县碾子坡遗址,出土了大量食后的牛、马、羊、猪的残骸,其中以牛骨最多,约占全部兽骨的一半以上,说明周族当时以养牛为主的畜牧业比较发达。农业生产虽然已经出现,但生产工具的种类和数量都很少。迁岐以后,周族的农业生产有了较快的发展;灭商之后,各地的先进生产经验得到了更为广泛地交流,农业遂成为社会经济的主要部门,发展得更快了。

在西周社会中,青铜农具的应用比商代略有增加,考古发现有铲、锄、犁、镰和收割用的青铜刀等。由于青铜农具制作不易,而奴隶本身价值低微,所以奴隶主一如既往不愿推广更为先进的青铜农具,各地的农具仍以石器、木器、骨蚌器为主,其中骨、蚌制农具大大增加了。集体奴隶身份的庶人,生活极其贫困,受到很重的剥削,本身无力使用先进的青铜农具,既使一般平民也缺乏这个条件。因此,锋利实用的青铜农具多集中在王公贵族的公田上使用,用毕即收回集中保管起来。从这个角度上说,农业生产的发展速度是不可能很快的。

当时的井田\" 一易\" 、\" 二易\" 的轮休制已经得到推广,即易地休耕以养地力。耕田主要靠人群密集型的劳动,通常是两人合作,称为\" 耦耕\".《诗.周颂.噫嘻》篇说:西周早期\" 十千维耦\" ,在另一首诗《载芟》中又说:\" 千耦其耘\" ,说明农业生产规模很大。

西周时期,黄河流域农村已比较普遍地推广了排水和引水设施,并在一些农业发达地区出现了除草、雍土、施肥、治虫等先进生产技术,经验越来越丰富。《诗.小雅.白华》说:\" 彪池北流,浸彼稻田\" ,表明人们已经知道应用人工灌溉技术,不过很大程度上他们仍然是依靠天然的雨水。

锄耕农业的推广,使垅作开始萌芽,因而耦耕和中耕除草技术在西周时期是广泛实行的。在农业丰收之后,人们还掌握了粮食的加工、贮藏方法,并推广了以自然冰冷藏食品的技术。农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农产品加工品的发展,不仅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的酿酒技术有了飞速提高,而且出现了制造饴糖和煮桃、煮梅、用盐渍菜的方法。

西周时期的农作物种类比商代有所增加,粮食作物有\" 百谷\" 之称,但种植最多的仍是粟、黍和稷,南方则以稻为主。当时桑、麻的种植也很普遍,豆类和一些瓜果、蔬菜多栽种在特殊的园中,\" 圃\" 就是周围用栅栏围起来的菜园和果园。总的看来,秦汉以后中国大陆的主要农作物,西周基本上都已出现。

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农业发达的地区,人们已经初步掌握了根据自然现象预测天气的知识。物候知识也比夏商两代更进一步的指导农时。人们把熟悉的植物、动物的习性和生长变化规律与风、雨、干旱、霜冻等现象结合起来观察分析,指导四时农业生产。这些科学知识对农业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同时,家庭采集、养殖和狩猎活动继续成为农业经济的补充。从西周开始流传的古老诗歌集《诗经》,许多民歌描述了农业生产活动中砍伐树木、修整农具、种植黍稷、收割稻粱、为农夫送饭、放牧牛羊等等过程和场面;也有许多诗描述了妇女们采集荇菜、卷耳、苤苜、梅子、萝菔、蔓青、芥菜、苦菜、香蒿、野麦、木瓜、野桃、野李等等的情景和心绪,可知采集活动仍是妇女们经常性的、繁重的劳动;有一些诗则记述

了猎人们捕获獐、鹿、雉、鹑、兔、獾和渔夫们捕获鳣、鲔等的情况。

西周时期无论是城市遗址还是农村聚落遗址和公共墓地,都普遍出土了数量很多的牛、羊、马、猪、狗、鸡的骨骸。据文献记载,祭祀用牲,牛为太牢,羊为少牢,重大庆典要宰杀用牲三百头。当时各种祭祀活动频繁不断,可知饲养业、畜牧业的发展已相当可观了。从《礼记.王制》等文献中以看到,西周时期对饲养牛羊特别重视繁育增殖,明文规定\" 大夫无故不杀羊\" ,除祭祀、庆典和节日外,不能随意杀羊以为食。市井屠宰贩卖的肉类主要是猪与狗,屠羊卖肉是春秋时期才逐渐出现的。牛的饲养也很发达,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夏、商两代,牛的数量日益增多,殷墟发现的卜骨大多是牛胛骨,仅1973年就在小屯南地出土牛胛骨4442片,可见养牛业的兴旺。周族本来就有饲养牛羊的传统,西周遗址出的牛骨更为丰富,同时出现了许多的牛、羊为图案的陶器和青铜器造型艺术品。陕西岐山董家村发现的一件青铜匜,有铭文157 字,基本内容是一篇完整的判决词,被告人的名字叫牧牛,可能与管理养牛业有一定关系。

(3)西周的手工业

西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手工业生产始终在持续提高,并在整个经济生产中占有越来越多的比重。其中制陶业、青铜制造业、玉石器制造业、纺织业、骨角器制造业、木器制造业几个部门的成就比较明显。

①制陶业。西周的制陶业较之商代有一定发展和变化。陶器质料仍然主要是泥质陶、夾砂陶、白陶、硬陶和原始瓷几种,其中泥质陶数量最多,是民间日常生活中主要使用的食器和水器,其次是多用于制作炊器的夾砂陶。

白陶的制造比起商代有明显衰落;硬陶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华南继续发展,数量和质

量都有提高;原始瓷器也有了更大的发展,仍然流行于长江中下游地区,有些远销黄河流域。陶器的种类和器型与商代是一脉相承的,大致可分为生活用陶、建筑用陶和少量工具如纺轮、网坠、弹丸等。生活用陶除日常所用器皿外,还包括墓葬中逐渐盛行的明器。酒器比商代减少了,陶豆、陶鬲的形制与商代相比变化较为明显。陕西岐山县是西周的发群地,位于县城东北9 公里的赵家台村,有一处面积较大的西周遗址,清理出了陶窑和一批陶器、空心砖、条形砖等。建筑材料的发现不仅说明西周初年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制砖技术,而且表明建筑水平比商代有突出的进步。

②金属制造业。西周王朝对矿冶和青铜制造业非常重视,当时的采矿、冶炼和铸造技术在各地有非常普遍的推广与交流。青铜器的生产,成为奴隶制经济中科技发展和经济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西周的铜矿资源主要在长江流域的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等地。江西瑞昌夏坂乡,有一处自商代至春秋战国时期相沿的铜矿,附近就有冶炼加工的遗址。这个遗址地层清晰,包括了西周时期的堆积。遗址地名今称铜岭,可见采掘铜矿的历史由来已久。铜岭古矿早期的矿井采用框架式上下间隔支撑井筒的方法,框木构件的接合为碗口接法,框架与围岩间采用木棍或木板护壁。这个遗址的遗迹有立井、平巷及其相关的探矿、选矿、工棚、木作业、排水等设施。出土的生产工具中有用于木作业的青铜斧、锛、凿;用于凿岩的青铜镢、钺、斧等;装载用的木铲、木钺、木撮瓢、竹筐、竹篓和扁担;提升用的木轳辘、木钩、绳索等,还有用于照明的竹签。从围岩看,当时采掘的矿石主要是孔雀石,其次是自然铜。

安徽南陵戴镇乡、铜陵市木鱼山等地也发现了西周时期的铜矿和炼铜遗址。周王和各国诸侯乃至一般显贵,都拥有数量不等的大小铜器作坊,几乎分布在王朝统治的全部区域内,并影响着周围的一些部族。因此,西周时期的青铜器即有某些共同特点,在偏远地区

也逐渐突出了一定的地方色彩。

青铜器的数量从发掘来看已远远超过商代,历年发现的西周青铜礼器、用具、兵器、工具和各种装饰品是很可观的。现在所知最早的一件西周青铜礼器,是1976年在陕西临潼一处窖藏中出土的利殷,造形美观庄重,殷腹内底部有铭文32字,记载了周武王征伐商纣王的历史事件。宝鸡出土的何尊,则记载了西周早期成王迁宅于成周(今河南洛阳东郊)的情况。许多青铜器都有铭文,其中有关社会经济的铭文成为研究西周经济极其宝贵的资料。西周青铜器铭文最长的毛公鼎,铭文长497 字,其制造工艺之精巧可见一斑。

③玉石器制造业。虽然西周的青铜生产工具比商代增加了,但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工具主要仍是石器、木器和骨角、蚌壳制品。手工业作坊中木器和骨、角、蚌器也占大多数。总的看来,西周的石器制造技术与商代相比没有多少突出的进展,但玉石加工技术则有一定提高,生产出许多珍贵的艺术作品。

玉在新石器时代即已被人们认识和喜爱,不过直到新石器时代之末及夏代,除局部地区用玉料制成琮璧类礼器和一些装饰外,多将玉和其它石料一起加工制成各种实用的生产工具。商代以后,玉和玛瑙、水晶等宝石的价值逐渐被人们认识,西周时期玉石制品的数量和品种都大大增加了,雕琢工艺也有所提高。各地考古发现表明,玉石器的制作水平对了解当时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都有重要意义。

据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西周时期的玉石器大致可分为礼器仪仗类、实用器皿类、装饰艺术品类等几种,主要发现在大型墓地中,如陕西的斗鸡台、张家坡、茹家庄,甘肃的白草坡,河南的辛村,北京的琉璃河、白浮村,安徽的屯溪等。当时各地诸侯所居的大邑都有玉石作坊制作玉器。从事这项劳动的,主要是富有经验的手工业工匠,属\" 百工\" 中的一种,地位高于奴隶,但亦必须依附于奴隶主贵族,离不开官营作坊。由于人数不多,

他们的特殊地位使其中一小部分转变为贵族。

④纺织业。西周时期的纺织业是在蚕桑业大力发展的基础上有了长足进展的。《诗经》中有许多诗篇对当时的种桑养蚕做了描述,反映出黄河流域纺织业的繁荣。一些民歌中唱出了各地开辟桑田、种植桑树、采桑、伐桑和养蚕、缫丝、纺纱、织锦、刺绣等各种生产的具体情况,也有一些诗歌描写出妇女采桑时的心情和青年男女在桑林中幽会的场面。丝绸已成为贵族服饰的主要原料,采桑、养蚕、织锦、刺绣是西周农村妇女的主要生产劳动。

考古发现的西周纺织业遗迹和遗物较多。陕西宝鸡清理的两座西周早期墓中,一些铜器和泥土上有明显的丝织物和刺绣的印痕,刺绣所采用的辫子股针法直到当代还被妇女们广泛采用着。

⑤骨器及角、牙、蚌器加工业。以动物的骨、角、牙和蚌壳为原料制作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兵器和装饰品,历史非常悠久,可以上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西周建国后,因青铜工具的使用,使骨角器制作更快地向前发展了。由于动物的骨角和牙的来源十分丰富,加上制作比较简单容易,所以骨角器的数量比商代有大幅度增加,使用相当广泛几乎每个遗址都有发现。

西周的骨角器与商代一样,有铲、刀、锥、针、鱼钩等生产工具;有镞、矛等兵器;有簪、梳、勺、匕、叉等生活用具;有珠、管、环、坠等装饰品;还有骨角雕刻的人物、动物等艺术品。各地发现的制骨作坊中出土的骨角器,除骨铲多选用动物的肩胛骨和下颚骨制作外,主要以禽、兽的肢骨为原料。

陕西扶风云塘制骨作坊遗址规模较大,从出土的器物看,工匠们已熟练地掌握了锯、割、锉、刮、削、钴、镶嵌等一系列技巧和工序,这些都在骨器上留下了痕迹。在周原的

歧山、扶风等地先后出土了17000 多片西周甲骨、甲骨文的刻字十分精细,字小如粟,直笔刚劲有力,曲笔圆润娴熟,无不恰到好处,不仅是中国古代书法艺术佳作,也是古代微雕艺术的珍品。西周的牙雕艺术也很精湛,陕西长安的井叔墓中出土了几件象牙杯和杖首,刻制精美,并镶嵌绿松石片。河南浚县的卫国贵族墓中出土的刻花骨板,也是稀世之珍品。

⑥竹木器加工业。早在新石器时代,长江下游的河姆渡文化先民已表现出木器制作加工的聪明才智,当时已出现了中国最早的漆器。西周社会里,各地贵族追求奢华的生活,许多生活用具和室内家具不仅讲究造型艺术,而且竹木器的髹漆工艺发展迅速,成为贵族生活的时尚。各地考古发现的许多木器,都采用了髹漆工艺,为春秋战国时期漆器的繁荣打下了基础。西周时期出现的用蚌片或蚌泡镶嵌成图案的早期钿漆器,是难得的艺术品。

1985年春,陕西长安发掘的西周井叔墓中发现很多漆器残迹,其中两件图案比较完整。一件铜蹄足漆案,面髹黑漆,案面中央和案沿四周髹红漆,案侧在黑漆地上以红漆绘窃曲纹饰,蹄状铜足上有鳞状纹,十分美观。北京房山琉璃河燕贵族1193号大墓中发现了一批漆盾,有的保存较好,形状各异,盾表面除了红、黑、褐色髹漆外,还有人面形、菱形、圆形的大铜泡等作为镶嵌物。

西周时期,长江流域已经开始经营漆林,并在市场上用生漆交换其它生活必需品。《周礼.地官.载师》中说:官府对漆林征收的税很重,高达\" 二十而五\" ,即课以百分之二十五的重税。这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漆林的经营,也影响了生漆的生产与交换的发展。

西周手工业经济的发展,在井田制渐趋瓦解之后,有了更大的飞跃,并对春秋战国时代的政治、经济发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4)西周的商业及财政制度

在中国古代社会里,农业经济始终是占主导地位的,商品经济出现之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只是起到一定的补充和调解作用。西周时期商品交换这一新兴的行业,主要由奴隶主贵族所掌握,并为他们的需要服务。商业在《周礼》中被列为\" 九职\" 之一,目的在于通四方之珍异,事实上,各地市场贸易中占突出地位的仍然是地区之间土特产品的交流。社会的稳定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交通的发展也促进了物资的交换。当时,市场上的主要商品是奴隶、牛马、手工业产品和珠宝等。

和商代一样,西周的贸易往来中担任贩运劳动的,主要仍是奴隶,而且其中许多是被征服的商族中的奴隶及其后裔。工商并称,自西周始,即\" 工商食官\" ,也就是由王室和各方国来直接控制盈利致富的手工业和商业。在明确实行重农政策的西周政权统治下,商业奴隶的地位在奴隶中是最低贱的。西周中期以前,王室和诸侯用官府的名义直接控制着商业奴隶这是中国奴隶社会商业经济的一大特点。

由于商业操纵在官府的手中,商品交换只能在官府允许的范围内有限度地发展,因此在民间留给私人经营的余地就不多了。一般平民只有在农闲的时候,才能抽身出来出售自己的某些剩余农产品和小型农具、手工业品等。

到了西周后期,开始出现一些不属于官府的私人商业,由新出现的小贵族经营,役使少量奴隶为他们从事规模不大的商业活动。从商代开始产生的商人与商业,直到西周晚期才开始形成一种社会力量,但仍很弱小,并且继续受到王室和权贵们的歧视与压制。在中国的传统农业经济思想中,商人与商业一直处于卑微的地位。剩余产品的增加和货币的出现,使城市的商品经济得到发展,商业制度也随之趋于完善。西周的商业制度有以下几方面内容:

①市场管理制度。市场的设立由官府规定,作为商品交换的场所,市场即是商品的集散地,也是买卖人集中的地方,在都邑中都有指定的区域,驿道上也分别按一定距离设市,交通条件对城市的发展和市场的设置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都邑中的市场一天只进行三次交易,早晨的朝市以各大地商贾之间的买卖为主;日中的大市以一般消费者主;傍晚的夕市以贩夫贩妇的小商品交易为主。

按照规定,进入市场的各种货物都必须整齐排列于规定的地段。市场入门处有称为\" 胥\" 的官吏执鞭纠察。市场内有官吏巡行。货物出入市场必须有凭证方可通行。对于哪些货物可以上市,哪些货物禁止出售,都有比较严格的规定。

②价格制度。对于商品价格严格控制,是西周商业制度的又一个重要内容。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价格关系反映商品和货币相交换的比例关系。市场上由于价格引起的争端,一般由管理市场的大小官吏司市、胥师、贾师来负责调解处理。西周时期人们还未完全认识到商品价格存在的规律性,货币制度尚未健全,所以商人和消费者基本上各以主观偏好来确定商品价格,而最终评定价格的权力掌握在司市、胥师和贾师手中,并由贾师具体裁决。一般说来,上市商品须经各市场的贾师查看并同意其价格,才准许进入市场出售。贾师根据商品的变化确定价格。凡是官府不提倡的东西就抑其价,而官府需要的、提倡的则起其价。总的说当时的价格观念是很简单、片面的。

③税收制度。西周商业制度还包括税收制度。文献记载官府对市场上的交易要征收商税,收的货币由称为\" 廛人\" 的官吏主管。据《周礼》载,征收的税币主要有市肆中的房屋费、货物占地费、货物品种质量检验费、货物存放仓库费等等,此外还有违禁货物的罚金。对屠宰牲畜的肉贩,还另收牲畜的皮、角、骨,抵附加税上交官府。凡市中珍异衣物滞销的,以市价买入交予官府;遇到灾荒疫害之时,则市内概不征税。

除了对商税的征收,政府还对一些贵族私人开采国有山林川泽征收赋税,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

④货物出入关市制度。市场对外地行商的货物出入关市有许多规定。中秋之月\" 易关市,来商旅,纳物贿,以便民事\" ,同时\" 门闾毋闭,关市毋索\" ,这种规定是为了使外地商人感到方便而制定的。另外,货物出入城门的关境要以\"玺节\" 为凭。商人从市内采购的货物欲运出境外,也要有司市发给的\" 玺节\" 做为出关的通行征。司门掌管国门(城门)的开闭以免违禁货物流出;司关则严格进行出境检查。市、门、关三个方面互相配合,能较严格地控制出入关的货物。对于那些不在市上购买、径直在民间易货的外地商人,由于没有司市签发的\" 玺节\" ,官府则要求各地在他们把货物运到关上时,由司关统一征收一笔关税,并付之以\" 传\" 做为补办的通行证件。倘若货物因故暂时停搁关下邸舍,则另交税币,称为\" 廛布\".对那些不经关口而走私运出的,一经发现不仅要没收货物,还要严厉处罚货主。

综上所述,西周的商业制度已经比商代有了较大的进步,也反映出商品经济具备了雏形。

⑤西周的财政制度。西周的财政和金融制度,主要依靠贡赋和税收的手段形成。

在当时的社会经济生活领域里,价值观念仍然停留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范畴内,财富基本上是以物品的自然属性或使用价值为内容的,货币并不发达,从贵族到平民,普遍认为财富的使用价值比商品价值更重要。因此,各地对中央的贡赋以实物为主,百官各司其职,分门别类的管理国有财产。

西周的整个财政支出主要是靠贡赋来维持的,每一项支出,一般都有一种财政赋税收

入作为保证,即所谓专税专用的平衡财政收支。

随着商品经济的萌发,市场的税收也不断增加,逐渐成为政府的重要经济来源。西周王室加强了行政力量对金融、信贷事务的管理,成立了一个称为\" 泉府\" 的机构掌握税收现金,并办理货币的赊销业务及货物与货物的信贷。

西周的财政和金融制度比商代进一步发展,还表现在货币的流通方面。

虽然民间还普遍流行以物易物的交换形式,但各地市场大宗的商品交流基本上已同货币分不开了。除了玉作为一种\" 上币\" 以外,贝以\" 朋\" 为单位广泛流通,在文献中和青铜器铭文中多有记载。陕西长安沣西发掘的182 座西周墓中,共殉贝千枚以上,几乎半数的墓都殉有贝;河南浚县辛村的卫墓中殉贝更多,共达3472枚。在西周许多墓中还发现了玉贝、石贝、陶贝、骨贝,除了一部分作为装饰品,大部分是做为货币象征财富而随葬的。在局部地区,还开始流行铜制的贝和布、刀等货币。

经过夏、商、西周三代经济的持续发展,公元前770 年,中国进入了春秋战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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