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配合全市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和三峡国际旅游最佳目的地城市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提升伍家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根据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坚持“亲近自然山水、倡导低碳生活”的理念,认真实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工程,形成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伍家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为全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贡献力量。 创建活动实行政府主导、全员共建、目标管理、效益兼顾的原则。 二、创建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XX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创建领导小组),以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
2、全员共建原则。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全区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使全社会自觉参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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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目标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制定我区创建目标和标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区创建领导小组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创建目标。 4、效益兼顾原则。我区创建工作要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提升伍家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密切结合。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要求,积极配合我市做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确保一年使全区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积极支持宜昌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 2、具体目标:重点生态区之间建有宽度50米的城市森林生态廊道;骨干河流、道路的沿线建设宽度20米的近自然森林景观林带。江、河、湖、库、渠等水体沿岸绿化率达到80%以上;公路、铁路等道路绿化率达到80%以上。平原、丘陵区农田林网控制率达到90%以上。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建有防护绿化隔离林带。近郊区建有面积20公顷以上的森林公园或湿地公园。建成区内建有多处以公园为主的休闲绿地,分布均匀,使85%以上的市民出门500米有休闲绿地。提高森林覆盖率,山区保持在60%以上,丘陵保持在40%以上,平原区保持在2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建成区、中心区树冠覆盖率(树冠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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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与绿地面积之比)分别达到50%、25%。适宜绿化的房顶、阳台、墙面、高切面和立交桥等垂直空间的绿化率达到30%以上;近2年新建的地面停车场乔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各类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受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以上。城区乡土树种数量占绿化树种数量的比例大于80%,某一树种的使用数量占树木总量的比例低于15%;郊区森林的自然度大于0.5。 三、建设重点
(一)中心城区绿化建设工程。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中心城区绿化美化,建设和完善城市周边、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功能分区和过渡区防护绿化隔离林带;结合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继续增加广场、游园、街头绿地等公园绿地面积,基本满足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让观赏性与实用性有机结合起来;有选择、有计划地实施楼体和屋顶绿化,鼓励和引导单位、居民家庭阳台绿化;积极倡导和推广城市立体绿化,在河渠坡面、道路护坡栽植攀援、垂吊植物,尽快实施垂直绿化,最大限度地拓展绿化空间;加快城东生态新区绿化建设步伐,要搞好植物造景,形成合理的生态复层结构,结合区域地形营造适当比例的风景林,选择与区域人文、自然相和谐的绿化美化树种,并点缀山石、小品和标志性雕塑。
(二)新农村绿色家园工程。加强居民安置小区绿化,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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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小区绿化面积220亩,对已建成安置小区绿化工程进行提档升级,提高绿化水平,在植物配置上以乡土树种为主,增加乔木栽植量,适当引进外来植物,丰富园林植物种类,乔、灌、花、草、藤相结合,营造近自然植物群落;充分利用空闲地开展村民房前屋后绿化,以栽植灌、藤和果树为主,达到绿化、美化、香
化的效果。公共隙地可修建绿地,以花灌木、常绿树和用材林为主;加强乡村道路绿化,道路两侧栽植1—2行树木,相间配置常绿树和花灌木,绿化率达到95%以上;主要干道沿线村委会所在地要建成小区公园或小游园。在全面绿化的基础上,建设五个高标准绿化示范村。
(三)绿色生态景观工程。以林业生态景观建设为重点,在城际铁路、汉宜高速公路、柏临河流域沿线按照标准建设绿化林带,对道路工程施工后的垂直坡面进行绿化治理。对工业园区道路、厂区实施绿化,新增绿化面积3万平米。加大对现有林地的保护力度,禁止非法开发。 四、职责分工
区建设局:配合市建委和城管局完善辖区内道路基础设施,搞好道路绿化,实施精细管理。搞好道路绿化带的除草、修剪、杀虫;对居民小区树木进行补栽补植,清理病害树木,做好城东大道和桔城路等重点路段的绿化养护工作,完成城乡路、花溪路、同强路、合益路等道路绿化达标任务,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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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修到哪里,绿化做到哪里。
区委宣传部:加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保护好本辖区绿化环境,督促辖区沿街单位搞好门前绿化养护,将绿化管理列入考核项目。对目前绿化较好的白马山社区、大公益苑小区、水电工程团小区、胜利一路社区等位置实施精细管理,对王家河公园、韩家坝公园、古塔公园等社区公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积极配合公园管理单位的绿化养护工作。
伍家乡:加强乡村道路绿化、集镇和居民聚居区绿化以及居民房前屋后绿化,主要干道沿线乡村所在地建一处以上小区公园或小游园,美化村庄和庭院。加强安置小区绿化工程,新增小区绿化面积220亩;搞好城郊以东地区的荒山绿化,对南湾、共升、前坪、共联等村实施沿柏临河流域绿化景观工程。
工业园区:对工业园区道路、厂区实施绿化,种植挂花树、樟树、雪松、楠树等易活易载树种,新增绿化面积3万平米,改善园区环境。
区财政局:保障创森工作财政资金投入。
区农林水局(创森办):负责全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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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组织、协调、宣传、督办等日常工作。
发改、建设、财政、农林水、国土、规划、旅游、新闻宣传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在区创建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下各自开展相关工作,做到创建工作有安排部署、有落实措施、有检查督办、有显著成效。 五、实施步骤
从2012年开始到2013年底,分为宣传发动、创建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1月)。一是成立区创建领导小组;二是制订下发实施方案;三是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森林城市的知晓率和支持率。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2年11月—2013年8月)。一是召开创建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签定创建目标责任书;二是实施主题工程,全面推进中心城区绿化建设工程、新农村绿色家园工程和绿色生态景观工程。三是开展推动创建工作若干活动:秋季造林活动、森林防火现场演练、植树节植树造林、小区绿化工程现场会。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3年8月-2013年10月)。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选标准和办法,先请区人大、政协对全区创建工作实施督察,召开全区创建工作总结、验收大会,在自查的基础上,向市创森办申请考核验收并获得专家组通过。 六、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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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确保创建工作经费。区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四办一乡行政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创建工作统一规划、协调和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目标制定、任务分解、工作协调、宣传报道和检查督办等工作。四办一乡和区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创建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二)分解任务,强化措施。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和目标,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层层落实创建方案、创建经费、创建措施和创建指标达标进度,做到统一指挥、条块结合、管理有序、突出重点、全面推进。2013年市委、市政府将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列入区人民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区委、区政府将对创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三)创新机制,广泛参与。要采取政府领导、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运行机制,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推动城乡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密切结合,形成全社会共建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投入,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广泛吸收民间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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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投资造林绿化。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创新造林绿化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鼓励社会造林,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促进生态增量、林业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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