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关法律规定列表
中央法律法规 法规名称 《实施条例》 法条适用范围/应当公示的范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54条) 公示开始时间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54条) 公示期限 不少于3日(54条) 公示媒介 公示内容 《30号令》、《27号令》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的项目(56条、47条) 告之日起3日内(56条、47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2条)/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41条) 不少于3日(56条、 47条) 不少于3日(41条) 《2号令》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35条) 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进行公示(35条)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200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在评标结束后(41条) 7日(41条) 内进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2条)/ 招标机构应当在招标招标机构应按商务、网(中国国际招标网)技术和价格评议三个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方面对每一位投标人的不中标理由在《评标结果公示表》中分别填写。填写的内容必须明确说明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人的响应内容。《评标结果公示表》中的内容包括“推荐中标人及制造商名称”、“评标价格”和“不中标理由”等,应当与评标报告一致。(41条) 评标结果公示应当一次性公示各投标人在商务、技术方面存在的实质性偏离内容,并与评标报告相关内容一致(25条);对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进行价格调整的,在评标结果公示时,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应当明确公 《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2007)》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 评标结果公示开始日 不得选择在国家法定长假的前2日(28条) 示价格调整的依据、计算方法、投标文件偏离内容及相应的调整金额(26条);采用综合评价法评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应包含各投标人的废标理由或在商务、技术、价格、服务及其他等大类评价项目的得分(27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进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56条) 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56条) 不少于7日(48条) 在招标项目所在地省 级交通主管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48条) 不少于3日(56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3)》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水运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2012.2)》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不少于3日(4条) 在依法发布招标公告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及时公示(4条) 主要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名称、评标结果、举报受理方式等(4条) 《交通运输部科技项目招标列入交通运输部科技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 计划,获得部经费支告之日起3日内(35持,以科学技术研究条) 开发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科技项目(2条)/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2条)/ /采用公开招标的(6条) 在评标结束后15天内(34条) 不少于3日(35条) 5个工作日(34条) 在指定媒介(34条) 公开排名顺序,并对推荐中标方案、评标专家名单及各位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34条) 在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信息网络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予以公示(6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有形市场公示中标候选人(6条)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200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4)》 不少于2个工作日(6条)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唱标记录;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中标价和中标价中包括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6条)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关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招于进一步规范南水北调工程标投标活动(1条)/ 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2005)》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06)》 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2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的1个工作日内(31条) 在中国南水北调网站 公示评标结果(31条) 不少于20天(7条) 地方法律法规 北京标办:《关于办理中标候选人公示登记环节的注意事项(201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1条) 不少于3日(其中至在有形市场公示中标少包含2个工作日且候选人(1条) 截止日应为工作日),从发布公示的次日起算(1条)。 招标人应同时公示以下信息:(1)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预审的结果;(2)开标记录;(3)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的原因及其依据;(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6)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排序(1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2011.1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时,招标人应当同时公示以下信息:(一)采用资格预审时的资格预审结果;(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的名称、废标的原因及依据;(四)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评分;(六)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10条)。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2011)》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自收到书面评标报告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不得少于3日(41条) 的建设工程(41条) 之日起3日内(41条) 体上予以公示(41条)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2009)》 《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2012.12)》 /公开招标项目(36条) 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的机电设备等交易活动(2条)/ 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36条) 评标结束后3日内(17条) 在发布招标公告的指不得少于3日(36条) 定媒介上公示(36条) 在市发展改革委指定国际招标项目,公示媒体和市机电设备交期为7日(17条) 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国际招标项目还应在商务部指定的专门招标网站上公示(17条) 《江苏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招标投标制度(2007)》 江苏省行政区域内实 施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的城市供水、供气(管道燃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2条)/ 江苏省所有交通项目招标投标(1条)/ 评标报告形成之日起3日内(13条) 不少于20天(13条)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意见(2012.2)》 按交通行业规定不得少于7日(13条)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2006)》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样本(2010)》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37条)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独立大桥及特大桥、独立长隧道及特长隧道的新建、改建及养护大修工程项目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1条) 在交易场所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示(37条) 不少于3日(37条) 公示内容有:(1)推荐中标人和备选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得分及总监姓名等;(2)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依据(投标人须知:第21.4条)。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在指定的媒介上(34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2)》 服务招标投标活动(2标报告和推荐候选人条) 条)/ 名单之日起(34条) 《湖南省招标公告发布和中《湖南省实施〈中华标候选人公示办法(2013)》 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规定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以及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活动(2条)/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之日起(12条)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必须在指定媒介(《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进行公示(4条);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12条)。 10日(34条)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由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联系方式(12条)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 工招标投标活动(1条)/ 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公示(57条) 不少于7日(57条) 评标委员会主要评审意见和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的主要人员、业绩、投入设备等主要信息(57条) 不得少于3日(36条) 公示的内容应包括:(一)招标项目名称、规模及建设地点;(二)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各投标总价以及其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及班子人员名单;(四)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6条)。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12)》 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有关的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活动(2条)/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36条) 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平台及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公示(36条) 《河南省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固定标价随机抽取法实施办法(试行)(2011)》 河南省行政区域范围 内必须依法公开招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和附属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3条)/ 在招标文件指定的媒不少于7日(32条) 将中标候选人的业体上进行公示(32条) 绩、主要人员资历、信用评价等级和获奖情况等信息进行公示(32条) 《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河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招标合理定价抽取评审项目施工招标/ 法实施办法(试行)(2013)》 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示(25条) 不得少于3日(25条) 招标人应当将中标候选人的业绩、信用等级、主要人员资格以及入围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的原因等信息公示(25条) 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13条) 《沈阳市政府投资基建项目选择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办法(试行)(2012)》 《苏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2010)》 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13条) 在指定媒体上公示(36条) 苏州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全部或部分使用市级财政性资金所进行的、列入年度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投标(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50条) 招标人应于招标结束15个工作日内(36条) 5个工作日(36条) 《昆明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2.9)》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50条) 不得少于3日(50条) 评标结果公示内容:(一)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招标项目名称;(三)开标时间、地点;(四)评标结果公示时间;(五)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投标报价或者综合得分;(六)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50条)。 《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0)》 应当进行招标的各类 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以及相关的附属设施、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招标投标活动(2条) 在珠海市建设工程信至少2个工作日(88息网上公示(88条) 条)
新法补充一:《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根据本法第38条的规定,属于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1项情形,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按照本办法第四条报财政部门批准之前,应当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并将公示情况一并报财政部门。 一、公示期限
根据本法第38条的规定,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根据本法第38条的规定,公示内容应当包括:(1)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2)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3)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4)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5)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6)公示的期限;(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公示异议 1.异议的提起与受理
根据本法第39条的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2.异议处理
根据本法第40条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将异议意见、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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