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家具以精致但不淫巧,质朴而不粗俗,厚实却不沉滞见长。它特有的美学个性和艺术范式也鲜明地体现在纹饰图案上。
1、纹式题材。中国纹式图案家具有承继性和趋同性特点,每个时代的出品或多或少地含有历史的因素。每个品类的装饰也可能在其它品类中出现。明诗家具正是如此,其纹饰题材许多都是传承的,如祥云龙凤、缠枝花草、人物传说等,这些题材在织绣、陶瓷、漆器等品类中常能见到。不过,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仍有自己的倾向性和选择性,如松树纹、竹纹、梅花纹、兰花纹、石榴纹、灵芝纹、莲花纹等植物题材;山石、流水、村居、楼阁等风景题材;鱼藻纹、祥麟纹、瑞狮纹、喜鹊纹等动物题材比较多见。
在选择纹饰题材方面,明代工匠也甚为讲究场合。这使得明式家具的题材比较符合特定的施用环境和使用对象的要求,而少牵强矫饰之嫌。同时他们还很注意题材与家具本身的结合,注重常见题材的具有新意的表现型式,在[灵芝纹几][莲花宝座]上我们不但看到了灵芝、莲花这两个沿用了千百年的纹饰形象,还看到了它们与家具形体结合在一起所产生的近似雕塑般的特有艺术效果。
2、纹饰结构。明式家具的纹饰结构适应端正壮穆、简洁明快的造形特点,组织得比较严谨匀称、紧凑有序。明师家具的纹饰结构有着内在的组织逻辑,这种逻辑以程式化的(拐子)为表征。(拐子)的来源似可追溯到青铜器装饰和缠枝花,然而,将这些原型发展并定型化的纹饰结构,却无疑是明代工匠的创造。明式家具的纹饰中以[拐子]组织装饰母题的很多,如花草拐子、如意拐子、龙拐子、草龙拐子、兽面拐子、回纹拐子等等。明代工匠创造的纹饰结构的程式规范一直为后人沿用,并构成中国传统家具的基本特征。明式家具的纹饰图案多给人以方刚稳健 均匀有度的感觉,这与工匠们十分娴熟自如地把握了适宜家具造型结构和艺术品质的纹饰结构是分不开的。
3、表现手法。明式家具纹饰图案的表现手法是相当高超的,其成功之处在于它无时不体现了形式美的法则。明式家具多以名贵硬木制成,材料本身就带有优美雅致的色泽和纹理。因此工匠们往往只是在某些显眼的部位,如椅子的靠背板、桌案的牙子等上进行小面积的装饰,雕刻一些花草瑞兽或镶嵌一块玉石等,使大块的素面与小块的装饰形成鲜明的对比,既突出了装饰的效果,有不破坏器体的完整性与自然美。
当然,明式家具中也不乏(错彩镂金)的实例,但工匠们始终都是以对比协调为原则的,大面积的雕铸、镂刻总是有光素的宽边或空白相随,细密繁冗的纹饰总是留有(透气)的余地。所以,明代家具的纹饰图案无采用雕镶嵌包的处理方法,还是采用刻画描绘的处理手法,都保持着既空灵又实在的装饰效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