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从业考试私募股权考点
【知识点】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
(一)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选择
股权投资基金成为运作股权投资业务的主体,需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形式。我国现行的股权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主要为公司型、合伙型及契约型,影响组织形式选择的因素众多,主要包括法律依据、监管要求、与股权投资业务的适应度及基金运营实务的要求,以及税负等。
(二)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流程
1.公司型基金的设立与备案
(1)设立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
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2)设立步骤与备案
由工商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设立步骤分别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基金备案。
2.合伙型基金的设立与备案
(1)设立条件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在股权投资基金领域,普通合伙人也通常只宜以货币形式出资);有生产经营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步骤与备案
公司型基金与合伙型基金均由工商登记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因而设立步骤相同,分别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和基金备案。
3.契约型基金的设立与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契约型基金的设立不涉及工商登记的程序,通过订立基金合同明确投资人、管理人及托管人在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委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基金备案要求与其他组织形式基金一致,应由管理人在基金成立日起限定日期内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
【知识点】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运作模式及特点
股权投资基金的运作流程是其实现资本增值的全过程,股权投资基金运作的四个阶段是募资、投资、管理和退出。
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差,投后管理投入资源多,专业性较强,投资收益波动性较大等特点。
(一)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差
由于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或上市企业的非公开交易股权,通常需要3~7年才能完成投资的全部流程实现退出,股权投资基金也因而具有较长的封闭期。此外,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流动性较差,在基金清算前,基金份额的转让或投资者的退出都具有一定难度。
(二)投后管理投入资源较多
股权投资是“价值增值型”投资。基金管理人通常在投资后管理阶段投入大量资源,一方面,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各种商业资源和管理支持,帮助被投资企业更好发展;另一方面,也通过参加被投资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等形式,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以应对被投资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和企业管理层的道德风险。
(三)专业性较强
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与管理涉及企业管理、资本市场、财务、行业、法律等多个方面,其高收益与高期望风险的'特征也要求基金管理人必须具备很高的专业水准,特别是要有善于发现具有潜在投资价值的独到眼光,具备帮助被投资企业创立、发展、壮大的经验和能力。
(四)投资收益波动性较大
股权投资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期望收益的资产类别。高风险主要体现为不同投资项目的收益呈现较大的差异性。创业投资基金通常投资于处于早中期的成长性企业,投资项目的收益波动性较大,有的投资项目会发生本金亏损,有的投资项目则可能带来巨大收益。并购基金通常投资于价值被低估但相对成熟的企业,投资项目的收益波动性相对要小一些。
高期望收益主要体现为在正常的市场环境中,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个整体,其能为投资者实现的投资回报率总体上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从不同国家的平均和长期水平来看,
股权投资基金的期望回报率要高于固定收益证券和证券投资基金等资产类别。
【知识点】股权投资基金的利益分配方式
股权投资基金的市场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投资者、管理人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就收益分配而言,则主要在投资者与管理人之间进行。
股权投资基金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所投资企业分配的红利以及实现项目退出后的股权转让所得。基金的收入扣除基金承担的各项费用和税收之后,首先用于返还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本金。全部投资者获利本金返还之后,剩余部分即为基金利润。
根据股权投资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的约定,有时候管理人需要先让基金投资者实现某一门槛收益率之后才可以参与利润的分成。
【知识点】募集机构的资质要求
我国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开展基金募集行为,需要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成为基金管理人。
基金的募集分为自行募集和委托募集,基金的募集机构也分为两种:直接募集机构和受托募集机构。直接募集机构是指基金管理人,受托募集机构是指基金销售机构。
如拟采用自行募集方式募集,基金管理人只可以募集其自己发起设立的基金,不可以销售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产品,即不允许基金管理人的代销行为。
销售机构参与股权投资基金募集活动,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2)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
(3)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签署销售协议)。目前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主体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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