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 DB11/ XXXXX—XXXX
地方标准
DB 11/ XXXXX—XXXX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发布 XXXX - XX - XX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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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规定 .......................................................................... 3 5 地质灾害的现状与预测评估 .......................................................... 5 6 综合评估与适宜性评价 ............................................................. 21 7 评估成果文件 ..................................................................... 2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评估工作技术程序框图 ................................... 23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北京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及项目重要性划分 ................... 24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地面沉降估算 ................................................... 26 附录D(资料性附录) 活动断裂的调查 ................................................. 28 附录E(资料性附录) 滑坡调查、分类及评价 ........................................... 29 附录F(资料性附录) 泥石流的调查与评价 ............................................. 35 附录G(资料性附录) 不稳定斜坡的调查与评价 ......................................... 39 附录H(资料性附录) 评估成果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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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由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及符号、基本规定、地质灾害现状与预测评估、综合评估、评估报告成果文件等七章组成。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H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北京市地质研究所、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家地震局地壳应力研究所、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地质调查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俊峰、叶超、张建青、韦京莲、化建新、孙毅、刘德成、李燕飞、杜涛、陈昌彦、张长敏、张建国、唐荣余、贾三满、高文新、覃祖淼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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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北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包括: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地质灾害的现状与预测评估、综合评估与适宜性评价、评估成果文件及附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进行城镇(村庄)、开发区、厂矿规划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DZ/T0097-1994 工程地质调查规范(1∶25 000~1∶50 000) 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DZ/T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地质灾害geological hazard
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地面沉降、活动断裂、地裂缝、砂土液化、崩塌、滑坡、泥石流、不稳定斜坡、采空塌陷、岩溶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2
地质灾害危险性risk of geological hazard 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 3.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 对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损失的综合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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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致灾地质体 geol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5
致灾地质作用 geological process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 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6
地面沉降land subsidence
由于地下水开采引发松散土层压缩,导致地面标高降低的地质现象。 3.7
活动断裂 active fault
第四纪晚期(指距今10万年~12万年以来的时段)以来有过活动的断裂。 3.8
全新世活动断裂 holocene fault 距今1万年以来有活动的断裂。 3.9
晚更新世活动断裂 Epileistocene fault 距今1万年~12万年期间有活动的断裂。 3.10
地裂缝 ground fissure
由于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区域性的地面开裂的现象。 3.11
砂土液化 sand liquefacation
地表下一定深度内可液化的饱和土层在地震力作用下产生的震动液化。 3.12
崩塌 rock(soil) fall
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3.13
滑坡 landslide
斜坡(含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4
泥石流 debris f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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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泥沙、石块和水的混合体流动的现象。 3.15
不稳定斜坡 Unstable slope
地表面倾向临空面、有一定坡度和厚度的岩土体,具有发生滑坡、错落、倾倒、崩塌、坍塌等潜在地质灾害现象。 3.16
采空塌陷 mining effects collapse 地下采矿活动引起的地面形变现象。 3.17
岩溶塌陷karst collapse
可溶性岩石或岩层在水的作用下形成的塌落或沉陷现象。 4 基本规定 4.1 一般规定
4.1.1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宜在规划阶段进行;对在规划阶段确定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大的区域,应对具体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1.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不能替代工程建设过程和规划各阶段的地质灾害勘查、工程地质勘察和有关的评价工作。
4.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根据工程建设和规划项目的工程概况,应搜集区内的气象、水文、地震及有关地质资料,尤其
是地质灾害、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及工程建设经验等资料;
b) 通过野外地质调查,必要时辅以勘探手段,查明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的基本特征; c) 分析论证工程规划用地和建设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依次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
评估;
d) 做出规划用地和建设用地适宜性评估结论,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4.1.4 当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应分区(分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符合下列要求:
a) 对规划用地:在不利工况下未达到稳定要求并具有一定规模的致灾地质体及其影响范围应单独
分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相同、位置相邻的各区可归并为一个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相同、
位置不相邻的各区和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相同但灾种不同的各区应视为同一区的亚区。
b) 对建设用地:线状工程一般应分段进行评估,弃渣工程应分坝区、填埋区、进出场道路区和截
排水区分别进行评估,水利水电工程应分坝区、库区、引水区和厂区分别进行评估。 4.1.5 评估工作技术程序详见附录A。
4.2 评估范围与评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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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不应小于规划用地、建设用地范围,并应视建设或规划项目特点及影响范围、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按表1综合确定。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范围确定表
类 别 线状工程 平 原 区 两侧各500~1000m 2山 区 在两侧各500~1000m评估范围的基础上,根据灾害类型特点扩展到影响范围的边界 面状工程 不小于4km 根据项目特点、灾害类型特点,至其影响范围的边界 4.2.2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乡镇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应为一级;
b)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应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建设项目重要性按表2进
行分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4.2.3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按附录划分为复杂、中等复杂、简单三个等级。
表2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
地质环境复杂程度 评估级别 建设项目重要性 重 要 较重要 一 般 一 级 一 级 二 级 一 级 二 级 三 级 一 级 三 级 三 级 复 杂 中等复杂 简 单 4.2.4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按附录B.1确定,建设项目重要性按附录B.2确定。
4.3 调查和评估的基本要求
4.3.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进行地质环境调查。调查应包括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不良地质现象、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等内容。
4.3.2 地质环境调查所用图件,应是能准确反映区内地形地物的地形地质图或地形图。图件比例尺应视地质环境复杂程度及致灾地质体的规模而定,以能清晰反映区内地质环境特征并便于阅读为原则,但对规划区应采用不小于规划图比例尺的地形地质图或地形图,对重要地段应采用不小于1∶1000的地形地质图或地形图。地质环境调查所用图件比例尺不应小于成图比例尺。 4.3.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以搜集资料和地质环境调查为主。一级评估应辅以勘探手段,且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和相应定量评价指标;二级评估必要时辅以勘探手段,且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和定性或相应定量指标;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 4.3.4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评估区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分布、类型、规模、特征、形成机理、稳定性、发育程度及灾情
进行调查和评估;
b) 分别评价评估区发育的各种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各种地质灾害现状危险性大小应根据各种不
良地质现象发育程度、稳定性和灾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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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工程建设中或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评价,并对其给拟建工程和
相邻建(构)筑物的危害程度进行预测;
b) 对建设用地遭受各类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和程度进行预测; c) 预测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小。
4.3.6 综合评估应综合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结果,对规划或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可能造成的损失大小和危险性进行评估,对规划或建设用地的适宜性做出结论,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议。
4.3.7 地质灾害灾情与危害程度应按表3分级。
表3 地质灾害灾情与危害程度的分级标准
损失程度 级别 直接经济损失 人员伤亡情况 (万元) 重 中 轻 有人员死亡 有伤害发生 无 >100 10~100 <10 (人) >500 100~500 <100 (万元) >500 100~500 <100 受威胁人数 可能直接经济损失 灾 情 危害程度 注:1 灾情分级,即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灾度分级,采用“人员伤亡情况”“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2 危害程度分级,即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危险程度的预测分级, 采用“受威胁人数”或“可能直接经济损失”栏指标评价。 5 地质灾害的现状与预测评估 5.1 地面沉降
5.1.1 当建设(规划)用地位于地面沉降区或可能发生地面沉降的区域时,应进行地面沉降评估。
5.1.2 评估工作应搜集下列资料:
a) 地形地貌;
b) 第四纪堆积物的年代、成因、厚度、埋藏条件、地层结构和土性特征;基底地层岩性、埋深和
地质构造;
c) 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相邻含水层或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地下水开发利用
历史;
d) 地面沉降发展历史、现状及防治经验; e) 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发展现状。 5.1.3 调查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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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量测地下水位; b) 地下水开采现状;
c) 地面沉降对建(构)筑物及市政设施的影响; d) 污水、雨水的积散情况。
5.1.4 现状评估应分析地面沉降形成原因和发育特征,论述地面沉降与地下水开采和地层岩性的关系,并依据累计地面沉降量及沉降速率按表4确定地面沉降现状发育程度,按表3确定地面沉降现状危害程度,按表5确定地面沉降现状危险性。
表4 地面沉降现状发育程度
分 级 强 因 素 累计地面沉降量(mm) 沉降速率(mm/a) >1000 >50 500~1000 <500且<30 30~50 中 弱 注:1 累计地面沉降量指自1955年至最近政府公布数据;
2 沉降速率指近3年的平均年沉降量。
表5 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分级
灾情(危害程度) 危险性 发育程度 强 中 弱 注:现状评估用灾情、预测评估用危害程度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1.5 预测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对工程建设期间或建成后由于建筑施工降水、地面大面积荷载增加等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面沉b) c) d) e)
降进行预测,评价对建设用地和相邻场地的影响和危害程度;
对工程建设自身可能遭受地面沉降危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进行预测评估; 应预测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并估算沉降量; 建立评估区地层的概化模型;地面沉降量的估算宜采用分层总合法或单位变形量法、工程地质比拟法等方法,预测时间不小于5年;
绘制评估区地面沉降预测累计沉降量等值线图。 5.1.6 按表6预测地面沉降发育程度,分为强、中、弱。
表6 地面沉降预测发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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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育程度 强 因 素 沉降速率(mm/a) >50 30~50 <30 中 弱 5.1.7 地面沉降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分级按表5确定。
5.2 活动断裂
5.2.1 建设(规划)用地周边3km范围内有活动断裂带通过时应进行活动断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5.2.2 评估工作应搜集下列资料:
a) 区域的地质构造资料,比例尺不小于1∶250 000; b) 区域范围内破坏性地震资料,场地地震效应参数;
c) 断裂的展布、产状、最新活动时代,性质、两盘岩性、位移量、地表破裂带宽度等; d) 断层断错的第四系和各种类型的断错地貌,如断层陡坎、断错阶地、洪积扇和水系等。
5.2.3 评估工作应开展野外调查,必要时应开展槽探、钻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工作,查明断裂的位置、规模(长度、宽度与地表破裂带宽度)、产状、活动方式、最新活动时代等。 5.2.4 活动断裂现状评估按表7确定评估区内活动断裂的现状危险性。
表7 断裂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分级
危险性大 全新世活动断裂强烈影响带 危险性中等 全新世活动断裂中等影响带 危险性小 全新世活动断裂其他区域或非全新世活动断裂 5.2.5 预测评估工作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工程建设期间或建成后可能引发或加剧的断裂活动及其次生灾害,如地面不均匀沉降、地裂
缝、诱发地震等进行预测评估;
b) 对于跨全新世活动断裂的线型工程,如铁路、公路、管线等,应评估断裂未来最大位错量,评
价其对建设工程影响;
c) 对工程建设自身可能遭受活动断裂及其次生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危险性和危害程度进行预测评
估。并按表8确定建设用地的活动断裂地质灾害危险性。 5.3 地裂缝
5.3.1 当建设(规划)用地及附近地区有地裂缝发育或具有发生地裂缝的地质条件时,应进行地裂缝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应包括地裂缝发育区及影响区。 5.3.2 评估工作应搜集下列资料:
a) 地形地貌;
b) 第四纪堆积物的年代、成因、厚度、埋藏条件及岩土体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特征; c) 基底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断裂活动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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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与地裂缝有关的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下采空等资料; e) 区域地震的分布、历史、强度及发生时间; f) 地裂缝的发展历史、活动规律和致灾情况; g) 地裂缝的防治经验。
5.3.3 调查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a) 地裂缝单缝和群缝的空间分布、规模及活动特征; b) 地裂缝对建(构)筑物的破坏程度和特征; c) 地裂缝成因类型和诱发因素。
5.3.4 调查工作精度宜符合下列要求:
a) 评估区1∶10 000~1∶25 000; b) 建设用地1∶2 000~1∶5 000 ; c) 地裂缝变形区1∶500 ~ 1∶1 000。
5.3.5 建设(规划)用地存在构造地裂缝时应进行槽探和物化探工作,必要时进行钻探。 5.3.6 现状评估应分析地裂缝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变形活动特征、主要诱发因素与形成机制,并按表8确定地裂缝发育程度。按表3确定地质灾害现状危害程度,按表9确定地裂缝现状危险性。
表8 地裂缝发育程度
发育程度 强 中 弱 描 述 地表开裂明显,可见陡坎、斜坡、微缓坡、陷坑等微地貌现象,楼房有裂缝,平房和围墙裂缝明显 地表开裂不明显,无微地貌显示,楼房有微裂纹, 平房和围墙有细裂缝 无地表裂缝,平房和围墙有微裂纹 表9 地裂缝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分级
灾情 危险性 发育程度 强 中 弱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3.7 预测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裂缝发生和发展的可能性和对相邻工程建设的影响; b) 分析预测地裂缝发生、发展趋势,预测建设用地遭受地裂缝的危险性; c) 预测方法可采用模型预测法和演变(成因)历史分析法等方法; d) 按表10预测地裂缝发生可能性,按表11预测评估地裂缝危险性。
表10 地裂缝发生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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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 大 中 小 描 述 有活动断裂通过,第四系厚度变化大,地层岩性复杂,地面沉降发育强烈 有活动断裂通过,第四系厚度变化大,地层岩性复杂,地面沉降发育中等;第四系厚度变化大,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复杂,地面沉降发育强烈 第四系厚度变化大,地层岩性复杂,地面沉降发育中等 表11 地裂缝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分级
危害程度 危险性 可能性 大 中 小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4 砂土液化
5.4.1 当建设(规划)用地地下一定深度内分布有可液化的饱和土层,应进行砂土液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砂土液化评估应根据相关规范判定建设用地地基土有无液化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5.4.2 评估工作应搜集下列资料:
a) 地形、地貌、水文和气象等情况;
b) 地层、构造、地震地质、历史地震液化遗迹;
c) 地下水变化情况、历年最高水位及近3~5年最高水位; d) 已有砂土液化的防治经验。
5.4.3 调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与要求:
a) 评估区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的调查,主要包括:地层、上覆非液化土层厚度、地下水位变
化等;
b) 评估区内可液化的饱和土层的分布范围、厚度、埋深、颗粒级配、粘粒含量、饱和度等; c) 历史地震条件下砂土液化情况和灾情; d) 当已有资料不能满足液化判别要求时,应辅以必要的钻探和测试工作;评估区液化判别钻孔数
量不应少于3个,勘探孔深度不小于液化判别深度;有可能发生液化的地貌单元、场地的重要部位均应有勘察孔或相当的勘察资料。 5.4.4 现状评估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根据相应规范,现状水位条件下进行可液化土层的液化判别;
b) 分别计算液化指数,结合场地地形地貌条件、历史地震液化情况,综合确定液化等级; c) 根据液化等级和历史灾情按表12确定砂土液化现状危险性。
表12 砂土液化灾害危险性现状、预测评估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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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程度 危险性 液化等级 严 重 中 等 轻 微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4.5 预测评估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根据相应规范和历年最高水位或近3~5年最高水位对可液化土层进行液化判别; b) 分别计算液化指数,结合场地地形地貌条件、历史地震液化情况,综合确定液化等级; c) 根据液化等级和危害程度按表12预测砂土液化危险性。
5.5 崩塌
5.5.1 临山或山区的建设(规划)用地应进行崩塌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 5.5.2 评估工作应搜集下列资料:
a) 气象(重点是大气降水)、水文、地震和地下水的活动资料; b) 崩塌区已有的地质资料,包括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等内容; c) 以往崩塌灾情与防治的经验。
5.5.3 调查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a) 地形地貌及崩塌类型、规模、范围,崩塌体的大小和崩落方向; b) 崩塌岩体的岩性特征、风化程度和岩体完整程度的划分; c) 崩塌区的地质构造、岩体结构类型,结构面的产状、组合关系; d) 崩塌前的迹象和崩塌原因。
5.5.4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通过调查分析,确定崩塌体的位置、与建设用地的空间关系、可能的崩塌方向、崩塌规模、崩
塌体运动方式。崩塌的规模按表13确定, 崩塌体运动方式按表14确定; b) 判断崩塌体的稳定状态;
c) 根据崩塌危岩体的稳定性按表15和灾情按表16确定崩塌现状灾害的危险性。
表13 崩塌体体积分类表
崩塌体体积(V) m 规 模 3V≤500 小 型 500<V≤5000 中 型 V>5000 大 型 表14 崩塌危岩体类型分类表
崩塌危岩体类型 滑移式崩塌 倾倒式崩塌 危岩离开母岩方式 危岩沿软弱面滑移,于陡崖(坡)处塌落 危岩转动倾倒塌落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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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落式崩塌 悬空或悬挑式岩块拉断、切断塌落 表15 崩塌危岩体稳定性
稳定性 不稳定 欠稳定 稳定 描 述 大型崩塌危岩体处于欠稳定—不稳定状态 小型或中型崩塌危岩体处于不稳定—欠稳定状态 处于稳定状态的崩塌危岩体 表16 崩塌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分级
灾情 危险性 稳定性 不稳定 欠稳定 稳 定 注:灾情按表3确定。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5.5 预测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预测拟建工程引发或加剧崩塌灾害的危险性; b) 预测建设用地遭受崩塌灾害的危险性;
c) 按表17对崩塌发生的可能性进行预测,按表18进行预测评估。
表17 崩塌发生可能性预测
发生的可能性 大 描 述 拟建工程诱发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大,遭受崩塌危害程度高;大型崩塌体处于基本稳定—不稳定状态 拟建工程诱发崩塌灾害的可能性中等,遭受崩塌危害程度中等;小型或中型崩塌危岩体处于不稳定—基本稳定状态 拟建工程诱发崩塌灾害的可能性小,遭受崩塌危害程度低;崩塌体处于稳定状态 中 小 表18 崩塌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分级
危害程度 危险性 发生的可能性 大 中 小 注:危害程度按表3确定。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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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滑坡
5.6.1 建设(规划)用地存在滑坡或受滑坡危害时,应进行滑坡灾害的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一般以第一斜坡带区域为主,包括滑坡区及其影响区。 5.6.2 评估工作应搜集下列资料:
a) 地形地貌、水文、气象;
b) 地层组成、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发育特征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 c) 评估区地震地质、活动断裂特征;
d) 滑坡堆积物的年代、成因、厚度、埋藏条件、地层组成和结构;
e) 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相邻含水层或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力联系; f) 评估区历史滑坡和潜在滑坡的形态要素、发展历史、变形特征和现状; g) 经济发展、工程建设活动和城市建设发展现状; h) 植被发育特征及其变形、破坏历史和现状; i) 滑坡防治历史和地方经验。
5.6.3 调查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a) 调查的主要内容参见附录C.1和滑坡灾害野外调查表(附录C.2);
b) 当已有资料和地质调查工作不能满足滑坡稳定性评价时,应进行必要的勘探和试验测试工作。
5.6.4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查明滑坡现状发育特征基础上,分析滑坡形成原因、滑动方式和变形范围,根据附录C.3
进行滑坡分类,根据滑坡滑动带(面)、滑坡边界和滑体变形状况按附录C.4判断滑坡的演变
阶段。
b) 采用地质分析法和定性定量等方法评价滑坡的现状稳定性状态。可参考附录C.5进行滑坡稳定
性的定性评价。
c) 根据滑坡的规模、稳定状态和造成损失的大小等综合评估滑坡的现状危险性,按表19进行发
育程度评价,按表20进行危险性分级。
表19 评估区滑坡灾害的发育程度评估
发育程度 强 中 不稳定~欠稳定的特大型~中型滑坡 1 基本稳定的特大型~中型滑坡; 2 不稳定~欠稳定的小型滑坡 1 稳定的特大型~中型滑坡; 2 基本稳定~稳定的小型滑坡 描 述 弱 注:在各分级评价中,按就高原则,只要符合一条就可定为相应分级。
表20 滑坡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分级
灾情 危险性 发育程度 重 中 轻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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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 中 弱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5.6.5 预测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分析预测建设用地可能遭受地下水(包括大气降水)、拟建工程及周边工程建设、荷载变化、
地震的各种不利工况及其组合,采用宏观地质分析法及极限平衡法、有限元法等方法进行定性、定量计算分析,预测滑坡在不同工况下的稳定状态及其发生发展趋势; b) 根据滑坡的稳定状态,预测建设用地在不同工况下遭受滑坡灾害的可能性;
c) 根据滑坡的规模、危害范围和对象、可能造成的损失,按表21评价滑坡灾害对建设用地及其
周边工程产生的危害程度;
d) 根据建设用地遭受滑坡灾害的可能性及其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表22综合评价建设用地遭受滑
坡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
表21 建设用地滑坡灾害的危害程度评估
危害程度 1 损失大 2特大型~大型、不稳定~欠稳定状态,影响范围大~评价因素 中等 3 中型规模、不稳定状态,危害大 重 1损失中等 2特大型~大型、基本稳定状态,影响范围中等 3中型规模、欠稳定状态,影响范围中等 4 小型规模、不稳定~欠稳定状态、影响范围中等 注:在各分级评价中,按就高原则,只要符合一条就可定为相应分级。
中 1损失小 2特大型~大型、稳定状态、影响范围小 3 中~小型规模、基本稳定~稳定状态,影响范围小 轻 表22 建设用地滑坡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分级
危害程度 危险性 稳定状态 不稳定~欠稳定 基本稳定 稳定 注:危害程度指建设用地遭受的损失。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7 泥石流
5.7.1 建设(规划)用地处于有发生泥石流条件的山区或山前泥石流影响区,应进行泥石流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应充分考虑泥石流的影响区域。 5.7.2 评估工作应搜集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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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地形地貌; b) 岩性构造与地震; c) 降雨资料,地表水径流; d) 泥石流灾害历史与现状; e) 人类工程活动;
f) 山洪泥石流防治现状与经验。
5.7.3 泥石流调查应在搜集资料和遥感解译的基础上进行,调查工作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
a) 对相关沟谷进行初步调查、走访,重点观察沟内或沟口松散堆积物的堆积方式、规模与状态等。
初步调查后,对沟谷发生泥石流的状况进行判定,确定为泥石流沟的应进一步按表23确定其
规模类型。
表23 泥石流暴发规模分类表
分类指标 泥石流一次堆积总量(104m3) 泥石流洪峰流量/(m3/s) 特大型 >100 >200 大型 10~100 100~200 中型 1~10 50~100 小型 <1 <50 b) 泥石流沟与潜在泥石流沟均应进行基本要素和形成条件的调查。调查按附录F.1表F.1-1和表
F.1-2进行。
c) 对潜在泥石流应在基本要素和形成条件调查的基础上,充分了解其邻近地区的泥石流发育状
况,并对沟内因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沟坡改变和松散物堆积变化情况做进一步调查,分析其稳定性和危害性。
d) 工作用图比例尺不宜小于1 :50000,建设(规划)用地处于泥石流影响范围内时宜采用
1:10000地形图。 5.7.4 现状评估应依据泥石流的易发程度和灾情进行,并符合以下要求:
a) 泥石流易发程度按附录F.2表F.2-1或表F.2-2进行评判,按表24适当考虑泥石流活动间歇
期对易发程度的影响。
表24 泥石流间歇期与易发程度影响关系说明表
泥石流间歇期(年) 对易发程度的影响 >10 >10 2~10 有增大 <2 小 b) 泥石流灾情按表3确定。
c) 根据泥石流的易发程度和灾情,按表25综合确定泥石流灾害现状危险性等级。
表25 泥石流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分级
灾情 危险性 易发程度 高 中 大 大 大 中 中 小 重 中 轻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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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小 5.7.5 预测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引发或加剧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可通过建设规模和施工方法的调查,重点评估建设工程可
能引发斜坡变形和产生碎屑物质的可能性,对由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松散固体物的组成、数量、堆积情况进行调查,对其堆积部位与方式及其稳定性进行评价,按表26对诱发或加剧泥石流的可能性做出预测。按表3和表27预测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等级。
表26 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泥石流的可能性判别
可能性 一般性条件 产生松散物总量(10m) >5 1~5 <1 不稳定 分散堆积在沟坡,部分不稳定 全部清运或少量零散堆积,稳定 有利于泥石流的形成 不利于泥石流的形成 43堆积状况 集中堆积在沟道、坡脚与坡面,极沟坡与降雨条件 极有利于泥石流的形成 大 中 小 表27 工程建设诱发或加剧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分级
危害程度 危险性 可能性 大 中 小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注:危害程度应计算受危害建设工程本身和相邻建筑物的威胁人数或经济损失之和。
b) 可能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包括以下内容:
1) 应确定在某一泥石流激发雨量条件下的危险性预测。一般按五十年一遇的最大雨量或近代
曾引发规模泥石流的雨量作参考;
2) 遭受已存在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建设工程所处区域和可能
受到的危害范围与程度确定;(表28和表29)
表28 泥石流(沟谷)危险区域说明表
区域名称 高危险区域 主要地貌部位 上游区段的沟(河)道内、坡脚下及不稳定斜坡处;沟(河)道的漫滩、一级阶地(高于河床不足3m)、河(沟)谷的凹岸及凸岸的低处(高于河床不足3m);沟口地带及其它行洪区域 沟(河)谷两侧的一、二级阶地或老泥石流堆积体的较低处(高于河床3~10m);河谷凹岸的较高处(高于河床5~10m)及凸岸的较低处(高于河床3~15m);沟口外且距离沟口较近的区域地段 沟(河)谷两侧阶地或老泥石流堆积体的较高处(高于河床10~20m);凸岸的高处(高于河床15m以上);沟口外的下游地段,受洪水影响 沟口外上游非泥石流流经地带;远离沟口堆积地带的下游,且为非行洪区域(距离>1000m) 危险区域 影响区域 安全区域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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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9 建设工程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分级说明
建设工程所处地段 处于泥石流冲淤必经之地的高危险区域 处于泥石流冲淤范围内的危险区域 处于泥石流影响区或外围的安全区域 建设工程受危害的范围与程度 全部或大部分,严重 部分,较严重 轻或无 遭受的危险性 大 中 小 3) 遭受潜在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预测。按附录F.2表F.2-2确定沟谷的泥石流易发程度,按
表30确定潜在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 4) 当面临多处泥石流或潜在泥石流,又存在建设工程诱发或加剧泥石流的情况时,建设工程
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按高级别确定。遇灾害复杂或危害程度明显加大可酌情提高级别。
预测评估还可采用历史分析法和对比分析法对建设工程可能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危险性做出评估预测。
表30 潜在泥石流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分级
危害程度 危险性 易发程度 高 中 低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8 不稳定斜坡
5.8.1 建设(规划)用地存在或者临近边坡应进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评估。评估范围应不小于不稳定斜坡的危害及影响区域。
5.8.2 评估工作可参考5.6.2条款的规定应搜集相关资料。 5.8.3 调查工作宜包括下列内容:
a) 根据斜坡规模、地质环境复杂程度等合理确定地质调查和测绘的比例尺,一般不宜小于b)
c) d) e) f) g)
1:2000;
调查评估范围应包括斜坡区及其相邻区域,上部以坡顶以上第一斜坡带为限,下部到达坡脚以下的平缓地带,两侧则以斜坡区域的明显地形地貌变化带或邻近沟谷,同时调查范围还应包括斜坡失稳的可能影响区域; 调查斜坡体的微地貌变化特征; 调查斜坡区的地质环境特征;
调查斜坡体发生开裂、落石、错落、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历史及其危险性和可能的影响范围,调查目前的变形活动情况;
调查斜坡区的人类工程活动和工程建设规划对斜坡变形失稳的影响,历史上对斜坡体的防治和变形监测情况;
当已有资料和地质测绘与调查手段难以查明其特征和稳定程度的,应结合用地实际条件,辅以必要的勘探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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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现状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现状评估应初步查明评估区不稳定斜坡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规模、变形活动特征、影响斜坡
稳定性的主控因素,根据附录G合理确定不稳定斜坡的分类及安全等级,概化斜坡变形破坏的地质模型和破坏模式;
b) 采用地质分析法和极限平衡法等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斜坡体的现状稳定性状态,统计评估不稳
定斜坡体对评估区的历史危害程度。
c) 根据不稳定斜坡体的发育程度及其造成的历史灾情,按表31进行发育程度评价,按表32进行
评估区不稳定斜坡体现状危险性评估。
表31 不稳定斜坡体灾害的发育程度
发育程度 强 特 征 描 述 坡高≥20m的II类岩质边坡;坡高≥15m的III类岩质边坡;坡高≥8m的IV类岩质边坡;稳定~欠稳定的土质边坡 坡高≥30m的I类岩质边坡;坡高15~20m的II类岩质边坡;坡高10~15m的III类岩质边坡;IV类岩质边坡;基本稳定的土质边坡 坡高<30m的I类岩质边坡;坡高<15m的II类岩质边坡;坡高<10m的III类岩质边坡;稳定的土质边坡 中 弱 注:在各分级评价中,按就高原则,只要符合一条就可定为相应分级。
表32 不稳定斜坡体灾害的现状危险性评估分级
灾情 危险性 易发程度 强 中 弱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8.5 预测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分析预测建设用地可能遭受地下水(包括大气降水)、拟建工程及周边工程建设、荷载变化、
地震的各种不利工况及其组合对不稳定斜坡体安全的影响,采用宏观地质分析法及极限平衡法、有限元法等方法进行定性、定量计算分析,预测不稳定斜坡体在不同工况下的稳定状态及其发生发展趋势;
b) 根据不稳定斜坡体的稳定状态,预测建设用地在不同工况下遭受边坡失稳灾害的可能性; c) 根据不稳定斜坡体的规模、危害范围和对象、可能造成的损失,按表33评价不稳定斜坡体灾
害对建设用地及其周边工程产生的危害程度;
d) 根据建设用地遭受不稳定斜坡体灾害的可能性及其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表34综合评价建设用
地遭受不稳定斜坡体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
表33 建设用地不稳定斜坡体灾害的危害程度评估
危害程度 重 中 轻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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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因素 1 损失大 2 一级边坡 1 损失中等 2 二级边坡 1 损失小 2 三级边坡 注:在各分级评价中,按就高原则,只要符合一条就可定为相应分级。
表34 建设用地遭受不稳定斜坡体灾害危险性的预测评估
危害程度 危险性 稳定状态 不稳定~欠稳定 基本稳定 稳定 注:危害程度指建设用地遭受的损失。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9 采空塌陷
5.9.1 建设(规划)用地位于采空区或采空影响区应进行采空塌陷危险性评估。 5.9.2 评估工作宜搜集与调查下列资料:
a) 矿层的分布、层数、厚度、深度、埋藏特征和开采层的岩性、结构等;
b) 矿层开采的深度、厚度、时间、方法、顶板支撑及采空区的塌落、密实程度、空隙和积水等; c) 地表变形特征和分布规律,包括地表陷坑、台阶、裂缝位置、形状、大小、深度、延伸方向及
其与采空区、地质构造、开采边界、工作面推进方向等的关系; d) 建筑物变形,当地采空处理的措施,采空处理的费用等相关资料。
5.9.3 当收集的资料及调查的成果不能满足评估要求时,应开展物探、钻探等工作,以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
5.9.4 现状评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按表35确定采空塌陷的发育程度; b) 按表3确定采空塌陷的灾情的大小; c) 按表36确定采空塌陷的现状危险性。
表35 采空塌陷的发育程度
发育程度 1 建筑物开裂严重,加固困难 强 2 地表开裂严重 3 有地表塌陷坑分布,岩体破碎,现状不稳定,危害大 4 采空引起的次生灾害规模较大 1 建筑物有开裂现象,经加固可继续使用 中 2 存在地表开裂现象,开裂现象不明显 3 历史上有地表塌陷坑出现,现状稳定 4 采空引起的次生灾害规模较小 18
描 述 DB11/ XXXXX—XXXX
弱 1 建设用地位于采空区及采空影响区以外 2 没有因采空引起的地表开裂、建筑物开裂现象,无地表塌陷坑出现,无采空引起次生灾害 注:1 对于“强”,①~④中任何一条符合,应定为“强”;对于“弱”,①与②符合一条,应定为“弱”;对于
“中”,符合一条,但不符合“强”的任何规定,定为“中”。
2 表中建筑物开裂及地表开裂均指系指采空原因引起。
表36 采空塌陷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分级
灾情 危险性 发育程度 强 中 弱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9.5 预测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工程的特点、荷载的大小、采空区的特点、地质情况确定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采空塌陷的
预测。
b) 工程建设可能遭受采空塌陷的预测包括以下内容:
1) 预测矿区未来开采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2) 预测地下水位变动、建筑物荷载及其它不得因素作用下,采空区的稳定性及变形特点,评
估工程建设所可能遭受的危害。
c) 按表37预测工程建设遭受采空塌陷的可能性,按表3确定危害程度,按表38预测建设用地遭
受采空塌陷的危险性。
表37 采空塌陷发生的可能性
发生的可能性 描 述 1 浅部缓倾斜矿层采空区面积大于拟建场区的2/3,且采空厚度大于2.5m(法向厚度)的地段;浅部急倾斜矿层采空厚度超过3m(法向厚度) 2 现采空区及未来采空区开采中的特殊地段:在开采过程中可能出现非连续变形的地段;地表移动大 活跃的地段;特厚矿层和倾角大于55°的厚矿层露头地段;由于地表移动和变形引起边坡失稳和山崖崩塌的地段;矿层开采后有诱发泥石流的地段。现采空区、未来采空区及老采空区地表变形符合:地表倾斜>10mm/m,地表曲率>0.6mm/m或地表水平变形>6mm/m的地段 3 工程建设有诱发采空塌陷且防治难度大的地段 1 浅部缓倾斜矿层采空区面积不大于拟建场区的2/3;浅部急倾斜矿层采空厚度不大于3m(法向厚度) 中 2 现采空区、未来采空区及老采空区地表变形符合:地表倾斜3~10mm/m,地表曲率0.2~0.6mm/m或地表水平变形<2~6mm/m的地段 3 工程建设有诱发采空塌陷的可能,需要专门防治,防治难度中等 小 1 浅部无采空区;采空区不具备发生采空塌陷的条件 2 现采空区、未来采空区及老采空区地表变形符合:地表倾斜<3 mm/m,地表曲率<0.2 mm/m或2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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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平变形<2 mm/m的地段 3 工程建设不会诱发采空塌陷 注:1 对于“大”,“1”~“3”中任何一条符合,应定为“大”;对于“小”,“1”与“3”均满足,定为“小”;
对于“中”,符合一条,但不符合“大”任何规定,定为“中”。
2 表中地表变形参数应根据实测数据进行计算,对于缺失地表变形资料的,可根据理论计算或地表调查结果综合分析确定。
表38 采空塌陷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分级
危害程度 危险性 发生的可能性 大 中 小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10 岩溶塌陷
5.10.1 建设(规划)用地位于岩溶塌陷发育的地区,应进行岩溶塌陷的危险性评估。 5.10.2 评估工作宜搜集与调查下列资料:
a) 依据已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掌握区内岩溶发育、分布规律及岩溶水环境条件; b) 查明岩溶塌陷的成因、形态、规模、分布密度、土层厚度与下伏基岩岩溶特征; c) 地表、地下水活动动态及其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关系; d) 调查岩溶塌陷对已有建筑物的破坏损失情况。
5.10.3 岩溶发育且资料相对缺乏时,应辅于适量的物探、钻探工作量,以满足评估工作的需要。
5.10.4 岩溶塌陷现状评估应根据岩溶塌陷的灾情及岩溶塌陷进行岩溶塌陷的危险性评估。岩溶塌陷的发育程度按表39,岩溶塌陷的灾情的大小按表3确定,岩溶塌陷的现状危险性按表40确定。
表39 岩溶塌陷的发育程度
发育程度 强 描 述 1 建设用地下有大型地下暗河通过,岩溶塌陷发育强烈,地面多处下陷 2 岩溶引起的地表开裂及建(构)筑物开裂明显,部分建筑物需拆除 1 建设用地下存在溶洞,溶洞体积不大 中 2 建设用地存在有岩溶引起的地表开裂及建(构)筑物开裂现象,但危害较轻,经过简单加固即可继续使用 1 建设用地下不存在溶洞、土洞及其它岩溶现象 弱 2 建设用地下土层较厚,厚度大于基底附加应力的影响深度,且不具备形成土洞或其他地面变形的条件;建设用地内没有因岩溶引起的地表开裂及建(构)筑开裂现象 注:对于“强”,“1”与“2”中任何一条符合,应定为“强”;对于“弱”,“1”与“2”符合一条,应定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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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符合一条,但不符合“强”的任何规定,定为“中”。
表40 岩溶塌陷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分级
灾情 危险性 发育程度 强 中 弱 大 大 大 中 小 中 小 重 中 轻 5.10.5 预测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荷载大小、岩溶的发育情况等对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岩溶塌陷的预测; b) 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岩溶塌陷的预测包括以下内容:
1) 评估溶洞及土洞的自身稳定性和其在拟建项目附加应力的作用下的稳定性;
2) 当建设场区地下水急剧升降的情况下,评估溶洞的稳定性;评估土洞在地下水位急剧变化
时土洞的发展趋势及稳定性; c) 按表41确定岩溶塌陷发生的可能性,按表3确定岩溶塌陷的危害程度,按表42预测建设用地
遭受岩溶塌陷的危险性。
表41 岩溶塌陷发生的可能性
发生的可能性 描 述 1 建设用地下有大型地下暗河通过,岩溶塌陷发育强烈,地面多处下陷,防治难度大,防治费用高 大 2 建设用地下的溶洞及土洞自身稳定性差或者在拟建项目附加应力的作用下及地下水急剧变化的情况下稳定性差,防治难度大,防治费用高 1 建设用地下的溶洞或土洞自身稳定性较差或者在拟建项目附加应力的作用一稳定性较差,有失稳中 的可能,需专门防治,防治难度适中,费用适中 2 建设用地下的溶洞或土洞在地下水急剧变化时,稳定性降低,有失稳的可能,需专门防治,防治难度适中,防治费用适中 1 建设用地下不存在溶洞、土洞及其它岩溶现象 小 2 建设用地的溶洞自然稳定,在拟建项目附加应力作用下及地下水位急剧变化时均能保持稳定,或者经过简单防治即能达到稳定要求 注:对于“大”,“1”与“2”中任何一条符合,应定为“大”;对于“小”,“1”与“2”任何一条符合,定为
“小”;对于“中”,符合一条,但不符合“大”任何规定,定为“中”。
表42 岩溶塌陷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分级
危害程度 危险性 发生的可能性 大 大 大 中 重 中 轻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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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小 大 中 小 小 6 综合评估与适宜性评价 6.1 综合评估
6.1.1 在现状和预测评估的基础上应以建设(规划)用地为重点对评估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综合评估及分区。
6.1.2 当评估区只存在单一灾种时,综合评估级别应以现状和预测评估为基础,危险性宜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当综合评估结果存在多种级别时,应进行综合评估分区。 6.1.3 当评估区存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灾种时,应在单一灾种地质灾害综合评估及分区的基础上,对同一评估单元内不同灾种的综合评估结果进行叠加,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得出多灾种的综合评估及分区评估结论。
6.2 适宜性评价
6.2.1 建设(规划)用地内各区段的适宜性应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分级及地质灾害防治难度按表43确定。
表43 建设用地或规划用地适宜性划分
综合评估分级 大级 中级 小级 防 治 难 度 大 适宜性差 适宜性差 基本适宜 中等 适宜性差 基本适宜 适宜 小 基本适宜 适宜 适宜 6.2.2 地质灾害防治难度按表44确定。
表44 建设用地或规划用地防治难度划分
地质灾害防治难度 小 中等 大 分 级 说 明 防治工程简单、治理费用较低,防治效益与投资比高 防治工程中等复杂、治理费用较高,防治效益与投资比中等 防治工程复杂、治理费用高,防治效益与投资比低 7 评估成果文件 7.1 一般规定
7.1.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应以评估报告方式提交,评估报告包括评估文字报告(含插图与插表)及图件。
7.2 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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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评估报告名称宜符合下列原则:
a) 体现“项目行政隶属关系”和“工作性质”的原则; b) 符合建设或规划单位要求的原则。
7.2.2 评估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前言、评估工作概述、地质环境条件、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综合评估及适宜性评估、结论及建议。
7.2.3 评估报告章节编排可按附录H.1进行编制。
7.3 图件
7.3.1 附图包括建设用地(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分布图、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图、建设场区适宜性分区图以及其它需要单列出的图件。各附图宜符合附录I.2的有关规定。
7.3.2 插图应以最大限度、最佳形式反映报告内容为目的。图件色调、线条清晰美观,图例说明齐全,图件选择的区域范围适中,比例尺选择适当,对于需要特别反映的内容可以醒目的颜色或符号夸大表示。
7.3.3 图例可参照《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要求》实施细则(修订稿)(国土资源部,2006年4月)的图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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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地质灾害评估工作技术程序框图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按下列框图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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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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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北京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及项目重要性划分
B.1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序按表B.1进行划分。
表B.1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序分类表
类别/条件 地质灾害 复杂 地质灾害发育强烈:现状地质灾害两种以上,或单种地质灾害规模达到大型,危害较大 地形地貌 地形复杂, 地貌类型多样:地面坡度以大于25°为主,区内相对高差大于200m 2中等 地质灾害发育中等:现状地质灾害1~2种,或单种地质灾害规模为中小型,危害中等 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地面坡度以8~25°的为主,区内相对高差50~200m 2简单 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一般无现状地质灾害存在,个别地质灾害规模小,危害小 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平原(盆地)和丘陵。地面坡度小于8°,区内相对高差小于50m 2备注 上游流域面积 构造地质 >5km 2~5km <2km 主要指泥石流 建设场地与全新世活动断裂带的距离小于1000m;非全新世断裂发育 建设场地与全新世活动断裂带的距离1000~3000m;非全新世断裂较发育 含水层为2~3层结构且地下水位年际变化较大;岩土体结构较复杂、性质较差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建设场地与全新世活动断裂带的距离大于3000m;非全新世断裂不发育 含水层为单层结构,地下水位年际变化小;岩土体结构简单、性质良好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 人类工程活动 含水层为多层结构且地下水位年际变化大;岩土体结构复杂、性质差 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注:每类条件中,有一条符合条件者即为该类复杂类型。
B.2 建设项目重要性宜按表B.2进行划分。
表B.2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型/类 别 工 业和民用建设高耸构筑工程 学校 重要建设项目 2较重要建设项目 其他 一般建设项目 开发区、城镇新区 占地面积≥2km或建筑面积≥12万㎡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28层;跨度≥36m(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3万m 高度>120m 在校师生≥5000人或占地面2高度14~28层;跨度24~36m(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3万m 高度70~120m 其他均按较重要建设项目 2高度<14层;跨度<24m(轻钢结构除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万m 高度<70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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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医院 疗养院、度假村 影剧院 体育馆(场) 单层工业厂房 积≥1km 床位≥500张 床位≥3000张 座位≥1500 座位≥5000(50000) 其他均按较重要建设项目 床位1000~3000张 其他均按较重要建设项目 其他均按较重要建设项目 床位<1000张 吊车吨位<15t或跨度<18m 2吊车吨位≥30t或跨度≥24m 吊车吨位15~30t或跨度18~24m 多层工业厂房 废弃物处理厂(场) 垃圾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 道路工程 隧道工程 铁路工程 铁路桥梁工程 铁路隧道工程 铁路综合工程 公路 城市道路 桥梁工程 垃圾填埋场 跨度≥12m或≥6层 ≥1000万方 危险性废弃物 年处理能力≥45万吨 ≥12万方/日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上 长度≥10km 独立大桥工程;特大桥总长≥500m或单跨跨径≥100m 长度≥3km 新建、改建一级干线及枢纽 跨度<12m或<6层 500~1000万方 年处理能力10—45万吨 5~12万方/日 二级公路 长度3~10km 大桥总长100~500m或单跨跨径40~100m 长度2.5~3km 二级干线及站线、专用线、专业铁路 <500万方 年处理能力<10万吨 <5万方/日 三级及以下公路 长度<3km 中桥及以下桥梁工程,总长<100m或单跨跨径<40m 长度<2.5km 桥长≥500m 桥长100~500m 桥长<100m 单线<2000m,双线<1000 m 单线≥3000m,双线≥1500m 单线2000~3000m,双线1000~1500m 轨道交通工程 民航工程 地铁工程 机场、导航台站 维修保障工程 拦水坝、导流渠、截水工程 总装机容量<250万千瓦 单机容量<30万千瓦 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 22~330KV 1~5万方/日,有引水工程 5~30万方/日 总发射功率150~500千瓦短波或200~600千瓦中波发射台;高度100~200m广播电 <22KV <1万方/日 <5万方/日 总发射功率<150千瓦短波或<200千瓦中波发射台;高度<100m广播电视发射台核电、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 均按重要建设项目 水库(枢纽)工程 电力工程 水电工程 火电工程 风力发电工程 输变电工程 各类水库 总装机容量≥250万千瓦 单机容量≥30万千瓦 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 ≥330KV ≥5万方/日,有引水工程 ≥30万方/日 输气、输油、天然气库 集中供水水源地 供(给)水厂 油气管道、储库 通信工程 发射台(站)工程 总发射功率≥500千瓦短波或≥600千瓦中波发射台;高度≥200m广播电视发射台(含天线桅杆高度) 邮政、电信、广播 省际间 枢纽及交换工程 视发射台(含天线桅杆高度) (含天线桅杆高度) 本市内 区县以下 注:表中没有包含的项目类别,可比照类似项目选择确定建设项目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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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地面沉降估算
C.1 地面沉降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C.1.1 分层总和法
a) 粘性土及粉土层应按下式计算:
SavpH
1e0b) 砂层应按下式计算:
SpH E式中 S——最终沉降量(cm);
av——粘性土或粉土的压缩系数或回弹系数(MPa);
-1
e0——原始孔隙比;
p——水位变化施加于土层上的平均荷载(MPa); H——计算土层的厚度(cm);
E——砂土的弹性模量,压缩时为Ec,回弹时为Es(MPa)。 总沉降量等于各土层沉降量的总和。
C.1.2 单位变形量法
以已有的地面沉降实测资料为根据(预测期前3~4年的实测资料),计算在某一特定阶段(水位上升或下降)内,含水层水头每变化1m相应的变形量,称为单位变形量,可按下列公司计算:
Isss (附7-3) hssc (附7-4) hcIc式中 Is、Ic——水位升、降期的单位变形量(mm/m); hshc——同时期的水位升、降幅度(m);
ss sc——相应于该水位变幅下的土层变形量(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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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反映地质条件和土层厚度与Is、Ic参数的关系,将上述单位变形量除以土层的厚度H(mm),称为该土层的比单位变形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I'sIsss (附7-5) HhsHIcsc (附7-6) HhcHI'c式中I's、I'c——水位升、降期的比单位变形量(1/m)。
在已知预期的水位升降幅度和土层厚度的情况下,土层预测回弹量或沉降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ssIshI'shH (附7-7) scIchI'chH (附7-8)
式中 ss、sc——水位上升或下降h(m)时,厚度为H(mm)的土层预测沉降量(mm)。 C.1.3 为预测地面沉降的发展趋势,在水位升降已经稳定的情况下,土层变形量与时间变化关系,可
用下列公式计算:
stsU (附7-9)
U1U19N125NN(eee292528) (附7-10)
2CV4Ht (附7-11)
式中 st——预测某时刻t月以后的土层变形量(mm); U——固结度(%);
t——时间(月); N——时间因素;
CV——固结系数;压缩时为CVC,回弹时为CVS(mm/月);
2
H——土层的计算厚度,两面排水时取实际厚度的一半,单面排水时取全部厚度(mm)。 注:CV单位一般用cm/s,换算关系为1cm/s=2.59×10mm/月。
2
2
8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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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 活动断裂的调查
D.1 活动断层的宜按表D.1进行调查:
表D.1 活动断裂的调查表
断层名称 地理位置 调查点编号 大地坐标 基本特征 经度(º): 纬度(º): 断 层 性 质 时 代 产状(º) 位移(m) 活动性质 走 向 水平位移 □ 正断层 走 向 走 向 倾 向 倾 角 倾 向 倾 角 □ 逆断层 倾 向 □ 走滑断层 垂直位移 □正-走滑断层 倾 角 其它 □逆-走滑断层 野 外 地 质 调 查 破 碎 带 断层的地地貌表现 剖 面 示 意 图 下盘 上盘 时 代 岩 性 产状(º) 时 代 岩 性 产状(º) 基本特征 评估技术负责人: 填表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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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 滑坡调查、分类及评价
E.1 滑坡宜参照表E.1进行调查。
表E.1 滑坡调查的主要内容
调查对象 调查内容 1 评估区的地理条件:地理位置、微地形地貌特征及其演变过程,斜坡形态、坡度、相对高度及其变化,沟谷发育和河岸冲刷情况、堆积物及地表水汇聚情况以及植被发育特征 滑坡评估区 2 评估区的地质环境: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易滑地层分布及变化、地震活动情况及外动力地质现象,调查引起滑坡或滑坡复活的主导因素 3 评估区的气象水文条件:调查和搜集气象和水文地质资料 4 评估区的人类工程活动及发展规划等 1 滑坡体的地质结构:滑坡体物质组成、结构构造、主控结构面发育特征、岩体完整性、软弱夹层性状及含泥含水情况等 2 形态与规模:滑坡体的平面、剖面形状,长度、宽度、厚度等几何要素及分布高程 3 边界特征:滑坡后壁的位置、产状、高度及其壁面上擦痕方向;滑坡两侧界线的位置与性状;前缘出露位置、形态、临空面特征及剪出情况;滑床的露头特征等 4 表部特征: 后缘洼地、台坎、平台、前缘鼓胀、侧缘剪胀等表部微地貌形态特征,滑坡裂缝滑坡体 的分布、方向、长度、宽度、产状、力学性质及其它变形特征 5 滑体内、外建筑物与树木的变形、位移及其破坏的时间和过程;井泉、水塘渗漏或水量的变化、地表水系和自然排泄沟渠的分布和断面,湿地分布和变迁情况等 6 滑面或软弱面特征:通过野外调查和必要的钻探等,调查滑坡体软弱层(带)的发育特征、滑面(带)的层数、形态、埋深、连通性、物质成分、胶结状况,滑动面与其它结构面的关系 7 变形活动特征:访问调查滑坡发生、发展特点、滑动的方向、滑距及滑速,分析判断滑坡变形活动阶段及其滑动方式、力学机制和目前稳定状态 1 自然因素:地震、降雨、洪水、侵蚀、崩坡积加载等与滑坡发生发展关系 滑坡影响因素 2 人为因素:森林植被破坏、不合理开垦,建筑加载、矿山采掘、不合理切坡、震动、废水随意排放、渠道渗漏、水库蓄水等 3 综合因素:人类工程经济活动和自然因素共同作用 1 滑坡发生发展历史,破坏地面工程、环境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现状和历史情况 滑坡危害 2 分析与预测滑坡的稳定性和滑坡发生后可能成灾范围及灾情 3 调查和预测滑坡引发的次生灾害类型及损失的历史和现状情况 滑坡防治 1 调查当地已采取的应急预防减灾措施、防治工程及其投资情况和效果 2 调查当地防治滑坡灾害的勘查、治理、监测等经验 E.2 滑坡调查可按表E.2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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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2 滑坡调查表
名称 野外编号 室内编号 滑坡类型 滑坡时间 □ 老滑坡 □ 现代滑坡 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滑体性质 □岩质 □变形体 □土质 微地貌 地震烈度 □陡崖 □陡坡 □缓坡 □平台 水 文 最大时 坡角 (°) 洪水位(m) 坡形 □凹 □凸 □平 □阶 宽度(m) 厚度(m) 2县(区) 乡(镇) 村 地理位置 经度: ° ′ ″ 纬度: ° ′ ″ 坐标(m) X: Y: 高程(m) 坡顶 坡脚 □自然 □工程 □顺层 □切层 □松脱 □推移 地层岩性 地质构造 产状 构造部位 地下水 □孔隙水 □裂隙水 □岩溶水 地质 环境 滑坡环境 自然 地理 环境 原始 斜坡 时代 岩性 降雨量(mm) 年 均 坡高 (m) 最大日 枯水位(m) 斜坡结构类型 滑坡相对河流位置 □凹岸 □凸岸 控滑结构面 类型 产状 坡角(°) 长度(m) 面积(m) 体积(m) 3坡向(°) 外形 特征 平 面 形 态 剖 面 形 态 □凸形 □凹形 □平直 □阶梯 □符合 滑 床 特 征 块度(cm) 岩 性 时 代 产 状 □半圆 □矩形 □舌形 □不规则 滑 体 特 征 岩 性 结构 滑坡基本特征 地表环境 现 状 变 形 迹 象 □ 拉张裂缝 □ 剪切裂缝 □ 地面隆起 □ 地面沉降 □ 溜滑 □ 树木歪斜 □ 建筑变形 影地质因素 岩体完整程度: 地下水 特征 形 态 埋深(m) 倾向(°) 结 构 碎石含量(%) 倾角(°) 厚度(m) 滑带土名称 滑带土性状 滑 面 及 滑 带 特 征 埋深(m) 露 头 补给类型 □降雨 □地表水 □融雪 □人工 □上升泉 □下降泉 □湿地 □旱地 □水田 □草地 □灌木 □森林 □裸露 □建筑 名 称 部 位 特 征 初现时间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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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因素 地貌因素 物理因素 主控结构面与滑坡体滑动方向关系: 滑坡体内软弱层的存在及其性质: □斜坡陡峭 □坡角遭侵蚀 □超载堆积 □风化 □胀缩 □累进性破坏造成的抗剪强度降低 □洪水冲蚀 □水位陡涨陡落 □削坡过陡 □坡脚开挖 □坡后加载 □蓄水位降落 □植被破坏 □爆破振动 □渠塘渗漏 □灌溉渗漏 □暴雨 □地震 □工程活动 □降雨 □地震 □人工加载 □坡脚扰动 □坡体切割 □风化 □卸荷 □爆破振动 其它 □稳定 □基本稳定 □欠稳定 □不稳定 □稳定 □基本稳定 □欠稳定 □不稳定 已经造成危险 潜在 威胁 危害对象 危害人员(人) 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人为因素 主导因素 稳定性分析 发展趋势状况 目前稳定状况 复活诱发因素 威胁对象 威胁人口 威胁资产(万元) 防治建议 平面图 滑坡示意图 剖面图 □避让 □裂缝填埋 □加强监测 □地表排水 □地下排水 □削方减载 □坡面防护 □反压坡脚 □支挡 □锚固 □灌浆 □植树种草 □坡改梯 □水改旱 □减少振动 单位(章)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3 滑坡可按表E.3进行分类。
表E.3 滑坡按其物质组成和结构的主要因素分类表
类 型 亚 类 滑坡堆积体滑坡 崩塌堆积体滑坡 土质滑坡 黄土滑坡 粘性土滑坡 残坡积土滑坡 人工堆填土滑坡 顺层滑坡 切层滑坡 近水平层状滑坡 破碎岩石滑坡 变形体 危岩体 特 征 描 述 由滑坡等形成的块碎石堆积体,沿下伏基岩表面或堆积体内软弱面滑动 由崩塌等形成的块碎石堆积体,沿下伏基岩表面或堆积体内软弱面滑动 由黄土构成,大多发生在黄土体中 由各种成因的粘性土组成为主 由花岗岩风化壳、沉积岩残破积土等构成,浅表层滑动 由人工填筑的堤坝和场地以及弃渣堆场等物质为主形成滑坡 由基岩构成,沿顺坡岩层或裂隙面滑动 由基岩构成,滑动面与岩层层面相切,常沿倾向坡外的一组软弱结构面滑动 由基岩构成,沿缓倾岩层或裂隙滑动,滑动面倾角小于等于10° 由基岩构成,但滑体内构造发育,岩石破碎松散,呈碎裂结构 由基岩构成,岩体受多组软弱结构面控制,存在潜在滑坡 32
岩质滑坡 DB11/ XXXXX—XXXX
堆积层变形体 由堆积体构成,以蠕滑变型为主,滑动面不明显 E.4 滑坡可按表E.4进行分类。
表E.4 滑坡其它因素分类表
分类因素 类型名称 浅层滑坡 滑体厚度 中层滑坡 深层滑坡 超深层滑坡 小型滑坡 滑体体积 (V) 中型滑坡 大型滑坡 特大型滑坡 推移式滑坡 始滑部位及 运移形式 牵引式滑坡 混合滑坡 活滑坡 死滑坡 工程滑坡 诱发因素 非工程滑坡 自然滑坡 滑坡体厚度≤10m 10m<滑坡体厚度≤25m 25m<滑坡体厚度≤50m 滑坡体厚度>50m V≤10×104m3 10×104m3<V≤100×104m3 100×104m3<V≤1000×104m3 V>1000×104m3 斜坡上部先滑,挤压下部产生变形,一般滑动速度较快,滑体表面波状起伏,多见于有堆积物分布的斜坡地段 斜坡下部先滑,使上部失去支撑而变形滑动。一般滑动速度较慢,多具上小下大的塔式外貌,横向张性裂隙发育,表面多呈阶梯状或陡坎状 始滑部位前后缘结合、共同作用 目前仍在继续活动(包括迅速、缓慢和间歇),后壁及两侧常有新鲜擦痕,滑坡体上有开裂、鼓起或前缘有挤出等变形迹象 目前已停止活动,滑坡体上植被较盛,常有居民点 在滑坡或潜在滑坡体上及边缘附近进行的工程建设活动引起的滑坡。可细分为:工程新滑坡和工程复活古滑坡 以非工程建设活动的人为因素诱发的滑坡 由地震、暴雨、久雨、侵蚀、潜蚀、崩坡积加载等自然作用产生的滑坡 特 征 说 明 稳定程度 E.5 滑坡的演变阶段可按表E.5确定。
表E.5 滑坡的演变阶段及其变形特征
演变阶段 滑动带(面) 滑坡前缘 滑坡后缘 地表建(构)筑物出弱变形阶段 主滑段滑动带(面)在蠕动变形,但滑体尚未沿滑动带位移 无明显变化,未发现新的泉点 现一条或数条与地形等高线大体平行的拉张裂缝,裂缝断续分布 强变形阶段 主滑段滑动带(面)常有隆起,发育放射已大部分形成,部分探井及钻孔发现滑带有镜面、擦痕及搓状裂缝或大体垂直等高线的压张裂缝,有时有局部坍塌现地表或建(构)筑物拉张裂缝多而宽且贯通,外侧下错 有裂缝及少量沉陷等异常现象,可见“醉汉林” 无明显裂缝,边界不明显 无明显异常,偶见“醉树” 滑坡两侧 滑坡体 出现雁行羽状剪裂缝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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揉现象,滑体局部沿滑动带位移 象或出现湿地或泉水溢出 滑动带已全面形成,出现明显的剪出口滑带土特征明显且滑动阶段 新鲜,绝大多数探井及钻孔发现滑动带有镜面,擦痕及搓揉现象,滑带土含水量常较高 并经常错出。剪出口附近湿地明显,有一个或多个泉点,有时形成了滑坡舌,鼓张及放射状裂缝加剧并常伴有坍塌 滑坡舌伸出,覆盖于停滑阶段 滑体不再沿滑动带位移,滑带土含水量原地表上或到达前方阻挡体而壅高,前再发展 裂缝不再增多,不再扩大,滑坡壁明显 滑体变形不再发展,羽状裂缝不再扩大,原始地形总体坡度不再增多甚至闭合 显著变小,裂缝不再扩大增多甚至闭合 张裂缝与滑坡两侧羽状裂缝连通,常出现多个阶坎或地堑式沉陷带。滑坡壁常较明显 羽状裂缝与滑坡后缘张裂缝连通,滑坡周界明显 有差异运动形成的纵向裂缝;中、后部有水塘,不少树木成“醉汉林”。滑坡体整体位移 降低,进入固结阶段 缘湿地明显,鼓丘不E.6 滑坡的稳定性评价按表E.6确定
表E.6 滑坡的稳定性评价
稳定性 分级 稳 定 基本稳定 在一般条件下是稳在一般条件(自重)分级 标准 和特殊工况条件(地震、暴雨等)下均是稳定的 定的,在特殊条件下其稳定性有所降低,局部可能产生变形,但整体仍是稳定的,安全储备不高 原有滑坡洼地基本难以辨认或没有,滑体地面坡度平缓(≤10º),前缘斜坡较缓,临空高差稳定性判别 指标 小,无地表迳流和继续变形的迹象;坡面上无裂缝发展,其上建筑物、植被未有新的变形迹象。滑坡周边没有新的加载来源,人为动力因素很弱或不存在 崩滑体外貌特征后期改造较大,滑坡洼地能辨认但不明显或略有封闭,滑体地面坡度较缓,且已形成河流侵蚀的稳定坡型。坡面上局部有轻微变形现象。滑坡周边无新的加载来源,人为动力因素较轻微,在特殊工况下其整体稳定性有所降低,但仅可能产崩滑体外貌特征后期改造不大,后缘滑坡洼地封闭或半封闭,滑体平均坡度中等,滑体内冲沟切割中等。滑坡前缘受冲刷尚未形成稳定坡型,有局象,但坡面上局部滑坡裂缝发育,其上建筑物、植被有变形迹象,后缘有断续的小裂缝发育。 滑坡周边有一定数量的加载来源,人为工程活动较强烈。在一般工况下是稳定的,但安全储备不高,在特殊工况下有可能整体失稳 崩滑体外貌特征明显,滑坡洼地一般封闭。滑体坡面平均坡度较陡(大于30°),滑坡前缘临空较陡且常处于地表迳流的冲刷之下,有季节性泉水出露,岩土潮湿、饱水。 近期滑体上有明显变形破坏现象,且为滑坡变形配套产物:后缘弧形裂缝或塌陷,两侧羽状开裂,前缘鼓胀、鼓丘等变形现象发育。滑体目前接近于临界状态,且正在向不稳定方向发展,滑坡周边有加载来源。在特殊工况条件下很有可能大规模失稳 34
在现状条件下是稳定的,但安全储备不高,略高于临界状态。在现状态下即近于临界状态,在一般工况条件下向不稳定方向发展,在特殊工况下有可能失稳 且向不稳定状态发展。在一般工况条件下将失稳 欠 稳 定 不 稳 定 前缘临空,较低缓,部坍塌,整体尚无明显变形迹DB11/ XXXXX—XXXX
生局部变形破坏 稳定性 系数Fs Fs>Fst 1.05<Fs≤Fst 1.00<Fs≤1.05 Fs≤1.00 注:Fst 为滑坡稳定性安全系数,根据滑坡防治工程等级及其对工程的影响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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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 泥石流的调查与评价
F.1 泥石流的调查可表F.1、表F.2进行。
表F.1 泥石流基本要素与形成条件调查表
项目名称 调查单位 基本要素 沟名 沟口 位置 经度: ° ′ ″ 纬度: ° ′ ″ 2野外编号 行政区位 所属流域 统一编号 县 乡 面积(km) 沟口与沟床堆积 沟 坡 地 形 □大量 □中等 □少或无 河沟纵坡 山坡平均坡度 产沙区沟槽断面 流域相对高差 沟谷切割(m/km) □>12° □ 12°~6° □6°~3° □ <3° □>45° □ 45°~35° □ 35°~25° □ 35°~25° □ <15° □V型 □ U型 □复式 □平坦宽谷 □>600m □600m~300m □300m~100m □<100m □≥150 □150-100 □100-50 □≤50 雨 量 和 雨 强 多年平均雨量 降雨强度(mm) 形成条件 发育特征与发育密度(处/km) 2□≥750mm □ 750-600mm □ 600-500mm □≤500mm H24max H日max H1max H1/6max 崩坍、滑坡严重,表土疏松,冲沟十分发育 □≥20 不 良 地 质 现 象 中小崩、滑发育,零 有零星崩坍、滑坡 无零星崩坍、滑坡、冲沟或轻微 □≤1 星植被, 冲沟发育 和冲沟存在 □20-10 人工弃体活动程度与规模 □10-1 崩、滑体活动程度与规模 □严重 □中等 □轻微 □大 □中 □小 自然堆积活动程度与规模 □严重 □中等 □轻微 □大 □中 □小 □严重 □中等 □轻微 □大 □中 □小 人 类 活 动 影 响 土地利用类型 植被覆盖率(%) □森林 □灌丛 □草地 □农耕地 □荒地 □坡耕地 □>70 □70-50 □50-30 □30-10 □<10 防 治 措 施 现 状 沟坡开发程度与影响 □大 □中 □小 □有 □无 □栏、挡 □排导 □避绕 □强烈 □较强 □轻或无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表F.2 泥石流特征、灾情、危害调查表
项目名称 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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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素 沟名 沟口 位置 经度: ° ′ ″ 纬度: ° ′ ″ 2野外编号 行政区位 所属流域 统一编号 县 乡 面积(km) 沟口与沟床堆积 □大量 □中等 □少或无 补给、冲淤和堆积特征 泥沙补给性质 泥砂沿程补给长度比 河沟近期一次变幅 □面蚀 □沟岩崩滑 □>2m □沟底再搬运 □<0.2m □>60% □60%~30% □30%~10% □<10% □2m~1m □1m~0.2m 扇形堆积规模与完整性 长 ( m), 宽 (m), 扩散角 (°)。 完整性 (%) 沟口扇形挤压主河 □河形弯曲主流偏移 □主流偏移 □只在高水位偏移 □主流不偏 泥 石 流 特 征 参 数 特征参数 河沟堵塞 程 度 特 征 系数Dc 3严 重 河槽弯曲,卡口与陡坎多。物质组成粘性大,稠度高,沟槽堵塞严重,阵流间隔时间长 □ >2.5 稀浆状 □ 1.2~1.4 3中 等 河槽较顺直,卡口与陡坎不多。沟床堵塞一般,流体多呈稠浆~稀粥状 □ 2.5~1.5 稠浆状 □ 1.4~1.6 稀粥状 □ 1.6~1.8 轻 微 河槽顺直均匀,基本无卡口与陡坎。物质组成粘度小,阵流间隔时间短而少 □ <1.5 稠粥状 □ 1.8~2.0 流体稠度 γc(t/m) 泥石流流量 (t/m) □极高频 N≥10次/年 发生频次 泥石流流速 (m/s) 泥位 (m) □高频 1次/年≤n<10次/年 □中频 0.1次/年≤n<1次/年 □低频 0.01次/年≤n<0.1次/年 灾 害 历 史 □间歇性 0.001次/年≤n<0.01次/年 □老泥石流 0.0001次/年≤n<0.001次/年 □古泥石流 n<0.0001次/年 发生时间(年月) 灾情与危害 死亡 伤 失踪 毁房(间) 毁地(亩) 道桥(m) 水库(座) 总经济损失(万元) 危 害 状 况 危害方式 □直接 □间接 受威胁人数 <10 10~100 >100 受威胁或危害对象 □城镇 □工厂 □矿山 □村户 □学校 □景区 □公路 □铁路 □农田 □林木 □电站 □水利设施 □电力设施 □国防 注:泥石流或潜在泥石流均应对危害状况进行调查。
可能经济损失(万元) <100 100~500 >500 F.2 泥石流易发程度应按表F.3进行量化综合评判,并按表F.4进行泥石流易发因素取值与易发程度评定。
表F.3 泥石流沟易发程度数量化评分及评判等级标准表
序号 影响因素 量 级 划 分 极易发 得中等易发 得轻度易发 得不易发 得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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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崩坍、滑坡及水1 土流失(自然与人为活动的)严重程度 泥砂沿程补给长度比 崩坍、滑坡等重力侵蚀严重,多层滑坡和大型崩坍,表土疏松,冲沟十分发育 >60% 主河河形弯曲或3 沟口泥石流堆积活动程度 堵塞 ,主流受挤压偏移 14 16 崩坍、滑坡发育,多层滑坡和中小21 型崩坍,有零星植被覆盖,冲沟十分发育 60%~30% 主河河形无较大变化,仅主流受迫偏移 11 12 30%~10% 主河形无变化,主流在高水位时偏,低水位时不偏 4 河沟纵坡 >12°(21.3%) 强抬升区,6级以上地震区,断层破碎带 <10% >2m 9 8 12 12°~6° (21.3%~10.5%) 抬升区,4-6级以9 上地震区,有中小支断层 10%~30% 2m~1m 7 6 9 6°~3° (10.5%~5.2%) 相对稳定区,47 级以下地震区,有小断层 30%~60% 1m~0.2m 风化强烈和节理发育的硬岩 5~1 25°~15° (46.6%-26.8%) 复式断面 5 4 5 6 <3° (3.2%) 1 7 主河河形无变化,主流不偏 1 8 <10% 1 16 分 有零星崩坍、滑坡和冲沟存在 12 分 无零星崩坍、滑坡、冲沟或轻微 1 分 2 5 区域构造影响程度 沉降区,构造影响小或无影响 >60% <0.2m 1 6 流域植被覆盖率 7 河沟近期一次变幅 1 1 8 岩性影响 沿沟松散物储量(10m/km) 432软岩、黄土 6 软硬相间 5 4 硬岩 1 9 >10 >32° (62.5%) V型、U型谷、谷中谷 >10m 226 10~5 32°~25° (62.5%-46.6%) 宽U谷 5 4 <1 <15° (26.8%) 1 10 沟岸山坡坡度 产沙区沟槽横断面 产沙区松散物平均厚度 6 5 4 1 1 11 5 4 3 平坦型 12 5 10m~5m 224 5m~1m 0.2 km以下 10 km~100km22 23 <1m 21 13 流域面积 14 流域相对高差 15 河沟堵塞程度 0.2 km~5km >500m 严重 5 4 4 5 km~10km 500m~300m 中等 4 3 3 3 2 2 >100km <100m 无 1 1 1 300m~100m 轻微 易发程度综合评判等级标准 综合得分 116~130 87~115 <86 易发程度等级 高易发 中易发 低易发 表F.4 泥石流易发因素取值与易发程度评定表
因 素 因素量化分级取值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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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值 物质冲出量(万m3)* 地形相对高差(m) 年平均降雨量(mm) 山坡平均坡度(°) 主沟床平均纵坡(°) 坡面土层厚度(cm) 沟谷切割(m/km) 植被覆盖度(%) 流域面积(km2) 崩塌密度(处/km2) ≥5 ≥600 ≥750 ≥45 ≥11 ≥45 ≥150 ≤50 ≤1 ≥20 得分 12.59 10.61 10.46 10.29 10.11 9.98 9.92 9.56 9.46 7.04 因素值 3~5 300~600 750~600 35~45 3~11 30~45 100~150 50~70 1~5 20~10 得分 8.81 7.43 7.32 7.20 7.07 6.99 6.94 6.69 6.62 4.93 因素值 ≤3 ≤300 ≤600 ≤35 ≤3 ≤30 ≤100 ≥70 ≥5 ≤10 得分 5.04 4.24 4.18 4.12 4.04 3.99 3.97 3.82 3.78 2.82 易发程度等级评定 等 级 综合得分 高易发 >80分 中易发 70~80分 低易发 <70分 注:对未曾发生过泥石流但有潜在发生可能的沟谷,物质冲出量是指某一设计雨量下的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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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G
(资料性附录) 不稳定斜坡的调查与评价
G.1 不稳定斜坡的调查可按表G.1进行。
表G.1 斜(边)坡稳定性调查表
名称 野外编号 室内编号 地质 斜坡环境 地理 环境 环境 斜坡时间 □ 自然 □ 人工 □ 岩质 □ 土质 地理位置 地质构造 产 状 构造部位 地震烈度 坐标(m) 县(区) 乡(镇) 村 X: Y: 高程(m) 坡顶 坡脚 经度: ° ′ ″ 纬度: ° ′ ″ 微地貌 □陡崖 □陡坡 □缓坡 □平台 地层岩性 时 代 岩 性 地下水 □孔隙水 □裂隙水 地表环境 降雨量(mm) 最大降雨量 日 时 丰水位 (m) 坡宽(m) 水 文 枯水位(m) 坡角(°) 年 均 斜坡与河流关系 □凹岸 □凸岸 坡向(°) □耕地 □草地 □灌木 □森林 □裸露 □建筑 坡面形态 外形 特征 坡高(m) 坡长(m) 结 构 构 造 岩体结构构造 裂隙组数 主控结构面 裂隙间距m □凸 □凹 □直 □阶 斜坡结构类型 全风化带厚度卸荷裂缝深度(m) 斜坡基本特征 结构特征 岩质 类 型 产 状 长度(m) 间距(m) (m) 土质 名 称 土石比 埋深(m) 土的基本特征 实密度 □密 □中 □稍 □松 塑 性 厚度m 岩土界面倾角° 下伏基岩 产 状 补给类型 □坚 □硬 □软 □流 露 头 地下水 现 今 变 形 迹 名 称 □ 拉张裂缝 □ 剪切裂缝 □ 地面隆起 □ 地面沉降 □上升泉 □下降泉 □湿地 部 位 □降雨 □地表水 □人工 初现时间 特 征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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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 □ 溜滑 □ 树木歪斜 □ 建筑变形 可能失稳因素 □降雨 □地震 □人工加载 □开挖坡脚 □坡脚浸润 □坡体切割 □风化 □卸荷 □动水压力 □爆破振动 今后变化趋势 □稳定 □基本稳定 □欠稳定 □不稳定 毁渠(m) 威胁资产(万元) 其他危害 直接损失(万元) 目前稳定程度 □稳定 □基本稳定 □欠稳定 □不稳定 已造成危害 潜在危害 防治建议 群测人员 平面图 斜坡示意图 剖面图 损坏房屋 威胁人口(人) 毁路(m) □避让 □裂缝填埋 □加强监测 □地表排水 □地下排水 □削方减载 □坡面防护 □反压坡脚 □支挡 □锚固 □灌浆 □植树种草 □坡改梯 □水改旱 □减少振动 村 长 电 话 单位(章) 填表人: 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G.2 可按表G.2根据不稳定斜坡的物质组成、结构特征、成因等进行分类。
表G.2 不稳定斜坡的分类
分类指标 类型名称 土质斜坡 物质组成 岩质斜坡 岩土混合斜坡 类均质土斜坡 近水平层状斜坡 顺倾层状斜坡 坡体结构特征 反倾层状斜坡 块状岩体斜坡 碎裂状岩体斜坡 散体状斜坡 岩体边坡的 破坏形式 形成原因 滑移型 崩塌型 人工边坡 自然斜坡 特征说明 整个斜坡均由土体构成 整个斜坡均由岩体构成 斜坡上部为土体、下部为岩体的二元结构的斜坡 边坡由均质土体构成 由近水平层状岩土体构成的斜坡 由倾向临空面的顺倾岩土层构成的斜坡 岩土层面与斜坡面倾向相反的斜坡 由厚层块状岩体构成的斜坡 由碎裂状岩体、或断层破碎带、节理密集带等岩体构成的斜坡 由破碎的块石、砂等岩土体构成的斜坡 沿边坡岩体中不利的结构面发生滑移变形现象 沿边坡上不利结构面发生塌滑、倾倒或坠落等变形现象 由人类工程活动形成的边坡,可分为挖方边坡和填筑边坡 由自然地质作用形成的斜坡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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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 岩体边坡可根据结构面与边坡面产状的组合、结构面结合程度和岩体完整程度等因素按表G.3的规定进行边坡岩体分类。
表G.3 边坡岩体分类
边坡 岩体类型 判定条件 岩体 完整程度 完整 完整 完整 结构面结合程度 结构面与坡面产状的组合关系 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的组合线倾角>75°或<35° 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的组合线倾角35°~75° 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的组合线倾角>75°或<35° 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的组合线倾角<35°,有内倾结构面 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的组合线倾角35°~75° 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的组合线倾角35°~75° 外倾结构面或外倾不同结构面的组合线倾角>75°或<35° 结构面无明显规律 外倾结构面以层面为主,倾角多为35°~75° 结构面无明显规律 I 结构面结合良好或一般 结构面结合良好或一般 结构面结合差 II 较完整 完整 IIIA 较完整 较完整 IIIB IVA IV IVB 较破碎 较完整 破碎或 极破碎 结构面结合良好或一般或差 结构面结合差 结构面结合良好或一般 结合面结合差 结构面结合良好或一般 结构面结合差或很差 碎块间结合很差 III 注:1 I类岩体为软岩时,应降为II类岩体,I类岩体为较软岩时如高度大于15m,可降为II类; 2 当地下水发育时II、III类岩体可根据具体情况降低一档; 3 强风化岩应划为IV类;极软岩可划为III类或IV类; 4 表中外倾结构面系指倾向与坡向的夹角小于30°的结构面。
G.4 根据边坡工程变形失稳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边坡类型、规模等按表G.4确定边坡的安全等级。
表G.4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划分表
边坡类型 边坡高度H(m) 破坏后果 很严重 岩体类型为Ⅰ或Ⅱ类 岩 质 边 坡 岩体类型为Ⅲ或Ⅳ类 H≤15 15<H≤30 H≤30 严重 不严重 很严重 严重 很严重 严重 不严重 安全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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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H≤15 土质边坡 H≤10 很严重 严重 很严重 严重 不严重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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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H
(资料性附录) 评估成果
H.1 评估报告可按下列章节进行编制
前言
第一章 评估工作概述
一、建设(规划)项目概况 二、以往工作程度 三、工作方法及工作量 四、评估范围 五、评估级别确定
(一)建设项目重要性的确定
(二)评估区地质环境复杂条件的确定 (三)评估级别确定 第二章 地质环境条件 一、气象 二、水文 三、地形地貌 四、地层岩性
五、地质构造及区域地壳稳定性 (一)地质构造 (二)地震活动
(三)区域地壳稳定性 六、工程地质条件 七、水文地质条件
(一)含水层分布及赋水性 (二)地下水类型及动态特征
(三)地下水开采与补给、径流、排泄条件 八、环境地质状况及人类工程活动影响 第三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 一、地质灾害类型的确定 二、现状评估 三、小结
第四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
一、工程建设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二、工程建设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预测 三、小结
第五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 一、综合评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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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估指标的选定 三、综合分区评估
四、建设场地(或规划区)适宜性评估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二、建议
H.2 图件宜按下列要求进行编制
H.2.1 地质灾害分布图主要反映地质灾害类型、特征和分布规律,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在表示地质构造、地震、地层岩性、水文等要素时,所选取的点、线、面的颜色及符号应符合
常规,并易于识别。
b) 在表示评估区范围内或附近各类已发地质灾害点的位置、类型、成因、规模、稳定性、危险性
等时,应采用不同颜色的点状或面状符号。对于预测的地质灾害的灾种、规模、危害性和危险性等,应采用不同的符号及颜色表示在图中相应位置,符号及颜色应与已发生地质灾害表示的颜色及符号有所区别,可另成一幅图。
c) 说明表主要反映地质灾害点编号、地理位置、类型、形成条件与成因、危险性与危害程度、发
展趋势等。 H.2.2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图主要反映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结果,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危险性分区代号应符合表H.1的要求,亚区代号应以分区代号加阿拉伯数字下标表示。不同危
险性等级的区域宜采用不同的颜色。
表H.1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代号
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 危险性小 危险性中等 危险性大 分区代号 Ⅰ Ⅱ Ⅲ 亚区代号 Ⅰ1、Ⅰ2、Ⅰ3、… Ⅱ1、Ⅱ2、Ⅱ3、… Ⅲ1、Ⅲ2、Ⅲ3、… b) 防治措施在平面图中采用点状符号或面状普染颜色表示地质灾害点(段)防治措施,可分为:
避让措施、生物措施、工程措施、监测预警措施等。
c) 说明表主要反映危险性级别、区(段)编号、工程地质条件要点、地质灾害类型与特征、分布
特点、发育强度与危害程度、防治措施及建议等。 H.2.3 建设场区适宜性分区图主要反映建设场区内工程建设适宜性评估结果,适宜性分区代号应符合表H.2的要求,亚区代号应以分区代号加阿拉伯数字下标表示。不同适宜性等级的区域宜采用不同的颜色。
表H.2 建设场区适宜性分区代号
适宜性分区 适宜 基本适宜 分区代号 Ⅰ Ⅱ 亚区代号 Ⅰ1、Ⅰ2、Ⅰ3、… Ⅱ1、Ⅱ2、Ⅱ3、…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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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宜性差 Ⅲ Ⅲ1、Ⅲ2、Ⅲ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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