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2011年XX月XX日党支部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XXX出席中国共产党XX乡(镇)第XX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XXX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选举实行差额选举。
四、XXX党支部出席中国共产党XX乡(镇)第XX次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XX名,应选XX名,差额X名。
五、在正式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
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O”;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姓名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一个“O”,不划“O”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八、会议公布选举结果时,按选票所列顺序进行宣布,并报告所得票数。
九、选举设监票人X名,计票人X名。监票人和计票人均由XXX党支部委员会提名,经会议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本选举办法经2011年XX月XX日XXX党支部大会通过后生效。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