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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

2023-01-27 来源:欧得旅游网


北京市建设工程技术企业标准 QB

编 号:QGD-010-2005 备案号:JQB-056-2005

轨 道 交 通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al quality acceptance of subgrade engineering of rail transportation

2005-08-30 发布 2005-09-01 实施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前 言

为了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新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北京交通大学和参与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了《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篇)》。

本标准的编制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的特点和实际,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控制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篇)》内容包括:工程划分、统一标准、施工降水、车站、隧道、盾构隧道、桥梁及涵洞、路基、道路、车辆段及综合基地、防水、轨道和装饰装修工程等专项标准。

《轨道交通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是《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土建工程篇)》的专项标准之一。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路基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结合工程实践,注意积累资料、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

本标准由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编写组负责具体解释。

主编单位: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铁隧道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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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工集团

中铁十六局集团公司

北京地铁监理公司

北京华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铁科院(北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方达致远建设监理公司

主 编:罗富荣

副主编:贺少辉 乐贵平 主要编写人:罗富荣 贺少辉 乐贵平 佟丽华 张学文 孙长军 鲍福安 孙健 谢瑛 朱爱华 周锡九 李日东 胡高鹏 苏艺 杨志峰 龚晓明 高亚彬 韩彦林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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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北京市工程建设专项技术标准 《轨道交通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备案的函

建企标备函[2005]20号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备案的函收悉。经有关专家审查通过,同意所报技术标准《轨道交通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QGD-010-2005)作为北京市工程建设专项技术标准在北京市建委备案,备案号为: JQB—056—2005。

北京市建委科教处 200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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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 总 则 ...................................................................................... 1 2 术 语 ...................................................................................... 2 3 基本规定 ...................................................................................... 4

3.1 一般规定 ........................................................................... 4 3.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 6 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 9 3.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11 4 路基工程 .................................................................................... 15

4.1 地基处理 ......................................................................... 15 4.2 基床以下路堤 ................................................................. 20 4.3 基 床 ............................................................................. 25 4.4 路 堑 ............................................................................. 29 4.5 重力式挡土墙 ................................................................. 32 4.6 扶壁式挡土墙 ................................................................. 38 4.7 加筋土挡土墙 ................................................................. 41 4.8 路基防护 ......................................................................... 47 4.9 地表排水沟 ..................................................................... 53 5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 56

5.1 一般规定 ......................................................................... 56 5.2 评定标准 ......................................................................... 56 附录 路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 58 本标准用词说明 .............................................................................. 85

1 总 则

1.0.1 为了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轨道交通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本标准未涉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其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另行制定补充标准。

l.0.3 施工单位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主体,应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建设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等各方应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l.0.4 路基工程施工应做好环境保护,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0.5 施工中如发现文物、古墓或遇古树等应妥善保护,并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对永久性测量标桩和地质、地震观测桩等应予保护,如需改动,应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对涉及到的地下管线、空中电缆线要调查清楚,并作出处理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后施工。

1.0.6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取得的质量数据应真实可靠,全面反映工程质量状况。所用方法和仪器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7 施工中有关安全、环保、消防、防汛和劳动保护等,应符合国家、北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1.0.8 路基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等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设计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

1.0.9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执行本标准;当本标准与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不一致时,应按最严格标准执行;本标准未含部分执行国家、行业及北京市有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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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 语

2.0.1 路基 Subgrade

按照线路、位置和一定技术要求修筑的带状构筑物。 2.0.2 路堤 embankment

高于原地面的填方路基。 2.0.3 路堑 cutting

低于原地面的挖方路基。 2.0.4 边坡 side slope

为保证路基稳定,在路基两侧做成的具有一定坡度的坡面。 2.0.5 护坡 slope protection

为防止边坡受到冲刷,在坡面上所做的各种铺砌和栽植的总称。

2.0.7 挡土墙 retaining wall

为防止路基填土或山坡土体坍塌而修筑的承受土体侧压力的墙式构筑物。

2.0.8 加筋挡土墙 reinforced earth retaining wall

由填土、拉带材料和镶面构件组成的加筋土承受土体侧压力的挡墙。 2.0.9 填方 fill

路基表面高于原地面,从原地面填筑至路基表面部分的土石体积。

2.0.10 挖方 cut

路基表面低于原地面,从原地面至路基表面挖去部分的土石体积。

2.0.11 重锤夯实 heavy tamping

2

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荷载。 2.0.12 强夯 dynamic consolidation

工艺与重锤夯实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 2.0.13 压实度 degree of compaction

土或其他筑路材料压实后的干密度与标准最大干密度之比,以百分率表示。

2.0.14 (标准)最大干密度 maximum dry unit weight

按照标准击实试验方法,土或其他筑路材料在最佳含水量时得到的干密度。

2.0.15 工后沉降 settlement behind filled later 路基竣工铺轨开始以后产生的沉降量。 2.0.16 过渡段 transitionary section

路堤与桥台、路堤与路堑、路堤与横向构筑物等的衔接处,为使轨道刚度与沉降平顺过渡而设置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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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为便于资料管理和资料归档,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表格,按北京市地方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71-2003)》(以下简称‘资料规程’)的规定填写;《资料规程》中没有的表格,本标准将给予补充,并按《资料规程》的要求统一编号。

3.1.2 路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按表式C1-5的规定填写,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3.1.3 路基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检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按《资料规程》的表式C5-1-3的规定填写中间检查交接记录,上道工序应满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条件和技术要求;相关专业工序之间的交接检验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未经检查或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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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编号 (表式C1-5)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开工报告(开工证) 2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3 质量责任制 4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5 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6 施工图现场核对情况 7 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文件 8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9 施工技术标准 10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11 交接桩、施工复测及测量控制网资料 12 环境保护方案及审批 13 施工检测设备及计量器具设置 14 工程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3.1.4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 2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按《资料规程》的表式C5-1-2的规定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以形成验收文件;地基处理等重要分部工程验收时,勘察设计单

5

位应派人参加;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或见证检测、或平行检验;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 对涉及路基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0 单位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3.2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

3.2.1 路基工程作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其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应符合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划分标准》的规定。

3.2.2 单位工程应按一个完整工程或一个相当规模的施工范围划分,并按下列原则确定:

1 一个区间的正线路基为一个单位工程;

2 一个施工单位担负的路基施工长度为一个单位工程或一个子单位工程;

3 特大型的支挡结构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3.2.3 分部工程应按一个完整部位或主要结构及施工阶段划分。 3.2.4 分项工程应按工种、工序、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3.2.5 检验批可依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验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划分。

6

3.2.6 路基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表3.2.6的规定。

表3.2.6 路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和检验项目

分部 工程 压 换 填 地 基 处 理 分项工程 检 验 批 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原地面平整、碾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连 续长度≤200m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连 续长度≤200m 砂(碎石)垫层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连 续长度≤200m 强 夯 重锤夯实 一般路堤填筑 基 床 以 下 路 堤 路堤边坡 单线连续长度≤200m,双线连 续长度≤150m 单线连续长度≤200m,双线连 续长度≤150m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连 续长度≤200m每检测层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连 续长度≤200m(双侧边坡)每检测层 路堤与桥台、每个基坑、过渡段基底每检测 涵洞间过渡段层 填筑 基床底层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连 续长度≤200m,每检测层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 连续长度≤200m,每检测层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连 续长度≤200m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 连续长度≤200m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 连续长度≤200m,每检测层 基 床 基床表层 路基面 路 堑 路堑开挖 路堑基床底层 7

路堑基床表层 单线连续长度≤300m,双线 连续长度≤200m,每检测层

续表3.2.6

分部 工程 重 力式 挡 土 墙 分项工程 明挖基坑 基 础 换填基础 挡土墙墙身 及墙背填筑 检 验 批 伸缩缝间长度或每跳槽分段长 度 伸缩缝间长度或每跳槽分段长 度 沿挡土墙长度方向≤50m 两伸缩缝间长度 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路 基 支 挡 扶 明挖基坑 壁 式 墙趾板、墙 挡 踵板 土 墙面板、扶壁 墙 明挖基坑 加 筋 土 挡 土 基 础 墙面板 拉 筋 填料填筑 两伸缩缝间长度或每跳槽分段 长度 两沉降(伸缩)缝间长度 两沉降(伸缩)缝间长度 两沉降缝间长度 两沉降缝间长度 两沉降缝间长度 路基连续长度≤100m 单线连续长度≤100m双线连续长度≤50m每检测层 墙 钢筋混凝土帽两伸缩缝间长度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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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3.2.6

分部 工程 分项工程 植物防护 检 验 批 单侧连续长度≤1000m,双侧连 续长度≤500m 检验项目条文号 主控项目 一般项目 一般地区单侧连续长度≤ 混凝土、浆砌护lOOm,双侧连续长度≤50m;特坡(墙) 殊地区单侧连续长度≤50m,双侧连续长度≤25m 路 基 防 护 一般地区单侧连续长度≤ lOOm,双侧连续长度≤50m;特殊地区单侧连续长度≤50m,双侧连续长度≤25m 一般地区单侧连续长度≤ 100m,双侧连续长度≤50m;特殊地区单侧连续长度≤50m,双侧连续长度≤25m 地表排水沟 沟连续长度≤lOOm 干砌石护坡 边坡喷护 边坡挂网锚喷单侧连续长度≤50m,双侧 防护 连续长度≤25m 路基 排水

3.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3.3.1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物检查,按下列方式进行: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检验,应按进场的批次 和本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2)对混凝土强度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本标准规 定的抽样检验方案执行;

3)对本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的项目,应按抽查总点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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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点率进行检查。 2 资料检查,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3.2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的允许偏差1.5倍;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3.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3.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地基处理、基床以下路堤、基床、路堤边坡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3.5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 当检验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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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检验批的试块、试件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经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3.3.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3.4.1 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

3.4.2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监理单位应对全部主控项目进行检查,对一般项目的检查内容和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路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分别按附录的表格填写,表格编号按顺序依次为表式C7-8-1~表式C7-8-×。

3.4.3 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应按表式C7-9和《资料规程》的表式C8-3填写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3.4.4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路基工程的地基处理、路堑开挖、沉降观测等涉及路基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也应参加,并应按《资料规程》的表式C7-2和表式C8-2填写分部工程验收记录。

3.4.5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按北京市工程建设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J01-90-2004)的附录3填写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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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并按附录5向监理单位报送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和提交规定的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并同意验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4.6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同意单位工程正式验收的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并应按表式C7-10和《资料规程》的表式C7-3、表式C7-5、表式C7-7和表式C8-1填写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3.4.7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应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由总包单位负责将资料归档。

3.4.8 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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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表式C7-9)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负责人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序 检验批部 施工单位检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号 位、区段 评定结果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遗留问题及解决方案: 检查结论 项目专业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13

验 收 结 论 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表式C7-10)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名称 路基面 路堤边坡 路堑边坡 挡土墙砌筑(安装) 浆砌(干砌)护坡 植物防护 排水沟槽 编号 质 量 状 况 质量评定 好 一般 差 观感质量综合评价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观感质量评定为“差”的项目应返修。 14

4 路基工程

4.1 地基处理 (Ⅰ)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前应对平整处理和换填的范围、深度进行复核。 4.1.2 换填区域采用机械开挖时应留有30~50cm厚的人工清理层。

4.1.3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压实工艺试验、地基土天然含水量试验和标准击实(重型)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Ⅱ) 原地面平整、碾压

主 控 项 目

4.1.4 设计不作特别处理的地基,经平整、夯压后,其表面应无杂草、树根、腐殖土。地基地下水出露处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核对。

4.1.5 当路堤高度小于2.5m时,地基压实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其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路基基床检验标准 填料类别 层 及铁路 细粒土和 细砂、中砂、 砾石类 等级 粘砂、粉砂 粗砂、砾砂 位 压实指数 压实度Kh 91 — — 表层 地基系数K30 0.9 1.0 1.2 (MPa/cm) (0~ 相对密度Dr — 0.75 — 0.4m) 孔隙率n(%) — — 33 压实度Kh 89 — — 底层 地基系数K30 0.8 0.8 1.0 (MPa/cm) (0.4~ 相对密度Dr — 0.7 — 1.5m) 孔隙率n(%) — — 35 碎石类 — 1.2 — 33 — 1.0 — 35 块石类混合料 — — — — — 1.2 — — 15 注:1 Kh为重型击实试验对应的压实度;

2 K30为30cm直径荷载板试验得出的地基系数,一般取下沉量为0.125cm的荷载强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每100m等间距检查4个点;监理单位每200m见证检验2个点。

检验方法:根据地基土的类别,其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3.5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1.6 地面横坡陡于1∶5时,应按设计在原地面开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9个点。 检验方法:尺量,水准测量。

(Ⅲ)换 填 主 控 项 目

4.1.7 换填所用的填料种类、质量、使用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换填10000m时检查2组,每增加5000m,增加1组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1组。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抽样试验。 4.1.8 换填的深度和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1.9 换填地基的压实标准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路堤高度小于基床厚度的低路堤,设计需换填时,其换填后的地基应符合本标准第4.1.5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换填层等间距检验4点;监理单位每200m换填层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根据换填填料的种类,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3.5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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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4.1.10 换填地基顶面应有横向排水坡度,其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10的规定。

表4.1.10 换填地基顶面的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 序号 1 2 3 4 5 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检验频率 允许偏差 范围 点数 ±50mm ±50mm 不小于设计值 ±0.5% 填土30mm 每100m 3 尺量 5 尺量 2.5m直尺量测 项 目 高程 中线至边缘距离 宽度 横坡 平整度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量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Ⅳ)砂(碎石)垫层

主 控 项 目

4.1.11 砂垫层应采用中、粗、砾砂,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碎石垫层应采用未风化的碎(卵)石和砾石,最大粒径不得大于50mm,粒径小于2mm的部分不应超过总重量的45%,其含泥量不得大于5%,且不含草根、垃圾等有机杂物。垫层用砂、碎石进场时应进行进场验收,并对其杂质含量和粒径级配进行检验。

3

检验数量:同一产地、品种、规格且连续进场的砂每10000m、

3

碎石每3000m为一批,不足上述数量时亦为一批。施工单位每批检验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筛析法、有机质含量试验;草根、垃圾采用观察。 4.1.12 砂、碎石垫层应水平填筑分层碾压,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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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般 项 目

4.1.13 砂、碎石垫层的厚度和设置范围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3的规定。

表4.1.13 砂、碎石垫层的厚度、设置范围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序号 1 2 项 目 垫层厚度 设置范围 允许偏差 不小于设计值 ±50mm 检验频率 范围 每100m 点数 3 检验方法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4.1.14 砂、碎石垫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1.10条的规定。

(Ⅴ)强 夯 主 控 项 目

4.1.15 夯击点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个断面,每个断面左、中、右各1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尺量。

4.1.16 单击夯击遍数、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应符合试夯确认的工艺要求,低能量满夯的搭接面积不得小于1/4夯锤直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低能量满夯的搭接面积,检查每遍总夯击点数的10%;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1.17 强夯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深度不应小于设计处理深度,检验时间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必要时,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确认检验结果。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个断面,每个断面左、中、右各1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个断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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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方法:每个断面做动力触探试验2点(贯入深度<4m的一般粘性土或粘性素填土采用N10,砂土或碎石土采用N63.5;做静力触探试验1点。

一 般 项 目

4.1.18 强夯处理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1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 检验方法:尺量。

4.1.19 强夯夯坑中心允许偏差为0.1D(D为夯锤直径)。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夯击点的10%。 检验方法:尺量。

4.1.20 强夯地基顶面的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1.10条的规定。

(Ⅵ)重锤夯实 主 控 项 目

4.1.21 重锤夯实夯击点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个断面,每个断面左、中、右各1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个断面。

检验方法:尺量。

4.1.22 单击夯击遍数、最后两击平均击沉量应符合试夯确认的工艺要求,前后两遍的夯迹应错开一半。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和前后两遍的夯迹搭接,检查每遍总夯击点数的100%。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1.23 重锤夯实加固地基的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1.17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19

4.1.24 重锤夯实处理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1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

4.1.25 重锤夯实夯坑中心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1.19条的规定。

4.1.26 重锤夯实地基顶面的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标标准第4.1.10条的规定。

4.2 基床以下路堤 (Ⅰ)一般规定

4.2.1 基床以下路堤填筑前应按设计文件对路堤基底和处理后的地基面进行检查,选择试验段做摊铺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定。

(Ⅱ)一般路堤填筑

主 控 项 目

4.2.2 路堤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料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2.2的规定;

3

监理单位应检查试验结果,在每填筑10000m时平行检验1组。

表4.2.2 填料检验标准 填料种类 颗粒级配 相对密度 液、塑限 击实试验 大于5mm颗粒大于20mm颗粒大于40mm颗粒 20

的单位体积重 的单位体积重 的单位体积重 细粒土及粉每5000~ 每5000~ 33— — 每5000m — 每5000m 33砂、黏砂 10000m 10000m 粗粒土(除粉每 每 每 每 — — — 3 333砂、粘砂外) 10000m10000m 10000m 10000m 每 每 每5000~ 每 碎石类土 — 333310000m 10000m 10000m 10000m 每 块石类土 — — — — — 310000m 注:1 表列数字为进行一次试验的填料体积(m3) 2 大于5、20、40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系进行密度校正计算时应做的试验;

3 当细粒土中含粗颗粒的最大粒径大于重型击实试验试筒所规定的最大粒径时,超过尺寸的粗颗粒应做颗粒密度试验。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4.2.3 路堤分层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填筑厚度和压实工艺参数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查3处;监理单位每100m见证检验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2.4 路堤每一填筑层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不同种类填料(除块石类混合料外)应采用双指标控制,并符合下列规定:

1 细粒土和砂类土中的粘砂土、粉砂土,应采用压实度和地基系数;

2 砂类土(粘砂土、粉砂土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

3 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应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 4 块石类混合料,应采用地基系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填高0.9m,纵向每100m检查2个断面4点,距路基边缘2m处2点、中间2点不足0.9m亦检查2个断面4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

21

有关规定。

一 般 项 目

4.2.5 使用不同种类填料填筑时,上下层填料的颗粒级配应满足D15<4d85,且每一压实层全宽宜采用同一种类且条件相同的填料。当渗水土填在非渗水土上时,非渗水土层顶面应向两侧设置4%的横向排水坡;非渗水土填在渗水土上,接触面可为平面。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坡度尺量。 4.2.6 浸水路堤粗粒土外包体宽度、与路堤核心填土衔接台阶宽度、反滤层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3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

4.2.7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2.7的规定。

表4.2.7 基床以下路堤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 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检验频率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高程 ±50mm 3个断水准仪测量 2 中线至边缘距离 ±50mm 尺量 面,左、中、右各3 宽度 不小于设计值 尺量 每100m 1点 4 横坡 ±0.5% 尺量 土质路堤顶面5 平整度 6 2.5m直尺量测 3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Ⅲ)路堤边坡 主 控 项 目

4.2.8 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固,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查4点(距路基边线0.5m处,每侧2点);监理单位每200m见证检验2点。

22

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的规定。

4.2.9 边坡肩棱整齐,曲线圆顺,坡面平整,无浮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每侧检查2处;监理单位每100m见证检验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一 般 项 目

4.2.10 路堤的边坡坡率、变坡点位置、平台高程、平台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2.10的规定。

表4.2.10 路堤的边坡坡率、变坡点位置、平台高程、

平台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检验频率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范围 点数 边坡坡率(偏陡1 3%设计值 量) 2 3 4 变坡点位置 平台高程 平台宽度 ±200mm ±100mm ±50mm 每100m 2 检验方法 坡度尺量 水准仪测量或尺量 水准仪测量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Ⅳ)路堤与桥台、涵洞间过渡段填筑

主 控 项 目

4.2.11 过渡段一般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4.2.12 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在填筑前应对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填

3

料抽样检验,每10000m检验一组。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23

4.2.13 桥台、涵洞基坑回填混凝土所用砂、碎石、水泥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14—2003 J 285—2004)附录E的有关规定。

4.2.14 桥台、涵洞基坑回填土应分层填筑、压实,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桥台、涵洞每检测层检查2点;监理单位每两检测层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的规定。 4.2.15 桥台、涵洞基坑回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1次。

检验方法:混凝土试件做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验。

4.2.16 分层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厚度和压实工艺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桥台、涵洞每检测层检验2点;监理单位每两检测层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2.17 过渡段基床表层、基床底层及基床以下路堤的填筑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桥台、涵洞每检测层检验2点;监理单位每2个检测层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根据填料的类别,按本标准第4.2.4条规定的方法检验。

一 般 项 目

4.2.18 路堤与桥台、涵洞间过渡段的顶面高程、中线至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

24

4.2.7条的规定。

4.3 基 床 (Ⅰ)一般规定

4.3.1 基床施工前应选择试验段进行换填摊铺压实工艺性试验,确定主要工艺参数,并报监理单位确认。

(Ⅱ)基床底层 主 控 项 目

4.3.2 基床底层填料和换填的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料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4.3.3 路堤与路堑结合部应按设计要求在原地面开挖台阶,台阶段宽度不应小于1m,台阶土应密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个结合部检查3个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个点。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3.4 基床底层分层填筑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2.3条的规定。

4.3.5 路堤基床底层全宽应采用同一种填料填筑,其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1.5条的规定;不同种类填料(除块石类混合料外)应采用双指标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细粒土和粘砂土,应采用压实度和地基系数; 2 砂类土(粘砂土除外),应采用相对密度和地基系数; 3 砾石类土和碎石类土,应采用孔隙率和地基系数; 4 块石类混合料,应采用地基系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填高0.9m,纵向每100m检查2个断面4点,距路基边缘2m处2点、中间2点不足0.9m亦检查2个断

25

面4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4.3.6 基床底层边坡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2.8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3.7 使用不同种类填料填筑时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的规定。

4.3.8 基床底层顶面中线高程、中线至路基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3.15条和第4.3.20条的相关规定。

(Ⅲ)基床表层 主 控 项 目

4.3.9 基床表层填料的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填筑前应对取土场填料进行取样检验;填筑时应对运至现场的填料进行抽样检验。当填料土质发生变化或更换取土场时应重新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料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3.9的规定;

3

监理单位应检查试验结果,在每填筑50000m时平行检验一组。

检验方法:应符合《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TB10102)的有关规定。

表4.3.9 基床表层填料检验标准 填料种类 细粒土及 粉砂土 粗粒土(除粉砂土外) 碎石土 颗粒级配 液、塑限 击实试验 — 5000m3 大于5mm颗粒的大于20mm颗粒大于40mm颗粒单位体积重 的单位体积重 的单位体积重 每5000m 5000m — 3335000m — 5000m 335000m — — 3— — 5000m 3— — 5000m 35000m 3注:1 表列数字为进行一次试验的填料体积(m) 2 表列数5mm、20mm、40mm颗粒的单位体积重系进行密度校正计算时应做的试验;

26

3 当细粒土中含粗颗粒的最大粒径大于重型击实试验试筒所规定的最大粒径时,超过尺寸的粗颗粒应做颗粒密度试验。

4.3.10 基床表层采用级配碎石、级配砂砾石的填料时,其质量和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12条的规定。

4.3.11 基床表层的分层填筑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工艺性试验确定的填筑厚度和压实工艺参数要求,并不得大于0.3m。基床表层的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值。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验3处;监理单位每100m见证检验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3.12 路堤基床表层的填筑层压实质量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3.5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3.13 有路拱与无路拱路基的连接,应在无路拱地段按设计要求削铲顺坡,长度不应小于10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3.14 基床表层干砌护肩应大面平整、咬接紧密、肩棱整齐、圆顺。表面平整度≤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左、右侧各等间距检查5点。 检验方法:2.5m直尺配合塞尺量测。

4.3.15 路基基床顶面中线高程、路肩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3.15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作见证检验。

表4.3.15 路基基床顶面中线高程、路肩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

27

宽度、横坡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检验频率 序号 1 2 项 目 中线高程 路肩高程 允许偏差 ±20mm ±20mm 路堑:+100mm 0mm 路堤:不小于设计值 不小于设计值 ±0.5% 每100m 3 尺量 范围 点/断面数 3 6(左、右各3) 水准仪测量 水准仪测量 检验方法 3 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 宽度 横坡 4 5 3 5 尺量 坡度尺量/水准测量

(Ⅳ)路基面 主 控 项 目

4.3.16 路基中线和路肩的位置、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测量的

允许限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3.16的规定。

表4.3.16 路基中线测量的允许限差 检验频率 序号 项 目 允许限差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Kc≤400m时,每100m允许直线方向闭1 5mm; 合 Kc>400m时,允许20mm 直线测距闭2 1/2000 每施工水准仪、经纬仪全数 合 段 测量 曲线方向闭3 50mm 合 曲线测距闭4 1/2000 合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等间距检查9个断面27个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3个断面9个点。

4.3.17 工程埋设穿过路基的管、线、桩、柱等预埋构件,不得

28

侵入设计规定的限界,且应保持路基的外观整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3.18 路拱、坡面应平顺。路肩线平直、肩棱整齐、曲线圆顺、线型美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一 般 项 目

4.3.19 路基面不得积水,填补路基面凹坑时应将深10~15cm的表层挖松,并采用与路基面相同的填料压实。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填补凹坑检验2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3.20 路基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3.20的规定。

表4.3.20 路基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检验频率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用2.5m长直尺量5 1 路堤和土质路堑基床 15mm 每100m 测

4.4 路 堑 (Ⅰ)路堑开挖 主 控 项 目

4.4.1 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纵向、水平分层开挖,纵向坡度不得小于4%。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开挖层每100m检验3点;监理单位每

29

100m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观察、水准测量。

一 般 项 目

4.4.2 路堑边坡坡率、变坡点、平台位置、宽度、侧沟排水坡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表4.4.2 路堑边坡坡率、变坡点位置、平台位置、平台宽度、 侧沟排水坡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检验频率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范围 点数 2(上、边坡坡率(偏陡不得陡于设计1 下部各量) 坡率 1) 每2 变坡点位置 ±200mm 3 100m ±200mm 3 平台位置 3 4 平台宽度 ±100mm 3 5 侧沟排水坡度 不得积水 全验 检验方法 用坡度尺量、计算 水准仪测或尺量 水准仪测或尺量 尺量 目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作见证检验。

(Ⅱ)路堑基床底层

主 控 项 目

4.4.3 路堑基床底层换填的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4.4.4 路堑基床底层厚度范围内含有软弱土层时,其天然土层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Ps值不得小于1.0MPa。低于上述指标时,应挖除基床底层厚度范围内天然土层,换填符合设计要求的填料填筑。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验2点;监理单位每200m见证检验1点,且每分部工程不少于1点。

30

检验方法:静力触探。

4.4.5 路堑基床底层的换填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验3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尺量。

4.4.6 路堑基床底层换填分层摊铺压实厚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2.3条的规定。

4.4.7 路堑基床底层换填土的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3.5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4.8 路堑基床底层顶面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3.15条和第4.3.20条的有关规定。

(Ⅲ)路堑基床表层

主 控 项 目

4.4.9 基床表层换填的填料种类、质量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3.9~4.3.10条的规定。

4.4.10 基床表层换填的分层填筑摊铺厚度及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3.11条的规定。

4.4.11 基床表层换填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等间距检验3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尺量。

4.4.12 基床表层的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3.5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4.13 有路拱与无路拱的路基面的衔接,应符合本标准第4.3.13条的规定。

31

4.4.14 路基面应平顺、无积水,路肩肩棱整齐、曲线圆顺。石质路堑路基面超爆坑凹超过30cm时,应用浆砌片石填平。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4.15 路堑基床表层中线高程、路肩高程、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宽度、横坡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3.15条的规定。

4.5 重力式挡土墙 (Ⅰ)一般规定

4.5.1 重力式挡土墙基坑开挖完成后,首段基坑地基承载力应经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共同检验合格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需经设计、施工、监理三方复验后方能继续施工。

(Ⅱ)明挖基坑 主 控 项 目

4.5.2 基坑底面应无浮渣,基坑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2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土质基坑采用动力触探(N63.5);击数标准经试验确定或设计给定,试验时监理旁站;石质基坑采用现场目测鉴别方法。

4.5.3 基坑开挖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4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水准测量、尺量。 4.5.4 台阶形坑底应完整无伤损,台面与阶壁应平顺。斜面地基应平整、无贴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32

一 般 项 目

4.5.5 挡土墙明挖基坑各部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5.5的规定。

表4.5.5 挡土墙明挖基坑各部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检验频率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基坑边缘距路基中线1 +50mm,-10mm 4 尺量 距离 2 台阶尺寸 ±100mm 每20m 4 尺量 水平尺与楔形尺±1% 3 斜面基底坡率 4 量 经纬仪测量、截面尺寸4 起讫里程 ±100mm 2 变化处 尺量 0mm 5 基底高程 每20m 4 水准仪测量 -5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

(Ⅲ)基 础 主 控 项 目

4.5.6 基础砌筑所用砂、石料、水泥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5.7 基础混凝土(浆砌片石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砌体的砂浆、混凝土取试件1组。

3

不足100m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验测,且至少1次。

检验方法:混凝土(砂浆)试件做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验。 4.5.8 沉降缝(伸缩缝)的预留及塞缝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每道沉降缝;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33

一 般 项 目

4.5.9 基坑回填应分层夯填密实,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3点。 检验方法:轻型动力触探(N10),击数标准经击实试验确定。 4.5.10 基础表面除设计有专门要求外,应轮廓清晰、大面平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5.11 基础顶面高程、前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基础宽度、基础襟边宽度(高度)、起讫里程(长度)、沉降缝位置及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5.11的规定。

表4.5.11 基础顶面高程、前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基础宽度、基础襟边宽度(高度)、起讫里程(长度)、沉降缝位置及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检验频率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1 高 程 ±20mm 水准仪测量 前边缘距路基中线2 +50mm 每20m 3 钢尺量 距离 ±50mm 3 基础宽度 尺量 基础襟边宽度(高每扩大4 ±20mm 基础段 3 尺量 度) 每不同经纬仪测量、尺5 起讫里程(长度) ±100mm 结构尺1 量 寸段 ±50mm 6 沉降缝位置 1 尺量 每道处 ±4mm 7 沉降缝宽度 6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见证检验。

(Ⅳ)换填基础 主 控 项 目

4.5.12 换填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1.7条的规定。

34

4.5.13 换填地基的基底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8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水准仪测量。

4.5.14 换填基础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对每压实层检查8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根据填料类别采用动力触探(N10,N63.5)或设计指定的其他方法。

一 般 项 目

4.5.15 换填基础的顶面高程、换填深度、边缘距路基中线的距离、起讫里程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5.15的规定。

表4.5.15 换填地基的顶面高程、换填深度、边缘距路基中线的距离、起讫里程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检验频率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范围 点数 1 高程 ±20mm 2 换填深度 ±50mm 每20延米 4 边缘距路基中线距+50mm,3 0mm 离 4 起讫里程 ±100mm 每施工段 检验方法 水准仪测量 水准仪测量 钢尺丈量 经纬仪测量、尺量 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见证检验。

(Ⅴ)挡土墙墙身及墙背填筑

主 控 项 目

4.5.16 挡墙砌筑所用的水泥、砂、石料及反滤层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5.17 墙身浆砌片石的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5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砌体的砂浆、混凝土制取试件1

3

组,不足100m亦制取试件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砂浆、混凝土试件做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验。 4.5.18 墙面应平顺整齐。墙顶、两端面与基础连接处应密贴封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5.19 墙身变形缝的预留与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平直、塞缝严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5.20 泄水孔孔径尺寸、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排水通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总数的10%;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炮棍法测排水坡、尺量。

4.5.21 墙后防排水设施、隔水反滤层的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反滤层厚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不少于3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5.22 墙背填筑应分层压实,其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夯填层检查3点;监理单位每三层见证检验2点。

检验方法:轻型动力触探(N10),其击数标准经试验确定。

一 般 项 目

4.5.23 浆砌片石(块石、砌块)的砌缝宽度、三块片石相接处

36

3

的内切圆直径和砌筑方式应符合表4.5.23的规定。

表4.5.23 浆砌片石(块石、砌块)的砌缝宽度、三块片石相接处的内切圆

直径和砌筑方式 序号 1 2 3 4 5 项 目 表面砌缝宽度 每找平一次的砌筑高度 两层间竖向错缝 三块石料间的内切圆直径 砌筑方式 浆砌片石 浆砌块石 (mm) (mm) ≤40 ≤1200 ≥80 ≤70 — ≤30 ≤1200 ≥80 — 一丁一顺或二顺一丁 浆砌料石 检验频率 (混凝土砌块)检验方法 范围 点数 (mm) 15~20 — ≥100,困难时丁石上下只能每20m 3 观察、尺量 一面有竖缝 — 一丁一顺或二顺一丁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30%见证检验。

4.5.24 墙身前边缘距线路中线距离、墙身厚度、顶面高程、泄水孔间距、起讫里程、沉降缝位置和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5.24的规定。

表4.5.24 墙身前边缘距线路中线距离、墙身厚度、顶面高程、泄水孔间距、

起讫里程、沉降缝位置和宽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序号 项 目 检验方法 浆砌片石 混凝土 范围 点数 距线路中线距+50mm +20mm 经纬仪测量、1 离 0mm 0mm 尺量 墙身厚度 +20mm +20mm 每20m (前缘至后2 尺量 3 0mm 0mm 缘) 3 顶面高程 ±20mm ±20mm 水准仪测量 4 泄水孔间距 ±20mm ±20mm 尺量 经纬仪测量、每不同结构 5 起讫里程 ±100mm ±100mm 长度处 2 尺量 6 沉降缝位置 ±50mm ±50mm 每道缝 2 尺量 6处 7 沉降缝宽度 ±4mm ±4mm 3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的

37

30%见证检验。

4.5.25 墙面垂直度、斜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5.25的规定。

表4.5.25 墙面垂直度、斜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序号 1 2 3 4 项 目 h≤6m h>6m 允许偏差 浆砌片石 20mm 30mm 30mm 混凝土 10mm 15mm 20mm 3 检验频率 范围 点数 检验方法 吊线尺量 吊线尺量 坡度尺或吊线尺量 2.5m直尺、尺量 垂直度 斜度 平整度 每20m ±5%设计斜度 ±3%设计斜度

4.6 扶壁式挡土墙 (Ⅰ)明挖基坑

4.6.1 扶壁式挡土墙明挖基坑的施工质量及验收应符合本标准

第4.5(Ⅱ)的规定。

(Ⅱ)墙趾板、墙踵板

主 控 项 目

4.6.2 墙趾板、墙踵板所用的钢筋、砂、碎石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6.3 墙趾板、墙踵板钢筋的规格、数量、钢筋骨架形式、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6.4 墙趾板、墙踵板钢筋接头的施工质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有关规定。

38

4.6.5 墙趾板、墙踵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混凝土亦取试件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1次。

检验方法:混凝土试件做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验。

4.6.6 墙趾板、墙踵板、面板及肋(扶壁)的模板应支架稳固、接缝严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必要时做荷载试验。

一 般 项 目

4.6.7 墙趾板、墙踵板后的回填应符合本标准第4.5.9条的规定。

4.6.8 墙趾板、墙踵板顶面高程、前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宽度、起讫里程、沉降缝位置及宽度等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5.11条的有关规定。

4.6.9 墙趾板、墙踵板的墙面垂直度、斜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5.25条的有关规定。

(Ⅲ)墙面板、扶壁

主 控 项 目

4.6.10 墙面板、扶壁施工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6.11 墙面板、扶壁钢筋的规格、数量、钢筋骨架形式、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1次。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6.12 墙面板、扶壁钢筋接头的施工质量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有关规定。

39

4.6.13 墙面板、扶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混凝土亦取试件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1次。

检验方法:混凝土试件做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验。 4.6.14 墙背反滤层应按设计要求随填筑及时施工。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6.15 泄水孔孔径尺寸、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排水通畅。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泄水孔总数的10%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炮棍法测排水坡、尺量。

4.6.16 墙面板、扶壁的模板应支架稳固、接缝严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必要时做模拟荷载试验。

一 般 项 目

4.6.17 墙背填筑的压实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6.18 扶壁式挡土墙沉降缝(伸缩缝)的施工质量及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4.5.19条的规定。

4.6.19 墙身前边缘距线路中线距离、墙身厚度、顶面高程、泄水孔间距、起讫里程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4.5.24条的规定。

4.6.20 墙身垂直度、斜度、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5.25条的规定。

40

4.7 加筋土挡土墙 (Ⅰ)明挖基坑

4.7.1 扶壁式挡土墙明挖基坑的施工质量及验收应符合本标准第4.5(Ⅱ)条的规定。

(Ⅱ)基 础

4.7.2 基础砌筑应采用挤浆法,确保灰缝饱满。砌块应大面朝下,丁顺相间,互相咬接,上下错缝,不得有通缝和空缝。砌体周边应平顺整齐或与基坑壁紧贴。台阶基础的砌体与阶壁间隙应插浆塞满,台阶处不得砌成竖向通缝。

4.7.3 基坑地基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闭基坑。

主 控 项 目

4.7.4 加筋土挡土墙基础混凝土、砌体所用砂、石料、水泥等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附录E的规定。

4.7.5 墙基础浆砌片石砂浆、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砌体的砂浆、混凝土取试件1

3

组,不足100m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砂浆、混凝土试件做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验。 4.7.6 沉降缝(伸缩缝)的预留与塞封应符合设计要求,接缝平直,塞缝严密。

41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一 般 项 目

4.7.7 砌体、混凝土基础高程、前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宽度、起讫里程、沉降缝位置及宽度等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5.11条的有关规定。

(Ⅲ)墙面板

4.7.8 墙面板在运输、吊装及存放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面板断裂、保护楔口不受损坏的措施。

4.7.9 墙面板安装时,板面应适当后仰,确保填土后墙面垂直度符合设计要求。

主 控 项 目

4.7.10 钢筋混凝土墙面板所用水泥、钢筋、粗细骨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 合铁道部现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附录E及相关产品的规定。

4.7.11 反滤层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以及设置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验3组样品;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试验室做样品检测,反滤层厚度采用尺量。 4.7.12 模板应支架稳固、接缝严密、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必要时做模拟荷载试验。

4.7.13 钢筋骨架形式、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2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7.14 墙面板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混凝土亦取试件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混凝土试件做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验。

一 般 项 目

4.7.15 墙面板与拉筋的连接及防腐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7.16 墙面板应拼装整齐、平顺,墙面和填料应构成稳固整体。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

4.7.17 沉降缝的施工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5.24条的有关规定。

4.7.18 墙面板构件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表4.7.18的规定。

表4.7.18 墙面板等钢筋混凝土构件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施工单位检查数量 每批成品10%,且不少于3件。柱长度 +5/-10mm 每件2点(组) 每批成品10%,且不少于3件。板、块件长度 +10/-5mm 每件2点(组) 每批成品10%,且不少于3件。板,柱体宽(厚) ±5mm 每件2点(组) 每批成品10%,且不少于3件。板宽、高度 ±5mm 每件2点(组) 每批成品10%,且不少于3件。柱弯曲 L/750 每件2点(组) 每批成品10%,且不少于3件。板对角线 10mm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尺 量 尺 量 尺 量 尺 量 拉线尺量 尺 量 43

7 8 外面平整度 预埋件中心 5mm 3mm 每件2点(组) 每批成品10%,且不少于3件。每件3点 每批成品10%,且不少于3件。每件2点 2.5m直尺、 中钢尺 尺 量 注:L为构件长度。

(Ⅳ)拉 筋

4.7.19 拉筋材料进场后应妥善保管,尤其是复合土工带、土工格栅等土工合成材料,严禁暴晒。施工过程中,应随施工随填埋,尽量减少拉筋材料在阳光下直接爆晒的时间。

主 控 项 目

4.7.20 拉筋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进场材料数量的3%进行检验;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钢筋混凝土板条拉带、钢带应符合《铁路混凝土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的有关规定。

复合土工带、土工格栅应符合《铁路路基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TB10118)的有关规定。

4.7.21 拉筋应铺设在平整压实的填料上;严禁施工机械在未覆盖填料的筋材上行走。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7.22 金属拉筋及拉筋与墙面板的连接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锈、防腐蚀处理。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防腐蚀材料技术证明书。

一 般 项 目

4.7.23 拉筋带长度允许偏差为±5%。

44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10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尺量。

(Ⅴ)填料填筑

主 控 项 目

4.7.24 加筋土挡土墙的填料种类、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粒径不应大于10cm,不得采用膨胀土。填料的进场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2.2条的规定。

4.7.25 填料应分层填筑、碾压,填料的碾压顺序应从筋带中部压向筋带尾部,再由中部压向面板,全面轻压后再重压。填料未压实前碾压机械不应作90°转向操作。压实机械与面板距离不应小于1m,在此范围内应采用小型夯实机械或人工夯实。严禁羊足碾碾压。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7.26 填料的分层厚度宜为30cm左右。采用细粒土时应做好封闭层、反滤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7.27 填料分层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2.4条的规定。

(Ⅵ)钢筋混凝土帽石

4.7.28 帽石分段应与墙身一致。

主 控 项 目

4.7.29 钢筋混凝土帽石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检验应符合铁道部现行《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14-2003)附录E的规定。 4.7.30 帽石混凝土模板应支架稳固、接缝严密、具有足够的强度

45

和刚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必要时做模拟荷载试验。

4.7.31 帽石混凝土钢筋的规格、数量、钢筋骨架形式、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7.32 帽石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混凝土取试件1组,不足100m混凝土亦取试件1组;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30%见证检验或10%平行检验,且不少于1组。

检验方法:混凝土试件做标准养护抗压强度试验。

一 般 项 目

4.7.33 帽石与墙面板应嵌接牢固,墙面板应嵌入帽石之内构成整体。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7.34 帽石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帽石厚度及宽度、顶面高程、起讫里程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7.34的规定。

表4.7.34 帽石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帽石厚度及宽度、

顶面高程、起讫里程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序 号 1 2 3 4 项 目 允许偏差 浆砌片石 混凝土 +20mm +10mm ±20mm ±20mm 施工单位检查数量 3处 3处 3处 3点 检验方法 经纬仪测量、尺量 尺 量 尺 量 水准仪测量 路基中线距离 +50/0 mm 帽石厚度 帽石宽度 顶面高程 +10/0 mm ±20mm ±20mm 46

5 起讫里程 ±100mm ±100mm 不同结构长度检查2处 经纬仪测量、尺量

4.8 路基防护 (Ⅰ)植物防护 主 控 项 目

4.8.1 草籽、草皮或植株的种类及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8.2 植物防护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查1处;监理单位每500m见证检验1处,且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一 般 项 目

4.8.3 边坡坡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检查2处,监理单位每100m见证检验1处,且不少于1处。

检验方法:尺量。

4.8.4 植物防护应沿坡面连续覆盖,其覆盖率、成活率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8.4的规定。

表4.8.4 植物防护覆盖率、成活率及检验标准 序号 1 2 3 4 5 覆盖率 成活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 率(%) 范围 点数 土质路基边坡 85 尺量、计面积 植草防护 石质路基边坡 70 尺量、计面积 点数、统计计一般地区 土质路基边坡 80 每100 5 算 种植藤本植物、 延米 灌木、乔木防护 点数、统计计石质路基边坡 70 算 干旱地区 植草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65 尺量、计面积 项 目 47

种植藤本植物、 6 干旱地区 灌木、乔木防护 7 土质路基边坡 80 植草防护 8 石质路基边坡 70 70 75 70 9 寒冷地区 10 种植藤本植物、灌木、乔木防护 土质路基边坡 石质路基边坡 点数、统计计算 尺量、计面积 尺量、计面积 点数、统计计算 点数、统计计算 注:检验点数以一条检验带(从顶至底)为一点,带宽3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4.8.5 防护林带带宽、行距、株距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8.5的规定。

表4.8.5 防护林带带宽、行距、株距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序号 1 2 项 目 带宽 行距、株距 允许偏差 ±5000mm ±10%设计尺寸 检验频率 范围 每100m 点数 3 6 检验方法 尺量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Ⅱ)混凝土、浆砌护坡(墙)

主 控 项 目

4.8.6 混凝土、砌体所用钢筋、水泥、石料、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8.7 防护的布置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8.8 基坑施工质量应分别符合本标准第4.5.2条和第4.5.3条的规定。

4.8.9 混凝土(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混凝土(每100m砌体的砂浆)

48

取1组试件,不足100m亦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1次。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4.8.10 混凝土、浆砌护坡(墙)局部超挖或凹陷处应挖成台阶,用与砌体相同的材料砌补,不得回填土、石或干砌片石。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8.11 变截面护墙的变截面顶及底宽、分级平台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6~12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4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8.12 砌体变形缝预留与塞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5.19条的规定。

4.8.13 泄水孔孔径尺寸、排水坡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5.20条的规定。

4.8.14 墙背填筑及其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5.22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8.15 护坡墙面应密实、稳固,轮廓线顺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8.16 混凝土、浆砌护坡墙平面位置、高程、坡率、厚度、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8.16的规定。

表4.8.16 混凝土、浆砌护坡墙平面位置、高程、坡率、厚度、

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范围 点数 检验方法 3

49

1 2 3 4 5 6 7 8 平面位置 坡顶高程 坡率 厚度 混凝土 砌体 垫层 ±100mm ±30mm 0.5%设计值 ±20mm ±30mm ±30mm ±50mm 砌片石30mm, 混凝土15mm 每25m 6(上、中、下各2) 1 3 3 经纬仪测 水准仪测 吊垂线测 坡面缝处尺量 尺量 尺量 水准仪测 尺量 底面高程 表面平整度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Ⅲ)干砌石护坡 主 控 项 目

4.8.17 干砌石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进场按材料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进行检验。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8.18 砌筑应紧密,纵横搭叠应压缝。采用卵石干砌,应栽砌(卵石长轴垂直坡面)并挤紧,同层卵石块径应大体一致,护坡平顺、整齐,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8.19 护坡沉降缝预留及塞封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5.19条的规定。

4.8.20 墙背填筑及其压实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5.22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8.21 护坡墙面应密实、稳固,轮廓线顺直。

50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8.22 干砌石护坡平面位置、高程、坡度、厚度、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本标准第4.8.16条的规定。

(Ⅳ)边坡喷护 主 控 项 目

4.8.23 喷射混凝土的水泥、砂、碎石、外加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8.24 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100m喷射混凝土制取1组试件,不3

足100m亦制取1组试件。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1次。

检验方法:试件做抗压强度试验。

4.8.25 喷射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为±10m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每200m设1个断面,每个断面不少于5个检查点。

检验方法:凿孔实测或预埋厚度标志。

一 般 项 目

4.8.26 喷护前应平整坡面,边坡坡面应密实、稳固、轮廓线顺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8.27 喷层应与边坡基面牢固结合,不得漏喷、脱层;周边与基面之间应无空隙。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51

4.8.28 喷层表面应均匀、平顺、不得有突变。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Ⅴ)边坡挂网锚喷防护

主 控 项 目

4.8.29 挂网锚喷防护的钢筋、水泥、碎石、外加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8.30 钢纤维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的规定。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批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4.8.31 钢筋网规格、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网片检查4点;监理单位见证检验1点。

检验方法:尺量。

4.8.32 网片制作、安装应与坡面适应,其保护层厚度应大于3cm。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每批检查10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4.8.33 锚杆(土钉)设置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按锚杆(土钉)数量的10%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4.8.34 钢纤维喷射混凝土拌合料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拌合料总量的50%;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30%见证取样检测,且至少1次。

检验方法:查拌合料中钢纤维掺量计量值。

52

4.8.35 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4.8.24条的规定。 4.8.36 喷射混凝土面层厚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8.25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8.37 锚喷前应平整坡面,边坡坡面应密实、稳固,轮廓线顺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8.38 网与锚杆(土钉)应连接牢固,锚杆(土钉)与坡体应锚接牢固,形成完整的支护体系。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8.39 喷层表面应均匀、平顺,不得有突变。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8.40 喷层与其基面牢固结合,不得漏喷、脱层、网材出露、锚杆、土钉露头。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9 地表排水沟

一般规定

4.9.1 路基排水沟、侧沟、天沟等地表排水设施应与天然沟渠和相邻的桥涵、隧道、车站等排水设备衔接配合,组成完整的排水系统。

53

4.9.2 排水设施结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主 控 项 目

4.9.3 砌体的钢筋、水泥、砂、石等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4.9.4 地表排水设施平面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纵坡应和实际地形相协调,排水通畅,不得反坡。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6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水准仪测量。

4.9.5 排水沟开挖断面应符合设计要求,沟底地基应稳固。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检查6处,监理单位见证检验2处。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水准仪测量。

4.9.6 砌体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本标准第4.8.9条的规定。

一 般 项 目

4.9.7 铺砌背后及顶部与地面之间应填塞封严;沟底及沟边应平顺整齐。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4.9.8 地表排水沟设置范围、高程、坡度、平整度、宽度、深度、铺砌厚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9.8的规定。

表4.9.8 地表排水沟设置范围、高程、坡度、平整度、宽度、深度、铺砌

厚度允许偏差及检验标准 序号 1 2 3 4 5 项 目 设置范围 沟底高程 沟底坡度 沟底平整度 宽度 允许偏差 ±200mm 土质±20mm,石质±30mm 铺砌沟±20mm 5%设计坡度 土质15mm,石质30mm 铺砌沟15mm +50mm -20mm 检验频率 范围 点数 2 检验方法 测量 水准仪测量 每100m 坡度尺量 6 尺量 尺量 54

6 7 深度 铺砌厚度 +100mm -30mm -10%设计厚度 尺量 尺量 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部检查,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检查数量的10%平行检验。

55

5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5.1 一般规定

5.1.1 观感质量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现场评定。

5.1.2 观感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应进行返修。

5.2 评定标准

5.2.1 路基面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路肩线平直、肩棱整齐、路拱线条清晰,路拱面平整,无明显凹凸;穿越路基面的管线部位回填规范,无明显的凹凸,路基外观整洁。

5.2.2 路堤边坡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坡脚、路肩线条清晰、顺直,边坡坡面平顺,无明显凹凸,各种检查设备(检查梯、栏杆)与路堤边坡协调、美观大方。 5.2.3 路堑边坡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路堑边坡脚线条清晰、顺直,坡面平整,坡面无悬凸、浮石,高边坡平台清晰、平顺。

5.2.4 挡土墙砌筑(安装)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砌体(混凝土)轮廓清晰、大面平整、砌体色泽基本一致,

56

无蜂窝、麻面现象,砌体嵌缝紧密、片石(砌体)间咬接良好;安装构件间接缝紧密、大面平整、无明显错台。 5.2.5 浆砌(干砌)护坡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护坡砌体大面平整、轮廓清晰、砌体嵌缝紧密、片石(砌块)间咬接良好;护坡面无明显凹陷。 5.2.6 植物防护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边坡植株均匀,无局部漏植;边坡草皮表面平整、均匀、长势较好、基本无露土现象。

5.2.7 排水沟槽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排水沟、天沟、侧沟等沟沿、沟顶线条清晰、顺直,流水面平整、无淤积现象,砌体嵌缝紧密、大面平整、片石(砌块)间咬接良好。沟槽盖板基本无破损、安装牢固、无明显安装错台。 5.2.8 隔离栅栏观感质量合格标准

隔离栅栏安装牢固、立面竖直、圆顺,与地形及路基排水系统协调,整个隔离栅栏系统色泽一致,无花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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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路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表格编号按顺序依次为表式C7-8-1~表式C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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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地面平整、碾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第4.1.4条 第4.1.5条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控项目 1 地基表面 2 地基压实质量 一般1 开挖台阶 项目 第4.1.6条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59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换填地基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填料种类、质量、使用范围 控项2 换填的深度和范围 目 3 换填地基的压实标准 一般项目 1 顶面高程(mm) 2 中线至边缘距离(mm) 3 宽度 4 横坡 5 平整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50 ±50 不小于设计值 ±0.5% 填土30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60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砂(碎石)垫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第4.1.11条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砂(碎石)质量 控项2 压实质量 目 1 垫层厚度 一般项2 设置范围(mm) 3 顶面高程(mm) 4 中线至边缘距离(mm) 5 宽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不小于设计值 ±50 ±50 ±50 不小于设计值 ±0.5% 填土30 填石100 目 6 横坡 7 平整度(mm)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61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强夯(重锤夯实)地基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设计要求 第4.1.16条 第4.1.22条 设计要求 ±150 0.1D (D为夯锤直径) ±50 ±50 不小于设计值 ±0.5%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夯击点布置 主控2 施工要求 项目 3 地基承载力 1 强夯处理范围(mm) 一般项2 夯坑中心允许偏差(mm) 3 顶面高程(mm) 4 中线至边缘距离(mm) 目 5 宽度(mm) 6 横坡(mm) 62

7 平整度(mm) 填土30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一般路堤填筑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填料种类、质量 主控2 分层摊铺压实厚度 项目 3 分层压实质量 1 上下层填料要求 一般项2 浸水路堤填料要求 3 路堤顶面高程(mm) 4 中线至边缘距离(mm) 符合设计要求 第4.2.3条 第4.2.4条 第4.2.5条 第4.2.6条 ±50 ±50 不小于设计值 ±0.5% 目 5 宽度 6 横坡 63

7 平整度(mm) 土质路堤顶面30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路堤边坡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边坡压实质量 控项2 边坡外观 目 1 边坡坡率(偏陡量) 一般2 变坡点位置(mm) 项3 平台高程(mm) 目 4 平台宽度(mm)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符合设计要求 第4.2.9条 3%设计值 ±200 ±100 ±50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64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路堤与桥台、涵洞间过渡段填筑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原材料 主2 压实质量 控项3 桥台、涵洞基坑回填混凝土的强度 目 4 压实厚度 一1 高程(mm) 2 中线至边缘距离(mm)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第4.2.16条 ±50 ±50 65

般项3 宽度(mm) 4 横坡 不小于设计值 ±0.5% 土质路堤顶面30 目 5 平整度(mm)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基床底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填料种类、质量 主控2 路堤与路堑结合部位要求 项3 压实质量 目 4 基床底层的摊铺厚度 一1 中线高程(mm) 2 路肩高程(mm) 符合设计要求 第4.3.3条 第4.1.5条 第4.2.3条 ±20 ±20 66

般项目 路堑:+100 0 3 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mm) 路堤:不小于设 计值 4 宽度(mm) 5 横坡 6 路堤和土质路堑基床(mm) 不小于设计值 ±0.5% 15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基床表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填料种类、质量 符合设计要求 控第4.3.5条 项2 压实质量 目 3 分层摊铺厚度 第4.3.11条 有路拱与无路拱路基的连接一1 第4.3.13条 要求 般2 表层干砌护肩要求 第4.3.14条 67

项3 中线高程(mm) ±20 ±20 目 4 路肩高程(mm) 路堑:+100 0 5 中线至路肩边缘距离(mm) 路堤:不小于设计值 6 宽度(mm) 7 横坡 不小于设计值 ±0.5% 施工班组长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路基面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路基中线和路肩的位置、高程 控项2 预埋件要求 目 3 路拱、坡面 一1 路基面处理要求 般项目 2 路基面平整度(mm) 第4.3.16条 第4.3.17条 第4.3.18条 第4.3.19条 15 68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路堑开挖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路堑开挖 控项 目 一1 边坡坡率(偏陡量) 第4.4.1条 不得陡于设计坡率 69

般项目 2 变坡点位置(mm) 3 平台位置(mm) 4 平台宽度(mm) 5 侧沟排水坡度 ±200 ±200 ±100 不得积水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挡土墙明挖基坑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基坑地基承载力 控项2 基坑开挖高程 目 3 台阶形坑底质量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第4.5.4条 70

1 一般项基坑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mm) +50, -10 ±100 ±1% ±100 0, -50 2 台阶尺寸(mm) 3 斜面基底坡率 目 4 起讫里程(mm) 5 基底高程(mm)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原材料检查 主控2 基础混凝土(浆砌片石砂浆)强度 项目 3 沉降缝(伸缩缝)的预留及塞缝处理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71

1 基坑回填要求 2 基础表面 3 高程(mm) 一般项4 前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mm) 5 基础宽度(mm) 第4.5.9条 第4.5.10条 ±20 +50 ±50 ±20 ±100 ±50 ±4 专业工长(施工员) (mm) 目 6 基础襟边宽度(高度)7 起讫里程(长度)(mm) 8 沉降缝位置(mm) 9 沉降缝宽度(mm)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挡土墙换填基础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原材料检查 控2 换填基础的基底高程 项目 3 换填基础的压实质量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72

一般项目 1 顶面高程(mm) 2 换填深度(mm) 3 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mm) 4 起讫里程(mm) ±20 ±50 +50,0 ±100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挡土墙墙身及墙背填筑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Ⅰ)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允许偏差 项 目 浆砌片石 浆砌块石 主1 原材料的质量 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73

控2 项目 3 4 5 6 7 墙身浆砌片石的砂浆、混凝土强度 墙面质量 变形缝预留与塞封 泄水孔质量 墙后防排水设施、隔水反滤层 墙背填筑压实质量 符合设计要求 第4.5.18条 第4.5.19条 第4.5.20条 第4.5.21条 符合设计要求 ≤40 ≤1200 ≥80 ≤70 — ≤30 ≤1200 ≥80 — 一丁一顺或两顺一丁 表面砌缝宽度(mm) 每找平一次的砌筑高度浆砌一片石(mm) 般(块两层间竖向错缝(mm) 项石、三块石料间的内切圆直径(mm) 目 砌块) 砌筑方式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挡土墙墙身及墙背填筑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Ⅱ)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允许偏差 项 目 浆砌片石 混凝土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74

1 2 3 一般项目 4 5 6 7 8 9 10 11 墙身前边缘距线路中线距离(mm) 墙身厚度(前缘至后缘)(mm) 顶面高程(mm) 泄水孔间距(mm) 起讫里程(mm) 沉降缝位置(mm) 沉降缝宽度(mm) 墙面垂直度 h≤6m (mm) h>6m 墙面斜度 墙面平整度(mm) +50 0 +20 0 ±20 ±20 ±100 ±50 ±4 20 30mm ±5%设计斜度 30 +20 0 +20 0 ±20 ±20 ±100 ±50 ±4 10 15mm ±3%设计斜度 20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扶壁式挡土墙墙趾板、墙踵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允许偏差 项 目 主1 原材料的检验 浆砌片石 混凝土 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75

控项目 2 3 1 2 3 4 混凝土强度等级 施工要求 墙趾板、墙踵板后的回填 墙趾板、墙踵板顶面高程(mm) 前边缘距路基中线距离(mm) 基础宽度(mm) 基础襟边宽度(高度)(mm) 起讫里程(长度)(mm) 沉降缝位置(mm) 沉降缝宽度(mm) 墙面垂直度 h≤6m (mm) h>6m 墙面斜度 墙面平整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第4.6.6条 第4.5.9条 ±20 +50 ±50 ±20 ±100 ±50 ±4 20 30 ±5%设计斜度 30 10 15 ±3%设计斜度 20 一 般 项 目 5 6 7 8 9 10 11 12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扶壁式挡土墙墙面板、扶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项 目 主1 原材料的检查 允许偏差 浆砌片石 混凝土 符合设计要求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76

控项目 2 1 2 3 4 泄水孔孔径尺寸、排水坡度 墙身前边缘距线路中线距离(mm) 墙身厚度(前缘至后缘)(mm) 顶面高程(mm) 泄水孔间距(mm) 起讫里程(mm) 沉降缝位置(mm) 沉降缝宽度(mm) 墙面垂直度 h≤6m (mm) h>6m 墙面斜度 墙面平整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50 0 +20 0 ±20 ±20 ±100 ±50 ±4 20 30 ±5%设计斜度 30 +20 0 +20 0 ±20 ±20 ±100 ±50 ±4 10 15 ±3%设计斜度 30 一 般 项 目 5 6 7 8 9 10 11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加筋土挡土墙墙面板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原材料的检查 符合设计要求 77

控项目 2 3 4 5 1 2 3 4 反滤层材料、设置厚度 符合设计要求 第4.7.12条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第4.7.16条 第4.7.17条 +5/-10mm +10/-5mm ±5mm ±5mm L/750 10mm 5mm 3mm 专业工长(施工员) 模板安装 钢筋骨架及连接方式 混凝土强度等级 与拉筋的连接及防腐蚀处理 墙面板拼装 沉降缝施工及检验 柱长度 板、块件长度 允许偏差 板、柱体宽(厚) 板宽、高度 柱弯曲 板对角线 外面平整度 预埋件中心 一 般 项 目 5 6 7 8 9 10 11 施工班组长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加筋土挡土墙拉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78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拉筋材料品种、规格、质量 主控2 拉筋铺设 项目 金属拉筋及拉筋与墙面板的3 连接的防锈、防腐蚀处理 一1 拉筋带长度允许偏差 般项 目 符合设计要求 第4.7.21条 符合设计要求 ±5%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加筋土挡土墙填料填筑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79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施工班组长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填料要求 主2 填料的填筑、碾压 控项目 3 填料分层厚度 4 填料分层压实质量 第4.7.24条 第4.7.25条 第4.7.26条 第4.7.27条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加筋土挡土墙钢筋混凝土帽石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80 主控项3 钢筋的规格、数量、骨架形式、连接方式 目 4 混凝土强度等级 1 帽石与墙面板嵌接 允许偏差项目 一般2 距路基中线距离 项3 帽石厚度 目 4 帽石宽度 5 顶面高程 6 起讫里程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1 所用材料品种、质量 第4.7.30条 2 模板安装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第4.7.33条 允许偏差 浆砌片石 +50/0mm +10/0mm ±20mm ±20mm ±100mm 混凝土 +20mm +10mm ±20mm ±20mm ±100mm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植物防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81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主1 草籽、草皮或植株的种类及数量 控项目 2 植物防护范围 一般项1 边坡坡率 2 植物防护覆盖率、成活率 3 防护林带带宽(mm)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第4.8.4条 ±5000 ±10%设计尺寸 目 4 行距、株距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混凝土、浆(干)砌护坡(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82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原材料的检验 主护坡沉降缝(伸缩缝)预留与控2 塞封 项目 3 泄水孔径尺寸、排水坡度 4 墙背填筑及其压实质量 1 护坡墙平面位置(mm) 2 护坡墙坡顶高程(mm) 3 护坡墙坡率 一般项4 5 厚度 (mm) 混凝土 砌体 垫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100 ±30 0.5%设计值 ±20 ±30 ±30 ±50 砌片石30, 混凝土15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目 6 7 护坡墙底面高程(mm) 8 护坡墙表面平整度(mm)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边坡挂网锚喷防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83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1 原材料的检验 2 钢筋网规格、尺寸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第4.8.40 施工班组长 主控 3 锚杆(土钉)设置深度 项目 4 喷射混凝土强度 5 喷射混凝土面层厚度 一般 项目 1 喷层表面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地表排水沟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施工单位检查记录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分包项目经理 编号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84

1 原材料的检验 主控2 地面排水设施平面位置 项3 排水沟开挖断面 目 4 砌体砂浆强度 1 铺砌要求 2 设置范围(mm) 3 沟底高程(mm) 一般项目 6 宽度(mm) 7 深度(mm) 8 铺砌厚度(mm) 5 沟底平整度(mm) 4 沟底坡度(mm)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第4.9.7条 ±200 土质±20 石质±30 铺砌沟±20 5%设计坡度 土质15, 石质30 铺砌沟15 +50 -20 +100 -30 -10%设计厚度 专业工长(施工员)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本标准用词说明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

便在执行中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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