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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篇(宗体篇)

2024-05-04 来源:欧得旅游网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篇(宗体篇)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 (宗体篇)

弘一大师遗著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例言

第一门第一章第一节 戒法—通叙戒法—示相彰名 第一门第一章第二节 戒法—通叙戒法—略辨教体 第一门第一章第三节 戒法—通叙戒法—显知由径 第一门第二章第一节 戒法—归戒仪轨—翻邪三归 第一门第二章第二节 戒法—归戒仪轨—五戒 第一门第二章第三节 戒法—归戒仪轨—八戒 第二门第一章 戒体—戒体相状 第二门第二章 戒体—受随同 第二门第三章 戒体—缘境宽狭 第二门第四章 戒体—发戒数量 第三门 戒行 第四门 戒相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例言

数年已来、欲于南山律中摭挈其为在家居士所应学者、辑为一部、名曰南山律在家备览。老病因循、卒未成就。今行辑略编、别以流通。虽文不具足、义未详释。而大途略备、即此亦可窥见广本之概致焉。

所云南山律者。唐道宣律师居终南山、后世因称其撰述曰南山律。南山以法华涅槃诸义、而释通四分律。贯摄两乘、囊包三藏、遗编杂集、攒聚成宗。其撰述最著者、为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略云事钞四

分律含注戒本疏释南山所集含注戒本 略云戒疏四分律随机羯磨疏、释南山所集随机羯磨 略云业疏世称为南山三大部。虽正被僧众学习、而亦兼明三归五戒八戒等。又法体持犯等诸义章、亦多通于五八戒也。逮及北宋、元照律在钱塘灵芝寺、中兴南山律宗。撰资持记以释事钞、撰行宗记以释戒疏、撰济缘记以释业疏。今辑南山律在家备览、即据已上诸书而为宗本。并采撷南山拾毗尼义钞释门归敬仪、灵芝芝苑遗编等、以为辅助。 是编兼收南山灵芝二家撰述、而唯标云南山律者。以灵芝撰述皆依南山遗笵、发扬光大、缵述相承、故唯标云南山律也。 若尔、何以榑桑学者谓南山宗唯识、灵芝宗法华耶。答。是盖唯窥一斑、未及全豹也。南山三观、虽与唯识近似。然如戒体显立正义中云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摄律仪等、又云今识前缘终归大乘等、如是诸文、实本法华开显之义、盖无可疑。惟冀学者虚怀澄心、于南山灵芝诸撰述等精密研寻、穷其幽奥。未可承袭扶桑旧说、轻致诽评。

南山撰述中引文、多以略称其仅标律云或四分者、即四分律十诵者、即十诵律。僧祇律。五分者、即五分律。善见者、即善见律毗婆娑。母论者、即毗尼母论。了论者、即二十二明了论、或此论疏。多论或婆论者、即萨婆多毗尼毗婆沙。伽论者、即萨婆多摩得勒伽。五百问者、即五百问论。以上皆为律部重要之典籍。此外如善生、即优婆塞戒经。智论、即大智度论。成论、即成实论等。其所引文、每与现今流传藏本稍有不同。或是古藏异本、或转录他师撰述中文。或为随宜删节、或以释义参入。恐后之爱者于是致议、故预辨明以遮疑难。

南山灵芝所释法相名义、颇有与常途异者。是或别有所据、或随宜会通。学者于此未可胶执成见、应善分别观之

是编分为四篇、一宗体篇二持犯篇三忏悔篇四别行篇。于篇中复分为门、再分为章节项支类端目、以示次第。其标分之名目、或依钞疏原文、或随宜酌定。

是编所录诸文、虽或加删节、而不失原文大意。 于诸文末、注明出处。所指卷数、三大部及记据津刊会本、其他亦据津刊者言。

录写诸文、皆于上下用“”记号、以示起讫。记号之中、若有双行小注、皆是原文。或须别附以说明者、则于记号之外、以小字另行书写。

诸文上端皆冠以▲△记号。冠以▲者、示此文别起。冠以△者、示与前义有所关系。其△记号下、有续云又云之别。续云者、示此文与前段相续。又云者、示此文与前不相续、而义有关系。

凡记文释上钞疏文者、又戒疏释上含注戒本文业疏释上随机羯磨文者、皆与上文连写、不冠以记号。或有旁引他文以释者亦尔。

诸文有稍难识别者、或数段文相续者、则于记中略录科文。于大科旁加==记号、于小科旁加——记号。大科者总括一段之文小科者于一段文中复加分析若有数段文相续、而科文繁杂未易分辨者。别录科表、以小字列于文后、俾备对阅。

凡记中牒钞疏文者、用。记号。但易昂者不标。 又戒疏牒含注戒本文、或业疏牒随机羯磨文者、用⊙记号。

凡别编录图表或附以说明等、皆低格小字而示区别。

南山之文古拙、而义赜隐。后之学者、未可畏难、浅尝辄止。宜应习览、自易贯通。

养痾山中、勉辑是篇。偶有疑义、无书可考。益以朽疾相寻、昏忘非一。舛伪脱略、应所未免。率为录出、且存草稿。重治校订、愿俟当来。

谨案例言之末、泉州所藏原稿附记云、‘二十九年岁次寿星 月 日、辑录宗体篇竟、并识。沙门善梦、时年六十有一、居毗湖山中。’例言所谓养痾山中勉辑是篇者、即指宗体篇而言。其后续辑持犯忏悔别行三篇、一依宗体篇例。故大师写定原稿寄沪时、删此附记。兹仍依泉稿补识、俾可考见大师辑成是篇之时地。又原稿寄沪后未即印行、大复就泉州藏稿、加以补正。故编校是书、参合沪泉两稿、互相补充。例如八一八二两页依事钞所列二表、即从泉稿增入者。余详别行篇末附记。惟五页十六行无妨福善下、泉稿空一格、于例尤合。因已从沪稿制版、难以改正、并识于此。

大藏经会谨识

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目表 (略)

南山律在家备览 略编(学者宜先详览卷首之例言及表。然后再阅正文)

宗体篇

宗体中分为四门 ┬ 一戒法 ├ 二戒体 ├ 三戒行 └ 四戒相

▲事钞云“今略指宗体行相令后进者兴建有托” 资持释云“兴谓发心。建即立行。识体进行、成因感果、故云有托。”

△事钞又云“但戒相多途、非唯一轶。心有分限、取之不同。若任境彰名、乃有无量。 且据枢要、略标四种。一者戒法、二者戒体、三者戒行、四者戒相。” 资持释云“初叙广。上二句据法明广、五八十具四位不同。次二句约心明广、即上四位各有三品。若下二句就境明广、情及非情不可数故。 且下示要。枢即门枢、亦取要义。”

三品者、后归戒仪轨五戒中依境发心文。

▲资持云“欲达四科、先须略示。圣人制教名法、纳法成业名体、依体起护名行、为行有仪名相 有云、未受名法、受已名体。今谓不然。法之为义贯彻始终、安有受已不得名法。须知下三从初得号、是故一一皆得称戒、或可并以法字贯之方显体及行相非余泛善”

为行有仪名相者。戒相有二义。一约行为相、如今所云。二以法为相、如后持犯篇所示。

▲资持云“问、所以唯四、不多少者。答。摄修始终、无阙剩故。随成一行、四义整足。言有次第、行不前后”

▲资持云“问、法之与体、同异云何。答。业疏云、体者戒法所依之本。是则法为能依、体是所依、不可云同。又云、戒体者、所谓纳圣法于心胸、即法是所纳之戒体。据此不可云异。应知言法未必是体、言体其必是法。不即不离、非同非异” 济缘云“问、即法是体、法体何分。答。若望未受、但名为法、体是无情。若加期誓、要缘领纳、依心成业、此法有功乃名为体。如药丸喻。药味各别如戒法也、和合成丸如戒体也。丸非他物、即药成丸。虽异而同、虽同而别。如是知之。”见业疏记卷十六

▲资持云“问、行相何异。答、三业分之。”已上皆见事钞记卷三

三业分之者、戒行属意、戒相属身口。行属意者、约能察言、见后戒体门圆教宗能忆能持能防等疏记之文、及戒行门首段钞记之文。相属身口者、见后持犯篇持犯总义门成就章就业明四行文。 若尔、何故资持又云三业造修名行耶。答、彼兼所察言也。

第一门 戒法

戒法中分为二章 ┬ 一通叙戒法 └ 二归戒仪轨

第一章 通叙戒法

通叙戒法中分为三节 ┬ 一示相彰名 ├ 二略辨教体 └ 三显知由径

第一节 示相彰名

示相彰名中分为二项 ┬ 一正示 └ 二杂简

第一项 正示

▲事钞云“言戒法者。语法而谈、不局凡圣。直明此法必能轨成出离之道。要令受者信知有此。” 资持释云“示相中、初标示。直下正明。法虽两通、不能委辩、但从圣论、故云直也。轨成者示法义也。出离道者圣所证也。要下出从圣所以。然此但示法之功力、文不明指何者是法、意令学者思而得之。”

△事钞续云“虽复凡圣通有此法。今所受者、就已成而言、名为圣法。” 资持释云“彰名中、初二句蹑前。今下正示。已成者初果已上所修三学名圣道故。今虽在凡亦名圣法、因中果号也。”已上皆见事钞记卷三

▲业疏云“问、人皆知受、所受是何。 答相传解云、受名圣法。由此法故、奉敬守护、净如明珠、能为圣道作基址故。” 济缘释云“受者虽多、而不自知所受之体。欲警学者、故发是问。 答中。云相传者承古所解。举果目因、以其能通圣道故、复令受者不自轻故。”见业疏记卷十五

第二项 杂简

杂简中分为三支 ┬ 一化制 ├ 二戒善 └ 三遮性

第一支 化制

化制者、化教制教。制教亦云行教。戒疏摄教分齐中虽以行教与制教别列、但此外钞疏及记中皆行制二名互用、义盖可通。 又戒疏虽局三轮、但此外钞疏及记中皆以化行或化制而分二教。资持云、如戒疏中或约三轮或约化行或约化制或约制听彼取三轮、今用化行、属时用与、未须和会。

▲业疏云“自古详教、咸分两途。化教则通被道俗、专开信解之门。行教则局据出家、唯明修奉之务。” 济缘释云“就文二教对明两别。道俗出家被机异也。信解修奉立法异也。戒疏云。何名化教、开演化导令识邪正、教本化人令开慧解、本非对过而立斯教。言行教者、起必因过、随过制约、言唯持犯、事通止作、戒律一宗局斯教矣。”

▲济缘云“十善五停四弘六度一切观行、并化教业。毗尼所诠开遮轻重一切律、并制教业。化据理性、理有顺违。制就教法、教有持犯。”已上皆见业疏记卷一

▲资持云“一代时教总归化行。开其信解、用舍任缘、故名化教。制其修奉、违反有过、名为行教。”

钞疏及记、简别化制二教之文屡见、其义大同、未能具录。今就上文、列表于后、以示两别。

┌化教────通道俗─开其信解─令开慧解非对过立─十善五停等─用舍任缘

└制教(行教)─局道─制其修奉─持犯楷定随过治约─开遮轻重等─违反有过

▲资持云“问、五八二戒既是戒制、应是行摄。答、化教所摄。”已上皆见事钞记卷二

南山律中、以十戒具戒属制教、五戒八戒属化教。今案五戒八戒与常途之化教异。正属化教、义当制教。义虽通制、而教终局化。犹如四分律宗、正属小乘、义当大乘。义虽通大、而教终局小也。(此意于宗体篇中屡明) 所以谓五戒等义当制教者。如业疏云、如来设教类同空界、随立一相摄修皆尽、五戒被俗之法、五体通道之规持犯相扶、难遮齐则。(于后归戒仪轨章首、具录此疏文及济缘释义、宜检寻之。)文据甚明盖无可疑。

第二支 戒善

▲业疏云“问、一切善作尽是戒否。答。律仪所摄善作名戒。自

余十业、但单称善、不名为戒。” 济缘释云“戒有二义、一有本期誓、二遍该生境。余善反之、故不名戒。”见业疏记卷十五

▲事钞云“宜作四句。一者善而非戒、谓十中后三是也。律不制单心犯也。 二戒而不善、即恶律仪。 三亦善亦戒、十善之中前七支也。以不要期直尔修行故名善也、反此策励故名戒也。 四俱非者、身口无记。”资持释云“初句后三者即贪嗔邪见。化教所禁故名善、律所不制故非戒。四分重缘相同十业可入戒收、若约菩萨十善俱戒、如是知之。 第三句中、初示相。以下双释。不要期者显示世善无愿体也。反此者谓有要期受体、然后如体而修。”见事钞记卷十六

第三支 遮性

▲戒疏云“明遮性者。由恶缘境、不可随说。以义收之、大分为二。”

△戒疏续云“言性恶者。如十不善、体是违理、无论大圣制与不制、若作违行感得苦果、故言性恶。 是故如来制戒防约。若不制者、业结三涂、不在人道、何能修善。 故因过制、从本恶以标名、禁性恶故名为性戒。” 行宗释云“初释性义。性即是体违理之恶从心而起、不由制有、故云无论等。 是下合戒义、初叙须制。 故下明立制。于本业上复增制罪、故云因制。应知性戒之言即业制双举也。”

△戒疏续云“言遮者。圣未制前、造作无罪。由非正业、无妨福善。自制已后、尘染更深、妨乱修道招世讥谤、故名遮也。” 行宗释云“初示反前性恶。 自下明因制成犯。尘染更深者多违犯故。妨道招讥亦即自他两失。”

△戒疏又云“性罪三过、一违理恶行二违佛广制三能妨道业。遮罪具二、体非违理、故名为遮。”已上皆见戒疏记卷五

上明遮性二意、若约五八戒言、前四属性、酒等为遮。性恶可知。遮恶如业疏引俱舍文略明、今录于下。

▲业疏云“俱舍论云。由饮酒故、即便忘失是事非事念也。离庄严也。若常所用庄严、不生极醉乱心也。若用高胜卧处及歌舞音乐、随行一事、破戒不远也。若依时食、离先所习非时食也。忆持八戒、即起厌离随助之心。若无第八、此二不生也。” 济缘释云“酒能乱性、不辨是非、容犯诸戒故。非旧庄严、谓华璎等俗中常习是旧庄严、今并离之但存常所服用故云非也。高床长慢、乐音动情、皆近破戒。依时食者即不过中。忆八戒者无他念故即灭恶也、起厌离者不乐世缘即生善也。若不节食饱腹嗜味故二心不生也。”见业疏记卷十

第二节 略辨教体

▲资持云“夫教者以诠表为功、随机为用。虽广开户牖而轨度无差、虽克定楷模而摄生斯尽。圆音随应、情虑难求。且依业疏三宗、以示一家处判。然教由体立、体即教源。故须约体用分教相。 一者实法宗、即萨婆多部、彼宗明体则同归色聚、随行则但防七支、身口色成远方便、此即当分小乘教也。二者假名宗、即今所承昙无德部、此宗论体则强号二非、随戒则相同十业、重缘思觉即入犯科、此名过分小乘教也。三者圆教宗、即用涅槃开会之意决了权乘同归实道、故考受体乃是识藏熏种、随行即同三聚圆修、微纵妄心即成业行、此名终穷大乘教也。 然今四分正当假宗。深有兼浅之能故旁收有部、教蕴分通之义故终会圆乘。是则大小通塞假实浅深、一代雄诠历然可见。”见事钞记卷一

假实两宗 ┬ 实法宗─萨婆多部─十诵律─俱舍杂心多论等─多宗 └ 假名宗─昙无德部─四分律─成实论等────成宗

业疏三宗 ┬ 实法宗─受体同归色聚─随行但防七支形身口色成远方便

├ 假名宗─受体强号二非─随行相同十业重缘思觉即入犯科 └ 圆教宗─受体识藏熏种─随行三聚圆修微纵妄心即成业行

业疏三宗、为南山律中之枢要。资持所举三宗之受体与随行、文简义广、初学难解。今撮录诸文、略释如下。

受体者、受戒时所发之业体。 同归色聚者、通指实法宗之作戒及无作戒二体俱色。 强号二非者、别指假名宗之无作戒以非色非心为体。 识藏熏种者、别指圆教宗之无作戒以善种子为体。 已上三宗受体之义、于后戒体门广明。

随行者、既受戒已、忆持防护。 但防七支者、即十业中之前七、杀盗淫妄言两舌恶口绮语也。多宗、唯具戒防七支、五戒八戒等但防前四支。若成宗、五戒八戒等亦防七支。 形身口色成远方便者、多宗结犯不约心论、远方便罪亦须动色成犯。 相同十业重缘思觉即入犯科者。成宗虽同大乘通于十业、但大乘约瞥尔、此约重缘、故有深浅不同。瞥尔者、即独头心念、下云微纵妄心即成业行是也。重缘者。谓后念还追前事。故大乘初念即犯、成宗次乃犯。 已上多宗成宗随行之义、于后持犯篇持犯总义门成就章广明。

三聚之义、于后五戒依境发心支释。 圆修之义、于后戒体门圆教宗中委明。

▲芝苑云“一代圣教不过大小、人理教行一一不同。然须略识浅深之相。一家、约本受体则分三位。一者十诵多宗、名当分小乘教也。二者四分成实、正小兼大、名过分小乘教。三者圆教、全是大乘。今正依成实旁用多宗、终归圆教。盖取涅槃显性谈常重扶之意。 学者临文、无宜混滥。良由以小望大则大小悬殊、以大摄小则小无不大。故

事钞引胜鬘经智度论并以声闻毗尼即大乘学、又戒疏所引大集经中五部虽异不妨诸佛法界涅槃、又引无量义经云法水一也江河井池分其异耳。今宗准此诸意、并以圆意用通律乘。 如昔光师直以四分判属大乘、太为浮漫。近世相承以为至说、此全不晓大小分齐。或有不许分通、专为小、此又不了假实两宗教之优劣。过犹不及、此之谓也。”见芝苑遗编卷一

如昔光师者、即北齐慧光律师

第三节 显知由径

显知由径中分为五项 ┬ 一圣道本基 ├ 二戒有大用 ├ 三略解名义 ├ 四优劣有异 └ 五重受通塞

第一项 圣道本基

▲戒疏云“斯乃大圣降临、创开化本。将欲拯拔诸有、同登彼岸。为道制戒、本非世福。” 行宗释云“为道者通而为语即指三乘。推佛本意、下至翻邪、终为一实而作前引。况经开会、殊途同归涅槃重扶、无非显性。今明为道、专指佛乘止息化城终非本意。故知化本尚非二乘、岂为世福而斯戒。”

翻邪者、翻邪三归、即但受三归依也。

△戒疏续云“然烦惑难清、要由方便、致设三学用为治元。故成论云、戒如捉贼、定缚慧杀。三行相因、斯须摄济。 故初行者务先学戒、检策非违。三业清净、正定正慧自然而立。” 行宗释云“欲明三学开

设之、此略叙之、则文无所壅。夫一切众生、本来皆具真精妙性。性之为体、唯寂唯照。一迷此性、乃昏乃散。翻号无明、积成烦惑、计有人我、随境发毒鼓身口意、造生死业。流转诸趣、亿劫无穷。大觉慈哀、将令离苦、察病设药、对分三种。内心昏动对立定慧、身口非违对立净戒。圣教虽多不越三学、三学所立唯依色心。论其起也则从本以发枝、用其治也则先粗而后细。首先制戒、意在于斯譬夫浊水、风激波未息、欲得清澄无有是处。三学次第、理数必然。乖越常模、去道全远。 烦即昏浊惑。谓乱动。三毒结使劫掠善财、喻之如贼。三行相因谓次第而生。斯须摄济谓不可相离。”已上皆见戒疏记卷一

▲资持云“五分功德以戒为初、无上菩提以戒为本。安有弃戒别求圣道。智论所谓无翅欲飞、无船欲渡。圣言深勉、可不信乎。”见事钞记卷十五

第二项 戒有大用

▲事钞云“夫三宝所以隆安、九道所以师训、诸行之归凭、贤圣之依止者。必宗于戒。” 资持释云“初句住持义、次句轨物义、三发趣义、四本基义。此之四句摄尽戒功。 文叙功能而首标大用者。良由有用方见功能、功由用彰所以先举。”见事钞记卷十五

第三项 略解名义

▲事钞云“依彼梵本具立三名。初言毗尼、此翻为律。二言尸罗、此翻为戒。三言波罗提木叉、此云处处解脱。 显三次第、即是一化始终。律则据教。教不孤起、必诠行相、戒则因之而立。戒不虚因、必有果克、故解脱绝缚最在其终。” 资持释云“一化始终者教行果三不唯戒律、一切教门次第皆尔。”

△事钞续云“次明其义。初云律者法也。谓犯不犯轻重等法、并律

所明、即教诠也。 二者戒义。戒者隆也、性通善恶、故恶律仪类亦通周。若此立名、戒当禁也。 三解脱义者。近而彰名随分果也、谓身口七非犯缘非一、各各防护、随相解脱。远取戒德因戒克圣、望彼绝累由遵戒本。”资持释云“初释律义中二、上句训字。法以楷定为义。谓下释义。一切戒本大分为二前明犯。相后明不犯、犯中复二即轻与重、四义摄尽毗尼大藏。就轻重中复有因果阙缘开制之异故云等也。显示律名从教而立故云并律等。次释戒义中。戒以性名、性通三性、且论善恶互不相容各得禁义。恶律仪亦名恶戒、屠儿猎师旃陀罗辈常行杀害、名受恶地恶律仪。 三释解脱中、约近远两义释之。近中、言随分者显非顿脱、即处处义也。次远义者、此以凡地所受望后圣果故云远取、即前圣道本基义故云因戒等。圣总三乘。累该五住。 问、近远两释何以分之。答。此有多。一近约止业、远望除惑 。二近是凡地、远即圣道。三近是就因、远即从果。四近是渐防、远即顿破。”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五

翻名 ┬ 毗尼────翻为律 ├ 尸罗────翻为戒

└ 波罗提木叉─翻为处处解脱(戒疏翻为解脱)

释义 ┬ 律──────法 ├ 戒──────禁

└ 处处解脱┬近─随分果──处处解脱 └远─圣果───解脱

第四项 优劣有异

▲资持云“优劣中。优即胜也。前后并单论别脱、此兼道定、还欲对显别脱功胜。”

┌别脱 别解脱戒(处处解脱)─木叉戒──依受戒之作法而受得

├定 定共戒────────禅 戒──与禅定共生

└道 道共戒────────无漏戒──与无漏智共生 皆随心而发

▲事钞云“婆论云。木叉戒佛在世有、希现故胜。禅无漏戒一切时有。 二木叉通情非情、宽故言胜。余二局情、狭故不如。 三木叉从慈心发故胜、能为佛道作因。 四木叉戒者被及七众。绍续三乘三宝三道、住持功强余二无能故劣。 五木叉戒者唯佛弟子有。余禅戒者外道亦有。” 资持释云“多论五种、初时二境三心四功五人。 初时希常者。以木叉须佛出世、制方有故。余二纵非佛出、亦有得定证道之者、故常有也。 二境中。木叉遮性通禁。余二但止性恶。 三约心者。慈即大心、故是佛因。论云、禅无漏戒不以慈心得、谓从智得。此专自利、即二乘心、劣可知也。 四明功有二。一摄生广、被七众故。二住持胜、绍续等故。住持中三种并以绍续字贯之、初所乘法、二即所住境、三谓所成果。 五约人中。外道无无漏戒、故但举禅戒耳、以彼亦得无色定故。”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五

第五项 重受通塞

▲资持云“重受中。意令行者审己所受、更求增胜故也。”

▲事钞云“依萨婆多宗、戒不重发、亦不重受依本常定。” 资持释云“言不重发者。彼云、木叉戒者无有重得、若微品心受得五戒、后以中上品心受十戒、先得五戒更无增胜、于后五乃得增耳。 不重受者。彼计一受即定。既不重发、更受不增、故不立也。”

△事钞又云“成论云。有人言、波罗提木叉有重发否。答云。一日之中受七善律仪、随得道处更得律仪。而本得不失、胜者受名。其七善者谓五戒八戒十戒具戒禅戒定戒道共戒也。” 资持释云“成宗开重受本得不失者从前体增为后体故。胜者受名从后彰名、前名没故。 成论离禅定为二戒、色无色别故。多宗合为一、俱不动业故。 问、重发

重受如何分别。答、重发据多戒、重受约一戒。 若尔、论明重发、那见重受。答、由体重发、即得重受、以彼重受一体发故。”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五

▲芝苑云“夫戒者、截苦海之舟航、发万善之端绪、三乘圣贤之所尊敬、历代祖师之所传通。但受之者心有明昧、学有精粗、而不能一揆。故有初受者焉、重增者焉。律明发心则有三品。一者唯期脱苦、专求自利、名为下品、此二乘心也。二者为物解、自他兼济、名为中品、此小菩萨心也。三者忘己利生、福智双运、了达本性、求佛菩提、名为上品、此大菩萨心也。审知初受但发中下、佛开重增、转为上品。此所谓增戒也。”见芝元遗编补遗

上来戒法中第一章通叙戒法竟

第二章 归戒仪轨

▲业疏云“古来集法、多削在家。便制疏云、律制内众、不被外部。 今据律文、通收清信。禁束三业为道阶梯。理须明练是非通塞成败。 何以知耶。如来设教、类同空界。随立一相摄修皆尽。五戒被俗之法、五体通道之规。持犯相扶难遮齐则。” 济缘释云“同空界者虚空有二义、一无边义喻周遍也、二包含义喻摄机也。 且举五戒、显上一相广摄之义。被俗法者约相局也。通道规者据体通也。但淫分邪正、罪无篇聚、至于大重小轻方便趣果义则不别、故云持犯相扶。字或作符。羯磨注引善生经具问遮难与道不异、故云齐则。”

▲业疏云“萨婆多云。三归五戒乃至别脱、由佛出故开立此法。 但轮王梵王说世间法、惠利众生、故十善四弘劫初便有。未能清升、超越世境。 法王出世、不为世。要断烦恼、远出界系。故明戒善、令依具修定慧等行、集生有本、此其意也。” 济缘释云“初举归戒所出。别脱即具戒也。 但下比校优劣、初明世教之劣。轮王是人主、十

善化人。梵王是天主、以四弘化人、即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不待佛出故劫初即有。报在人天故未超世教。 法王下次明归戒之胜。莫非断集脱苦修道证灭也。”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归戒仪轨中分为三节┬一翻邪三归 ├二五戒 └三八戒

第一节 翻邪三归

▲业疏云“母论云。有五种三归、一翻邪二五戒三八戒四十戒五具戒。唯具戒者不于今、余四通有。” 济缘释云“母论三归该通五法、足彰功胜。”见业疏记卷十

翻邪三归中分为六项 ┬ 一归意 ├ 二显相 ├ 三功益 ├ 四忏悔 ├ 五作法 └ 六料简

第一项 归意

▲业疏云“多论云。以三宝为所归。 所旭以救护为义。 如人获罪于王。投向他国、以求救护。彼王敕言、汝求无畏以投我者、莫出我境、莫违我教、必当救护。 众生亦尔。系属于魔、有生死过。归向三宝、魔无如之何。” 济缘释云“初句示境。 所归下显义。 如人下举喻。 众生下合法。上三句合上获罪于王、下二句合上投向他国。魔有四种、天魔五阴魔烦恼魔死魔。未归三宝、皆系属焉。”见业疏记卷十

第二项 显相

▲戒疏云“有四种三宝。 一理体者。如五分法身为佛宝、灭理无为是法宝、声闻学无学功德是僧宝。二化相者。如释迦道王三千为佛宝、演布谛教为法宝、拘邻等五为僧宝。 三住持者。形像塔庙为佛宝、纸素所传为法宝、戒法仪相为僧宝。 四一体者。如常所论。唯约心体义分三相、如涅槃说三宝同性等。” 行宗释云“他宗皆阙理宝、四位分别独出今疏。 初明理宝。五分者戒定慧从因受名、解脱解脱知见从果彰号。灭理四谛灭谛涅槃。学无学者初果已去同见真谛名理和僧。然此理宝亦即同体、但望佛僧证理边为别。 化相中。三千者所化之境。谛教即四谛法门虽多而以首者言之。又四谛统摄凡圣因果、大小教门广略异宜无出此四。 住持中。戒法是僧体、仪相即削染也。 一体中如常论者即指经论之宗。” 芝苑云“众生妄念、天真本具、一体三宝也。诸佛果德、清净无染、理体三宝也。乘时利见、启迪群庶、化相三宝也。垂裕后世、流及无穷、住持三宝也。”见芝苑遗编补遗

△戒疏又云“此三益世、近拔三有、远清二死。希世独达可重名宝。 故宝性论喻分六义。一希有义。世宝贫穷所无、三宝薄福不遇。二离垢义。世宝体无瑕秽、三宝绝离诸学习班。三势力义。世宝除贫去毒、三宝六通难思。四庄严义。世宝严身令好、三宝能严法身。五最胜义。世宝诸物中胜、三宝圹有无上。六不改义。世宝炼磨不变、三宝八法不动。” 行宗释云“初约义略释、上三句显益。近远二字必对因果。二死者一曰分段三乘共亡、二曰变易唯佛永尽。希下一句结。希世者世间无故。独达者超诸有故。故下次引文广释。今用四种三宝对此六义。初义通四。住持无信不遇。化相无缘不遇、舍卫三亿可以明之。理体局圣、凡愚不遇。一体二乘不遇。 第二义中、唯约理宝。归敬仪云、住持三宝体是有为、具足漏染。又云、化相体是无常、四相所迁、灭过千载、但可追远用增翘敬。据后一体在迷随染。故此三种皆无此义。 第三喻中、六通在人、唯对化相。毒谓苦恼。 第四通

四。住持化相能发信仰、理体一体可以修证、皆是严身。 第五亦通四。余三易解。住持佛法虽是世物、莫不表示法身、功用无极。归敬仪云、金木石土体是非情、以造像故、敬毁之人自获罪福。故知此宝得名无上。法亦准同。剃染之僧为世福田、人天中胜、破戒恶行犹过外俗、况余持奉其胜可知。 第六唯局理宝。归敬仪云、此之三宝常住于世、不为世法之所陵慢。一体虽常、然就迷边随缘流变。余二无常、非所论矣。八法者、智论云、衰利毁誉称讥苦乐四违四顺能动物情名为八风。理宝人法皆是出世无漏圣道、不为八法之所动故。”

△戒疏又云“四宝为言、理为胜。由常住故、为世所归余三随设、体是有法。” 行宗释云“理宝胜者理通大小、生空真如是小乘理、清净心本即大乘理。今须约大以论胜劣。 若尔、与一体何。答。一体在迷、专据凡说。理宝约证、唯从圣论。故分二矣。是故理宝独胜余三。”已上皆见戒疏记卷二

▲归敬仪云“缘理三宝者。理谡至理。天真常住、还是心体。且从染说、无始有终。但为惑网、不能出障。今以三学克翦缠结。惑业既倾、心性光显、始终性净、无始无终。 由法成立、随境分相、即号此相为五分法身。谓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也。前之三学从因受名。由戒护助、果成法身、故云戒身。定慧准此可以类知。后二从果次第受名。解脱身者、由慧克惑、惑无之处名解脱身。解脱知见、乃以出缠破障反照观心、故云知见身也。 唯佛法中三乘圣者具此五分能为六道作大归依。 故论云。归依于佛者、谓一切智五分法身也。归依于法者、谓灭谛涅槃也。归依于僧者、谓诸贤圣学无学功德、自身他身尽处也、即自他惑灭所无之处故云尽处也。 如世珍宝、为生所重。今此三宝、为诸群生三乘七众之所归仰、故名正归。”

△归敬仪又云“此明理宝是归依所宗。故覆详之、令心有寄。”已上皆见释门归敬仪第二

第三项 功益

▲归敬仪云“经云、若人得闻常住二字、是人生生不堕恶趣。斯何故耶。以知法佛本性常故。一时闻解、熏本识心、业种既成、净信无失。况能立愿归依、奉为师范。固当累劫清胜、义无陷没。如经有人受三归依、弥勒初会解脱生死。此乃出苦海之良津、入佛法之阶位。 但以罪多恶重、轻而慢者、虽会受归、随缘还失。是故。智人初受归时、专心缘此、得名归依。故感善神随逐护助。”见释门归敬仪第二

△归敬仪又云“以诸道俗有识之徒、皆须归依三宝、请求加护。所得功德无有限量。 七众约戒、前已受归。不妨重受、重感无作。善恶既尔、戒亦通之。 若未受戒、止得但受翻邪三归。日别六时、随时便受。显归三宝、自誓不回。”

△归敬仪又云“如善生经云。若人受三自归、所得果报不可穷尽。如四大宝藏、举国人民七年之中运出不尽。受三归者、其福过彼不可称计。 又校量功德经云。四大洲中满二乘果、有人尽形供养乃至起塔。不如男子女人作如是言、我某甲归依佛法僧。所得功德不可思议。以诸福中、唯三宝胜故。 又杂含经云。与须达交者、令受三归、终生天上。有怀妊者、为其胎子受三自归。生已、复受。后有知见、复教三归。设有奴婢客人怀妊生子、亦如是教。若买奴婢、受三归及以五戒、然后卖之。不能、不买。乃至乞贷举息、要受三归、然后与之。若有施三宝物者、从世尊闻、称名咒愿、乃得生天。佛言、善哉、如来有无上知见、审知方便、皆得生天。”已上皆见释门归敬仪第九

▲事钞云“大集云。妊娠女人恐胎不安、先受三归已、儿无加害。乃至生已、身心具足、善神拥护。”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第四项 忏悔

▲事钞云“以信邪来久、妄造非法。今创归投、必翻邪业。 阿含等经并令先悔。涅槃云、发露诸恶、从生死际所作诸恶悉皆发露、至无至处。 必论设忏、随时诵习。亦得通用。” 资持释云“初叙意。但使未归三宝皆名信邪。随顺生死皆名邪业。 阿含下引示。涅槃生死际即无始时。无至处即未来际。谓成佛果证大涅槃、即名涅槃为无至处、言其臻极更无所至故。 必下指法。随时谓逐人别述。通用谓如诸经但忏三世十恶等。”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第五项 作法

▲羯磨注云“善见论云。并须师授、言音相顺。若言不出或不具足不称名不解故不成。”见随机羯磨第二 已下所引羯磨文皆然不再注出

受五戒八戒时、亦应准此。文略不出。

▲事钞云“智论云。互跪合掌。在比丘前。五众得作当教言、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三说即发善法。 次结云、我某甲、尽形寿、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三结” 资持释云“一具仪、二对境、三作法。言某甲者称己名也、尽形寿者述所期也、归三宝者是所投也。言发善者明非戒也。 后三结者重更嘱昆、不令忘失也。”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业疏云“多论曰。言三归者以何为性。 有论者言、教无教性。此就所发教之业、从体明性故。若淳重心、有无教也。 无教者。此明业体一发续现、不假缘办、无由教示方有成用、即体任运能酬来世、故云无教。 今时经论多云无作、义例同也。” 济缘释云“引问中。性即即是体。 解中三、初正定体。教无教性、彼论续云、受三归时胡跪合掌身也口说三归口也是身口教、若淳重心有身口无教。此就等者

疏家断也。教为能发、由教发得无教故云所发教之业、即以无教为性也。 无教者下二释名。一发谓初念、续现即第二念。教犹使也、谓非教使之然、任运自然酬因感报故也。 今下三会。即善生成论杂心等也。”

△业疏又云“作法之时、知三说已、无作便生。故能所不昧于作业也。” 济缘释云“三说已者此据初念已前通名为作。无作便生即约次念彻至尽报也。能授所受知业成处故不昧也。”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已上疏文二段及释文、示三归所发之业体。初学难解宜参观戒体门。

第六项 料简

▲羯磨注云“此但受归法、无有戒法。故母论云、三归下有所加得归及戒、若无加者有归无戒。”

▲业疏云“多论。问、称于佛法不称僧者、乃至互少、得成归否。答、不成受也。” 济缘释云“乃至互少谓但称佛而不称法、或称法僧而不称佛。”

△业疏又云“又问、得从三师各受一归否。答、不得。” 济缘释云“三师各受答不得者人法俱异故。”

△业疏又云“又问、得一年半年受否。答得随日多少受三归也。” 济缘释云“彼宗五八局时、三归通故。”

▲业疏云“五趣为言皆得受也。除报重者、自余山间空远轻系地狱皆成三归。除不解者。” 济缘释云“修罗遍在五道故但云五趣。除报重者别简下趣、以人天二趣自可受故。文举轻狱、鬼畜类知。除不

解者通简五趣、以人天不解亦不成故。”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第二节 五戒

五戒中分为七项 ┬ 一戒德高胜 ├ 二简人是非 ├ 三预习发戒 ├ 四叹功问相 ├ 五忏悔清净 ├ 六作法差别 └ 七料简杂相

第一项 戒德高胜

▲羯磨注云“经云。有善男女布施满四天下众生四事供养、尽于百年。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德。以戒法类通情非情境故也。” 业疏释云“初受戒时、已行三施尽众生界。故财有量不及此也。 尽形不盗者、已施法界有情之导。言不杀者、已施法界有情无畏。即用戒法行己化他、即名法施遍众生界。 财为局狭。集散之法、能开烦惑恼害之门。戒法清澄、故绝斯事。” 济缘释疏云“阆总示。以初受时、立誓断恶遍生境故。财法无畏施为三施。 尽下二别列。不盗不妄取即是施财、不无侵恼即施无畏、此二自行令他仿之即法施也。财施济彼困穷、无畏令他安乐、此二即慈悲也、法施使彼悟即智慧也。三者既备、其胜可知。 财下三通结、初句示财施局狭。一不具三施、二不遍生境。集下明财施生过。集则不免贪求、散则宁无取舍、得者则喜、不得则嗔、能开烦恼故不及戒。”

△羯磨注续云“论云、由戒故施得清净也。” 业疏释云“智论云。若不持戒得财施者、多贪不净、以利求利、恶求多求。故使来世受不净果、如牛羊猪狗衣食粗恶。 若持戒者、既绝恶求、清净行绝乃至佛

果。” 济缘释疏云“前明破戒行施之损。 若下次明持戒行施之益。”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第二项 简人是非

▲羯磨注云“当于受戒前、具问遮难。故善生经云、汝不盗现前僧物否、于六亲所比丘比丘尼所行不净行否、父母师长有病弃去否、杀发菩提心众生否。” 济缘云“注中四种乃性重中极重之者、白衣有犯、障戒不发。不列大妄、非彼犯故。见病弃去可摄杀中。”

若有遮难者、忏净可受五戒。唯污尼或污比丘者、已后不许出家。

▲业疏云“如成论中。五逆罪、贼住、污尼、毗尼不许者。是人为恶所污、能障圣道、故不许出家。若为白衣、得善律仪、不遮修行施慈等善、有世间戒。 准此有过、如文不合。必忏荡已、二教无违。但业重障深、不发具戒也。” 济缘释云“初引文中二、初明制出家意。若下明通在家意。且令诱接住善道故。施慈等者布施修慈皆世福故。 准下次义决。虽通五戒必约忏净为言、有过不忏如注所简故云不合。二教即世教与佛制也。恐疑忏净容可出家、故约深重释通教意。”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五逆、贼住、污尼或比丘、皆十三难摄。已后不许出家。贼住者、未受具足戒人、窃入僧中共受利养、或盗听正作羯磨等、即成出家之障难。若白衣偷阅僧戒律、或但闻僧中说戒、虽非障难、亦佛制所不许。如戒疏云、下从无知、多生慢习、制令耳目不属、则重法尊人、生其钦仰。是盖恐起轻易之心、故制不许。与贼住异也。

第三项 预习发戒

▲业疏云“将欲受戒、初须说缘境宽狭。令受者志远见相明

白。” 济缘释云“前四戒并遍有情上发、唯酒一戒亦遍无情发。并同具戒、先须开导。志远谓立誓要期。见相谓识知境量。”见业疏记卷十

前四戒中盗妄二戒、亦兼无情。如下发戒境量中明。

▲事钞云“萨婆多云。凡受戒法、先与说法引导开解、令一切境上起慈愍心。便得增上戒。” 资持释云“引论明须师教。说法语略、总下境心。言开解者解即是智、戒法深广非智不克。一切境者即情非情。识境发心、纳体正要、不可粗略。学者至此、必须深究。多见诵语、二俱坠陷。宁无畏乎。”见事钞记卷八

预习发戒中分为四支 ┬ 一所受法体 ├ 二发戒境量 ├ 三依境发心 └ 四用心承仰

第一支 所受法体

▲芝苑云“标心期受、须识何法。谓佛出世立戒法、禁防身口、调伏心行。十方诸佛三乘贤圣并同修故、名为圣法。今者发心誓禀此法、作法而受。因缘和集、心境相冥、发生无作领纳在心、名为戒体。故知受时弥须用意。一生大事、事可自轻。”见芝苑遗编卷三

第二支 发戒境量

▲芝苑云“所缘境、即法界众生依正等法。戒依境制、体从境发。境既无量、体亦无边。”见芝苑遗编卷二

△芝苑又云“缘境虽多、不出有二。一者情境。即十方三世恒沙诸

佛及诸菩萨缘觉声闻、诸天世人修罗地狱饿鬼畜生、下至蚊虻蚤虱微细蠢动、六趣之外中阴众生。如是等类皆遍十方、并通三世、无量无边不可称数、皆发得戒。 二者非情境。谓一切世间微尘国土山河大地、草木花果、乃至一花一叶一物一尘。随其数量、亦皆发戒。 至于空有二谛、灭理涅槃、圣教经卷形像塔庙。 地水火风虚空识等。”见芝苑遗编卷三 此文宗事钞。资持有释义、今引如下。 资持释云“空有下四句别举二宝。据情非情摄境斯尽、为遮疑滥故须别示。上句明化相示也。佛说四谛即摄世及出世凡圣因果、苦集道三名有谛、灭即空谛。亦名真俗二谛。次名理即理体法也。异上空谛是教摄故。下二句即住持二宝。 问、此并非情、何须重举。答、恐谓圣境非戒缘故。 问、化理二法云何发戒。答、疏云俱有损坏毁谤义故、如提婆破法之类。 问、化相不明佛、住持不言僧者。答、并情收故。理中佛僧俱无别体、所以可知。 地水下别举六大。上五非情、后一是情。风空及识境相难见、故复示之、如盗戒说。 又复须知随戒多别。如淫杀等单情境也。如酒唯非情也。如盗妄等则兼二种、谓盗分四主物兼六大、妄对所诳复规利养。”见事钞记卷八

盗分四主物兼六大、妄对所诳复规利养者。若据盗戒所损之物主、妄戒所诳之人、唯局有情。若论盗戒所盗之物体、妄戒所规求之利养、则兼无情。盗戒中、物主及物体最为广泛、殆摄尽一切情非情境。如下持犯篇委明。

△芝苑又云“且现前色心、无量劫来、今生之中、造生死业不可穷数、恶心遍布充塞法界。经云、若有体相、尽虚空界不能容受。 若得戒者、则翻无量恶业悉为清净戒体、为善种子、作成佛本基。南山祖师云。未受已前、恶遍法界。今欲进受、翻前恶境并起善心、故戒发所因还遍法界。”见芝苑遗编卷三 资持云“言法界者、若就教限则局三千大千、今从圆意须论十方法界。无作之体称境而发等法界量。”见事钞记卷八

第三支 依境发心

▲事钞云“次令发戒。 应语言、当发上品心、得上品戒。” 资持释云“如诸律论多方上品。前引多论但云增上。彼论又于五十具中各分上中下心、则为九品。然是通论心之浓薄、亦不明示三品之相。此中欲令受者知心取量、故约文义次第明之。独此精详、余皆不述。 劝发唯言上品、故知中下非是正意、为显上品令知优劣。”

▲事钞云“毗跋律曰。发心我今求道。当救一切众生、众生皆惜寿命。以此事受、是下品软心、虽得佛戒犹非上胜。” 资持释云“下品中。言求道者所期果也。救众生者所修行也。 然虽求生、行有深浅。一不害彼命、二以法开导、三令得究竟度。前不得后、后必兼前。 约义推之。初但护命、不令得脱、即二乘心、前云求道正据小果。中品所修、以法开解自他两利、度非究竟、即小菩萨、虽期佛果、行处中间、望前虽胜比后犹劣。上品引导令至涅槃、同归佛道、即大菩萨行。准沙弥篇三位配之、恰然符合。学者至此、宜须明辨三心所期行果分齐。”

准沙弥篇三位者、即今编中别行篇三观之文。

△事钞续云“余二就义明之。云何中品。若言我今正心向道。解众生、我为一切作津梁、亦能自利复了人受持正戒。” 资持释云“中品中、初明期果须约佛乘、解下期行明兼两利。津梁是喻众生堕疑故受生死、能为开解令彼得度。生死如津、我身如梁、法喻可见。”

△事钞续云“云何上品。若言我今发心受戒。为成三聚戒故、趣三解脱门。正求泥洹果。 又以此法引导众生令至涅槃。 令法久住。” 资持释云“上品中三、初明自利行、又下明利他行、令法下明护法行。初中。为成下明远期也。上二句大乘三学即因行也。下句求大涅槃即圆果也。 三聚戒者出璎珞经。聚即总摄为义。菩萨三聚、摄

行斯尽。一摄律仪戒律仪禁恶、结业烦恼究竟断故、即止行也。二摄善法戒世出世间大小修证究竟修故、即作行也。三摄众生戒。一切含识究竟度故、即四摄行。亦名绕益有情戒。三解脱者虽是观慧、非定不发、即定慧二学。绝缚证真由此得入、故号三解脱门。然名通小教、今对三聚须局大乘。一空解脱门即性空也二无相解脱门即相空也三无作解脱门。即唯识也亦名无愿忏篇三观别配三位、此明大行须约圆修。 泥洹果者名亦通小、取大可知。 问。今此所受、为即三聚、为非三聚。若云即者、后须更受菩萨戒否、又复大小混乱如何分别。若云非者、戒从心发、既发此心那非此戒。大见错解。故特提示、使自求之。 次明利他。此法即上因行。涅槃即上果德。 三护法中。自利利人传传相续佛种不断故得久住。 深虑词繁、略示梗概。所谓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自非经远、优柔积习浅识粗心何由可解。余广如疏。”

▲事钞云“如此自知心之分齐、得佛净戒亦有分齐。” 资持释云“良以无作假作而生。既非色心无由表示、必约能领显戒优劣。前明上品所期远大、所纳之体定知增上、故云有分齐也。”

▲事钞云“问、此教宗是何乘、而发大乘志耶。 答。此四分宗、义当大乘。 光师亦判入大乘律取。” 资持释云“前明上品、越教乖宗、故须问释。 答中、初二句标示。言义当者则显教宗本非是大、有义相当疏云分通、意亦同此。 光师下攀古例。然彼所判、太成通漫。文虽引据、意不全取。四分是大、将何为小。即应梵网体行全同、菩萨声闻二戒无别。定知不尔。是以祖师所立、语意从容。义当分通深符教旨。 问、上品心者、为全是大、为分通耶。答。扶成本宗、分通义耳。问、分通之认、出自何人。答。如来立教、被此机缘。部主深知、还符佛意别立成宗。是以前后律序、法正所安、多伸此意。岂不明乎。”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八

疏云分通者、见后戒体门假名宗支。

▲芝苑云“问、此与菩萨戒体为同为。答。体同缘。言缘异者、大则三归四弘请师问遮三番羯磨诸余法式、与今小宗两途迥别。言体同者、以缘为旁助、心是正因、缘疏因亲、本从因发、前既心发上品、故知今体即大乘。 问体若同者、持犯立忏诸余行相如何分别。答。体虽约圆、行必依受。既受从当教、故行相无差。 若尔、持犯既依教取、出体何必约圆。答。体既多途故须圆会、律仪不异故得就宗。又依教奉持则受随相应、约圆开解使域心于处。既开显大解依小律仪即成大行。岂须弃舍方曰大乎。故疏云、常思此行即摄律仪等。”见芝苑遗编卷一

▲事钞云“如是发戒缘境及心有增上。此之二途、必受前时、智者提授使心心相续、昂境明净。不得临时方言发心。 若约临时师授、法相尚自虚浮、岂能令受者得上品耶。或全不发、岂非大事。” 资持释云“牒上二科诫令早示。使下二句即上心境。心须念念无间、境必法法无昧。毫差即失、可不慎乎。今时昧教、但知学语。岂非宿业所追、致使此生虚丧。深须责己、期逐将来。 虚浮者以临事仓卒、多容舛谬故。”见事钞记卷八

第四支 用心承仰

▲芝苑云“心境相应、纳体正要。正作法时、冥心运想、遍缘如上情非情境。由境广故、心亦随遍。念念现前、不得浮散。当想己身、总虚空界、容受法界尘沙戒法。当此之际、深须用意、莫缘他事。差之毫微、则徒染法流、一生虚丧。可不慎哉。”见芝苑遗编卷三

第四项 叹功问相

▲羯磨注云“善生经云。具问遮难已。若无者。应语言。此戒甚难、能为声闻菩萨戒而作根本。善男子。戒有五种、始从不杀乃至不饮酒。若受一戒是名一分优婆塞、具持五戒名为满分优婆塞。汝今欲

受何分之戒、当随意受。尔时智者应随语为受。” 业疏释云“善生经中问戒相者。以法行务、意存始终。不取受具、致有随阙。观其志国、察其智愚、量功进法、不徒虚受。” 济缘释疏云“此明分受所以。受具谓具受五条也。随阙谓受已毁犯也。”

▲业疏云“问、前翻邪三归直尔即授、此五戒归如何简略者。 答。翻邪背邪、初心难拔。欻然回向、宜即引归。若更覆疏、容还旧迹。 五戒不尔。先以归正、心性调柔、堪思我倒。故须简略、方入道门。以五体有亏、三乘无托。 仍随分受。皆是任时能、接机布教。可准知也。” 济缘释云“前受归法不制简能、与此不同、故须问决。简谓简取、略。即略去。 答中二、初答三归不简。覆疏谓反覆疏理。旧迹即邪道。 五下次答五戒须简中、初彰异。一曾受归法、不虑退还。二为入道门、须简净器。五戒是圣道之基、有亏则三乘无托。恐有轻犯、故须简略。 仍下准例。以体净者犹须量能、听随分受。明知虑犯故制简之、故云可准知也。”已上皆见疏记卷十

第五项 忏悔清净

▲羯磨注云“阿含等经云、于受前忏罪已、然后受法。” 业疏释云“阿含等下明行净纳法也。但无始无明是生死本、若理若事顺违俱罪。故须前忏、使心清净、方堪圣法。” 济缘释疏云“先忏后受、经论并然、故注云阿含等。妄起不觉谓之无始无明、业苦所依故为生死之本。动念违理、作恶违事。澄心顺理、修善顺事。违罪可知。顺有罪者以凡心学道本惑尚存、造理则取舍未忘、行事则我人难拔。所以顺违二俱有罪。义须忏净以应净法、故云故须等。”见业疏记卷十

第六项 作法差别

作法差别中分为三支 ┬ 一临时开导 ├ 二正纳戒体

└ 三示相教诫

第一支 临时开导

▲事钞云“若至此时、正须广张示导发戒正宗。不得但言起上品心。则受者知何是上品。徒自枉问。今薄示相貌、临事未必诵文。” 资持释云“言正须者显前发戒、且令预习、未是正用。今将纳法、纵令已解、更须委曲选择要语激动蒙心。戒师当此、不可率易。策导开解纳法之本故云正宗。”

△事钞续云“应语言。善男子。深戒上善、广周法界。 当发上心、可得上法。今受此戒、为趣泥洹果、向三解脱门、成就三聚戒、令正法久住等、此名上品心。” 资持释云“初指法体。 当下正示发心。”

△事钞续云“次为开广汝怀者。由尘沙戒法注汝身中、终不以报得身心而得容受。应发心作虚空器量身、方得受法界善法。故论云。若此戒法有形色者、当入汝身作天崩地裂之声。由是非色法故、令汝不觉。汝当发惊悚意、发上品殷重心。” 资持释云“五蕴色心、宿因所感、故云报得。法既周广、劣报不容、必须运动方堪领纳、故云应发心等。虚空无边、身量亦等。心法相称、揽法归心、还依报得。”

△事钞续云“今为汝作法。此是如来所制。发得尘沙法界善法、注汝身心。汝须知之。” 资持云“初则鼓令动转、次则举集在空、后则注入身心领纳究竟。三法次第、各有所主。由心业力不思议故、随所施为无非成逐。”已一皆见事钞记卷九

初次后三法者、若约受五八戒言、即三说三归誓纳戒体、如下文所载。第一遍说归誓时、法界善法、由心业力、翻恶为善、悉皆动转。第二遍说归誓时、法界善法、聚集空中、如云如盖。第三遍说归誓时、法界善法、从空中下、注入身心、充满正报。

▲济缘云“揽无边圣法、蕴有待凡躯。五分基成、三身体具。超凡鄙秽流、入众圣宝位者。其斯之谓乎。”见业疏记卷十五

第二支 正纳戒体

▲事钞云“作法者。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尽形寿、为五戒优婆塞、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说 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尽形寿、为五戒优婆塞、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三结” 资持释云“词句分五。一陈己名。二归三宝回向境界。三尽形等显所期。文举尽寿、或一日夜或月或年随时自改。四为五戒者正立誓也。且举满分、或一分二分亦在临机。五如来等结归正本也。以三宝名通九十六种、后须显正非同前滥、由此胜号外道无故。如来者乘如实道来成佛也、至真者体悟无邪也、等正觉者道同三世也、此实我归余非敬者故云是我世尊。 前三归誓、正发戒缘、三法才竟即纳戒体。后三归结、是嘱非体。”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羯磨注云“三授已。告云。向授三归正是戒体。今又三结示戒所归。” 业疏释云“告令戒体者、令知得时节。不比由来说后戒相方云受戒也。” 济缘释疏云“多论云。有言三归竟、说一不杀戒、尔时得戒、以势分相著、本意受五故。有言说五戒竟得戒。恐有执此、故特拣之。彼论自云、诸说中、受三归已得者此是定义。即今所取也。”见业疏记卷十

第三支 示相教诫

▲事钞云“智论。戒师应语言。汝优婆塞听。是多陀阿伽度阿罗诃三藐三佛陀、为优婆塞说五戒法相。汝当听受。尽形寿不杀生是优婆塞戒、能持否。答能尽形寿不盗是优婆塞戒、能持否。答能尽形寿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并准上说。” 资持释云“多陀此云如、阿何度

此云来。阿罗诃此云应。应即应供三藐三佛陀此云正等正觉。亦举三号令生信奉。”

五戒相释义、如后持犯篇持犯别相中具明。后八戒相亦尔。

△事钞续云“是为在家人五戒、汝尽形受持。当供养三宝、劝化作诸功德。年三月六常须持斋。用此功德、回施众生、果成佛道。” 资持释云“是下嘱累有四、初嘱谨护二劝作福三令受斋四教回向。 年三者正五九月、冥界业镜轮照南洲、若有善恶镜中悉现。或云、天王巡狩四天下、此三月对南洲。又云、此三月恶鬼得势之时、故令修善。月六白黑两半各有三日。按智论、初八天王使者下、十四天王太子下、十五天王自下、观察众生善恶。二十三、二十九、三十日亦尔。小尽准布萨应用初一持斋者或受八戒、或但持斋。中前一食、中后不得妄啖。今多蔬菜、不节晚食。此虽非斋、犹胜荤血。又有饮水周时为清斋者、此乃邪术。一切众生、仰食而住、但勿过中、是佛正教。”已上皆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业疏云“多论。问曰、不受三归、得五戒否。答。不得也。要先授归、方得戒矣。 所以说戒名者、欲使知名令护行故。” 济缘释云“初定发体必在三归。 所以下次明说相别有所为。”见业疏记卷十

第七项 料简杂相

料简中、且举多宗成宗对明差别。有六种、一对趣二渐顿三延促四具支五自誓六重受。并附列表于文后。

▲业疏云“多论云。龙畜生摄、以业障故无所晓知、无受戒法。虽经中说受八斋法、但得善心功德、不得斋也。 成实云、余道众生得戒律仪、经说诸龙亦受一日戒故。善见中、诸龙及神得三归五戒也。义准多论据无知者、人犹不得、何况鬼畜。如余得者、谓有知

解。” 济缘释云“虽经等者即善生中龙受八戒、论家防难以意释之。斋即八戒然是成论所据、即如下引。 善见神者即是鬼趣。”

▲业疏云“若准多论。五戒不具分受、则不得戒。纵引经证谓持二三、不言受体。 成论云。有人言、五戒木叉唯顿无渐、此事如何。论答、随受一二三皆得律仪。善生所列一分二分少分多分满分是也。准斯明渐、五师受一得戒不疑。如薄俱罗唯受不杀例也。” 济缘释云“不具分受谓不受五而受一二、则不发戒体纵引经者论家防难、即下善生明分五受。彼谓受时具发五戒、但由随中持有多少故有一分少分等。 次成论中。顿谓具受、渐即分受。以前三归不许互阙、异师别受并判不成、恐谓同彼、故准决之。薄俱罗此翻善容、以彼好容仪故。婆罗门种。天竺国人。昔毗婆尸佛时、曾作贫人、持一诃梨勒果施病比丘、服讫病愈。以此因缘、九十一劫天上人中受福快乐。今生婆罗门家。其母早亡、后母恶之屡害不死。后求佛出家、得阿罗汉。年一百六十岁、未曾有病。盖从昔尝持一不杀戒、故受斯报。准知分受理无所疑。”

▲业疏云“如多杂二论解云、五戒一受佛制定故必须尽形、八戒必一日夜、不可乖也。 如成实中、亦随日受乃至尽形。” 济缘释云“五戒尽形不可促、八戒日夜不可延、故云佛制定也。 次引成论。二戒延促任意皆得、故云随日也。”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事钞云“智论。问、口中四过何为但有妄语。 答。但举妄语、余三并摄。又佛法贵实语、故在先摄也。” 资持释云“若据有部但发四支。成宗具七、与论颇同、故引示之。 答中、上二句正答举一。又下转释举妄。恐云何不于余三中趣举一耶、故引释之。”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芝苑云“彼五八十唯发四支、比丘方具。此宗七众七支齐禁。”见芝苑遗编卷一

▲业疏云“如律文中皆自誓受者、多论文云听五众受两俱得

也。” 济缘释云“本律智论皆听自誓、多论俱舍并制从他。虽云两得、准下八戒无师故开、有则不许。”

△业疏又云“约此问答、从他受也。 律中云世尊我今归依佛法僧尽形不杀乃至不饮酒 、此令自誓。八戒既开、此应得也。观时进否、义非抑塞。接俗之化、随机而举可也。” 济缘释云“初指上从他。 律下次明自誓。成论八戒亦通自誓、文如后引。”

▲业疏云“若准多论、不得重受。 依成实四分、俱开重受。故末利夫人第二第三重受五戒、即其证也。” 济缘释云“多宗五戒其必尽形、故但一受义无重加。 成宗不尔、任时长短、随受随增。二三重受事见四律。”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一对趣 ┬ 多宗──余道众生不得戒 └ 成宗──余道众生得戒

二渐顿 ┬ 多宗──不具受不得戒 └ 成宗──不具受得戒

三延促 ┬ 多宗──五戒必尽形八必一日夜 └ 成宗──延促任意皆得

四具支 ┬ 多宗──但发四支 └ 成宗──皆发七支

五自誓 ┬ 多宗──定从他受 └ 成宗──开自誓受

六重受 ┬ 多宗──不重受 └ 成宗──开重受

第三节 八戒

八戒中分为六项 ┬ 一释名 ├ 二功益 ├ 三简人 ├ 四忏悔 ├ 五作法 └ 六料简

第一项 释名

▲业疏云“云戒云斋云关者、众名乃、莫不摄净归心也。 言八戒者、八即所防之境、戒则能治之业。 言八斋者、斋谓齐也、齐一其心。或言清也、静摄其虑、如世闲室亦号斋也。 言关斋者、即禁闭非逸、静定身心也。” 济缘释云“初总示三名。或处单称、或处连呼云八关斋戒、并如经律呼召不同。息缘离过、善法内增、故云摄净归心也。 言下别释三、初释戒义。所防是过、能治即行。 次释斋义有二。齐取专注、心无差别。清取离过、绝诸杂想、世中斋馆亦取闲静之意。 三释关义。从喻为名。如世门关防奸止寇、即禁闭义也。”见业疏记卷十

第二项 功益

▲业疏云“多云。经说、作阎浮王于人中宝一切自在、不如八戒十六分一。” 济缘释云“阎浮五即转轮王。彼国一钱重十六分、故经论中多举为比。”

▲业疏云“善生云、除五逆罪、余罪皆灭。”

▲业疏云“智论云。譬如软钭将兵、终竟无动。健将破敌、一日之中功盖天下。五戒八戒其相同此。良由五但离邪、未能清绝。八行全净、相同无漏。约期乃少、取行则多、故功益彼。” 济缘释云“欲为生死本、绝欲则超生、故唯约淫以分胜劣。时少则不及尽形、行多则加彼三戒仍断下淫。”

▲业疏云“成实云。天王福报亦所不及。帝释说偈。佛止之曰。若漏尽人应说此偈。六斋神之日、奉持于八戒、此人获福德、则为与我等。” 济缘释云“天王即帝释、是三十三天主故。据论、帝释先说偈、佛方止之。文中引倒。偈云六斋神之日谓天神下降日也。则为与我等帝释自谓受持八福与己同。佛呵止之若漏尽人可说此偈则与三乘圣人无漏福等、帝释天福所不及也。”已上皆见疏记卷十

▲义钞云“优婆塞受三归五戒者、闻佛说法得下二果、不证三四。受八戒者、亦证三四。”见拾毗尼义钞卷一

第三项 简人

▲义钞云“八戒亦问诸难、准五戒解。”见拾毗尼义钞卷一

第四项 忏悔

▲事钞云“次为忏悔。智论云。我某甲、若身业口业意业不善、贪嗔痴故、若今世先世有如是罪。今日诚心忏悔、三业清净、受行八斋。是则布萨。” 资持释云“布萨翻净住、亦云清净。”

▲事钞云“增一、若受八斋、先忏悔罪后便受戒。”已上皆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第五项 作法

作法中分为二支 ┬ 一正纳戒体 └ 二说相发愿

第一支 正纳戒体

受前应预习发戒及临时开导等、皆同五戒、可以例知。

▲羯磨注云“俱舍论云。前受戒者下坐合掌、随施戒人语、勿前勿俱。若违不成。” 业疏释云“随施戒人语者师资道成、授受有仪、非轻法故。”见业疏记卷十

受三归五戒时、亦应准此。

▲事钞云“次受法者。智论云。受一日戒法。长跪合掌。应作是言。我某甲、归依佛归依法归依僧、一日一夜、为净行优婆塞。三说 我某甲、归依佛竟归依法竟归依僧竟、一日一夜、为净行优婆塞竟。三结” 资持释云“文为四段。初称名。二归境。三限期、准下成论受通长短、随人加改。四立誓。”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业疏云“言净行者。以所期时、奉持九支、同诸佛戒、故云净也。 何以不言如来正觉者。五戒初离邪缘、故以正隔之。今于五上重增胜行、复何须也。” 济缘释云“以同佛戒、故名净行。私释、对前五戒未正淫、故加简之。 由五戒后具列三号、今文既阙、故此通之。 若尔、不受五戒、直受八戒、非是重增、理须加唱。私释、作法加简、非正受词、义应通得、文中且据一往释耳。”见业疏记卷十

第二支 说相发愿

▲事钞云“次为说相。如诸佛尽寿不杀生、我某甲一日一夜不杀

生亦如是。如诸佛尽寿不盗、我某甲一日一夜不盗亦如是。和佛尽寿不淫、我某甲一日一夜不淫亦如是。如诸佛尽寿不妄语、我某甲一日一夜不妄语亦如是。不饮酒、不坐高大床上、不著华鬘璎珞及香涂身熏衣、不自歌舞作乐及故往观听、亦如是。已受八戒。如诸佛尽寿不过中食、我某甲一日一夜不过中食亦如是。我某甲受行八戒、随学诸佛法、名为布萨。” 资持释云“正说相中。全依智论。 准文九戒而言八者。多论云、斋以过中不食为体、八事照明故成斋体、谓以八戒禁防非逸、方显持斋清净、故云照明。共相支持名八支斋、故言八斋不言九也。所以不过中食在后独明。若依羯磨、则合高床歌舞为一、过中为八。又增一中、过中为第六、合严身观听为一。皆所出不同、随依并得。”

△事钞续云“愿持是布萨福报、愿生生不堕三恶道八难。我亦不求转轮圣王梵释天王世界之乐。愿诸烦恼尽、逮得萨云若、成就佛道。” 资持释云“教发愿中、初离恶趣、我下拣世报、愿下示所求。萨云若亦云萨婆若、此云一切智。”已上皆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随机羯磨中说相发愿、皆与事钞不同。今录于下。随依并得。

▲羯磨云“授戒相言。如诸佛尽形寿不杀生、某甲一日夜不杀生。能持否。答言能持如诸佛尽形寿不盗、某甲一日夜不盗。能持否。答言能持如诸佛尽形寿不淫、某甲一日夜不淫。能持否。答言能持如诸佛尽形寿不妄语、某甲一日一夜不饮酒。能持否。答言能持如诸佛尽形寿离华香璎珞香油涂身、某甲一日夜离华香璎珞香涂身。能持否。答言能持如诸佛尽形寿离高胜床上坐及作倡伎乐故往观听、某甲一日夜离高胜床上坐及作倡伎乐故往观听。能持否。答言能持如诸佛尽形寿离非时食、某甲一日夜离非时食。能持否。答言能持” 业疏释云“如诸佛至不杀生举胜境所行也、某甲已下引已上同。问答之相显成持誓。有本云我某甲一日夜不杀生亦者、直述己契上同于佛、不假问答亦成说相。余并准此。 第三淫戒者、以自他俱远故。有人云邪淫者、

此五戒相、由制他开自故。八戒云邪者误也。 第五戒相、有人加辛肴者、正文无此。既受净身、焉啖膻臭。理不可也。 第六华璎汕涂者中梵以为美饰。此方所重衣服装校、脂粉涂面、以为修身。如论离旧庄严、义须准的。 第七离高胜床及观听倡伎者合二散慢缘为一戒也。”

△羯磨续云“阿含经云。如上次第授已、当教发愿言。我今以此八关斋功德、不堕恶趣八难边地。持此功德、摄取一切众生之恶。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无上正真之道。亦使将来弥勒佛世三会、得度生老病死。” 业疏释云“二明愿中、自他两利也。 由持斋德对治恶趣者灭式难也。八难者灭障闻思难。上明自益也。 他恶摄取己善惠人者行大道心也。使成正道者不从他方便、唯一乘法也。将来三会者缘遇慈氏、近可寄心。” 济缘释疏云“初总示。 由下别释二、初释自利。戒法唯人得受、故恶趣为戒难。闻思修慧须生善道、值佛闻法具根正信、故八难为闻思障。 他下次释他利。行大道心即菩萨行。方便是二乘权教、一乘。即佛道实教。岂唯八戒、一宗立教皆用此意。学者宜知。”已上皆见皆见业疏记卷十

第六项 料简

料简中分为四支 ┬ 一对简多宗 ├ 二迟受开成 ├ 三独受离过 └ 四断恶摄净

第一支 对简多宗

对简中且举四种、一简众二渐顿三延促四自誓。余同五戒料简杂相中。

▲业疏云“多论云。受八戒人、在七众中何众所摄。 虽无终身戒

而有日夜戒、应名优婆塞。 若得名者又无终身戒、若言非者又有日夜戒。 止得为中间人也。即七众之外更有木叉八戒也。” 济缘释云“初标问。 虽下答通。彼宗五戒定须尽形、名终身戒。八戒唯一日夜、故我日夜戒。 若下转难。 止下重释。望非终身不当与名、望有日夜不可无名、在可否之间故云中间人也。五十具戒位通七众并须尽形、所以日夜不在其数。 若尔受八戒者究竟何名。答、如受法云净行优婆塞、岂非名耶。 上据多宗、五八局时、故在七众之外。若取成宗、通收俗人、非七外矣。”见业疏记卷十

▲事钞云“成实云、亦得随受一二三、及日月长短并成。”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羯磨注云“多论云、若受八戒、应言一日一夜、莫使与终身戒相乱。 成实云、五戒八戒随日月长短、或一年一月乃至半日半夜、重受减受并得。” 业疏释云“一日夜者以五种三归文相丛杂、故须简定、义无混乱。故准多宗必一日夜、不通过减。 成实随力多少者接俗之教不可约之、如上说也。” 济缘释疏云“初也彼宗之局。 次准成论、二戒并通时日多少。”

▲羯磨注云“论中、令五众授之。 成实云、若无人时、但心念口言、乃至我持八戒、亦得成受。” 业疏释云“多论五众通授者皆是弘法之人。 成智二论开自受者非谓常途、故彼文云若无人时得心念受明缘开也。” 缘释疏云“多论定从他受。彼云、夫受斋法必从他受、于何人边受、五从边受。 成智二论并开自受。文约无师、义兼缘碍。”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第二支 迟受开成

▲羯磨注云“俱舍论云、若先作意于斋日受者、虽食竟亦得。” 业疏释云“由观他因缘不起犯戒心故。”

▲业疏云“若将欲受、难事不得。待难解已、受者亦成。” 济缘释云“如王贼系闭等缘、心通事碍、中后开成。”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第三支 独受离过

▲事钞云“善生、受八不得多、唯独受。” 资持释云“善生不得多者恐人参混、心不专一。泛论归戒、独受为佳。则心不他缘、法无通滥。今多众受、于理虽通、终成非便。”见事钞记卷三十九

第四支 断恶摄净

▲业疏云“善生云。若诸贵人常敕作恶。若欲受斋、先遮断已、后方成就。若不遮者、则不成也。 成实云。有人依官旧法、或为强力令害众生、谓无罪者。亦得杀罪、以缘具故。” 济缘释云“初引善生明成否。贵人即王大臣。常敕作恶谓行杀戮鞭捶等事。 次引成论以遮疑。依官旧法如宰官秉政依国典刑、或为官所使刑戮于人、痴人多谓自无有罪。”

▲业疏云“若已受斋。鞭打众生、虽即日不行、待明当作、皆斋不净。以要言之。若身口作非威仪事、即名不净。 或心起贪嗔害觉、虽不破斋、斋不清净。 若不修六念等、亦名不净。” 济缘释云“初身口犯。待明当作即要期业。 若心下二明意犯。违情故嗔、恼他为害。上二皆作犯。 若不下三明止犯。以受戒者当须逐日念佛法僧及天戒施故。”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

上来戒法中第二章归戒仪轨竟

上来宗体篇中第一门戒法竟

第二门 戒体

戒体中分为四章 ┬ 一戒体相状 ├ 二受随同异 ├ 三缘境宽狭 └ 四发戒数量

▲资持云“戒体四章。初二论体、二中兼行。三四属法、四中有相。一往粗分委如下说。”

标云戒体、而并明戒法戒行戒相者。以示四门互相摄故。

▲事钞云“所以别解脱戒、人并受之。及论明识、止可三五。皆由先无通敏、不广咨询。致令正受多昏体相、盲梦心中缘成而已。及论得否、渺同河汉。故于随相之首、诸门示现。准知己身得戒成否、然后持犯方可修离。” 资持释云“盲喻无知、梦喻不实。河汉喻其茫然不知涯际。”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六

第一章 戒体相状

戒体相状中分为二节 ┬ 一能领心相 └ 二所发业体

第一节 能领心相

▲事钞云“戒体者。若以通论、明其所发之业体。今就正显、直陈能领之心相。” 资持释云“初标指彼此。所发即无作。相谓心之相状。”

△事钞续云“谓法界尘沙二谛等法。 以己要期施造方便。善净心器、必不为恶测思明慧。冥会前法以此要期之心、与彼妙法相应。于彼法上有缘起之义。领纳在心、名为戒体。” 资持释云“二正示心相三、初二句示戒量。法界者十界依正也。尘沙者喻其多也。二谛者佛所立教也。此谓约境显戒故云等法。 以已下二正明心相。初句立誓尽一形寿。 次句通包礼敬陈词身口二业。 善下明屏绝妄念。 测下明心法相应。测思者成业之本、得戒之因、三品心中随发何等。明慧者反照心境如理称教、而非倒想妄缘前境。上明用心。下明合法。由上起心必须遍缘尘沙等境、法从境制量亦普周、心随法生法广心遍、心法相应函盖相称故云冥会。法犹在境、以心对望故云前法。下云彼法义亦同然。 以此下三明纳体又三、初二名蹑上冥会。 于下明法随心起。法是无情、由心缘故还即随心故三法纳体之时初动于境次集于空后入于心、法依心故名为法体。 领下示体所在若据当分、体是非心、不显所依、体与心。今言在心乃取圆意、即指藏识为所依处。”

▲资持云“问、何不直示无作、而明心相者。答。能领之心、发体正要独兹曲示、余并无文。若乃考得法之元由、决所受之成否。苟迷此旨、余复何言。或无记妄缘、或泛尔余善。一生罔象、毕世迟疑无戒满洲、圣言有旨。故兹提示、义不徒然。”已上皆见事钞记卷三

第二节 所发业体

所发业体中分为六项 ┬ 一辨体多少 ├ 二立两解名 ├ 三依论出体 ├ 四显立正义 ├ 五先后相生 └ 六无作多少

第一项 辨体多少

▲事钞云“问、别脱之戒可有几种。 答。论体约境实乃无量。戒本防恶、恶缘多故发戒亦多。故善生云、众生无量、戒亦无量等。 今以义推、要唯二种、作及无作。二戒通收、无境不尽。” 资持释云“答中、初约境示量。 今下举要统收。今正明体、此二为要、故偏举之。通收尽者由此二戒悬防总发体中含摄故。此收法体而言境者欲明遍境之法皆归二戒故。”见事钞记卷十六

第二项 立两解名

立两解名中分为二支 ┬ 一立两所以 └ 二并解名义

第一支 立两所以

▲事钞云“问曰、何不立一、及以三种。” 资持释云“言不一者欲显相须、故约互废以问。及以三者业疏作何不三合、谓有作俱无作二法同时、宜应更立一合、次前为三。”

△事钞续云“答。若单立作、作休谢往不能防非、又不可常作。故须无作长时防非。 若单立无作。则起无所从、不可孤发。要赖作生。 二法相藉、不得立一。” 资持释云“初答不立一中、先明作须无作。作休不防者以作短故。不可常作者心或余用故。 次若单下明无作须作。 二下结示。”

△事钞续云“何为不三。但由体相道理相违。一作无作别、二心非心别。性不可合、但得立二。 若就所防、随境无量。” 资持释云“次答不立三中。作无作别者动静异故。心非心别者体相违故。 若下释疑。以不许立三、恐谓戒法唯局此二、故特释之。显上且据能防故唯二也。”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六

第二支 并解名义

▲事钞云“问曰、既知二戒、请解其名。” 资持释云“结前生后、总问三名。”

三名者、作及无作是别名、戒即通名、共为三也。

△事钞续云“答云。所言作者。如陶家轮动转之时、名之为作。 故杂心云。作者、身、动身方便。” 资持释云“作即方便构造为义。陶家谓土作家。轮即范土为坏器之车、运之则转、故以喻焉。 四大质体名报色、从缘动作名方便。报起方便、方便依报、二法相假、不一不。但言报未必是方便、言方便其必具报。今以轮木喻报质、轮动喻方便、即名其动以为作耳。 故下引证。身及动身对喻可解。”

△事钞续云“言无作者。一发续现、始末恒有、四心三性、不藉缘办。 故杂心云、身动灭已、与余识识、是法随生、故名无作。 成论无作品云、因心生罪福、睡眠闷等是时常生、故名无作。” 资持释云“一发者一犹始也、此句明业体初成、即三法竟第一刹那与作俱圆 、是体发也。作戒既谢、无作独存相继不绝、故云续现。 始即上句一发这时。末即是终、谓命终舍也、虽通四舍且约常途故余三不举。此句明业体久长也。 四心者通举四阴。三性者别示行阴、三阴唯通三性故。此句显非心也。 下句正示无作义也。 若翻对作解、初句反前即谢也、次句反一念也、第三句反善行心也、第四句反缘构也。 故下引证有二、杂心中。初句蹑前作谢、生起无作。余识即四心、后心望前作心故云余也。俱即同时。是法即无作。随生谓任运起也。 成论中。通明业理、非局戒也。因心者示现从作发也。生罪福生即是发、罪福即善恶无作。文举无记、等取余心。”

一发续现等文、初学难解。今据后第五项先后相生文义、列表如下。以资参考。 今文云无作者、即表中所谓形俱无作也。

如登坛后───────┬作戒──────────生(未竟) └无作戒┬作俱无作──随作生(未竟) └形俱无作─因成未现(潜发)

三法竟第一刹那(初一)┬作戒─────────圆满 └无作戒┬作俱无作───圆满 └形俱无作───圆满(示现)

第二刹那(第二念)──┬作戒──────────谢 └无作戒┬作俱无作──随作谢 └形俱无作───独存

四舍者、见后戒行门因示舍戒章。 四心三性显非心者、参阅下依论出体无作体中、又复意无戒律仪之释文。

△事钞续云“云何名戒。戒禁恶法。 故涅槃云、戒者直是遮制一切恶法、若不作恶是名持戒。” 资持释云“初二句直示正义。由此二戒俱断恶故。 故下引证。遮制即禁断义。”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六

第三项 依论出体

▲济缘云“此门陈体、且依二宗所计。至后正义三宗分别、始是今师正出体相。”见业疏记卷十五

▲事钞云“二论不同。今依本宗约成论以释。” 资持释云“二论即指多成。 然今钞中依宗明体、指略多宗。恐后学至文壅滞、故须略示。业疏文列六位分别、今但撮要引而示之。 初明二戒并是有为、

非三无为。由假缘构造、四相所为故。此有为无为分别。 三无为者、虚空择灭非择灭也。四相即生住异灭。 二诸有为法总为三聚、一色聚二心聚三非色心聚。二戒并色、非余二聚。此有为中三聚分别 三色有十一、总括为三。一可见有对色即色尘也二不可见有对色五根四尘三不可见无对色。即法尘少分法。二非心法、过去色法、无作即此色所收。 今作戒者、身作即初色、口作即第二色中声尘。身口无作并第三色。此色聚中三色分别 四色中又有二、一本报色谓四大也二方便色谓运动造作。作戒非本报、是方便。无作非二色。此身口色中二色分别 五作戒是善色声、非恶无记。无作戒体是善可知。此方便中三性分别 六作业始终皆得为戒、不同余善。无作妆体是戒、非此所论。此就善中唯约作戒始终分别 已上六位、显示彼宗二戒俱色作色即是色声两尘、无作色者法入中摄名为假色。”见事钞记卷十六

依论出体中分为二支 ┬ 一作戒体 └ 二无作戒体

第一支 作戒体

▲事钞云“先明作戒体。 论云。用身口业思为体。 论其身口、乃是造善恶之具。” 资持释云“言作者始于坛场、终三法竟第一刹那已前、三业营为方便构者是。 引论又二、上句正出体。身口业思者。谓行来跪慢身作也、陈词乞戒即口作也。立志要期、希法缘境、心彻始终、统于身口、故名身口业思。即此业思是作之体。 论其下示兼缘意。言造具者显示身品自无功用、扒归心故。如世造物、百工之器自不能成、必由人用、比拟可知。 问、业疏初解色心为体、此何异耶。答。身品即色、业思即心、故无异也。钞从显要、令易解耳。”

△事钞续云“所以者何。如人无心杀生、不得杀罪。故知以心为体。” 资持释云“以犯例受者、善恶虽殊、发业义一故。如律、心疑想差不至果本。又不犯中者、掷刀杖瓦木误著而死、扶抱病人往来

致死、一切无害心皆不犯。此虽动色、但由无心故不成业。”

△事钞续云“文云。是三种业皆但是心离心无思无身口业。” 资持释云“引证即是成论。初二句推末归本、下二句明舍本无末。 问、今论作体、为是心王为意思耶。答。前云业思、何须疑问。若观论文三业皆心离心无思之语、似指心王。然而王数、体用以分。由体起用、用即是体。今论作业、就用为言。故业疏云、言心未必是思、言思其必是心。宜细详之。”

△事钞续云“若指色为业体、是义不然。十四种色悉是无记、非罪福性。” 资持释云“此对破有宗。五根五尘四大为十四色。”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六

第二支 无作戒体

▲事钞云“言无作戒者。以非色非心为体。” 资持释云“非色非心者此即成论第三聚名、亦号不相应聚、此聚有十七法、无作即其一也。良由无作体是非二、故入此收。即以聚名用目其体。”见事钞记卷十六

▲业疏云“言非色者。既为心起、岂尘大成、故言非色。 五义来证。一色有形相方所、二色有十四二十种、三色可恼坏、四色是质碍、五色为五识心所得。无作俱无此义、故不名色。” 济缘释云“释非色中二、初约能造对简。尘即五尘、大即四大、二并是色。非彼所成、明非色法。 五下次约色义反证。即上尘大具此五义。无作不尔、一非形方、二无差、三不可恼坏、四非碍、五非对。十四种如前。二十种即显色十二青黄赤白光影明暗烟云尘雾。此局无记。形色有八。长短高下方圆斜正。此通三性。恼坏者论云是色若坏即生忧恼、又云有情有恼无情有坏。五识心即眼耳等五识。所得即五尘也。”

△业疏续云“言非心者。体非缘知。 五义来证。一心是虑知、二心有明暗、三心通三性、四心有广略、五心是报法。” 济缘释云“释非心中二、初句对简。谓无作业、体非觉知、不能缘虑、与心体、故号非心。五下反证。心具五度。无作反之。初非虑知、即是上义。二谓顽善、无有愚智迷悟之、故无明境。三唯是善、非恶无记。四唯一定、故无广略。谓意根为略、四心六识乃至心数则为广也。五是三业造起、故非报法。”

▲业疏云“故成实云。如经中说、精进感寿长、福多受天乐。 若但善心、何能感多福。何以故、不能常有善心故。” 济缘释云“引成论文二、初证非心又二、初引初段。经文论家自引精进是作、寿长是现报。福多谓无作增长、天乐是生报。 若下论家显示经意。人心不一定、岂能常善。此显无作一发已后、任运增多、不假心作、即非心义。”

△业疏续云“又复意、无戒律仪。所以者何。若人在三性心时、亦名持戒。故知尔时无有作也。 以无作由作生。今行不善心、何得兼起作又发无作也。由此业体是非色心。故虽行恶、本所作业无有漏失。” 济缘释云“二引后段中二、初引论。谓意思中无有戒体、显是非心三性心者谓余善心及恶无记。尔时无有作者谓意入余性无有造作却名持戒、即知无作任运常存故名持戒。 以下疏家委释又二、初释尔时无有作义。 由下次释三性名持戒义。”

△业疏续云“故彼问曰、若无作是色相有何咎。 答。色等五尘非罪福性、不以色性为无作也。又如佛说色是恼坏相、无作非恼坏相、无作非恼坏相、不可得故、不可名色。” 济缘释云“二证非色中又二、初引前问答。 答中。若立为色有二种过、一非罪福性、二是可恼坏。如五尘四大具有恼害损坏之义。”

△业疏续云“问、无作为身口业、身口业性即是色也。 答。言无

作者、但名身口业、实非身口所作。以因身口意业生故、说为身口业性。 又无作亦从意生、如何说为色性。如无色界亦有无作、可名色耶。” 济缘释云“二引后问答、问中。身口是色、业性亦应是色。 答中二、初正名义。实非身口作者以三性时无有作故。因身口意生者谓从本作得名故。 又下次彰非色有二、初约能造诘其所发、如下二约空报质其因业。”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五

上引成论四段连续、科文未易分辨。今别录科表如下、以备对阅。

引成论 ┬ 初证非心 ┬ 初引初段 ┬ 初论家自引经文 │ │ └ 二论家显示经意 │ └ 二引后段 ┬ 初引论 │ └ 二疏家委释 └ 二证非色 ┬ 初引前问答┬初问 │ └二答 └ 二引后问答┬初问 └二答┬初正名义 └二彰非色

第四项 显立正义

是项最为精要。学者宜致力穷研

▲资持云“上且依论而示、克论体相未甚精详。至于业疏方陈正义乃有三宗。”见事钞记卷十六

显立正中分为三支 ┬ 一实法宗 ├ 二假名宗 └ 三圆教宗

▲业疏云“夫戒体者何耶。所谓。纳圣法于心胸、即法是所纳之戒体。然后依体起用、防遏缘非。 今论此法三宗分别。” 济缘释云“初略示体貌。纳是能受心、圣法即所受戒。能所相冥、心法和合、而成于业。揽法为业、为道基本、故名戒体。体充正报、心为总主、故云心胸。初受则心为能纳法为所纳、受已则法为能依心是所依。依体起用。即随行也。 今下次标宗别释。”见业疏记卷十六

第一支 实法宗

▲业疏云“如萨婆多二戒同色者。” 济缘释云“萨婆多者以计标宗、杂心俱舍毗昙并同此见。”

△业疏续云“彼宗明法各有系用。戒体所起依身口成、随具办业、通判为色。 业即戒体能持能损。 既是善法成记用、感生集业其行在随。 论斯戒体愿讫形俱、相从说为善性记业、以能起随生后行故。” 济缘释云“初依宗示体中四、初至为色叙彼所计。各有系用即三界系。欲界粗段四大、色界清净四大、所造之业所感之果皆是色法。无色界天非四大造则无有色、但无四大造色、不防 天亦有果色。随具办业具即身口。能造是色、所起亦色、教二法同聚、故云通判为色。 业即下二句次示色义。由无教体持则肥充、犯则羸损、有增损义、故立为色。 既下三明业性。本报无记、从善恶缘方便转现、戒是善法、教无教体二并善色。既不推心造、故云分成记用。力用既弱、不能感果、故推随行能生集业。谓招生之业、体是集因、故云集业。 论下四结示体相。愿讫即作谢形俱谓无作至于终身。望后随行得名善记故曰相从。是则由教生无教、无教起随行、随行能生集业、集行招来报。”

△业疏续云“如律明业、天眼所见善色恶色善趣恶趣、随所造行如实知之。 以斯文证、正明业体是色法也。” 济缘释云“二引律显正中二、初引文。 以下次取证。若此明色、乃佛本怀。诸论争分、未穷斯意。况弘论者、罔测可知。”

△业疏续云“如上引色、或约诸尘、此从缘说。或约无对、此从对说。 虽多引明用显业色。然此色体与中阴同、微细难知。唯天眼见、见有相貌善恶历然。岂约尘对用通色性。 诸师横判分别所由、考其业量意言如此。” 济缘释云“三斥前诸说中三、初牒前所立。或约诸尘谓无作假色判归法入、即是法尘。此作戒色声二尘、故云此从缘说、缘即作戒。或约无对谓无作体是不可见无对。即翻作二种有对、故云此从对说。 虽下次斥其不达。仍举中阴例显业色、无色天报类亦同之如来由此说业为色、诸师不晓立义强分、故云岂约尘对等。 诸下三结其妄判。即上六位分别。”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六

第二支 假名宗

▲业疏云“二依成实当宗、分作与无作位体别者。” 济缘释云“言当宗者对前非正学宗故。位体别者对前二种体同故。”

△业疏续云“由此宗中分通大乘、业由心起故胜前计。分心成色、色是依报、心是正因、故明作戒色心为体。是则兼缘显正相从明体。 由作初起、必假色心。无作后发、异于前缘、故强目之非色心耳。” 济缘释云“初由宗通示中二、初叙宗胜。 分下示体相二、初明作体。分心成色若论成法则内外色报率由心造、若约成业则身口动作皆但是心。色是依报等者若内外相望则国土为依四生为正、若因果相望则色报为依心识为正。兼缘即依报之色、显正即正因之心、此明二法不相舍离故曰相从。 由下次辨无作。反作为名、不由色心造作、故异前缘。法体虽有而非色心、无由名状、且用二非以目其体、故云强也。”

△业疏续云“考其业体、本由心生。 还熏本心、有能有用。 心道冥昧、止可名通、故约色心穷出体性。各以五义求之不得、不知何目、强号非二。” 济缘释云“二约义考体中二、初正示体相二、初正示

业体。上二句推发生之台。言由心者即第六识意思所造。 下二句示生已之功。六复熏六故云还熏、发体之心故云本心。若论始起、则心为能生、体是所生。若约熏习、则体为能熏、心为所熏。心与业体互为能所有能有用能谓发起后行、用即防遏缘非。 心道下推本所立。心无形貌故曰冥昧。但有名字故曰止可名通。本唯心造、心冥色显所以兼之。欲彰业体是彼所造故云穷出体性。即此乃是示体之处。恐乱宗旨、不欲指破。学者思之。如前色心各有五义、无作并无、故号非二。此明小教不可直示、且附权意别彰异名、故云强目。 问两云强目、是何教意。答。若据本教、翻作为名。今取通意、识达体貌、即知二非附权而立、故云强耳。”

△业疏续云“问。如正义论、熏本识藏、此是种子能为后习。何得说为形终戒谢。 答。种由思生。要期是愿。 愿约尽形、形终戒谢。行随愿起、功用超前、功由心生、随心无绝。 故偏就行、能起后习。不约虚愿、来招乐果。” 济缘释云“二问答释疑中。此问所来、由后圆教决此二非以为识种、识既常存、种则无灭、即违今宗命终失义。故探取后文为难、以彰前后无违。 初四句牒后圆教文也。此是者指上二非也。下二句正难。且举命终、义通四舍。 答中三、初二句总标。思即缘境之心。愿谓克期之誓。 愿约下二别释、初释下句。愿有始终、故有要期谢。行下次释上句。思无限齐、故种子不亡。行即思心。行起愿后故曰超前。 故下三双结。上二句结上种存、下二句结上愿谢。 问、此中后习、与前实法集业何。答、彼明业为集因、此示种能熏习。委如下说。”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六

第三支 圆教宗

▲业疏云“后约圆教明戒体者。” 济缘释云“三圆教中。前并小教、此是大乘、以大决小、不待受大、即圆顿义也。前二偏计空有不均、今悟教权、名殊体一、色与非色莫不皆然、即圆融义也。前既从权一期赴物、今此克实究竟显示、即圆满义也。具此诸意、故名为

圆。 问、二宗谈体自足、何须别立圆教。答。两宗出体、教恨各殊。若唯依彼则放体不明、若复不依则宗途紊乱。故准二经别立一教、穷理尽性、究竟决了。使夫学者修持有托、发趣知归为诸有福田、绍众圣因种。兴隆佛法、超越生死。万劫未闻、此生获遇。除兹一道、更无余途。若非究我祖乘、须信投心无一生虚度、岂不误哉。呜呼。 问、依何教义、立此教耶。答。下引法华涅槃二经为证。法华开声闻而作佛、涅槃扶小律以谈常。舍此二经余无此义。华严隔出、方等弹诃。是以梵网斥二乘为邪见学则有违、善戒指小法为方便不学成犯。二部之异、于此自明。” 芝苑云“问、此与天台圆教为同为。答。理同说。何名理同。以下疏中引法华文用法华意、立此圆体。但彼教统摄、此局一事。将此入彼、即彼妙行之中戒圣行也。何名说。今此为明戒体、直取佛意融前二宗。自得此谈、非谓取彼。但名相滥是故异也。”见芝苑遗编卷一

△业疏续云“戒是警意之缘也。 以凡夫无始随妄兴业、动与妄会、无思返本。 是以大圣树戒警心。不得堕妄、还沦生死。” 济缘释云“初叙立教本致中二、初句标示。警意缘者此明一切诸戒皆我心业、世尊如业制法而警悟之、无别有戒。众生业无量故戒亦无量、业无尽故戒亦无尽。当知二百五十三千人八万无量律仪非他法也。 以下正释。心为境转故随妄、心境相合故兴业。习妄既久动便随尘故兴妄会、会即合也。沦历长劫愈忘其本、本即自心、若非佛教何由思返。此叙众生妄业无穷。 是下次叙如来因业立戒令息妄业。妄业已息苦果亦倾不沦生死、故能返本还悟自心也。”

△业疏续云“愚人谓异、就之起著。或依色心及非色心。 智知境缘本是心作。 不妄缘境但唯一识、随缘转变有彼有此。” 济缘释云“二根器差殊中二、初叙钝者妄计。窃详此文、正决当今所受之体。前明细色已破有宗、今此唯决四分作无作耳。作戒心造、彼兼色故。无作心种、彼谓非色心故。此由佛世机悟有殊、致使灭后分宗各计。故涅槃云、我于经中或说为色诸比丘便说为色、或说非色诸比丘便云

非色、皆由不解我意。谓不知佛方便说故 智下次叙利根易悟二、初明因教悟解。境即情与非情二谛等境、缘即随境所制尘沙等法、二皆心。作则一切 唯心。 不下次明思惟观察。既达唯心、则随所动用不缘外境。摄心反照但见一识。识即心体、不守自性、随染净缘造黑白业、成善恶报、故有生佛依正十界差别、故云有彼此也。 无始不了、遍法界境造虚妄业、出没生死。是故如来如法界境、制无边戒。戒无别体、即虚妄业。如淫盗等、岂别有戒。纵妄成业、禁业名戒。故事钞云、未受已前恶遍法界、今欲进受翻前恶境并起善心、故戒发所因还遍法界。又善生中、众生无边大地无边草木无量海水无边虚空无际、戒亦同等。并此意也。”

△业疏续云“欲了妄情。 须知妄业。 故作法受、还熏妄心。 于本藏识、成善种子。此戒体也。” 济缘释云“三所受体中三、初约圆义以示体相。前明利根未受之前忆发大解、此明修证先须禀戒。文中有三、初句希求脱离。了犹尽也。妄情之言通含见思无明等惑。 次句反观片业。无始惯习、积恶时深。虽达唯心、卒难调。若非戒法、静业无由。故云、佛所制戒如猿著锁、如马辔勒、如捉盗贼。截生死流、发定慧力。菩提基本、涅槃初门。所以三乘圣人并由斯迹。舍此修道、枉费时功。却步求前、终无所至矣。 故下三如缘纳法又二、初二句示作业。作法之言通收始终方便正受。熏妄心者假前胜境发动胜心、此心反妄即是真心、以真熏妄令妄不起。即如钞云、以己要期、施造 方便、善净心器必不为恶、测思明慧、冥会前法。此即能熏、妄为所熏。此即作熏、犹如烧香熏诸秽气也。 下三句正明无作。由熏成业、业圆成种。种有力用、不假施造任运恒熏、妄种冥伏、妄念不起。此无作熏、犹如香尽余气常存也。初句示所依处、亦是所熏也。次句显能依体、亦即能熏也。善即简恶。种子是喻。如世谷果皆有种子、略说十义一从众缘生二体性各异三生性常存四任运滋长五含畜根条华叶等物六虽复含畜相不可得七遇时开绽八子果不差九展转相续十出生倍多、无作具此故以比焉。然种子名通、义须细简。初约十界、四趣为恶、余六是善。次就善中、人天有漏、四圣无漏。三就圣中、三乘

经是偏是权、唯佛是圆是实。今此戒种、文唯简恶、若望人天是无漏种、若望偏权是圆实种。行者当知本所受体、即是一体三佛之种。太萨遮尼犍云、如来功德庄严之身、以受戒为本、持戒为始。又法华云、佛种从缘起。即斯义也。下句结示正久所立唯此。 问。既发此体、后用受菩萨戒否。若不须受、即应约大判持犯耶。若云须受、则无作业为重发否。并须细求、不可相滥。” 芝苑云“天台疏云、不起而已、起则性无作假色。南山云、熏本藏识、成善种子、此为戒体。天台性之一字即能起因、无作假色即所发体。南山藏识即所依处、善种子即能依体。能起所依是本有之性、所发能依即今受之。体若此出体、文据极明。能所历然、体性不滥。则受纳无疑、修持有托。”见芝苑遗编卷二 芝苑又云“经论所说菩萨戒自分二体。一当体体、即是戒体、与今善种不殊。二所依体、心性是也。然则心性但是戒体所依、实非戒体。”见芝苑遗编卷一

△业疏续云“由有本种熏心。 故力有常。能牵后习。起功用故、于诸过境能忆能持能防、随心动用还熏本识、如是展转能静妄源。 若不勤察、微纵妄心还熏本妄、更增深重。” 济缘释云“二约随行以明持犯中二、初明谨奉二、初句蹑前受体。 故下正叙随行三、初句明力。言有常者运运不息、生生常住故。次句明能。言后习者有其二别、一者习因彻至未来、二者习果即后三佛。今明起后且据因论。起下诸句明用。能忆谓时中不忘、能持谓执守不失、能防谓尘缘不侵。由忆故持、由持故防、一心三用、无前无后随心动用。语该始终。熏本识者此随行中熏、通作无作。展转有四、一对境差别二起心前后三来报相续四入位阶差。静妄源者语通因果、准下修显圆证三身、则究竟永尽故云静也。 若下次明慢犯二、上二句反上三用。微纵即瞥尔念。下二句反上戒熏。 问、熏有几种。答。初受作戒熏、熏成无作。次则无作熏、熏起随行。三则随中作无作熏、还资本体。若论所熏、通熏心识。”

△业疏续云“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摄律仪。用为法佛清净心

也。 以妄覆真、不令明净。 故须修显。名法身佛。” 济缘释云“三举因果以细劝三、初摄律仪戒二摄善法戒三摄众生戒。先知来意。众生识体本自清净、离诸尘染、由妄想故翻成烦恼。又复本来自在、具足方便智慧威神德用、由妄故翻成结业。又复本来平等、无有彼此爱憎差别、由妄想故翻成生死。今欲反本、故立三誓。一者断恶誓、受摄律仪戒、修离染行、趣无作解脱门、复本清净、证法身佛、名为断德。二者立修善誓、受摄法戒、修方便行趣空解脱门、复本自在、证报身佛、名为智德。三者立度众生誓、受摄众生戒、修慈慧行、趣无相解脱门、复本平等、证应身佛、名为恩德。然此三誓三戒三行三脱三佛三德、随举一誓、三誓具足。乃至三身三德一一皆尔。言有前后、理无各。如是心受即发圆体、如是心持即成圆行华严云、戒为无上菩提本。净名云、能如此者是名奉律。涅槃云、欲见佛性证大涅槃、当须持戒等 。皆此意也。 初释律仪戒又二、初标因果。即之一字、点小为大、乃是圆宗融会之意。智论以八十诵即尸罗波罗蜜、胜鬘谓毗尼即大乘学、须得此意、可通彼文律仪。禁恶、止业破惑彻至究竟。清净心者即法身体。 以下次明所以二、初二句叙昔迷。不明净者贪染所障、失本净故。 次二句显今悟。须修显者禀戒破障即能显之因、法身即所显之果。”

△业疏续云“以妄覆真、妄缘憎爱、故有彼我生死轮转。 今返妄源、知生心起不妄违恼、将护前生是则名为摄众生戒。 生通无量、心护亦尔能熏藏本、为化身佛。随彼心起无往不应、犹如水月任机大小” 济缘释云“三摄众生戒二、初叙迷。憎爱即障、忘本平等故。由有彼我分别、故受生死杂报。 今下显悟二、初修因三、初二句开平等解。知生心起亦唯识变、彼我同体无高下故。次二句修平等行。将护之言通含四弘誓四等心四摄行。是下二句结名。 生通下次感果三、初二句心境相应次二句慈熏成果。次四句明随缘起应。如水月者水喻机感、月喻垂应、月不入水、水不溷月、随器大小波澄影现、慈善根力感应难思。”

已上业疏文、由戒是警意之缘起、至此段止、共七段连续、科判繁杂。今别录科表于下、以备对阅。

┌初叙立教本致┬初标示 │ └二正释

├二根器差殊 ┬初叙钝者妄计 │ └二叙利根易悟

└三所受体──┬初约圆义以示体相┬初希求脱离 │ ├二反观往业

│ └三如缘纳法┬初示作业 │ └二正明无作

├二约随行以明持犯┬初明谨奉─┬初蹑前受体 │ │ └二正叙随行┬初明力 │ │ ├二明能 │ └二明慢犯─┬初反上三用└三明用 │ └二反上三用

└三举因果以细劝 ┬初摄律仪戒┬初标因果 │ └二明所以─┬初叙昔迷 │ └二显今悟 ├二摄善法戒┬初叙迷 │ └二显悟 └三摄众生戒┬初叙迷 └二显悟──┬初修因 └二感果

三举因果以细劝中、济缘于释文之前先明来意。今依其文、列表于下。

众生识体┬本自清净─离诸尘染───────由妄想故翻成烦恼 ├本来自在─具足方便智慧威神德用─由妄想故翻成结业

└本来平等─无有彼此爱憎差别───由妄想故翻成生死 今欲反本

故立三誓┬一者断恶誓─受摄律仪戒─修离染行─趣无作解脱门─复本清净─证法身佛─名为断德

├二者修善誓─受摄善法戒─修方便行─趣空解脱门──复本自在─证报身佛─名为智德

└三者度生誓─受摄众生戒─修慈悲行─趣无相解脱门─复本平等─证应身佛─名为恩德

▲济缘云“问、三聚三身为同为别。答。语异义一。随举一戒、三聚具足。随举一聚。互具亦然。故知初受圆发三誓、随中奉持圆修三行、成因感果圆证三身。三誓即是三聚三身、三聚亦即三身三誓、三身亦即三誓三聚。心佛无差、因果不二。能如此者、始名圆戒、是波罗蜜、即究竟木叉也。是知行人若发此心、若获此体、当知即三佛之种。如何自轻、不加珍敬。然虽三戒彼此互具、至于修奉恒用摄生、则能任运含摄一切、岂止余聚耶。 问、教有分齐、何须此示。答。为成本宗分通义故。何以然耶。如善戒经、五十具等迭为方便、是故受五习十受十习具受具习大、故前三戒并名方便。假宗知权、不住方便。符通深之部意、为禀大之先容。所以钞叙发心为成三聚、此明随行次对三身。愿行相扶、彼此交映。彼则期心后受、此乃即行前修。方见圆宗深有来致。若尔、既显分通、何须别立。答。义虽通大、教终局小、不可滥通。故须别立、随意尽理、不乱宗途。请观前明实宗无一心字、次述假宗无一种字、始见圣师深体权实。自余凡愚、未足拟义也。”

▲业疏云“此门略辨三宗戒体少。由来涉言语矣。” 济缘释云“言略辨者示不尽故。言少异者若据教宗名义不滥、论其业体毕竟常同。当知细色及以二非无非种子、但是如来随宜异说耳。涉言语者方

其繁也。”

由第四项显立正义之初业疏云夫戒体者何耶、至此段由来涉言语矣、业疏历示三宗之文。为南山撰述中最精湛者。古今中外学者颇盛传诵。但以记文与疏厘会、分割间隔、致令疏文散碎、不能融合贯通。惟冀读者别录此文、合为一卷、时以诵持。庶可窥见此文精妙、俾不负律祖示导之圣意耳。

▲业疏云“令识前缘、终归大乘。故须域心于处矣。 故经云、十方佛土唯有一乘、除佛方便假名字说。既知此意。当护如命如浮囊也。故文云、我为弟子结戒已、宁死不犯。又如涅槃中罗刹之喻。” 济缘释云“初示所归。识前缘者尘沙万境、无边制法、无始颠倒迷为外物故受轮转。今知唯识、无有外尘。故正受时、遍缘法界、勇发三誓、翻昔三障、由心业力结成种子自为戒体。应知能缘所缘、能发所发、能熏所熏、无非心性。心无边故体亦无边、心无尽故戒亦无尽。当知即是发菩提心、修大慈行、求无上果。此名实道、此即大乘。三世如来、十方诸佛、示生唱灭、顿开渐诱、百千方便、无量法门、种种施为、莫不由此。故曰、虽说种种道、其实为佛乘。此即行为域心之处。 然而浊世障深、惯习难断、初心怯懦、容退菩提。故须期生弥陀净土。况复圆宗三聚、即是上品三心。律仪断恶即至诚心、摄善修智 即是深心、摄生利物即回向发愿心。既具三心、必登上品。得无生忍不待多生、成佛菩提了无退屈。此又行人究竟域心之处矣。 故下引证。即法华开显文也。经云。我此九部法、随顺众生说。入大乘为本。十二部中九部属小乘同归一佛乘故 又云。声闻若菩萨、闻我所说法、乃至于一偈、皆成佛无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十方皆尔不独释迦无二亦无三。大小相对为二三乘相对为三除佛方便说。但以假名字、引导于众生、说佛智慧故。余乘修证因果色非色等皆方便假名耳 既下劝修二、初句蹑上开悟。由识前缘、若起毁犯、即是犯自心故、增妄业故、沦生死故、污佛种故、退菩提故、失功德利故。大小经论广劝奉持、虽不显彰、圣意在此。若不知此、得失尚微。既知此已、所获

既深、所失亦大。理须谨摄、不可微纵。 当下结劝奉持。命与浮囊世人所重、且举为喻。诸经论说鹅珠草系海板比丘皆忘生护戒、则寿命浮囊亦未足为重也。文云即本律文。宁死不犯不啻命故。涅槃罗刹乞浮囊乃至尘许、菩萨不志、譬护小罪。”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六

▲芝苑云“夫戒体者、律部之枢要、持犯之基本、返流之源始、发行之先导。但由诸教沉隐、道理渊邃。是以九代传教、间出英贤、虽各逞异途、而未闻旨决。逮于有唐、独我祖师穷幽尽性、反覆前古、贬黜浮伪、剖判宗旨、斟酌义理、鼎示三宗。诚所谓会一化之教源、发群迷之慧日者也。 初多宗。作无作体二俱是色、可知。 二成宗。作戒色心为体、亦可知。无作以非色非心为体者。然非色非心止是摄法之聚名、实非体状、遂令历世妄说非一。令依疏文、即名考体、直是密谈善种。但以小宗、未即径示、故外立名非色非心也。故疏云、考其业体本由心生、还熏本心有能有用、乃至云不知何目强号非二。细详此文、未即言善种、而曰熏心有用。密谈之意、灼然可见。应知此即考出非色非心之体耳。 三圆教者。谓融会前宗、的指实义。前宗两体即善种子、揽本从末此善种子即前二体。摄末归本是则约此圆谈、任名无在。故疏云、于此一法、中宗分别。故知分别有三、体实不二。 问。若言体唯是一、分别有三者。则前二宗中但有虚名、竟无实体耶。答。宗虽各计、体岂乖殊。由彼谓异、强构他名。应知多宗计种为色、成宗计种为非色心、但后圆教指出前二耳。故疏云、愚为谓、就之起著等。更以喻陈。如世美玉。或人无知谓玉为石、或名非未能显体、后人得实指破前二。若无玉体、何有不识。喻今三宗相似法也。 问、何因缘故名为善种。答。善则是法体、种是譬喻。谓尘沙戒法纳本藏识、续起随行、行能牵来果犹如谷子投入田中、芽生苗长、结实成穗。相对无差。故得名也。”

△芝苑又云“所受法体、依羯磨疏三宗分别。 一者多宗。作无作戒二体俱色。身口方便相续善色声、作戒体也。法入假色、无作体也。今祖师究体、乃谓善恶业性、天眼所见历然可分、与中阴同、微细难

知、异彼肉眼所见粗色、故云细色。 二者成宗。作与无作二体则。身口业思、能造色心、作戒体也。非色非心、五义互求了不可得、无作体也。祖师考体、即心造业、熏习有用能起后习。心不可状、假色以显。所发业量异前作戒、具心与色两不相应、强名二非以为戒体。 三约圆教宗明体。但以两宗各随所计、义说动静、终非究竟。故跨取大乘圆成实义、点示彼体乃是梨耶藏识随缘流变造成业种。能造六识即是作戒。作成之业梨耶所持即号无作、所蕴业因名善种子。业虽心造、一成已后与余识、性非对碍。复是四大所造体有损益、天眼所见善恶可分。是以如来随机赴物、或说非色非心、或说为色。小机未达、计为色者不许空宗、执非色非心者斥他有部。如涅槃中皆由不解我意、故使诤计殊途。然今所宗、并以涅槃终穷之说、统会异端使归一致。可谓体一化始终、裂后昆疑网。故业疏云、终归大乘、故须域心于处。如斯明训、广在彼文。 今人所受正当成实假宗、非色非心是其法体。约圆以通、即善种也。 然此所述、略知端绪。至于业理极为深细、自非积学良恐茫然。摸象纷纭于今众矣。”已上皆见芝苑遗编卷一

第五项 先后相生

▲资持云“若论作戒则无先后。独兹无作有多解释、故须辨定。”

▲事钞云“初解云。如牛二角、生则同时。故多论云、初一念戒俱有二教、第二念中唯有无教。” 资持释云“初同时解二、上二句举喻。故下引证。初念俱有可验齐生。”

△事钞续云“后解云。前后而起。故善生云。世间之法、有因则有果。如因水镜、则有面像。故知作戒前生、无作后起。 论云作时具作无作者。此是作俱无作、并是戒因。至三法竟其业满足、是二戒俱圆、故云具作无作。不妨形俱无作仍后生也。亦是当一念竟时、二戒谢后、无作生也。” 资持释云“二前后解二、初立义中四、初句标义。故下引证。世间法者缘构成故。因即作戒、果谓无作。如下喻显。故下

准定。 论云下二释妨。由立前后、逮上论文初念俱有、故须释之。文中分二、初牒妨。此下释通二、初明作俱齐起不下示形俱后生。上云仍后、在言未显、犹恐滥同初念之时、故重遣之云亦是等。”

作俱无作与形俱无作之区别、参观前立两解名项中之表。

▲资持云“已前二解并是古义。若准业疏即取初解。但不明三时、义未尽耳。”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六

此项科文亦稍繁杂。今依古义今解、各录科表、分列于后以备对阅。

古义┬初同时解┬初举喻 │ └二引证

└二前后解┬初立义┬初标义 │ ├二引证 │ ├三喻显 │ └四准定 └二释妨┬初牒妨 └二释通

▲业疏云“今解一时、非先后起。 岂有作绝无作方生。 由本登坛愿心形限、即因成也。 至后刹那、一一戒俱满。故云作时具无作是也。” 济缘释云“示今解中二、初约同时以通前三、初取前师。 岂下斥后师。 由下申所以二、初叙始生。愿心形限即形俱也。 至下次明成。后刹那即三法竟第一念也。二戒满足即作戒与形俱无作也。”

△业疏续云“且约一受三时无作。 初因时无作。此与作俱非乖俱体、不妨形俱因成未现。 二果时无作有二。一还与作俱、同上明也。二是形俱、方为本体以三法竟示现之时。 三果后无作。以通形

终。” 济缘释云“二约三时以示相、初通标。三时者即前多论初二两念、但初念中取其尔前为因时耳。 初下别列。因时有二、作俱未竟、形俱潜发、二并为因。 二果时者即上二种第一念时皆究竟故。 三果后者即第二念已去、作俱随谢、止有形俱耳。”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六

今解┬初约同时以通前┬初取前师 │ ├二斥后师

│ └三申所以┬初叙始生 │ └二明成就 └二约三时以示相┬初通标 └二别列

第六项 无作多少

▲业疏云“通叙诸业、依多论中大网有八。” 济缘释云“通叙者总明一切作无作业。一通善恶、二通化制、三通定散、四通漏无漏、故云诸业。多论八种而非次列、但括略前后所有名相、故云大网有八。至下判释亦兼余论。”

△业疏续云“一者作俱无作。随作善恶、起身口顷、即有业相随作同生。作休业止、能牵于后。 不由起心、任运相感、故即号曰作俱无作。余七例尔。” 济缘释云“初示业相。作休业止示分齐故。能牵后者彰功力故。不下释名义。问、既随作有、即不由心。答。此言正示无作义也。起心属作、业力任运不由作故。如世树影可以比焉。余下指例、下七事别无作名义莫不皆然。”

△业疏续云“二者形俱无作。如今所受善恶律仪。 必限一生、长时不绝。 即有业量随心任运。” 济缘释云“必下示名。由本要誓、期一形故。 即下显体。 今明受体、正用前二两门。余皆类引。”

△业疏续云“三者要期无作。如十大受及八分斋。要心所期、如誓而起。 亦名愿也。故彼论云、又此无作亦从愿生、如人发愿设会施衣、无作常生、扶助愿者。” 济缘释云“初释名相。十大受即胜鬘十愿。八分斋即八戒、前引成论通自誓故。 亦下示异名。”

△业疏续云“四者异缘无作。如身造口业、发口无作等。” 济缘释云“彼宗七支不互故有异缘。身造口业。如现相妄语、口造身业如深河诳杀、虽假异缘还发本业。成论不尔、身造发身、口造发口、随具发业、则无异缘。”

△业疏续云“五者助缘无作。如无作品云、教人杀生、随所杀时、教者获罪。即其事也。” 济缘释云“引文即是成论。彼约教人、所教行事、助成能教。文明造罪、善亦如之。”

△ 业疏续云“六者事在无作。论云、施物不坏、无作常 随。多云。若作僧坊及以塔像旷路桥井、功德常生。除三因缘。一前事毁坏、二造者命终、三起大邪见。便善业断。 翻善例恶、可以相明。如畜鞭杖弓刀苦具、随前事在、恶业恒续。” 济缘释云“初明善业。论云即成实文。多云即多论。旷犹大也。三因缘者初即所造事坏、二三即能造缘灭。应有四句、初人物俱在此句不失、二物坏人在三物在人丧三句并失。 若尔、事坏命终、应无福报。答。下云便善断非谓永无。前业恒在、但不相续耳。 翻下次例恶业。对翻可知。”

△业疏续云“七从用无作。论云、著施主衣、入无量定、更令本主得无量福。 如是随其善恶、从用皆尔。” 济缘释云“引文亦即成论。入无量定即四无量定。 随善恶者示通说也。”

△业疏续云“八者随心无作。入定慧心、无作常起。 成论云。出入常有、常不为恶、善心转胜。虽在事乱、无作不失。言随心者不随

定慧、随生死心恒有无作。” 济缘释云“八中、即明定慧心中所发无作两宗不同、故须并出初依多释、随定慧者入定发慧则有、出则皆无。 二引成论释出入常有者不局入定入道也。随生死者死此生彼恒不失故。”

▲业疏云“问、此从用业、与前作俱有何等异。 答。业相虚通、不相障碍。间同时、随仪而别。 且如持鞭常拟加苦。既无时限、即不律仪、为形俱业。要誓常行、即名愿业。口教打扑、即是异缘。前受行之、又是助业。随动业起、即是作俱。鞭具不亡、即名事在。随作感业、岂非从用。恶念未绝、又是心俱。 故举一缘、便通八业。余则例准知有无也。” 济缘释云“问中。欲彰业相、故蹑相滥以为问端。 答中三、初通示。动念成业、业体皆心、故曰虚通等。瞥起不定、故曰间杂同时。下文且举一缘以明间杂。若知心念随缘起灭、动变不恒。则善恶邪正、或离或合、刹那万、何止于此哉。 且下列示。前则作俱在初、此归第五。余并同前、寻文自见。然下随心、本据定慧、此云恶念未绝。乃是随义明之。 问随动起业与随作感业毕竟相滥、如何以分。答。作俱通一切、从用局事物。由局物故或用不用、是以用时必兼二业。故知作俱未必有从用、从用其必兼作俱。莫非具此二心、致使业随心发。 故下指例。上明八业且据全具为言、须知业理随念不定、故云知有无也。且今受体、初具作俱、形俱同起、亦有要期、须师秉法即是助缘、能牵后习亦即随心。若论随行、作俱定有、互造教他异缘助缘、衣钵资具事在从用、功成不灭莫非随心。如是类举、多少可见。”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六 资持云“准此以明、或单或具、间杂不定。精穷业理、在斯文矣。”见事钞记卷十六

上来戒体中第一、章戒体相状竟

第二章 受随同

受随同异中分为二节┬一释两名

└二辨同异

第一节 释两名

▲业疏云“问曰、何名受随。”

△业疏续云“答曰。言受戒者。创发要期、缘集成具、纳法在心、名之为受。 即此受体能防非义、故名为戒。 谓坛场起愿、许欲摄持。未有行也。” 济缘释云“释受名中三、初释受义。要期是心。缘集即境。纳法在心即心境相应。 即下次示戒义。 谓下结断分齐。”

△业疏续云“既作愿已。尽开已来、随有戒境、皆即警察护持无妄毁失。 与愿心齐。 因此所行、故名随戒。 受局净法、兼染不成。随通持犯、皆依受故。” 济缘释云“释随名中四、初叙戒义。警察即能防、护持即能持、无妄即能忆。 与下次示随义。 因下合名。 受下双判通局。”

▲业疏云“问。愿行相依、犹如轮翅。持可顺受、犯岂名随。 答。随有两种、持犯乃异、俱从受后而生。行兼善恶、皆由受故、相从目之为随戒也。” 济缘释云“问中。难前随中通犯。车轮鸟翅两不可亏、可喻愿行必须相副。 答中。顺违虽、同望本受俱名随戒。”

▲业疏云“问。无作名者、可是戒收。随作乃是后时缘护、但应名善、何得名戒。 答。戒是警心始终缘具。愿行成就、方便圆德。 要从始心及终行副皆符禁。顺成受故。不名独善、由境周统也。” 济缘释云“问中。意以受作可名为戒、随作但名为善。此难受作不专戒名。 答中二、初通示戒义。始终之言通收二作及二无作、无非警心。该周法界、不容少阙、故号圆德。 要下正通来问。始心谓受作、及终行副即随作。顺受故名戒、境周故非善。”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六

第二节 辨同异

辨同异中分为二项┬一解二作 └二解二无作

第一项 解二作

解二作中分为二支┬一先释二名 └二正辨同异

第一支 先释二名

▲业疏云“何名二作。 一者受中作戒。如初请师及三法未竟已前、运动方便、名之为作。即此作时、心防过境、名之为戒。 二者随中作戒。既受戒已、依境起行、为护受故、名之为随。于境起护、顺本受愿、名之为作、不作不有、要由作生。正对境持、故名戒也。” 济缘释云“初总征。 一下列释二、初释受作。运动名作、防过名戒。 次释随作。起护名作、对持名戒也。” 济缘释云“初总征。 一下列释二、初释受作。运动名作、防过名戒。 次释随作。起护名作、对持名戒。”见业疏记卷十六

第二支 正辨同异

▲业疏云“就初二作、有五同四异。 一者名同。俱名作戒故。 二义同。俱防非境。 三体同。俱以色心故。 四短同。对别彰时故。 五狭同。唯约善性故。” 济缘释云“五同中。第四云对别彰时者唯局色心运动之顷、不通余时故。”

△业疏续云“言四异者。 一者总异。受作总断、发心过境普愿遮

防。随作别断、以行约境生、境通色心不可缘尽、心所及处方有行生、即名此行号之随作、以心不两缘境无顿现故也。 二根条异。受为行本。随后而生、目为末也。 三悬对异。受始坛场、可即非现、但悬遮约故也。随作对境起治严防、由其观能不为陵践故也。 四一多异。受作心因一品定也。随作多品者、以境有优劣心有浓淡、故随境对起心轻重。” 济缘释云“四异、初中。受作总断由心起愿可遍发故。随作别断者由行随境不容并为故。境通色心者色通情非情、心局有情。 三中。悬是受体、对即随行。可即非现谓未有非也。观能谓对治力也。陵践即是毁犯。 四中。受作一定更无改故、上中下品义不同时。”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六 资持云“第四云受一品者。问、多宗可尔、成宗戒得重受那云一品定耶。答、虽开重受、三品不俱故。 若尔、无作何以受分三品。答无作非色心故、虽有三品、增为一体。作是色心、纵增三品、初后各异、故无多品。”见事钞记卷十六

受随同异章、义钞有文甚简明、今下列表中多据之。

二作有五同┬名同──二作同名作戒 ├义同──二作同防身口七支 ├体同──二作同以色心为体 ├短同──二作同限于色心运动之顶 └狭同──二作同局善性

二作有四异┬总别异┬受作总断 │ └随作别断 ├根条异┬受作是根本 │ └随作依受而起是枝条 ├悬对异┬受作悬防 │ └随作现防 └一多异┬受作一品 └随作三品

第二项 解二无作

解二无作中分为二支┬一先释二名 └二正辨同异

第一支 先释二名

▲业疏云“何名受无作耶。即是行者愿于惑业断相续意。无始妄习、随念难隔。故对强缘、希求业援、自发言诚、是其因也。三法之期、动发戒业、业成志意、是其缘也。即此缘业、是行愿本、名受无作。 随无作者。刹那已后、随境对防、名作戒。作息业成、即名此业为随无作。” 济缘释云“初受无作三、初征。即下次释又二、初叙开悟。故下次明纳法。仍分因缘、二法和合乃成受体。三法期者即法就也。即下三结名体。 次明随无作中。刹那后者示分齐也。随业依作、故重举作以明无作。”见业疏记卷十六

第二支 正辨同异

▲业疏云“今详二业、初有五同。 一名同。俱称无作故、莫非是业任运而起。 二义同。俱防七非故。 三体同。如上三宗故。 四敌对同。以受体形期随非防过为护体故、即名本体有防非能。能实随行、行起护本、相依持也。随无作者、对非兴治与作齐等。此无作者、非是作俱无作也。谓起对防、即有善行随体并生、作用既谢此善常在、故名此业为随无作。与非敌对、故与受同。 五多品同。以受可重发故、无作有强羸。随心则浓薄、业理亦浇淳也。依多论中受一随多者、以彼宗中不通重故、止约随行通优劣也。” 济缘释云“三中。指上三宗者若实法宗二并是色、若假名宗二并非色非心、若后圆宗二皆心种。 四中有二、初明受体。据受无作无防非能、而不能自防故假随行、如戈矛虽利要由持用方陷前敌、故云相依持也。次明随中三、初通示。

此下简滥。谓下显相。准此对防同时多业、一是本受无作、二即随中作俱、三即随行无作与非敌对。 五中二、初准成论明同二、初明受体。本受许重增、一体有三品。谓初受是下、次增为中、复增为上。若但一增则有二品、若本不增亦止一品。随下明随行。如前随过约心各分三品故云浓薄。业理即无作也。依下次引多论显异。彼不立重受。仍自难曰、若尔、何故戒有羸不羸耶。答、此对随行、不论受体是也。” 资持云“四敌对同。由有本体方起防护、即名本体能防非也。 五中受体有三品、随体亦三也。以业随心发、受随二戒各具三心、故使无作各有三品。”见事钞记卷十六

△业疏续云“次明四异。 初总别异。受但虚愿、欲于万境不造恶也。法界为量、可一念缘、岂非总发。随约实行、非顿唯渐、故别如上。 二长短异。受体形期、悬拟防故、说之为长随无作者、从行善生、与方便俱、心止则住、故名短也。 三宽狭异。受体相续、至命终来、四心间起、本戒不失、故名宽也。随无作者、唯局善性、防非护本、彼恶无记不顺受故义说非有、故名狭也。 四根条异。如前二作可以除疑。” 济缘释云“二中。以随无作与作同时、故心止则住。 若尔、何以前云此善常在。答。此望不复对防、前据已作不失。既不能防、则非随戒、但名为善。不同受体终身能防、由本期故。 三中。四心通三性、三心无记、行分善恶。文中受约四心、随简三性、上下互举耳。 四中。指前受根随条不殊二作故。”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六 资持云“初中。受但起心故可总发、随是造修止得别发。 二中。言随无作事止则无者。非无无作。但由随戒、随作防非。作谢善在、无防非能、不名随戒、故云无耳。前疏云此善常在、文证明矣。”见事钞记卷十六

二无作有五同┬名同──二无作同名无作戒 ├义同──二无作同防身口七支 ├体同──二无作同以非色非心为体 ├敌对同─二无作同能对事防非

└多品同─二无作同有三品

二无作有四异┬总别异┬受无作总发 │ └随无作别发

├长短异┬受无作悬发拟于一形、形存戒在 │ └随无作与方便色心俱、事止则无 ├宽狭异┬受无作三性恒有 │ └随无作唯局善性、恶无记无 └根条异┬受无作根本 └随无作枝条

上来戒体中第二章受随同异竟

第三章 缘境宽狭

缘境宽狭中分为二节┬一列释 └二别简

第一节 列释

▲事钞云“就中有四。 一能缘心。现在相续心中缘。 二所缘境。境通三世。如怨家、境虽过去、得起恶心斩截死尸。现在怨家子、有可坏义。未来诸境、可以准知。故缘三世而发戒也。 三发戒。现在相续心中得。 四防非者。但防过去未来非、现在无非可防。” 资持释云“本说所缘而分四科者。心随境起、故先明心。心境相应、即发受体、故三明戒。戒必有用、故后明防。四义相绾、不可孤立故。 初能缘心中。现在简过未、相续简一念。业疏云、念念虽谢、不无续起、即以此心为戒因本。 二所缘境中又二、初示境。如下举事显相。如与己为怨、其怨已死、即过去也。怨或有子、即现在也。孙虽未生、生必为仇、即未来也。于此三境俱能起害。欲成净戒、必息恶心、故所

缘境遍该三世。 三发戒者。问、与上能缘何异。答。前是能缘心、此即所发戒。由彼受体无可表示、还约能缘以彰所发。 又前二作戒、后二无作。又三局受体、四落随行。 四防非中。现在无非者此约对治心行以论三世。防是预拟、不令起非。对治现前则防未非、才失正念即落过非、故知现在无有防义。”见事钞记卷十六 济缘云“三所发戒中。若论发业通于未来、且据初得故局现在。盖约能缘以彰分齐也。”见业疏记卷十六

第二节 别简

▲事钞云“然则缘境三世、得罪现在、过未二境唯可起心。说言三世发也。 若据得戒、唯在现在一念。” 资持释云“前简所缘。得罪现在者随中持犯必对实境故。过未唯起心者境非对现、止可心缘故。说言者显非皆实故。 若下次简所发。一念者局三法竟、一刹那时。 以前明缘、境通三世。发戒通相续。此须重简、局示分齐。”

▲事钞云“问、戒从三世发、唯二非者。 答。若论受体、独不能防、但是防具。要须行者秉持、以随资受、方成防非。不防现在、以无非也。若无持心、便成罪业。若有正念、过则不生故也。 然又以随资受、令未非应起不起、故防未非。若无其受、随无所生。既起恶业名曰过非、为护受体不令尘染、忏除往业、名防过非。” 资持释云“问中。缘防相并。欲显防非不通现在之义。 答中二、先约随行明不防现在二、初直定无非。若无等释无非所以。上二句显成过非、下二句明即属未非。 然下次望受体说防过夫二、初明防未起非。既下次明防过去非。”

△事钞续云“若尔、戒防非、非何故起。 答。要须行者随中方便、秉持制抗、方名防非。如城池弓刀、拟捍击贼之譬。” 资持释云“转难中。上明受体能防过未。欲推能防功归随行、故此征之。 答中二、初正示。如下喻显。城池弓刀喻受体、拟捍击贼喻随行。业疏云。

戒实能防、遮断不起。常须随行策持临抗、方游尘境不为陵侵。如世弓刀深能御敌、终须执持乃陷前阵。”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六

上来戒体中 第三章缘境宽狭竟

第四章 发戒数量

发戒数量中分为二节┬一明境遍一切 └二明发戒多少

第一节 明境遍一切

▲事钞云“俱舍云。戒从一切众生得定、分因不定。 何以故。不得从一种众生得故。” 资持释云“初总标。 学者多昧、先须略示。分即是支、谓七支业。因即戒因、谓能受心。此文欲明五八十具四位之戒并遍生境、故举支心两相比校。谓戒支受心有尽不尽容可得戒、生境不遍定不发戒。 谓三戒但发四支、具戒全发七支、此明七支多少皆是得戒、即分不定也。又若约三善则三心同时、若约三品则随得一品、此明三心全阙皆可发戒、即因不定也。独众生境不可不尽、故云定也。 何下征释定义。不得从一种者言必须遍也。”

分┬杀─┐ ├盗 │

├淫 │┌五八十戒从四分得 ┐ ├妄言├┤ ├分不定 ├两舌│└具戒从一切分(七分)得┘ ├恶口│ └绮语┘

因┬约三善心┬无贪心┐

│ ├无嗔心├从一切因得─三心同时─以三善心必不相离故──┐

│ └无痴心┘ ├因不定 └约三品发心┬上品发心┐ │ ├中品发心├不从一切因得─一品心定─以三品发心不俱故┘ └下品发心┘

是表依上段记文及下段钞记文而立、对阅可知。

△事钞续云“分不定者。有人从一切分得戒、谓受比丘戒。有人从四分得、谓受所余诸戒、即五八十戒也。 因不定者有二义。若立无贪嗔痴为戒生因、从一切得、以不相离故。若立上中下品意为戒生因、则不从一切得。” 资持释云“二别释二、初释不定二、初分不定中。一切谓七分也。俱舍即有部计、谓比丘戒方得七支是具戒故、余三四支以非具故。若准成宗、四戒并发七支、即皆从一切得定也。今依彼引、宗计须知。 二因不定中二、先明三善。一切者三心俱时也。若起三毒则有单具、若起三善必不相离故。次明三品。不从一切者三心不俱故。”

△事钞续云“若不从一切众生得。戒则无也。何以故。由遍众生起善方得、异此不得。 云何如此。恶意不死故。” 资持释云“二释定中。比前分因不从一切 皆发得戒、缘境反之、故云若不从等。 何下释无戒所以。 云下转释不得之意死息也。”

△事钞续云“若人不作五种分别、得木叉戒。 一于某众生我离杀等。 二于某分我持。 三于某处能持。 四某时能持。 五某缘不持、除斗战事。 如此受者、得善不得戒。” 资持释云“五种分别者谓初受时发心断恶、于此五事有能不能、故生取舍。 初简生类有能不能。 二简戒支。彼宗五八局数定故、若受一二但得善行。成论不尔、分满皆得。 三谓国土郡县。 四即年月日时。五戒尽寿以论、八戒日

夜中说、彼部时定。成宗二戒尽形半日、随机长短。 五中自释除斗战者谓遇此缘不能持故。 如下通结。准知戒善遍不遍异耳。”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六

▲业疏云“夫论戒者、普遍生境俱无害心、方成大慈行、群行之首。岂随分学、望成大善。义不可也” 济缘释云“大慈即佛行。群行首者即发趣义。分学者谓持少分而不遍境。大善即上大慈行首。”见业疏记卷十六

▲资持云“准知得戒之心、不容毫发之恶。高超万善、轨导五乘。众圣称扬、良由于此。”见事钞记卷十六

第二节 明发戒多少

▲业疏云“初就在家士女五戒所获多少。 如多论云。五戒相者。于一切众生可杀不可杀乃至可欺不可欺、一切众生下至阿鼻上至非想傍及三千大千世界、乃至如来有命之类、皆得四戒。以三因缘得十二戒。 并以形期、三千界内一切酒上咽回三戒、以初受时一切是酒皆不饮故。 纵使入般酒尽、戒常成就而不失也。” 济缘释云“先别列两境二、初明情境。不可杀不可欺者或约境强如佛圣人等、或是境弱如蠕动微物不可淫妄等、或不可亲如诸天余洲余趣等。乃至者须云可盗不可盗可淫不可淫。阿鼻非想约竖论、傍及大千据横说、小教境量齐此而已。四戒即前四支、依情境发。三因缘者单历三毒。 并下次非情境。咽咽三戒兼前共发十五戒。 纵下总示境灭戒存。入般对情、酒尽即非情。”

入般谓入般涅槃。 盗妄亦兼非情、如前发戒境量中所明。

△业疏续云“今以义推。贪等诸毒间杂不定、三单三双一合为七。 用历过境约文为五、对境为七、 就业非情为八为十。 且以七毒

就文历之、随一一境得三十五戒。遍生有四、非情有一。如是类推。” 济缘释云“初离七毒。三单可解。三双者一贪嗔二贪痴三嗔痴。一合即三毒并起。 用下次历戒二、初列位。约文五者据列相文。对境七者五中开淫三境。就业非情七支外加酒为八、开淫则为十。 且下正历。合数可见。”

▲业疏云“二明八戒。有情同四、非情得五。以七毒历缘、一一境上六十三戒。” 济缘释云“有情同四。同上五中前四支也。非情五者八戒实九。合数如文。准前、对境为十一、就业非情则十二十四。”已上皆见业疏记卷十七

上明五戒八戒依论与义准二数不同。今综合疏记之文、列表如下。 又事钞义准之文与业疏异。今亦综合钞记之文、列表附后、以资参考。 八戒依论无明文。今准五戒例推、并据资持记总数、编辑成表

五戒┬依论─三毒─就五戒以历┬情境得十二戒 │ └非情境得三戒─共得十五戒 └义准─七毒─就五戒以历┬情境得二十八戒 └非情境得七戒─共得三十五戒

八戒┬依论─三毒─就九戒以历┬情境得十二戒 │ └非情境得十五戒 共得二十七戒 └义准─七毒─就九戒以历┬情境得二十八戒 └非情境得三十五戒 共得六十三戒

下依事钞列二表、其义进中、以三毒配者为事钞本文、以七毒配者为资持记私约准开之文。

五戒┬依论─同前

└义准┬三毒─就五戒以历┬情境┬对女六戒┬杀 ┐

│ │ │ ├盗 ├得十八戒┐ │ │ │ ├淫处有三│ │ │ │ │ └妄 ┘ │

│ │ └对男六戒┬杀 ┐ ├对女共得二十一戒 │ │ ├盗 ├得十五戒│对男共得十八戒 │ │ ├淫处有二│ │ │ │ └妄 ┘ │ │ └非情境──────────各得三戒┘ └七毒─就五戒以历┬情境┬对女六戒…………得四十二戒┐ │ └对男五戒…………得三十五戒├对女共得四十九戒 └非情境──────────各得七戒┘对男共得四十二戒 八戒┬依论─同前

└义准┬三毒─就九戒以历┬情境┬对女六戒……………得十八戒┐ │ │ └对男五戒……………得十五戒├对女共得三十三戒 │ └非情境─────────各得十五戒┘对男共得三十戒 └七毒─就九戒以历┬情境┬对女六戒…………得四十二戒┐ │ └对男五戒…………得三十五戒├对女共得七十七戒 └非情境────────各得三十五戒┘对男共得七十戒

上列诸表、且依多宗、五八戒唯有四支而计数。若依成宗五八戒皆有七支可准此例而增加其数也。

上来戒体中第四章发戒娄量竟

上来宗体篇中第二门戒体竟

第三门 戒行

戒行中分为二章┬一正明随行 └二因示舍戒

第一章 正明随行

▲事钞云“戒行者。既受得此戒、秉之在心。 必须广修方便。检察身口威仪之行。克志专崇、高慕前圣。 持心后起、义顺于前、名为戒行。” 资持释云“初蹑前科。 必下示行相。方便有二即教行也、教谓律藏必依师学、行谓对治唯在己修。由本兴心、禀教期行以为受体、今还如体而学而修。文明检察以偏约行、然离过对治非学不立、广修之语理必兼含。 检察即心、心即行体。准业疏具三、能忆能垢能防、一心三用、无非顺受、方成随行。此谓能察、身口威仪即所察。此二句须明成就二持、远离两犯。而云身口且据粗非、约准今宗义通三业。 上云检察正示修行、下云慕圣明其标志。克犹定也。崇重也。前圣通目三乘已成道者。 持下结示名义。持心即行后起顺前示随行义。”见事钞记卷三

▲事钞云“然则受是要期思愿、随是称愿修行。 譬如筑营宫宅。先立院墙周匝、即谓坛场受体也。后便随处营构尽于一生、谓受后随行。” 资持释云“初对体辨行中二、前约法明。要期即尽形断恶决绝之誓、思即缘境周遍慈愍之心、合此二心混为一愿、即受体也。称愿者合上要思、即随顺义。 譬下次约喻显初营宫宅喻求圣道。下喻受随可知。营构谓造立屋宇。”

△事钞续云“若但有受无随、直是空愿之院、不免寒露之弊。若但有随无受、此行或随生死、又是局狭不周、譬如无院屋宇、不免怨贼之穿窬也。 必须受随相资、方有所至。” 资持释云“二互显相须中二、初叙互阙又二、先明阙随。寒露者喻无善盖覆。弊谓困死、喻沉恶道。若下明阙受。随生死者但是世善、非道基故。又局狭者缘境不遍、恶心存故。穿窬谓穿壁、窬墙也。由无外院、其间房室容彼穿窬。此明无受防约、虽修善行、还为尘扰、丧失善根。如贼穿窬、盗窃财宝也。 必下次示相须。”

▲事钞云“问、今受具戒、招生乐果为受为随。” 资持释云“问中。上明相须其功一等、招生感果必有亲疏、故须显示。”

△事钞续云“答。受是助缘、未有行功。必须因随对境防拟、以此随行至得圣果、不亲受体。 故知一受已后、尽寿已来、方便正念、护本所受、流入长远心 、三善为体、则明戒行随相可修。 若但有受无随行者、反为戒欺、流入苦海。不如不受、无戒可违。 是故行者明须善识。业性灼然、非为滥述。” 资持释云“答中二、初对显亲疏二、上二句明受疏也。必下明随亲也。以坛场初受顿起虚愿、对境防约渐修实行、行即成因、因能感果。故业疏云、故偏就行能起后习、不约虚愿来招乐果。然受随二法义必相须、但望牵生功有强弱。随虽感果全自受生、受虽虚愿终为随酝酿。是则悬防发行则受胜随微、起习招生则随强受弱。教文用与、学者宜知。 故下二别彰行相又三、初成随之相。一受等者举始终也。方便者对治智也。正念者摄妄缘也。护本受者随顺义也。入行心者即示二持成业处也。三善体者明业性也。则明等者示必修也。以知感果功在随中、则知徒受不持无益矣。 若下明无随之失。为戒欺者功业深重、犯致大罪故不如不受者激励之切、非抑退也。 是下结诰行者之言通嘱末代也。令善识者诫精学也。一须识教教有开制、二须识行行有顺违、三须识业业有善恶、四须识果果有苦乐、必明此四始可摄修。业性等者如向所明顺持违犯善恶因果、皆如业理、非妄抑扬、令生信故。灼明也。”已上皆见事钞记卷十六

▲资持云“圆修者。既知受体、当发心时为成三聚。故于随行、随持一戒、禁恶不起、即摄律仪。用智观察、即摄善法。无非将护、即摄众生。因成三行、果获三佛。由受起随、从因至果。故业疏云、是故行人常思此行即三聚等。又云、终归大乘故须域心于处。又云、既知此意当护如命如浮囊。略提大纲、余广如彼。咨尔后学、微细研详。 且五浊深缠、四蛇未脱。与鬼畜而同处、为苦恼之交煎。岂得不念清升、坐守涂炭。纵有修奉、不得其门、徒务勤劬、终无所诣。若

乃尽无穷之生死、截无边之业非、破无始之昏惑、证无上之法身者、唯戒一门最为要术。诸佛称叹遍在群经、诸祖弘持盛于前代。当须深信、勿迟疑。固当以受体为双眸、以随行为两足。受随相副虽万行而可成、目足更资虽千里而必至。自非同道、夫复何言。悲夫。”见事钞记卷十六

▲芝苑云“每以两端开诱来学。一者入道须有始、二期心必有终。 言有始者。即须受戒、专志奉持。令于一切时中、对诸尘境常忆受体。著衣吃饭行住坐卧语默动静、不可暂忘也。 言其终者。谓归心净土、决誓往生也。以五浊恶世末法之时、惑业深缠、惯习难断。自无道力、何由修证。故释迦出世五十余年、说无量法、应可度者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缘。因缘虽多、难为造入。唯净土法门、是修行径路。故诸经论偏赞净土。佛法灭尽、唯无量寿佛经百年在世。十方劝赞、信不徒然。”见芝苑遗编卷三

第二章 因示舍戒

▲戒疏云“泛列经论舍相不同。如杂说、若命终断善二形也。善生经、加受恶戒时舍善戒。俱舍论、八戒期心尽夜分终故舍。且列如此。” 行宗释云“杂心四舍、言若舍者即作法、断善即起邪见。善生恶戒即恶律仪。上五通五八十具。俱舍期心唯局八戒、义兼五戒。言且列者示未尽故。”

断善即起邪见者、邪见语通未能的指。考行宗别文云、断善失戒、四舍之一、即生邪见远舍三宝。见戒疏记卷五。

▲戒疏云“问、今舍戒者、为舍已生随行为因之业、为舍初愿本受无作体耶。 答。已生为因、不可舍也。得圣无漏、方倾善习。 今所舍者、止是本体更不相续。故杂心云、言舍戒者、戒身种类灭也。” 行宗释云“未舍之前、所有随中持行、名已生善。后未修者、

名未生善。今明舍戒、为舍何者。问中乃约行愿两审、答文方见已未存亡。 答中二、初答因业不失。结业在心、行功不灭、故不可舍。乃证初果、无漏智力达罪福性、漏业方倾。习合作集谓集因也 今下次明无作体失。本体即无作、不相续者失未生善也。故下引证戒身即受体无作、种类即相续善行、二皆云灭、证上可知。”

▲戒疏云“作法舍中、具缘有五。 初是住自性者。 二所对人境。如多论云、若无出家人、随得白衣外道相解者成。 三有舍心。 四心境相当。如律、中边不领、前人不解、并不成舍。 五一说便成。” 行宗释云“初云住自性者即具本受体也。”

▲戒疏云“所以开者。凡夫退位、知何不为带戒犯非、业则难拔。 故开舍戒、往来无障。 即是大圣善达机缘、任物垂教、号法王也。” 行宗释云“初叙机劣。内凡以上不羸不舍、已前皆容有退、故云退位、即外凡也。 故下显开意。往谓开舍、来谓再受。善恶两通故云无障。 即下结叹权巧。王者得其自在、于法自在故称法王。”已上皆见戒疏记卷六

上来宗篇中第三门戒行竟

第四门 戒相

▲事钞云“戒相者。威仪行成。随所施造、动则称法、美德光显、故名戒相。” 资持释云“初即承前。随下正示。 问、事钞随戒释相篇中以戒本为相、与此异者。答。此约行明、彼就法辨。然行必循法、法必轨行。文云动则称法、岂不明乎。”见事钞记卷三

戒相有二义、一约行为相、二以法为相。事钞标宗显德篇中、约行为相、即此略文也。事钞随戒释相篇中、以法为相、即今编持犯篇所引据也。

上来宗体篇中第四门戒相竟

上来第一宗体篇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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