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MW机组发电厂安装工程
安全用电施工方案
编 写:章 伟
审 核:闻旭东
批 准:江春晓
浙江省舟山市电力安装公司发电厂项目经理部
二零零七年八月
目 录
一、 编制
二、 工程概况
三、 主要措施
四、 配电系统图及配电箱平面布置图
安全用电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规定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300MW发电工程项目,工程现场临时施工用电设备及容量有:电焊机及其它用电设备2500KW,办公、宿舍照明及生活用电300KW。
施工现场设置总配电室,通过YJV-10 3*185高压电缆直埋引入总配电室母线处,由总配电室母线引出至施工变压器。全厂设4台施工变压器,分别为容量1250 KVA、容量1000 KVA、容量800 KVA、容量400 KVA,总容量3450KVA。分施工现场设置总配电箱1台,工程现场配电箱3~6台,办公生活区域配电箱2台。本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保护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依据负荷计算及工程以后施工阶段用电要求,对工程现场配电箱电源线根据用电容量不同选用电缆YJV-1 3×240+2×120、YJV-1 3×150+2×70 、YJV-1 3×70+2×35。本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及维护人王军立。
三、主要措施
1、 人员要求
1.1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由电工完成。 1.2对各类用电人员的要求,必做到以下几点。
1.2.1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1.2.2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1.2.3停用和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2.4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1.2.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2、 施工环境与周围环境。
2.1高低压路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2.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对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牌。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2.3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的电杆倾斜、悬倒。或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 3、 系统接地接零
3.1施工现场的电气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3.2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3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3.4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保护零线架空敷设的间距大于12m时,保护零线必须选择不小于10mm2的绝缘铜线或不小于16mm2的绝缘铝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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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 mm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3.6在正常情况下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零线。
a. 电机、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b. 电器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 配电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d. 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器容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3.7保护零线必须在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作重复接地。
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Ω的电
力系统中,所的重复的并联等值应不大于10Ω。
3.8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装置做电器连接。不得用铝导
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体。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宜采用螺纹钢材。 3.9电气设备应采用专用芯线做保护接零,此芯线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4、 配电线路
4.1架空线路
4.1.1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4.1.2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0.6m。但在松软土质处应适当加大埋深度或采用卡盘等 加固。
4.2电缆线路。
4.2.1电缆干线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4.2.2电缆直埋时,其表面距地面的距离悄宜小于0.2~0.7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沙土,其厚度不得小于100㎜,并应盖砖保护。
4.2.3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应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4.2.4电缆接头应牢固可靠;并应做绝缘包扎,保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张力。 5、 配电箱及开关箱设置。
5.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5.2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工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他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3配电箱、开关箱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防障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5.4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
5.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的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大于1.3m,小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头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5.6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坚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5.7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按其规定的位置坚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5.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 5.9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5.10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5.11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5.1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坏、不合格的电器。 5.13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5.14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5.15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5.16配电柞、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高在箱体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作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导线。
5.17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6、 配电箱与开关箱的使用与维护。
6.1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6.2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由专人负责。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6.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 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b. 停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6.4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6.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 6.6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6.7熔电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6.8配电箱、开关箱的进线和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7、 照明设置
7.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7.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7.3钠、铊、铟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7.4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作可靠的绝缘包扎。
四、配电系统图及配电箱平面布置图 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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