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一、免费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资料、图纸、钥匙移交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及《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保修时间。厨房、卫生间以及其他有防水要求的地方渗漏保修5年;空调及制冷系统保修两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其他工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但不得少于2年(但甲方提前拆除的,保修期至拆除日止)。
二、保修范围
1、本合同约定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乙方免费保修范围。
2、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检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合格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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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乙方无条件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则乙方授权甲方全权代表乙方与业主进行索赔谈判并确定赔偿金额,谈判结果经甲方和业主签字后立即生效,甲方负责知会乙方,并将乙方须承担的完成该维修项目费用总额×120%后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乙方予以无条件承认。
三、保修实施
1、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本工程移交给物业公司管理,保修款由甲方和物业公司共同保管。甲方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2、在质量保修期内,甲方或用户未经乙方事先同意而进行的改造或人为或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坏,乙方也应按约定进行保修,除材料的工本费外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在物业收房后,甲方保修款项由甲方及物业公司共同管理,支付每笔保修金前须取得物业公司的确认。施工单位若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来人维修,由物业公司自行维修,其中人工费以500元/工计取,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3倍计取,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维保金里扣除。
4、如果同一部位质量缺陷经乙方两次修理后再次发生,物业公司采用电话或传真通知开发公司和乙方12小时内赶到现场核实。且无论双方是否在规定时限内赶到现场,在物业公司对维修部位拍照存档后,由物业公司代替工程乙方实施修理,以确保业主利益及港龙品牌美誉度,其发生的人工费以500元/工计取,材料费按照市场价格的3倍计取,并收取20%的配合费。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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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执行交房后1-5年内返工、整改、维修制度。凡是交房后出现的影响外观、使用功能、质量问题的必须进行返工;凡是交房后出现的质量通病,必须进行整改;凡是交房后仍存在有假冒伪劣材料的,必须做到包换;凡是交房后仍存在因采购原因导致的材料质量问题的,必须包修。以上返工、整改、维修、包换、保修所产生的费用,如在保修期内的必须由乙方、材料供应商全额承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违约责任或法律责任;保修期外的工程,若在质保期内没有维修好或系原施工质量问题或系原材料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6、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返修由乙方承担。物业公司接到报修后15分钟内派人到现场核实并拍照存档,认定故障点所属维修方。2小时内填写报修单送达乙方签字确认,并按照各类维修项目规定的处理时效进行维修处理,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维修处理的,由物业公司再次将报修单送达乙方和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若乙方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由物业公司自行维修。根据维修项目的紧急程度和维修类别。维修项目分为A类、B类、C类,具体各类维修项目处理时效如下:
(1)A类(包括水管爆裂、电梯故障、下水管堵塞、窗台渗水、玻璃破损、面砖脱落、地角线脱落、管道渗漏、电梯基坑积水等)小型维修或紧急维修项目的,乙方在12小时内来人核实并立即处理。
(2)B类(包括园区内照明、线路缺相或故障、门禁系统故障、窨井盖破损、石材铺装路空鼓、起拱、墙面空鼓、天花发霉、水景故障等)普通维修项目,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
(3)C类(包括墙体渗水、绿化植物枯死、坡道破损、地坪漆脱落、石材破损脱落、地下室墙面返潮、渗水、裂缝、铝合金窗变形、管道井门锁故障、进户门变形等)等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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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项目,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维修完毕。
7、在交房过程中及交房后,对发现的上述A类、B类问题,乙方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处理完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对发现的上述C类问题,乙方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处理完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次,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额度的200%。
8、建筑保修期内,若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一次维修后未修好的,乙方除须在甲方限期内修复外,还须按每处每次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维修过程时,乙方维修人员与购房人发生纠纷的,每发生一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违约金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四、保修的时间性
1、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必须30分钟内赶到现场,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扩大影响,在12小时内完成维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必须10分钟内赶到现场抢修,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程项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
3、其他情况下,乙方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修,并需业主和甲方管理人员确认。
4、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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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和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所发生的费用,其中人工费以500元/工计取,材料价格按照市场价格3倍计取,此部分维修费用直接从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6、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或业主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费用,除材料费用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维修质量的保障措施
1、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和甲方验收签字方可,所维修项目的保修期限由维修符合合同要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2、维修工程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中给业主造成其他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120%后由乙方承担,甲方扣除上述费用时,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凭照片或物业公司证明或业主证明可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A: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仍未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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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甲方客户服务中心报告;
D:对同一位置经过一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
E:因现场返修人员服务行为造成客户强烈投诉。
4、因乙方责任造成返修、赔偿的,乙方负责免费无偿修复。
5、如乙方拒不保修或经保修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无需征得乙方书面签收意见即可凭照片或物业公司证明或业主证明直接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的120%。
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甲方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六、乙方维修安排
1、乙方保修负责人(默认人或替补人为项目经理):
(1)通讯地址:
(2)固定电话: ,传真:
(3)手机:
乙方承诺,保修负责人或保修负责人指定人员于商品房交付后6个月内驻场,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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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处理保修事宜。
2、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3、每一住户,无论维修项目多少,全部维修人员均应一次到位。
4、维修人员应按甲方制定的维修程序进行维修,服从甲方客户服务中心的管理,服从业主的监督,统一着装、文明施工、文明用语,不得与业主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七、保修款
1、从乙方工程结算审定款中留5%作为保修款,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甲方客户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时间满两年时无息返还质保金的70%,满五年保修期期满后21天内将余款(扣除按上述条款所计算的赔偿费用总额)全额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乙方不愿支付超额部分的,甲方有权由应支付乙方的其他任何费用中扣除,仍不够的,以法律手段追回。
八、其他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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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双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本保修书于:2020年 月 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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