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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相关知识辅导:城镇体系的基本特征

2020-12-06 来源:欧得旅游网
城镇体系具有所有“系统”的共同特征。

  (1)整体性。城镇体系是由城镇、联系通道和联系流、联系区域等多个要素按⼀定规律组合⽽成的有机整体。其中某⼀个组成要素的变化,例如某⼀城镇的兴起或衰落、某⼀条新交通线的开拓、某⼀区域资源开发环境的改善或恶化,都可能通过交互作⽤和反馈,“牵⼀发⽽动全⾝”。

  (2)等级性或层次性。系统由逐级⼦系统组成。城镇体系的各组成要素按其作⽤都有⾼低等级之分,全国性的城镇体系由⼤区级、省区级体系组成,再下⾯还有地区级或地⽅级的体系。这就要求制订某⼀级城镇体系规划时要考虑到上下级体系之间的衔接。

  (3)动态性。城镇体系不仅作为状态⽽存在,也随着时间⽽发⽣阶段性变动。这就要求城镇体系规划也要不断地修正、补充,适应变化了的实际。

  从城镇体系的个性特征来看,它既不是简单的机械系统或⾃然系统,也不是严格的经济系统或政治系统,⽽是兼有⾃然、经济、政治、⽂化等多种层⾯的社会系统。社会系统的开放性特点,使城镇体系很容易受到来⾃外部的、难以预⾔的复杂影响,因此按系统的变化状态⽽论,它有⾼度的不稳定性。作为社会系统的另⼀个特点,城镇体系不能象⾃然系统那样,通过某种给定的变化可以得到明确的决定性的结果。城镇体系的演变虽然有总的规律性趋势可循,但对每个具体变动的反馈都存在着很⼤程度的不确定性。因此按系统的规律性质⽽论,不属于必然性系统,⽽属于随机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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