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改纵横 时就应当照办,而不能随意偏离翻译的基本原则,把翻译当作释义。例如 些法规将“但是”翻译成“but”或者“however”,这样的翻译不符合法律 英语的特点,应该改译成更符合法律英语语体的“provided that”。另外, 有些日常用语在法律语境下失去了原来的民族共同语义项,甚至与民族 共同语义项大相径庭。 2.法律术语翻译的一致性。译文存词汇的选择和表达形式上都必须 符合目标语言的表达习惯,译文只有符合目标语法律语言的词汇特征, 才能在目标语的读者面前像原文本的读者一样保持法律的庄严和权威 性。对于英文原法律文本中的同义词或近义词连用形式的翻译,由于英 汉语言的区别,并不是每一个在意义上有细微差别的英语同义词或近义 词都有相应的汉语对等词汇,因此.并没有必要把原文中的每一个同义 词和近义词都翻译出来。法律语言间词语使用的一致性,必须由使用法 律语言的双方认可。而且不像日常生活或自然科学中词语的使用容易达 到相同的理解。总的来说,人们并不需要追求完全等同的词语。应该基于 法律体系的框架寻找近似的词语,这需要翻译者做出词语合适性的至关 重要的判断。并不是所有的法律用语都能根据字面意义直接翻译成目标 语,如果贸然直译原法律文本中的词汇,而译文表达的法律概念却在目标 法律体系中根本不存在.或者恰巧和目标法律体系的某个法律表达吻合但 却表述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则不可避免地会造成目标法律文本读者对译 文产生困惑和误解。解决这类问题的出路在于认真理解原法律文本术语内 在的法律含义,用目标文本中带有相同法律含义的法律术语翻译。 3.法律术语翻译的创新性。南于法律制度的不同和礼会科学及自然 科学的发展,新的事物的产生要求用新的法律术语来表达。在汹涌的全 球化和新的科学技术的影响下,原有的常规字词已经不能确切表达许多 最新发生的社会法律现象,因而法律英语中生成大量新的词汇。新词的 形成可归纳为以下几种形式:复合法、派生法、字义转换、文法功能引申、 缩略法、造新词等。新词的制造大部分出于新闻媒体记者的生花妙笔,少 部分则出自学者专家的巧思.通过社会大众的广泛接受,正式成为“新 词”。对于发展的事物,可以采用已有的民族共同语但给其赋予新的法律含 义,如“计划生育”、“引渡”等;对于由于法律文化的差异而产生的新的法律 概念可以借用外来语。但是创造新的法律术语必须谨慎,最好由法律翻译 权威机构制定统一的标准.以使新的法律术语的表达统一而规范。 三、法律术语翻译的方法 一《经济0 ̄))2oo8年第6期 专 的法律术语是法律英语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因此精确的翻译法 律术语足必需的。首先,正确理解原词在 下文中的确切意义。专门术语 的作用在于以最简洁的词或词组叙述一项普遍接受的复杂的法律概念、 学说,或法则,使法律 1:作者能用较简洁的语言相互交流沟通,因此词的 内在意义通常要比起外在形式复杂得多。译者如果单就字面意义直译, 或望文生义,就无法将词的真正含义正确完整的表达出来。而且,词的意 义常随上下文而变动。其次,尽量寻求在本国法律中与原词对等或接近 对等的专门术语。英语和汉语中的法律术语都各有其特定的法律上的意 义与效果,不可随便改变形式。为了达到法律上的效果对等。译者应尽量 寻求在本国法律中与词源对等或接近对等的正式用语而不是任意自创 新词,以免误导读者,引起歧义或解释上的争议。同时,由于法律制度的 差异,英美法中许多术语所指涉的概念、原理或规范在本国制度中是完 全不存在的,因此也无对等或接近的对等语,遇到此种情形.译者不妨通 过对原词的意义与内涵作正确理解后将之译为非法律专业用语的中性 词以免发生混淆。与此同时,英美法中有许多术语。虽有特定的意思,却 无明确的定义,其适用范围也无清晰的界定,因而其确切含义不明确。法 律及合同中的含混词目的在于保持条文执行或履行时的灵活性。日后如 果发生争执,其最终解释权属于法院,译者无权对此作任何解释或澄清。 因此,译者在法律功能对等的前提下,对含混词应采取的翻译策略是以 模糊对模糊。相反的,对于含义明确的原词则应确切翻译,以免造成不应 有的模糊。总之,要实现法律术语翻译的准确性,译文必须符合法律术语 的特征和目标文本的语言习惯,并且在法律内涵上和原文保持一致,使 译文最大程度地准确传递原法律文本的信息。 参考文献: 1.赵宝河法律语言的语言特征….池州师专学报.2005(2) 2.熊松英语法律文书的文体特征及翻译要领[『].贵州民族学院学 报.2005(3) 3.金朝武,胡爱平.试论我国当前法律翻译中存在的问题[}].中国翻 译.2()04(3) 4_廖七一当代西方翻译理论探索[M]译林出版社,2002 (作者单位: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湖南长沙410205) (责编:吕尚) (上接第128页)且应具有审时度势、权衡应 变、果断决策之能力。案例教学的实施,需要 学生综合运用各种知识和灵活的技巧来处理。 3.深刻的启发性。案例教学,不存在绝对 正确的答案,目的在于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 去思考、探索,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启 发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中,建 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思 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以提高学生分析问 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素质。 4过程的动态性。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必 学生放在实际的环境中,让其通过对周围环境 教学也并不单纯是一种教授法,它实际上也是 以学生行为的转变为前提条件的。要充分调 和事件本身的分析、讨论、交流,做出正确的判 断和决策,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而举例是使一个较难理解的理论通俗易懂。 第三,二者的进行主体不同,案例教学是组织 学生进行自我学习、锻炼能力的一种手段,学 生属于主要地位;而举例则是辅助教师说明问 题的一种手段,教师属于主要地位。第四.涵 盖的范围不同,前者涵盖面更为广泛和有效, 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典型性、启发性;后者不 一定有这些特点 须对案例材料,进行认真分析和思考,讲出自 己的思考和结论,并与他人展开争辩 学生是 教学的主角,既可以从自己和他人的正确决策 和选择中学习,也可以从出现的错误中学习, 即从模拟的决策过程中得到训练,增长才干。 通过这样的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学生学到的 知识就不再是书本上的教条。而是活的知识 2.案例教学应该和其它教学方法并举。土 木工程施工技术案例教学所采用的只是一个 个具体的孤立的实际工程,不能代替系统理 论学习。而且案例教学也并不排斥和限制其 他教学方法的同时使用。除了案例教学外还 有问题式教学、情境式教学、随机访问教学、发 现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合作教学等等;但每一 种教学方法都有它的优缺点和特定的适用条 件,没有一种是完美的、具有普遍适应性的教 学方法教师要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和学 生的特点,常常应多种方法集成并用.创造性 地进行教学设计,恰当地运用必要的现代教 育技术和信息资源,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案例教学中应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案例教学并不单纯是一种教学方法。它实际 上是以教学内容的变化为前提条件的。案例 动学生的积极性,只有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案例 教学过程,案例教学的目的才能得以实现。如 果学生仍然热衷于自己先前被动学习的角色, 把自己置身于教学过程之外,只是作为一个旁 观者,案例教学也融失去了意义。 五、结束语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启发学生研究实际问 题,注重学生智力开发及能力培养的现代开放 式教学方法,它有着传统教学方法所不具备的 特点。在《土木工程施工技术》课程的教学中 运用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 和理论知识的掌握。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教 学内容和学生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 创造性地进行教学设计,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 工程技术人才 以及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四、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汤小凝.浅谈土木工程施工技术教学问 1.案例教学不是举例。虽然案例教学和举 例教学都要通过一定的事例来说明一定的道 理,都是为一定的教学目的服务的。但这两者 是有区别的:第一,在教学中地位不同,案例在 案例教学中占中心地位,如运用知识、培养能 力等教学任务;而举例在一般教学活动中则 居次要地位。第二,目的不同,案例教学是把 一题及解决对策[1].山西建筑,2007(7) 2.杨军平,吕海波建筑施工课程的教改探 讨[J』广西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oo6(6) 3.叶作楷,潘汪土木工程专业施工课程教 学改革探讨[J].高等建筑教育,2000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城建学院 湖北荆 州434023) (责编:吕尚) 13O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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