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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

2020-12-24 来源:欧得旅游网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

一、办事项目名称(类型)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程序

二、项目类型

三、办理内容

对土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全文附后)

五、办理方式

六、受理条件

(一)群众举报;

(二)上级转(交)办;

(三)巡查发现。

七、申请材料

八、申请表格

九、申请受理机关.

思明、湖里区由市局执法监察处(含行政执法局驻市局执法监察中队)或直属分局执法监察科受理,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由市国土房产局各区分局执法监察科受理。

十、审批决定机关

违法案件审批和处罚决定由市局和各分局作出。

十一、土地案件办理程序

案源(举报或上级交办件)—开展调查(提出是否立案建议)—立案(经办人、处长、分管领导意见)—调查取证—调查报告(案由、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意见和建议)—集体讨论(会审)—处理意见告知—听证—作出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结案。

十二、办理时限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三、颁发证件及有效期限

十四、法律效力

处罚决定下达后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五、缴费项目和标准

不收费

十六、年审或年检要求

不需年审及年检

十七、办理过程中的救济权利

陈述权、申诉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利及行政诉讼权利。

十八、受理地点、时间、监督机构及公示网站

(一)办理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

市局执法监察处:松柏大厦23楼2301室

联系电话:5108120

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执法监察科:湖里区江头北路71号

联系电话:5583759

市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执法监察科:集美区杏林南路72号

联系电话:6228958

市国土房产局海沧分局执法监察科:海沧区湖滨北路19号国土环保大楼

联系电话:6050190

市国土房产局同安分局执法监察科:同安区祥平西路土地大楼

联系电话:7579053

市国土房产局翔安分局执法监察科:翔安区新店镇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7889925

(二)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三)公示公开网站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www.xmtfj.gov.cn

十九、注意事项

需撤销的案件,经办人提出申请,陈述理由,按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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