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章节制订的员工薪酬及各种薪酬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 员工的各项薪酬除在本公司管理制度中另有规定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公司支付的薪酬,按国家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发放原则
第四条 薪酬的构成:本公司员工(指正式员工)的薪酬由月薪、年终奖金二部分组成。公司实行岗位薪酬制度,员工薪酬依岗位确定。员工岗位发生异动(调动、升职、降职),薪酬随之调整。
1、岗位设计原则:
所有项目或公司的岗位设计,由投资公司总经理编制,报董事会备案执
行;
各项目部有10%的岗位设计权利;
项目或公司所特殊设置处理单类事件的职员,不参与日常工作,只享受
绩效薪酬,不发放岗位薪酬和福利补贴;
派驻项目部的董事,如无具体管理工作职位,在项目中不发放薪酬,只
享有分红权;
兼职其他职务的员工,以其主要工作的岗位发放岗位薪酬和绩效薪酬,
福利补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2、员工岗位月薪包括:岗位薪酬、福利补贴、绩效薪酬三部分;每一岗位绩效薪酬与其岗位薪酬标准相同。
3、岗位薪酬标准如下:
1
级 别 岗位等级 总经理(包括项目总经理) 四总师(总工、总经、总会、总审) 部门经理 (或高级秘书) 工程师、业务主管 业务主办 (或普通秘书) 普通职员 一级 9000 5400 2700 1620 810 675 二级 8100 4950 2475 1485 765 630 三级 7200 4500 2250 1350 720 585 四级 6300 4050 2025 1215 675 540 五级 5400 3600 1800 1080 630 495 六级 4500 3150 1575 945 585 450 七级 3600 2700 1350 810 540 405 4、福利补贴包括:交通补助、通讯补助和社保。除社保按国家规定交纳外,依据岗位的不同,上述其余项目具体额度如下:
岗位等级、级别 一级 二级 总经理(包括项目总经理)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一级 二级 四总师(总工、总经、总会、总审)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一级 二级 部门经理 (或高级秘书)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工程师、业务主管 一级 二级 三级 交通补助 1200 1080 960 840 720 600 480 720 660 600 540 480 420 360 360 330 300 270 240 210 180 216 198 180 通讯补助 800 720 640 560 480 400 320 480 440 400 360 320 280 240 240 220 200 180 160 140 120 144 132 120 合计 2000 1800 1600 1400 1200 1000 800 1200 1100 1000 900 800 700 600 600 550 500 450 400 350 300 360 330 300 2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一级 二级 业务主办 (或普通秘书)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普通职员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162 144 126 108 108 102 96 90 84 78 72 90 84 78 72 66 60 54 108 96 84 72 72 68 64 60 56 52 48 60 56 52 48 44 40 36 270 240 210 180 180 170 160 150 140 130 120 150 140 130 120 110 100 90 5、绩效薪酬标准与岗位薪酬标准相同,参见岗位薪酬表,具体金额依据季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6、岗位年终奖金标准:
岗位年终奖金=当年平均岗位薪酬×6
薪酬的的发放原则
1、薪酬计算期为上月1日至上月30日,每月月初根据考勤和其它变动情况,做薪酬表,于次月7日发放,其中福利补贴凭票发放。当发薪日为节假日时,则在离节假日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2、季度考核期内发放岗位薪酬和福利补贴,剩余绩效薪酬与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在季度绩效考核完毕后,按照考核结果在本季度末予以发放,依此类推,详细操作办法请详见《上海青山华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暂行)》。如有期间离职的人员,则在结算时予以补齐。
3、年终奖金在每年春节前的月份发放。具体金额与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详细操作办法请详见《上海青山华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暂行)》。
3
在公司工作不满一年的(包括试用期),年终奖金按考核评定标准除以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4、
业务主办(不含)以上人员不发加班费。
第三章 新入、离职员工的管理
第六条 所有岗位员工进入公司必须经过至少三个月试用期。主管级以上人员试用期岗位月薪按下一级别的最低标准计算。普通职员试用期600元。如有特殊情况可由用人单位呈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新进员工在转正时由用人部门根据表现给予转正考核,并提出定级意见,呈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定级。新进员工一般由第七级起薪,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新进员工和离职员工的计薪以日计算。日薪标准为岗位月薪除以22.5。
第四章 岗位薪酬的变更
第九条 年终绩效考核作为岗位薪酬级别变动依据,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级别升降,次年岗位薪酬随之调整。如工作时间未满一年超过半年的,参与年终岗位薪酬级别评定,工作时间未满半年的将不参与年终岗位薪酬级别评定,到次年统一参与评定。详细操作办法请详见《上海青山华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暂行)》。
注:新近员工工作时间包括试用期 第十条 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
1、变动后岗位月薪从人事任命生效当月起计算,年终奖金以当年平均岗位月薪标准发放;
2、如属于岗位升迁,时间不足半年的,次年岗位薪酬不做上升调整;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升迁后岗位级别为标准参与年度绩效考核; 3、如属于岗位降迁,均按降迁后岗位级别为标准参与年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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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 员工在合同期内自然或意外事故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抚恤金。因工死亡的,普通员工发给5万元抚恤金,部门经理以上发给10万元抚恤金。
第十二条 公司暂按国家最低标准,不分岗位,统一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或统筹,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非住院治疗费用按保险公司或统筹规定办理。住院费用超过保险或统筹标准部分由公司承担,但公司承担部分不超过本人岗位薪酬年总额的四倍。员工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住院治疗。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在公司总部。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如与已发布规定冲突之处,以此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总经理制定,上报董事会批准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试行期为一年。
总经理: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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