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德国建筑群考察报告
1897年11月德国占领青岛后,为加强殖民统治,在青岛兴建了较为完整的德意志帝国殖民统治体系建筑,这些建筑对体现青岛城市风貌特色起着主导作用。青岛近代史上先后历经德、日、美三代帝国主义统治,经过百余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欧式建筑特别是德国建筑为主要特色的青岛城市近现代建筑艺术文化景观。在这些建筑中所包含的德国青年派、哥特式、罗马式、巴洛克式以及拜占廷、折中主义等建筑风格,体现了欧洲近现代建筑艺术美学倾向,体现了文艺复兴到近现代所表现的积极的人文主义思想。由此所形成的城市艺术建筑景观,不但是青岛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历史见证,也构成了青岛丰富多采、错落有致的城市特色。
1899年10月12日,德皇威廉二世正式命名“胶州保护地的新市区”为“青岛”。1900年正式推出了几经调整的由德国人设计的胶澳青岛区的总体规划,建筑活动全面展开,市政工程亦同步进行。
根据总体规划,在青岛湾北侧、观海山南侧,依山傍海处布置为行政中心和欧人居住区。在此区域内,除天后宫和总兵衙门外不准建造华式房屋,建筑形式应以德意志民族传统形式为主调。
从德占初期至1910年,是早期青岛市区建筑风格形成的时期,也是城市建设规模较大和建设速度较快的时期,许多重要德建筑物都在1910年前建成,其中的代表作品有:总督府、总督官邸、警察署、俾斯麦兵营、总督学校、德华高等学堂、德华银行、野战医院、基督教堂,以及美、英、俄领事馆、水师饭店、吉利银行等大量的行政、商业和金融性建筑。同时还出现了许多花园别墅。1910年后,随着市区人口规模的扩大,德国重新制订了胶澳青岛区的总体规划,城市的投入主要集中在各类单体建筑物的修造方面,如:胶
澳海关、帝国法院等。这些建筑包括了市政、军事、法院、警署、监狱、海运、铁路、医院、学校、宗教、银行、工厂、住宅甚至供电气暖水等各种建筑和设施,大多数还在正常运行和使用。
1949年青岛解放后至今,青岛市结合旧城改造,使德国建筑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利用,大部分建筑保护完好,不少已作为公共建筑对外开放。
青岛德国建筑是青岛近现代历史发展的实证,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对德国建筑的保护,对于保持城市个性特色、推动人文旅游和保持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青岛25处德国建筑-“青岛德国建筑群”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更加充分的保护利用好文物建筑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法律保障。本文将依次做简要介绍。
1.行政性建筑
多选择于市区的中心部位,体现殖民统治的控制作用。其中的代表性建筑有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青岛德国总督官邸旧址、德国警察署旧址、胶州法院旧址、欧人监狱旧址等。
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
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观海山南麓的沂水路11号。1897•年德国侵占青岛后,该建筑由德建筑师拉查鲁维茨设计,于1903年始建其总督府,1906年竣工,•建筑面积7132.3平方米,耗资85万马克。该楼是一座砖石、•钢、木混合结构的建筑,•采用十九世纪欧洲公共建筑的对称平面、四角和中间略为突出、中轴线非常明显的特点。•
整个建筑为4层楼房,呈“凹”字形,屋顶用红筒瓦覆盖,坡度较大,围以铁栏杆,既美观又作避雷之用。•
该楼建成后为德国总督办公之地,故名“总督府”,•又称“提督楼”。1914年日本取代德国侵占青岛,•总督府成为日本守备军司令部。1922年12月中国政府收回青岛,•总督府又成为胶澳商埠督办公署,1925年7月改为胶澳商埠局办公地,1929年4月总督府成为青岛接收专员公署,同年7月成为青岛特别市政府所在地。1938年1月日本第二次侵占青岛,总督府成为日伪政权之“青岛特别市公署”、“青岛特别市政府”。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接管青岛,再次将总督府作为青岛市政府的所在地。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总督府成为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大和政协的办公楼。
1994•年青岛市委和市政府迁新址,•这座大楼便成为青岛市人大和青岛市政协的办公处,1996年11月20日,被国务院以“青岛德国建筑”名称(包括“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府旧址”和“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官邸旧址”)公布为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国务院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建筑与青岛德国胶澳总督官邸旧址一起合并至青岛德国建筑群,成为其25个单体之一。
2.军事类建筑
为加强军事防御,德国人在青岛加强了军事设施的建设。其主要建筑、构筑物有:俾斯麦兵营、伊尔蒂斯兵营、青岛山炮台、游内山灯塔、小青岛灯塔等。其中,俾斯麦兵营、青岛山炮台等较为典型。
青岛德国俾斯麦兵营旧址
青岛德国俾斯麦兵营(又名万年兵营)旧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红岛路5号。德国侵占青岛初期,自1899年10月先后建造了三座兵营,其中以俾斯麦兵营最为典型,是在炮兵营旧址-“嵩武兵营”建筑的。第一、二营房建于1903-1905年,第三、四营房建于1906-1909年。营房建筑古典构图,作横三段纵五段划分,中央与两端突出阶梯形山花作重点装饰,明显带有19世纪末期欧洲建筑的手法,门窗为四分阶段圆券,是当时青岛德国建筑的常用手法;而密排工字钢梁,中间填以三合土的楼层构造则是当时青岛德国建筑习见的构造技术。营房的阶梯式山墙山花及新哥特式的装饰为当时德国兵营建筑的通例。先期完工的两座兵营的山墙、山花、墙基和外廊护栏均用花岗粗石砌成,后来日本建造的另外两座楼房兵营的外形、结构则较简单。营房的南面筑敞廊,营房均建有与宿舍和厕所分开的盥洗室。兵营由四座营房和一座礼堂组成,可容纳一整师的官兵。兵营建筑分前后两排,与礼堂建筑共同围合成一矩形广场。
现为青岛海洋大学教学楼,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小青岛灯塔
小青岛灯塔,位于青岛湾内小青岛的最高处,为德国人修建,建于1900年,1915年7月17日首次启用,是船只进出青岛湾的最重要航标。建筑总高18米,整个灯塔形状为底宽上收的宝塔状,有基座,登6级石阶至一层,塔门北向,花岗石嵌券门,基座及二层均为八角形,花岗条石砌筑,第三层为圆柱形,上有钢板尖顶,铆钉连接,塔内有30级石质螺旋楼梯,塔下有同时所建的看灯塔用小平房,石砌、瓦面、券门,建筑面积20平方米。
现保存完好,由交通部青岛海监局航标处使用,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公共设施类建筑
这类建筑是德国为占领青岛而投资兴建的主要服务性设施,建筑风格和建造形式依然采用德国国内建筑的格调和设计思路,因而体现着浓重的欧洲文化情调。主要建筑有观象台办公楼、胶澳海关、德国野战医院、火车站等。
胶澳海关旧址
位于市北区新疆路16号,建于1913年—1914年4月。由德国汉堡阿尔托纳区F·H·施密特公司施工,耗资18万德国马克的海关大楼,于1914年建成,此即岛城开埠之初山东地区唯一的海关机构。建筑面积约2824平方米。砖木结构,主体连阁楼、地下室共四层。主入口开在纵侧面东南向,正门由26级石阶引梯至一层。4根钢砼圆柱撑起跳台。蘑菇石砌基至一层,水刷石墙面,屋面由大折坡和四坡斜屋顶组成。东西向有对称的山花墙,由二层各布有4根贴面柱。东、西、北方各有钟面,内为悬垂式机构牵引运转。建筑平面俯视如同军舰,内部已新装修。
现为青岛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4.经济和文化类建筑
这类建筑多建于德占初期,通常占据了市区临海或接近市中心的位置。建筑物本身,从风格到形式都较好的反映了功能特性,是德占时期青岛建筑的主流。其代表性建筑有德华银行、山东路矿公司、德华高等学堂、基督教堂、天主教堂等。
德国领事馆旧址
位于市南区青岛路1号,广西路拐角处,始建于1899年,该建筑属于“三段式”别墅式建筑,占地1408平方米,建筑面积1165.39平方米,砖石木结构,二层带有阁楼和地下室。南面入口用粗犷的蘑菇石砌半圆券,大楼中部拐角取以圆型,上方八边形尖顶塔搂,使建筑富有异国情调,相邻两侧山花式山墙呈不对称状,使整幢楼房显得美观、典雅。
该建筑最初为德国奥尔戛亚卜店斯基的私人寓所,后曾为德国领事馆驻地。1947年孔子后裔孔士劝、孔令朋等买下共有,1986年时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的孔令仁将该房捐赠给青岛市人民政府,后辟为青岛南园孔子纪念馆,2000年被青岛市公布为第一批历史优秀建筑,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基督教堂
位于市南区江苏路15号,建于1908年—1910年,由德国建筑师罗克格设计,为砖石结构德国古堡式建筑,建筑面积1167.18平方米,由钟楼和教堂两部分组成,坚固厚重的墙壁、半圆拱形花岗岩窗框、陡斜的红瓦屋顶和绿色尖顶钟楼,钟楼高39.16米,上有巨型钟表,教堂内可容千人之众,18米高的大厅两侧分上下两层,装饰精美典雅。
1992年被公布为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5月1日修复后对外开放,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天主教堂(圣弥爱尔教堂)
天主教堂位于浙江路15号,旧称圣弥爱尔教堂,1932年始建,建成于1934年,由德国设计师毕娄哈设计,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和花岗岩,占地11480平方米,建筑面积1877.48平方米。教堂主体两翼,各耸一座尖塔,塔高56米,顶端各立有一4.5米高的巨
型十字架,塔内悬有大钟4口,堂高18米,檐高8.8米,墙基1.1米,可容千人礼拜。建筑平面呈十字形,座北向南,气势庄严宏伟。
1999年5月1日修复对外开放,2006年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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