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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命名编号导则

2020-04-10 来源:欧得旅游网
Q/GZW

贵州电网公司企业标准

Q/GZW X XXXX-2010

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命名编号导则

(试行)

2010-XX-XX发布 2010-0X-XX实施

贵州电网公司 发布

目 录

前 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3.1 线路 ................................................................. 1 3.2 10KV主干线 .......................................................... 1 3.3 10KV支线 ............................................................ 1 3.4 低压主干线 ........................................................... 1 3.5 开关箱 ............................................................... 2 3.6 开关房 ............................................................... 2 3.7 分接箱 ............................................................... 2 3.8 低压开关箱 ........................................................... 2 3.9 低压分接箱 ........................................................... 2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开关 ............................................................ 2 刀闸 ............................................................ 2 地刀 ............................................................ 2 令克 ............................................................ 2 箱变 ............................................................ 2 台变 ............................................................ 2 配电房 .......................................................... 2 主进开关 ........................................................ 2 主出开关 ........................................................ 3 出线开关 ........................................................ 3 电缆段 .......................................................... 3 配电设施 ........................................................ 3 开闭所 .......................................................... 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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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配电调度部门 .................................................... 3

4 职责与权限 ........................................................... 3 4.1 配电调度部门 ......................................................... 3 4.2 分(县)局配电生产技术部门 ........................................... 4 4.3 分(县)局运行部门 ................................................... 4 5 内容与方法 ........................................................... 4 5.1 基本原则 ............................................................. 4 5.2 10KV线路命名原则 ..................................................... 4 5.3 10KV杆塔编号原则 ..................................................... 5 5.4 低压线路命名原则 ..................................................... 5 5.5 低压电杆编号原则 ..................................................... 5 5.6 开关箱、开关房命名原则 ............................................... 5 5.7 开关箱、开关房内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 6 5.8 分接箱命名原则 ....................................................... 7 5.9 10KV柱上开关、刀闸及线路令克命名编号原则 ............................. 7 5.10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5.20 5.21 5.22 5.23 5.24

低压开关设备的命名编号原则 ....................................... 8 箱变命名原则 .................................................... 9 台变命名原则 .................................................... 9 低压开关箱命名原则 .............................................. 10 低压分接箱命名原则 .............................................. 10 配电房命名原则 ................................................. 10 配电房内设备的编号原则 .......................................... 10 箱变及环网箱变内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 11 10KV电缆段命名原则 ............................................. 11 低压撑铁横担命名编号原则 ........................................ 11 低压电缆段命名原则 .............................................. 11 附属设备命名原则................................................ 12 10KV 升压变、无功补偿命名原则 ................................... 12 电缆中间接头编号原则 ............................................ 12 电缆井命名原则 ................................................. 1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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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 5.26

开闭所命名原则 ................................................. 12 开闭所内设备的命名、编号原则 .................................... 12

附录 本导则用词说明 ................................................... 14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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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指导和规范配电线路、设备、设施命名编号,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电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戟、王磊。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管理标准分委会审核。 本标准由贵州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2010年首次发布。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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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命名编号导则(试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低压配电线路、设备及设施命名编号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电网公司所属地区供电局及分(县)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Q/CSG 1 0012—2005 《中国南方电网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Q/CSG 210124—2009 《中低压配电运行管理标准》 《贵州电网公司设备技术准则(2009年版)》 3

术语和定义

3.1 线路 3.1.1 3.1.2 统计。

3.2 10kV主干线 3.2.1 3.2.2

单联络接线方式的主干线:指变电站与联络点之间的线路。 多联络接线方式的主干线:指变电站与主联络点之间的线路。 本标准中公用线路简称“线路”、“线”。专用线路简称“专线”。

变电站的10kV出线及中心开关站(室内)的10kV出线均按10kV独立线路纳入

注:主联络点只能有1个,由配电调度部门确定。

3.2.3 单辐射接线方式的主干线:

① 如线路路径较多且负荷分布比较均匀,则指变电站至最远供电点之间的线路。 ② 如果线路供电范围有明显负荷集中区,则指变电站至负荷集中区之间的线路。 3.3 10kV支线

指10kV主干线之外(不含变压器引线)的线路。 3.4 低压主干线

低压主干线:指除下户线、进户线及表后线的0.4kV、0.22kV线路。

注:低压主干线可能有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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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开关箱

指10kV户外开关箱。 3.6 开关房

指10kV小型开关站。 3.7 分接箱

指10kV电缆分接箱。 3.8 低压开关箱

指将低压开关、母线等电气设备组合安装于箱体中,且整体安装于户外的低压开关设备。低压开关箱可用于低压线路的分段、联络及负荷的分配,也可用于低压线路实施分接、分支、接续及转换电路。 3.9 低压分接箱

用来对低压线路实施分接、分支、接续及转换电路的设备。为了与低压开关箱相区别,低压分接箱应不含任何开关设备。 3.10

开关

断路器、负荷开关的统称。 3.11

刀闸

指隔离开关。 3.12

地刀

指接地开关。 3.13

令克

指跌落式熔断器。 3.14

箱变

指10kV箱式变电站。 3.15

台变

指10kV台架变。 3.16

配电房

指10kV室内配电站。 3.17

主进开关

正常运行方式下,开关箱、开关房的电源侧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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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主出开关

正常运行方式下,开关箱、开关房中的负荷侧开关所连接的线路(不论是主干线还是支线)与其他线路有联络关系,则该开关为主出开关。

注:主出开关可能有多个。

3.19 出线开关

正常运行方式下,开关箱、开关房的负荷侧开关所连接的线路(不论是主干线还是支线)与其他线路无联络关系,则该开关为出线开关。 3.20

电缆段

连接两个设备或架空线之间的电缆。 3.21

配电设施

包括主要设施及辅助设施。

主要设施包括配电站(室内配电站、箱式变电站、台架变)、开关站(户外开关箱、小型开关站、中心开关站)、电缆通道(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槽盒、电缆管道)。

辅助设施包括建筑物、箱柜体外壳、设备标志(各类线路及设备标志牌、命名牌、警示牌)、接地装置、通风(干燥)设施、消防设施、防护设施、防小动物设施等。 3.22

开闭所

指10kV中心开关站。

由于受变电站出线数量或出线走廊的限制,无法将负荷送到负荷中心区域而建立的开关站。该类开关站母线成为变电所母线的延伸,起到负荷中转作用,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该类开关站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且进出线应大于等于6回小于等于12回。 3.23

配电调度部门

分(县)局承担配电网调度职能的部门。 3.24 分(县)局生产技术部门

分(县)局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形式有生技室、生技部、生技专责(主管)。

3.25 分(县)局运行部门

承担运行职能的相关部门,具体形式有运行班、运行检修班、供电所等。 4

职责与权限

4.1 配电调度部门

负责对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变电站内变电设备进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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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分(县)局配电生产技术部门

负责对分(县)局管辖范围内的配电线路、设备、设施进行命名、编号。 4.3 分(县)局运行部门

负责对分(县)局管辖范围内的中低压电杆、电缆段进行命名、编号。 5

内容与方法

5.1 基本原则 5.1.1 进行。 5.1.2

本标准注明命名编号原则的必须进行命名编号,本标准注明命名原则的只须进行命本标准的配电线路、设备、设施(含双电源设备)的命名、编号均按正常运行方式

名,本标准注明编号原则的只须进行编号。 5.1.3 5.1.4 5.1.5 5.1.6 5.1.7 5.1.8 5.1.9

严禁同一配电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线路(含主干线、支线)命名重复。 严禁同一配电调度管辖范围内设备的双重命名重复。 严禁同一配电调度管辖范围内的同类设备、设施命名重复。 严禁同一线路主干线杆塔号重复。 严禁命名出现谐音、发音容易混淆等情况。 需配电调度部门下令操作的设备必须双重命名。

变电站、开关站(开关箱、开关房、开闭所)内对开关进行命名时不加“线”、“支

线”字。

5.1.10 同一电压等级、不同电压等级线路同杆架设时杆塔应分别编号。

5.1.11 非配电调度管辖范围内客户线路、设备、设施的命名编号参照本标准执行。 5.2 10kV线路命名原则

5.2.1 主干线命名原则:由“电压等级+特征字+线”构成。

① 特征字原则上2个汉字,最多3个汉字。

② 公用线路特征字可根据变电站(开闭所)名称及线路末端的地名命名,如110kV城中变电站至开发区的线路命名为“10kV中开线”。

③ 客户专用线路特征字从客户名中选取,如110kV城中变电站至食品厂的线路命名为“10kV中食线”。

5.2.2 当多条线路对同一区域供电且特征字难以区分时,则在特征字之后+“I回(II回…)(必须用罗马数字),如“10kV中开I回线”。

注:为了保证线路能明确的区分,该种方式最多只能到4回。

5.2.3 支线命名原则:由“主干线名称+特征字+支线”构成。如“10kV中开线政府支线”。

① 各级支线可单独命名,特征字可根据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建筑物名及变压器名等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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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特征字原则上不超过4个汉字。

③ 客户专用支线特征字从客户名中选取,如10kV中开线至食品厂的支线命名为“10kV中开线食品厂支线”。

5.2.4 对于只有一级支线的情况,支线可以不命名。 5.3 10kV杆塔编号原则

5.3.1 杆塔编号从“1”开始顺序编号。

注:当支线命名时,均从该支线第一基杆塔重新开始顺序编号。

5.3.2 当支线未命名时,杆塔编号采用“在上级主线(支线)T接点的杆号/本级支线杆塔编号”的原则进行,如“22/1号”。

注:当同一杆塔同时T接多条线路时,其中一条支线可不命名。

5.3.3 变电站、开关站10kV间隔出线的第1基杆塔,不论其在站内还是站外均命名为“1号”杆。

5.3.4 若有双杆(门型杆)、三连杆情况则分别编为“甲、乙、丙”。如“5号甲、5+1号乙、5号丙”杆。

5.3.5 增加杆塔的编号原则:由“小号杆塔编号+编号” 构成。如“5+1号”杆。 5.3.6 杆塔拆除或减少时,不修改杆号,剩余杆塔保持原有杆号。 5.4 低压线路命名原则 5.4.1

主干线命名原则:由“变压器名称(不带10kV线路名称)+400V(220V)+特征字+

线”构成。如:“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

特征字根据供电地名命名,也可采用“甲、乙、丙、丁…”等。 5.5 低压电杆编号原则

5.5.1 杆塔编号从1开始顺序编号。

注:变压器杆上有该变压器的低压线路时,变压器杆作为第1基杆塔,编号为“1号”杆。

5.5.2 若有双杆(门型杆)、三连杆情况则分别编为“甲、乙、丙”。如“5号甲、5+1号乙、5号丙”杆。

5.5.3 增加杆塔的编号原则:“小号杆塔编号+编号”。如“5+1号”杆。 5.5.4 杆塔拆除或减少时,不修改杆号,剩余杆塔保持原有杆号。 5.6 开关箱、开关房命名原则

5.6.1 开关箱、开关房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开关箱(开关房)”构成。如“10kV中开线市政府开关箱”,“10kV中开线市政府开关房”。

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或建筑物名中选取。 5.6.2

客户专用开关箱、开关房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专用+开关箱(开关房)”

构成。如“10kV中开线广场支线市政府专用开关箱”,“10kV中开线广场支线市政府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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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关房”。

特征字从客户名中选取。 5.6.3

多台开关箱、开关房特征字一样时,则在特征字后+“1号(2号……)(必须用阿

拉伯数字)”。如“10kV中开线市政府1号开关箱” 、“10kV中开线市政府2号开关房”。 5.6.4

终端多电源开关箱、开关房遵照5.25条执行。

5.7 开关箱、开关房内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5.7.1

主进(主出)开关(非联络开关)命名编号原则:由“开关箱、开关房特征字+主

进(主出)+编号+开关”构成。如“广场主进011开关、广场主出012开关”。 5.7.2 5.7.3

出线开关命名编号原则:由“支线特征字+编号+开关”构成。如“政府001开关”。 单辐射接线方式的主干线上出线开关命名编号原则:由“开关箱、开关房特征字+

出线+编号+开关”构成。如“广场出线001开关”。 5.7.4

母线分段开关(非联络开关)命名编号原则:由“开关箱、开关房特征字+分段+

编号+开关”构成。如“广场分段010开关”。 5.7.5

联络开关命名编号原则:由“第一条主干线名称的特征字+—+另一条主干线名称的

特征字+编号+开关”构成。如“中开—西开000开关、中开—西开100开关”。

第一条主干线名称为联络开关所在开关箱、开关房所属线路名称。

注:1、“中开—西开000开关”读为“中开杠西开000开关”。

2、设备资产归属于中开线。

5.7.6 开关编号原则:

① 主进开关编号为011。 ② 主出开关编号为012、013…。 ③ 出线开关编号从001至009。

④ 母线分段开关编号为010、020、030…。 ⑤ 联络开关编号为000、100、200、300…。

注:1、000编号仅作为主联络开关编号。

2、如果主出开关与联络开关为同一开关时按联络开关编号。

5.7.7 线路侧刀闸命名编号原则:由“开关命名编号+3+刀闸”构成。如“广场主进0113

刀闸、开发区0013刀闸”。 5.7.8

母线侧刀闸命名编号原则:由“开关命名编号+1+刀闸”构成。如“广场主进0111

刀闸、开发区0011刀闸”。 5.7.9

线路侧地刀命名编号原则:由“开关命名编号+9+地刀”构成。如“广场主进0119

地刀、开发区0019刀闸”。

注:当开关柜为断路器—负荷开关组合柜时,负荷开关按刀闸、地刀进行编号。

5.7.10 开关箱、开关房内设备命名编号原则如5.7条未明确的,遵照5.26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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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1 终端多电源开关箱、开关房遵照5.26条执行。 5.8 分接箱命名原则 5.8.1

分接箱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分接箱”构成。如“10kV中开线市政府

分接箱”。

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或建筑物名中选取。 5.8.2

客户专用分接箱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专用+分接箱”构成。如“10kV

中开线市政府专用分接箱”。

特征字从客户名中选取。

5.8.3 多台开关箱特征字一样时,则在特征字后+“1号(2号……)(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10kV中开线市政府1号分接箱”。

5.9 10kV柱上开关、刀闸及线路令克命名编号原则

注:箱式开关适用本条。

5.9.1 5.9.2 5.9.3

增加开关设备时新开关设备按以下原则连续顺序命名编号。 减少开关设备时其他原有编号不变。

主干线分段开关命名编号原则:由“主干线名称+特征字+编号+开关”构成。如“10kV

中开线88号杆2012开关”、“10kV西开线广场3052开关” 、“10kV中开线2013开关”。

① 特征字从所处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建筑物名或杆塔号中选取。特征字可以无。

② 编号采用4位,具体规则如下:

⑴ 第1位代表变电站、开闭所信息,从1至9然后A至Z,每个编号代表一个固定的变电站或开闭所。

⑵ 第2、3位线路信息,从01至99,从变电站或开闭所第一条出线开始,依次递增。 ⑶ 第4位顺序号从1至8然后A至Z,从变电站或开闭所出线的第一台开关开始顺序编号。 5.9.4

支线开关命名编号原则:由“支线名称+特征字+编号+开关”构成。如“10kV中开

线政府支线18号杆202开关”、“10kV西开线广场301开关”。

① 特征字从所处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建筑物名或杆塔号中选取。特征字可以无。

② 编号采用3位,第1位代表变电站信息,从1至9然后A至Z;第2、3位顺序号,从01至99顺序编号。 5.9.5

联络开关命名编号原则:由“电压等级+第一条主干线名称的特征字+—+另一条主

干线名称的特征字+编号+开关”构成。如“10kV中开—西开3420开关”。

① 特征字从所处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建筑物名、杆塔号或另一线路特征字中选取。特征字可以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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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编号采用4位。第1位代表其中一条线路的变电站(或开闭所)的编号;第2位代表另一条线路的变电站(或开闭所)的编号;第3位顺序号从1至9;第4位为0。(尾号为0即为联络开关)

注:设备资产归属于中开线。

5.9.6 开关附属刀闸命名编号原则:由“开关命名编号+甲(乙)+刀闸”构成。如“10kV

中开—西开3420甲刀闸”。

① 杆塔号小号侧为甲刀闸,杆塔号大号侧为乙刀闸。 ② 联络开关两侧杆塔号若一致,则可任意选取。 5.9.7

单独刀闸命名编号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编号+刀闸”构成。如“10kV中开

线政府支线88号杆01刀闸”、“10kV西开线广场02刀闸”。

① 特征字从所处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建筑物名、杆塔号中选取。特征字可以无。

② 编号2位顺序号,从01至99,以变电站(或开闭所)出线的第一个独立刀闸开始顺序编号。 5.9.8

单独的线路令克命名编号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编号+令克”构成。如“10kV

中开线政府支线88号杆01令克”。

① 特征字从所处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建筑物名、杆塔号中选取。特征字可以无。

② 编号2位顺序号,从01至99,以变电站出线的第一个线路令克开始顺序编号。 5.10

低压开关设备的命名编号原则

5.10.1 变压器低压侧开关编号原则:由“变压器名称(不带10kV线路名称)+编号+开关”构成。如“10kV中开线开发区公变41开关、1号公变41开关”。

编号二位,第一位代表电压等级,第二位为顺序号,从1至9、A至Z。

注:二位编号仅作为变压器低压侧开关编号。

5.10.2 分段开关的命名原则:由“400V分段”构成。如“400V分段”。

分段开关的编号为:“410、420…”。

5.10.3 低压线路开关设备编号原则:由“低压线路名称+编号+开关”构成。如“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411开关”。

编号第一位代表电压等级,第二位为变压器低压侧开关编号第二位。 5.10.4 每多一级开关设备编号加1位。

编号第一位代表电压等级,中间几位为上一级开关后几位编号,最后一位为顺序号,从1至9、A至Z。

5.10.5 当同一级有多个开关时,在编号后加甲、乙…区分。如“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411甲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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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甲、乙…不带入下一级开关编号。

2111开关

411甲开关 41开关 411乙开关 2112开关 412开关 4113开关 4114开关 411丙开关

4115开关

2116开关 第一级 第二级 第三级 5.10.6 终端型多电源开关箱、开关柜内进线开关命名编号原则:由“变压器名称(不带10kV线路名称)+编号+开关”构成。如“开发区公变41开关、广场公变42开关”。

编号二位,第一位代表电压等级,第二位为顺序号,从1、2…。 其它部分遵照5.10.2至5.10.5条执行。 5.11

箱变命名原则

5.11.1 环网箱变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环网公用箱变”构成。如“10kV中开线开发区环网公用箱变”。

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或建筑物名中选取。 5.11.2 终端箱变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公用箱变”构成。如“10kV中开线开发区公用箱变”。

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或建筑物名中选取。 5.11.3 专用箱变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专用箱变”构成。如“10kV中开线开发区专用箱变”。

特征字从客户名中选取。

5.11.4 多电源终端箱变命名原则:由“特征字+公用(专用)箱变”构成。如“开发区公用箱变”。

5.11.5 多台箱变特征字一样时,则在特征字后+“1号(2号…)(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10kV中开线政府1号公用箱变”。 5.12

台变命名原则

5.12.1 台变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公变”构成。如“10kV中开线开发区公变”。

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或建筑物名中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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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2 专用变压器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专变”构成。如“10kV中开线市政府专变”。

特征字从客户名中选取。

5.12.3 多台变压器特征字一样时,则在特征字后+“1号(2号…)(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10kV中开线政府1号公变”。 5.13

低压开关箱命名原则

5.13.1 低压开关箱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低压开关箱”构成。如“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市政府低压开关箱”。

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建筑物名或数字中选取。 5.13.2 多台低压开关箱特征字一样时,则在特征字后+“1号(2号……)(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市政府1号低压开关箱”。

5.13.3 终端型多电源低压开关箱命名原则:由“特征字+低压开关箱”构成。如“市政府低压开关箱”。 5.14

低压分接箱命名原则

5.14.1 分接箱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低压分接箱”构成。如“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市政府低压分接箱”。

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建筑物名或数字中选取。 5.14.2 多台低压分接箱特征字一样时,则在特征字后+“1号(2号……)(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市政府1号低压分接箱”。 5.15

配电房命名原则

5.15.1 配电房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配电房”构成。如“10kV中开线政府配电房”。

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典型地名或建筑物名中选取。 5.15.2 客户专用配电房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特征字+专用+配电房”构成。如“10kV中开线市政府专用配电房”。

特征字从客户名中选取。

5.15.3 当多个配电房特征字一样时,则在特征字后+“1号(2号…)(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如“政府1号配电房”。

5.15.4 终端多电源配电房遵照5.25条执行。 5.16

配电房内设备的编号原则

5.16.1 10kV开关命名编号原则:

① 进线开关:由“进线线路特征字+编号+开关”构成,如“中开政府011开关”。 编号为011、0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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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出线开关:由“出线线路特征字+编号+开关” 构成,如“政府配电房1号变压器001开关”。

编号从001至009。

③ 母线分段开关:由“分段+编号+开关” 构成,如“分段010开关”。 编号为010、020、030…。

5.16.2 变压器编号编号原则:由“编号+号+公变” 构成,如“1号公变”。

编号为1、2、3…。

5.16.3 其它部分遵照5.10、5.13、5.14、5.26条执行。 5.16.4 终端多电源配电房遵照5.10、5.13、5.14、5.26条执行。 5.17

箱变及环网箱变内设备命名编号原则

5.17.1 箱变及环网箱变10kV部分遵照5.7条执行。

注:欧式箱变仅有1个开关时,按主进开关进行命名编号。

5.17.2 箱变及环网箱变低压部分遵照5.10条执行。 5.17.3 多电源终端箱变10kV部分遵照5.26执行。 5.17.4 多电源终端箱变低压部分遵照5.10条执行。 5.18

10kV电缆段命名原则

5.18.1 三芯命名原则:由“电缆起点+至+电缆终点”构成。如:“城中变电站至开发区开关箱”、“广场开关箱至政府支线开发区开关箱”、“10kV中开线5号杆至6号杆”。 5.18.2 单芯命名原则:由“电缆起点+至+电缆终点+10kV电缆+A(B、C)相”构成。如:“城中变电站至开发区开关箱A相”、“广场开关箱至政府支线开发区开关箱B相”、“10kV中开线5号杆至6号杆B相”。

5.18.3 对于多根电缆并列使用时,由“电缆起点+至+电缆终点+甲、乙、丙…+电缆”构成。 如:“城中变电站至开发区开关箱甲电缆”、“广场开关箱至政府支线开发区开关箱10kV乙电缆”、“10kV中开线5号杆至6号杆乙电缆”。 5.19

低压撑铁横担命名编号原则

5.19.1 横担编号从“1”开始顺序编号。

注:只编电缆终点的横担。

5.20 低压电缆段命名原则

5.20.1 多芯电缆命名原则:由“电缆起点+至+电缆终点” 构成。如“开发区公变至开发区低压开关箱2开关”、“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05号杆至6号杆”、“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05号杆至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01号横担”。

注:当表示不清楚时,开关名设备名都要注明。

5.20.2 单芯电缆命名原则:(线路名称+电缆起点)+“至”+(电缆终点)”。如“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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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变至开发区低压开关箱2开关电缆A相”、“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05号杆至6号杆B相”。

5.20.3 对于多根电缆并列使用时,由“电缆起点+至+电缆终点+甲、乙、丙…+电缆”构成。如“开发区公变400V甲线05号杆至6号杆C相甲电缆”。 5.21

附属设备命名原则

5.21.1 附属设备命名原则:由“设施(设备)名称+附属设备名称”构成。如 “10kV中开线开发区公变无功补偿箱”、“10kV中开线开发区公变令克”。

5.21.2 如果同类附属设备如果有2个及以上,命名原则:由“设备名称+顺序号+附属设备名称”构成。如“10kV中开线开发区公变2号无功补偿箱” “10kV中开线开发区公变1号自动化终端”。 5.22

10kV 升压变、无功补偿命名原则

5.22.1 10kV 升压变、无功补偿命名原则:由“线路名称+编号+升压变(无功补偿装置)”构成。如“10kV中开线1号升压变”。

编号从1开始顺序编号。 5.23

电缆中间接头编号原则

5.23.1 电缆中间接头编号:由“线路名称+编号+中间头”构成。如“10kV中开线1号中间头”。

编号从1开始顺序编号。

5.23.2 单芯电缆的中间接头应在编号后加A或B或C(代表相位)。如“10kV中开线1号中间头A相”。 5.24

电缆井命名原则

5.24.1 电缆井命名原则:由“特征字+编号+电缆井”构成。如“中华路 1号电缆井”。

①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或典型地名中选取。 ②编号从1开始顺序编号。 5.25

开闭所命名原则

5.25.1 开闭所命名原则:由“特征字+开闭所”构成。如:开发区开闭所。

特征字从所供电区域有代表意义的路名、乡镇名或典型地名中选取。

5.25.2 客户专用开闭所命名原则:由“特征字+专用+开闭所”构成。如“市政府专用开闭所”。

特征字从客户名中选取。 5.26

开闭所内设备的命名、编号原则

5.26.1 母线的编号原则:由“10kV+I(II…)母线”构成。如“10kVⅠ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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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2 分段开关的命名原则:由“10kV分段”构成。如“10kV分段”。

分段开关的编号为:“010、020…”。

5.26.3 进线开关命名原则:由“电压等级+进线线路特征字+开关编号+开关” 构成。如“10kV中开011开关”、“10kV西开012开关”。

5.26.4 出线开关命名原则:由“电压等级+出线线路特征字+开关编号+开关”构成。如“10kV开广001开关”。

5.26.5 其它母线设备命名原则

①其它母线设备包括连接于母线上的电压互感器、母线专用接地刀闸等。

②电压互感器命名原则:由 “10kVI(II…)母+电压互感器” 构成。如“10kV I母电压互感器”。

注:I(II…)与母线编号对应。

③母线专用地刀命名原则:由 “10kVI(II…)母+地刀” 构成。如“10kV I母地刀”。

注:I(II…)与母线编号对应。

5.26.6 站用变压器编号原则:由 “1(2…)号站用变” 。如“2号站用变”。

注:1(2…)与母线编号对应。

5.26.7 开关的编号原则

开关编号均采用三位数字的形式,其含义如下: ①进线为011、012…。

②出线从001至009,021至029,031至039,041至049。 ③分段开关为010、020…。 ④电容器开关为061、062…。 ⑤站用变开关为091、092…。 5.26.8 开关间隔附属刀闸的编号

刀闸的编号采用四位数字的形式 ①线路开关附属刀闸含义如下: (1)前三位取开关的编号。 (2)第四位表示刀闸位置: 1代表母侧刀闸。 3代表线路侧刀闸。 9代表线路侧地刀。

②母线分段开关附属刀闸0101、0102,0202、0203…。

注:第四位表示所在母线号。

③电压互感器刀闸从0514、0524…。

注:第三位表示所在母线号。

④电压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侧地刀从05149、0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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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前4位与电压互感器刀闸编号一至。

⑤电压互感器母线侧地刀(母线地刀)从0519、0529…。

注:第三位表示所在母线号。

附录 本导则用词说明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应”。 3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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