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刘礼鹏
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摘要:我国的监督体系中离不开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这一重要部分。而新闻媒体具有其他监督主体没有的功能,该主体能够短时间内开展舆论监督,进而更好地督促我国的各国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促进效率提升,提高社会服务的质量,同时还可以计算暴露出一些关键的社会问题,为建设一个强大、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国家做贡献。所以,本文通过分析舆论监督的内容,总结目前的不足和问题,进而针对性提出对策,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新闻发挥其作用。关键词:新闻媒体;监督体系;民主化;舆论监督;应对策略
一、前言
这些年来,党和国家不断优化和完善监督体系,并且逐步推进了我国的社会民主化进程,社会上的改革新闻媒体也可以逐步做到实事求是的报道,对社会敏感问题作出及时的,客观的报道。但作为新闻媒体,更应该在工作中端正立场和心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通过揭露社会上的违法、违规等问题,实现对权力的制约。
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现状分析
(一)新闻媒体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报道内容
经济效益做好新闻媒体基本经营的物质基础,也是关键的工作。但是一些新闻媒体在报道过程存在与社会焦点问题相去甚远,为了利益夸大广告效果,赚取外快,而忽视了对于时事类、权威媒体的报道内容,导致严重违背了社会群众的需求。尤其是部分地方新闻媒体来说,由于其经济效益受到地方政府的影响,不仅依靠自身的营业收入,更多资金由地方财政拨付。在这样的条件下,不少地方新闻媒体会选择忽视地方问题,选择敷衍态度,难以真正起到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二)新闻侵权事件频发
目前我国新闻媒体报道难以满足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隐私侵权、名誉侵权、著作权侵权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其中的原因是记者必要的法律意识缺少,缺乏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还有的业务技术能力差等。比如,有些记者追求效应,随意发表报道内容;评论主观性强,甚至使用侮辱语言;有的没有得到原作者同意,随意摘抄文章,甚至发生随意修改的问题,严重背离原作者初衷。大量存在的侵权行为严重影响了新闻媒体的声誉。
(三)新闻媒体审判现象严重
新闻媒体审判实际上就是指那些新闻媒体直接跳出司法程序,主观任意对报道内容和报道对象做出道德审判的行为。尽管可以一定程度上让公众指导案件情况,但也使得舆论监督错位,导致法律观念缺失,还严重破坏司法的独立公正。原因包括以下两点:第一,由于自媒体的发展,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讨论社·238·
会事件,并且随着网络的开放和匿名,部分人会任意发泄自我感情。第二,社会的贫富差距扩大,导致社会的矛盾出现激化,因此类似报道就能立即引发社会关注。
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问题的应对策略
(一)慎选报道内容
很多的记者和公众开始敢于客观地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报道和评论,不仅可以让公众了解真相,还可以极大推动我国的社会民主化。因此,在履行舆论监督职能过程中,新闻媒体也应该对报道内容进行复杂化处理,以帮助更好地完善我国新闻监督体系。第一,新闻媒体的报道内容务必客观公正,阐述真相,避免引发混乱,最大限度地防止干扰司法运行,做到合理的舆论监督。其次,新闻媒体要密切报道政府工作和重点问题,利用自身具备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具体的节目、系列报道等方式积极表达公众的意见,在社会中营造舆论氛围,从而加强舆论监督的力量。第三,控制好舆论监督的尺度,分清与负面报道之间的差异。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报道的真正尺度,不可出现过度的局面。
(二)提高报道的价值
新闻媒体需要注意的是,阅读报道的受众是公众。因此,在司法层面上,只能以民意代表的身份表达。一方面是展示公众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而是发挥行舆论监督的作用。民主是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的重要价值追求,也是法治的基础。如果两者出现利益相关者冲突,就会导致报告内容的本质缺失。而作为新闻资料的一线人员,记者在撰写新闻媒体报道过程中,应该严格把握职业规范,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提升,提高自我技能和思想,真正能够通过学习法律来懂得法律、遵守法律。因此,在行使舆论监督权时,新闻媒体必须准确定位报道,尤其应该认真撰写标题和内容,不仅要做到广度和深度到位,确保在吸引人们思考的同时,还能够引导人们的积极性和正能量。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新闻媒体是开展舆论监督的重要主体,因此就应该保证信息公开具有客观性和真实性,务必在及时准确的前提下,保证报道的合法性,既能够充分反映公众的意愿
和利益,还能够帮助更好地保护公民权益,从而促进社会正能量的发展,进一步维护我国的社会和谐,以有效地发挥新闻媒体作为舆论监督主体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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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介的固有属性,指人民群众通过新闻传播工具对党和国家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批评、赞扬或提出建议),包括对决策和行为的监督。我国舆论监督理论的依据可追溯到马克思、列宁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领导人。马克思认为\"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公众的捍卫者,是当权者的不倦的揭露者,是无所不在的眼睛,是警觉地守卫人民精神的自由的无所不在的喉舌。\"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的第二天就宣布:\"我们愿意让政府时时受到本国舆论的监督。\"1987年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1992年党的十四大政治报告、1996 年党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问题的决议》、1997 年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均出现\"舆论监督\"的概念。1990年以后,这个概念被写人一些法律、法规,如《报纸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八条。舆论监督对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落实各项政策,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是社会主义新闻传播业的本质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要措施,是现阶段坚持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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