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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胜道宝鬘集
冈波巴大师 著 张澄基 译
现证无漏诸上师以及至尊圣救度母等殊胜本尊,(特使阿底峡尊者父子等),为光大佛法于北方雪山国之西藏,由彼所传之嘎当派无垢诸口授,余曾亲闻持受之。
于圣地印度享如日月美誉之帝洛巴及那洛巴及玛尔巴罗扎巴等得经教及修持二种大成就之诸上师,并其心要受持者尊者密勒日巴所怀诸无漏心要口授,连其前之嘎当派所传,融会贯摄一味而撰此胜道宝鬘集。余嘎当及大手印二传承诸口诀之心要受持者,东方达波里贡索朗仁青(冈波巴)誌。
常念十种可悲之法:
一个人如果想寻求解脱和证取一切智佛位,首先他应该常常思念此十种可悲之法:
(一) 此十分难得之清净人身,如果用他来作罪业和恶行之工具,实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二) 此难得暇满之人身,不用他来学佛,而让他白白空过死去,实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三) 在这个恶浊短暂的世界上,把自己的生命全部消耗在无意义的事情上,实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四) 自心之本体实即离戏之法身,让他沈陷于迷茫之生死泥沼里,实在是十分可悲的
事。
(五) 引导自己趋入佛道的至好上师,在未证菩提之前就离开他,实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六) 戒律乃解脱之桥梁,如果随波逐浪为烦恼所使,以致破戒,实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七) 由上师的助缘而获得的觉受与证悟,如果虚掷在滚滚的红尘里,实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八) 诸成就者的深奥口诀,把他当作商品一样出卖给那些没有根基的恶人,实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九) 一切众生皆是于自己有恩的父母,以怨恨心弃之不顾,实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十) 青年时期的身,口,意(乃锻炼成器的黄金时代),如果白白空过掉,实在是十分可悲的事。
以上是十项可悲的事。
十项必须之法:
(一) 有了勇气和毅力,还需要一个好的计划来规范自己的根本行为。
(二) 在奉行上师的教言时,必须具有信心和精进。
(三) 必须知道口诀之利弊,才能在上师的各种教敕中,选择(于自己合适)之口诀。
注: 此句打哇桑都译曰:“在选择上师时,弟子必须知道自己的功德与过失”,但原文似非此意,未敢决定。可能渠所据者为另一版本。
(四) 必须具有智慧和信心,才能与善妙上师的心意相合。
(五) 必须常持正念和警策自己,才能使身口意不被罪业所污染。
(六) 必须具有毅力和不挠的甲胄,才能使自己的意志坚定,堪忍各种逆境。
(七) 自己的鼻子不被别人牵着走才能谈到无贪无著的行素。
(八) 长期地在积聚福慧二种资粮上努力,必须知道前中后的次序。
(九) 此心时常浸润在慈悲里,才能生起利生的情怀。
(十) 必须具有智慧和了解,才能不著一切法相和实体。
以上是十种必须之法
十项应当依循之事:
(一) 具有慈悲和证悟的上师,才是好的依靠。
(二) 清静适意具有加持的兰若,才是好的依处。
(三) 与自己见行相合,情意相投的人,才是好的相依。
(四) 时常思维资生财物之过患,才是学道人之正思。
(五) 凡是由成就者之传承所传出之口诀皆应无偏倚地去修学。
(六) 凡是对自他有益之物件、药材、明咒和深邃之因缘法,皆应取用。
(七) 凡是对身体健康有益的物件和方法都应当善加利用。
(八) 凡是对修行觉受有增益的法,都应善加采用。
(九) 凡是具有信心和恭敬的善根弟子,都应摄受。
(十) 在日常行住坐卧四威仪中,皆应常提正念。
以上是十种应当依循之法。
十项应当远离之事:
(一) 与世事纠缠不清,一心眷恋世间八法的上师,应远离之。
(二) 扰乱自己的心意和损害修行觉受的友伴,应抛弃之。
(三) 尘嚣和烦恼甚重的寺庙和住所,应远避之。
(四) 以偷盗抢夺或欺骗的方式来谋生,应禁绝之。
(五) 对自心和修行有损害的作业,应舍弃之。
(六) 对身体有害的物件及行为,应远避之。
(七) 对增进欲望和吝啬的贪执,应断舍之。
(八) 使别人对自己失去信心的轻佻放逸行为,应禁绝之。
(九) 没有意义的行止作业应避免之。
(十) 隐藏自己的过失,宣扬他人的错误,应严禁之。
以上是十种应当远离之事。
十项不应舍之法:
(一) 不要舍弃慈悲,因为慈悲是利他之根本。
(二) 不要舍弃外境之现象,因为一切外境之显现,皆是由心性自显之光明。
(三) 不要舍弃一切妄念,因为他们都是法性之显现游戏。
(四) 不要一意舍弃烦恼,因为烦恼能令行者忆起智慧。
(五) 不要一意舍弃欲乐,因为欲乐能灌溉和增益(行者之)证悟及觉受。
(六) 不要舍弃疾病和痛苦,因为疾病和痛苦皆可成为自己的善知识。
(七) 不要舍弃仇敌于障碍,因为他们能唤起吾人对法性之向往。
(八) 不要舍弃任运产生的(证悟),因为它即是真正的成就。
(九) 不要舍弃方便道,因为他能作智慧道之助基。
(十) 虽然自己的能力薄弱,也不应舍弃利他之心愿。
以上是十种不应舍弃之法。
十项应当谨记之事:
(一) 外显诸境皆属迷幻无有真实,应当谨记。
(二) 内之心性无有吾我,空空如也,应当谨记。
(三) 心中的妄念解应缘而生,率尔无体,应当谨记。
(四) 四大所成之身体及语业,皆是有为法,无常无住,应当谨记。
(五) 众生之一切苦乐,皆由业生;业果昭然,决定无爽,应当谨记。
(六) 痛苦能激发出离心,故为吾人之良友,应当谨记。
(七) 享乐乃轮回之根,常招贪魔及欲鬼,应当谨记。
(八) 扰扰红尘乃学佛之魔障,福报亦会成为法障,应当谨记。
(九) 障碍能激发奋斗向上之智,违缘能作吾人之良师益友,应当谨记。
(十) 从究竟之观点来看,一切法皆无自性,一切之一切皆平等平等,应当谨记。
以上是十项应当谨记之事。
十项应当实行之事:
(一) 学佛以后,就不应在世法和人群中厮混,应当如法去修持。
(二) 应该离开家乡到远方去,身无依仗,心无贪著地去修行。
(三) 应该依止善妙的上师,心离骄慢,如教奉行地去修持。
(四) 在闻思上经过一番努力后,经常要少说话,一心浸润在要义上,努力去修持。
(五) 得了一点证悟以后,切莫闲荡放逸,要一心一意地去策励修持。
(六) 身心上有了(稳定的)修持后,切莫陷入喧嚷的红尘里,要专心一意地去修行。
(七) 发过誓愿以后,就应该策励身口意,勿使放逸,精勤修持闻思修三学。
(八) 发了菩提心以后,就不应再寻求自利,所思所作都要为了利他而努力。
(九) 趋入密乘后,身口意三门就不再为凡夫之下劣境界所局,而应在三种曼陀罗上努力。
注:此大概是指自己的身口意已成为佛之身口意,无复为凡夫境界,身为坛城,语即真实,意为智慧,但亦不敢确定。
(十) 年轻的时候,不要到处去浪游,应该依止善妙上师,刻苦地努力修行。
以上是十项应当实行的事。
十项应当努力之事:
(一) 初学佛的人,应该在闻思上努力。
(二) 在觉受(和效验)生起了以后,就应当在(定慧)专修上努力。
(三) 在没有获得坚定的(定慧证悟)时,要在寂静的处所勤修努力。
(四) 当妄念势强,乱心纷起时,应当力持正念,观照降服之。
(五) 当昏沉炽盛时,应当奋力使自己清醒(克服睡魔)。
(六) 自己的心志尚未坚固之前,应当在禅定上努力。
(七) 心依根本定要在后得位(之行住动用中)努力。
(八) 如果遭遇到许多的违缘,正好在三种忍上努力。
注: 此指耐他怨害忍,安受众苦忍和法思圣解忍。
(九) 当欲念贪心执著非常旺炽之时,必须努力地用种种严厉的方法,予以克服对治。
(十) 当慈悲心微弱时,应当努力地观修菩提心。
十项激励自己之法:
(一) 潜心思维此暇满人身之难得,就会激励自己去进修佛法。
(二) 常念无常及死亡,就会激励自己去力行善业。
(三) 思维业果不坏的道理,就会激励自己去净罪除恶。
(四) 思念轮回之过患,就会激励自己去挣取解脱。
(五) 思维轮回众生之痛苦,就会激励自己去增长菩提心。
(六) 思维众生之种种颠倒谬见,就会激励自己在闻思学问上努力。
(七) 思维净除无明习气之艰难,就会激励自己努力修行奋取成就。
(八) 思维此恶浊时代烦恼异常炽盛,就会激励自己在对治烦恼上努力。
(九) 常常思念此恶浊之世 ,违缘万千,罄竹难书,就能激励自己在坚忍上努力。
注: 直译为恶浊之时,但此处“时,世”似可通用。
(十) 蹉跎岁月,东游西荡,会很快把生命浪费掉,常思此一真理,就会激励自己努力精进。
十项流入错误之法:
(一) 信心小而智慧大,就容易成为“空言多舌”者。
(二) 信心大而智慧小,就容易成为“顽固不化”者。
(三) 能努力精进但没有真实口诀的人,就容易走入错误及过失之道。
(四) 最初如果没有在闻思上用功夫 ,就会流入黑暗迷蒙之禅定。
注: 闻思即是指广学佛法之教义,祛疑精思以获得必须之佛法智识。
(五) 若不在智识和实证上痛下功夫,就会成为自以为是的学佛者。
(六) 若不在大悲心和善巧方便上努力,就会流入小乘。
(七) 若不在般若空性上力学精修下真功夫,一切所作所为皆属生死轮回边事。
(八) 若不粉碎世间八法之念,一切所作所为皆会成为世间法的装饰品。
(九) 对一般凡夫俗子,若心有所求,则会顾忌众多,连恶人的面孔都要看了。
(十) 如果自己的意志不够坚强,不能善隐自己的功德和神通,就容易成为替恶人服务的红尘法师。
十项错误之法:
(一) “欲望”常被误认作“信心”。
(二) “贪爱”常被误认作“慈悲”。
(三) 心意造作所显之空,常被误认作本体如是之空。
注: 较明显的另译:心意造作所显出之(假)空,常被误认为是(那真实的)本体如是之空。
(四) “断见”常被误认作“法性”。
(五) “觉受”常被误认作“证悟”。
(六) 伪装的持戒常被误认作真正的持戒。
(七) 入魔常被误认成“密行”。
注: 原意不明,另译是:入魔常被误认作是扫荡迷执的法行。
(八) 骗子常被误认作“成就者”。
(九) 自利常被误认作利他。
(十) 欺骗愚迷常被误认成善巧方便。
十项无错谬之法:
(一) 对任何东西都没有贪著,出家离家是不会错误的。
注: 这恐怕也要看当时社会和出家之实际情况才能决定。在冈波巴时代之西藏,这句话很对,但在别的地方和别的时代,就不一定适用了。
(二) 对上师和善知识恭敬承事是不会错误的。
(三) 认真地在佛法的闻思修上用功是不会错误的。
(四) 见解高广而行为严谨是不会错误的。
(五) 心胸广大而持戒细密是不会错误的。
(六) 智慧大而我慢小是不会错误的。
(七) 口诀丰富而修持谨严是不会错误的。
(八) 觉受和证悟非常殊胜而没有丝毫的傲慢和夸张是不会错误的。
(九) 能独自居住,又能处众无碍是不会错误的。
(十) 对自利心无贪著,对利他方便善巧是不会错误的。
十四项无义利之颠倒行为:
(一) 已得人身而不思正法,如至宝山而空手而归,实在是无意义的事。
(二) 已入法门而仍系家累 ,如灯蛾扑火,实在是无意义的事。
注: 法门此处可能指出家人而言。
(三) 虽常在持法大德的面前,自己却没有信心,如在海边干渴而死,实在是无意义的事。
(四) 任何一个法门如果不能对治我执和四根本烦恼,就象是把斧头和树皮捆在一起,毫无意义。
(五) 任何一个口诀如果不能对治烦恼,就象是一个病人,把药囊背在身上而不服用,实在是没有意义的事。
(六) 口头说法喋喋不休,身心却毫无行持和体验,这种说教,就象是鹦鹉说话一样,实在毫无意义。
(七) 用偷窃强夺或欺骗的方法,获得财务后用以布施,这就象雷电入水,完全浪费了,实在毫无意义。
(八) 以损害众生的方式,获得财物后用以供养三宝,这就象把儿子杀掉,以其肉来供事其母一样,实在是颠倒的行为。
(九) 为了满足现世的欲望而伪饰法行及忍辱,这就象猫躲老鼠一样,实在毫无意思。
(十) 为了现世的名闻和供养而广行善业,就象是用一卷牛皮,一袋酒糟,或是一包食物来交换无价之如意宝珠一样,实在是颠倒的行为。
(十一) 见闻虽然深广,而身心却流入凡俗,这就象医生自染恶疾,真乃颠倒的行为。
(十二) 学了一大堆口诀,却毫无实际的修持,这就象面对一个富户的仓库,身上却无钥匙一样般,实在毫无意义。
(十三) 自己尚未契证法仪,却对别人说法,这是以盲导盲,实在毫无意义。
(十四) 由方便(道)所生起之觉受以为是最殊胜的,对实相之究竟,却不予追求,证就象把黄铜当作金子,实在毫无意义。
学佛人的十八项过失:
注: 原文Chos.pa广义可指任何学佛人或趋入佛法之人,但此处就文气来看,似乎是指出家的学佛人。
(一) 为了成就世间法而息隐住山,乃学佛人之过失。
(二) 身为领众而只作自利之事,乃学佛人之过失。
(三) 佛学虽博而不怯罪行,乃学佛人之过失。
(四) 口诀虽丰富但身心却流于凡俗,乃学佛人之过失。
(五) 持戒虽然谨严,心中贪念却极大,乃学佛人之过失。
(六) 觉受和证悟虽好,却不能调伏自己的身心,乃学佛人之过失。
(七) 已入法门,但于入世之爱憎不能断舍,乃学佛人之过失。
(八) 身虽出世行于佛道而勤事稼穡,困于农务,乃学佛人之过失。
(九) 虽解义理而不修持,乃学佛人之过失。
(十) 虽已立誓修持而不能贯彻始终,乃学佛人之过失。
(十一) 职务虽在法中,而法行却不能成长,乃学佛人之过失。
(十二) 食物虽然自然而来,心还是放不下要去东谋西找,乃学佛人之过失。
(十三) 由善业(定慧)所获之威力,用来医疾延命 ,乃学佛人之过失。
注: 为众生除病乃学佛人之应尽责任,此处恐系诫告专修之士,不可轻易将善行及定慧之威力,一味用在治病及替小儿延命上,因而浪费威力而增道障。
(十四) 为了财物而教人口诀,乃学佛人之过失。
(十五) 以机心来自赞毁他,乃学佛人之过失。
(十六) 能传授口诀给别人,自己的身心却不能与法相应,乃学佛人之过失。
(十七) 自己不能独自安住,又不知随顺处众之道,乃学佛人之过失。
(十八) 于乐不能容受,于苦不能忍耐,乃学佛人之过失。
十一项不可缺少之法:注: 原文作十二项法,但数来数去只有十一种(?)。
(一) 从心底深处惧畏生死轮回,此信坚固,为不可缺少之法。
(二) 能引导自己进入解脱道之上师,为不可缺少之法。
(三) 对自己身心有益之教法,能善解善用,为不可缺少之法。
(四) 坚毅恒久无惧艰难之精进,为不可缺少之法。
(五) 于闻思修三学处之努力和福慧二资粮之集聚心无厌足,为不可缺少之法。
(六) 具有能悟诸法本性之见,乃不可缺少之法。
注: 原文作Shes.bYahi.gNas.Lugas直译作“所知法的本性”。但所知二字如直译,可能会引起关于知识论方面之问题,其实藏文术语之习惯说一切所知法Shes.byahi.chos.Thamas.chad.,即是一切法的意思。故此处不拟因习语之不同而直译,可能会造成不必要之许多问题也。
(七) 于一切时处皆能安然修观心性,为不可缺少之法。
(八) 能使一切所作所行皆归于道之法门,是不可缺少的。
(九) 能遣除一切违缘、魔障和错误之不落言诠之口诀,是不可缺少的。
(十) 在临命终时,心能安祥且具有决定的把握,此一境地是不可缺少的。
(十一) 任运成就法报化三身之果实,此一法门是不可缺少的。
十一种上人之象征或德相:
(一) 妒忌和骄慢微小乃上人之象徵。
(二) 贪心微小,安贫知足乃上人之象徵。
(三) 不爱装饰,无有我慢,从不盛气凌人者,乃上人之象徵。
(四) 无诳诈,不隐藏者,乃上人之象徵。
(五) 自己的一切行为能善为观察,心中不失正念及主张,乃上人之象徵。
(六) 对善恶报应兢兢慎为如护己目,乃上人之象徵。
(七) 于持守显密诸戒无伪作隐藏,乃上人之象徵。
(八) 对众生无分亲疏远近,乃上人之象徵。
(九) 对行恶之人,心不愤怒,能忍能恕,乃上人之象徵。
(十) 占便宜的事让给别人,吃亏的事自己承当,乃上人之象徵。
(十一) 所作所思与世俗人格格不入,乃上人之象徵。
以上是十一种上人之象徵或德相,与此相反的就是“非上人”之象徵。
十项无利益无意义之法:
(一) 对自己这个如幻的肉体,无论如何培护侍奉,到头来仍是无常毁灭,实在没甚利益。
(二) 食、色、财宝,无论如何吝惜珍藏,死时仍需空手而去,实在没甚利益。
(三) 历尽艰难辛苦所建成的华屋城堡,死时仍要抛下,独自悄悄地离去,连自己的尸体也会被摈出门外,实在没甚意义。
(四) 自己所爱护的子女侄甥,无论用尽了多大的心力,消费多大的财物,死时一点忙也帮不上,实在没甚意义。
(五) 好友亲属,不管交情多么厚,眷恋多么深,死时仍需要分开,独自悄悄地离去,实在没甚意思。
(六) 子女虽然众多亦是无常的,财物虽然丰裕仍是要弃舍的,实在没甚意思。
(七) 不惜辛劳、费尽心力去维护土地和庶民,死时必须抛下,独自无依地离去,实在没甚意思。
(八) 虽然具足信心到处去朝山旅行,但如果不能如法修持,则是种下了入法门而堕恶道之因 ,实在没有意思。
注: 印度西藏汉地各种佛教圣地甚多,有些藏人会以多年之光阴到处去朝礼圣迹者。这样就浪费了许多时间,在旅途中游荡亦会遇缘而作各种恶业。
(九) 精进闻思、佛学广博而未能修持的人,临命终时难以入道,实在没甚意思。
(十) 虽然在善知识处住了多年,但自己却没有信心和恭敬,因此得不到加持,也立不起功德,实在没有意思。
十项自讨苦吃之事:
(一) 到衣食无继的家中去持家,就像是愚人服毒一样,实在是自讨苦吃。
(二) 不信佛法,一味造罪,就像疯子跳悬崖一样,实在是自讨苦吃。
(三) 用伪诈诳诈的手段去欺骗别人,就像是自己收集毒物来给自己吃一样,实在是自讨苦吃。
(四) 心志不坚却要去管带众人,那就像龙钟蹒跚的老太婆,要去山上牧牛一样,实在
是自讨苦吃。
(五) 不以殷诚之心致力于利他之事,却沉湎于自利和世间八法中,这就像一个瞎子在北部的大草原迷途上徘徊一样,实在是自讨苦吃。
(六) 不自量力地去承担自己所办不到的大事业,就像是一个弱小的人去背负那沉重的巨担一样,实在是自讨苦吃。
(七) 因自己的骄慢而破坏上师及佛陀的教敕,就像是违犯了大王的圣旨一样,实在是自讨苦吃。
(八) 修行人放弃了修行,跑到罪恶的城市中去居住,这就像高山的野兽,跑到河谷的水边去寄居一样,实在是自讨苦吃。
(九) 不培护本有的智慧,却在尘嚣戏论中放逸散乱,就像空中飞翔的鹏鹰断了翅膀一样,实在是自讨苦吃。
(十) 上师和三宝的财物,无忌惮地拿来自己享用,这就像无知的孩儿吞吃炭灰一样,实在是自讨苦吃。
十项自己受益之事:
(一) 断舍贪嗔痴的世法,专志修持佛道,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二) 舍弃家庭和亲友,一心依止良师,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三) 抛弃世法尘嚣,在闻思修上努力,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四) 舍弃城市和亲友,在深山寂静处独住,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五) 斩断声色五欲,心离贪念,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六) 于粗食陋居,心能知足,于善妙享用,心无贪求,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七) 不依靠别人,只依靠本尊,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八) 无视现世之短暂欢乐,一心追求究竟之菩提安乐,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九) 舍弃对物质的贪求,一心修持空性,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十) 在福慧双运之大道上努力,这是自己会受益的事。
十项正妙之法:
(一) 于因果业报之理,深信不疑者乃下根之见。
(二) 见内外一切显现诸法皆空,此显空双运又有四种层次之不同,此是中根之见。
注: 此四种层次,大概是指密乘之四喜四空。
(三) 见,能见,所见三者无有分别能如是知者是上根之见。
(四) 能专注一处(心无散乱),乃下根之修观。
(五) 能住于四种双运之三昧者,乃中根之修观。
注: 难以确定,可能指显空,幻空,乐空,悲空等。
(六) 能修,所修及修观本身三无差别,无丝毫缘想者,乃上根之修观。
(七) 慎惧因果,如护己目者,乃下根之行。
(八) 于日用行为中,见一切法如梦如幻者,乃中根之行。
(九) 于一切所行毫无滞著者,乃上根之行。
(十) 一切烦恼及我执皆一天一天地减轻,有逐渐消灭之趋势,这是上、中、下三根都应该具有之相应暖相。
十项愚不可及之事:
(一) 不如法依止成就的上师,却跟随那些鼓舌如簧的伪诈上师。实愚不可及。
(二) 不寻求口传派成就者的口诀,却追求那些无意义的外道世间诸学,实愚不可及。
(三) 外显诸法,瞬息变灭,人寿几何,随遇而安;若精打细算作广大周详之永久计划,实愚不可及。
(四) 不独自思维佛法问题,却在众人群中去讲说佛法,实愚不可及。
(五) 不以食粮财物作布施,却吝啬地积聚那诳人的钱财,实愚不可及。
(六) 不如法地持守显密诸戒律,却恣意地放荡身口意诸行,实愚不可及。
(七) 不在证悟本元自心之大事上习练修持,却把生命消耗在各种世法之小事上,实愚不可及。
(八) 不对治自己心中的迷茫,却要调服那些野性难驯的众人,实愚不可及。
(九) 身心上已经生起之(善妙)觉受,不予以培护增长,却一心为了今生此世的事物呕心费力,实愚不可及。
(十) 在因缘已经会合的今天,不发奋精进,却懒散懈怠,陷入逸乐之中,实愚不可及。
十项需要之法:
(一) 最初需要对生死轮回生起畏惧之心,决心要逃脱。就象被屠夫拴住的麋鹿一样。
(二) 中间需要一个“死而无悔”的精进,象一个勤劳耐久的农夫耕田一样。
(三) 最后需要一个乐陶陶,安稳稳“无可死者”之心,象一个具大威权,成大事业之伟人的心胸一样。
(四) 最初此心要觉得无一刻一分的空闲,就象是身上的要害处中了利箭之人一样。
(五) 中间需要一个心无旁骛的修观,就象是丧了独子的母亲一样。
(六) 最后心中要觉得(空荡荡的)无事可作,就象是牧羊人眼见羊群被强徒赶走了一样。
(七) 最初于佛法生起决定的了解和信心时,那感觉就象是饿极了的人,得到美食一样。
(八) 中间于自心生起决定的了解和证悟时,那感觉就象是力士(掘山)获得宝藏一样。
(九) 最后于不二双运之理,生起决定的证悟时,那感觉就象是直捣骗子的老巢,拆穿他的骗局一样。
(十) 在决定证悟了惟此无他之真性时,就象是乌鸦从大海中的船上起飞,心中塌实地无丝毫惧畏一样 。
注: 此譬喻尝见于大手印之教典中。海船中的鸟,纵使飞出,最后仍旧回到船上。世念无论如何纷飞,终究仍收摄入法身,无他处可落脚也。
十项不必作的事:
(一) 若能证悟心性本空,就不必在闻思上费力了。
(二) 若能悟知自心明体本无垢染,就不必在净除罪业上费力了。
(三) 若能住于空性真道,就不必在积聚资粮上费力了。
(四) 若能常浸润在本来面目中,就不必在方便道上费力了。
(五) 若能悟知妄念即是法性,就不必修持或争取无念了。
(六) 若能悟知烦恼无根,就不必依赖任何对治法了。
(七) 若知名闻美誉如梦如幻,就不必斤斤于立破成败了。
(八) 若知痛苦即是成就,就不必另求快乐了。
(九) 若能悟知自心本来无生,就不必修转识往生法了。
(十) 若一切所行皆是为了利他,就不必寻求自利了。
十项殊胜之法:
(一) 在六道一切众生中,能获一暇满人身,实极为殊胜。
(二) 在不信佛法的众人群中,得一信佛之人,实极为殊胜。
(三) 在百千宗派中能得此具足心要义之宗派,实极为殊胜。
(四) 由闻思所得之万千智慧,不及由修证所生之一刹那智慧来得殊胜。
(五) 行万千有为法之善业,不及行一刹那之无为法善业来得殊胜。
(六) 修持万千种的有缘三昧,不及修持一刹那之无缘三昧来得殊胜。
(七) 行无量之有漏善业,不如行一刹那无漏善业来得殊胜。
(八) 生起万千种的觉受,不如生起一刹那之证悟来得殊胜。
(九) 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行万千善行,不如修一刹那之无目的之善行来得殊胜。
注: 此为一极重要和极特殊之大乘观点,其伦理学之基础,似犹待研讨。此观点之可能理由是:A、能无量故,B、以真如佛性而自然成功,所行恰到好处故,C、目的原来具足故,不必作意去追求,法尔能达成故。
(十) 以万千红尘中的财物作为布施,不如“一物不执”来得殊胜。
十项任何皆好之法:
(一) 心已入法之人,舍弃事务也好,不舍弃事务也好。
(二) 已经完全断了惑的人,修行也好,不修行也好。
(三) 已经斩断贪执欲乐的人,修持无贪法也好,不修也好。
(四) 现量证悟法性之人,独自在山洞中睡觉也好,在众人群中作管带也好。
(五) 现证诸法如幻之人,独自住山也好,十方去游历也好。
(六) 于身心已得自在之人,舍弃欲乐也好,依伴欲乐也好。
(七) 具足(真正)菩提心之人,在寂静处修行也好,在众人群中作利他之事也好。
(八) 具足真挚坚固的信心,无变化动摇之人,和上师住在一起也好,不住在一起也好。
(九) 见闻广博,深知佛法精进的人,得到成就也好,碰到魔障也好。
(十) 已得最胜证悟之瑜伽士,具有一般的神通也好,没有神通也好。
由正法所出生之十项功德法:
(一) 十善,六波罗蜜多,一切法空性,诸菩提分法,四种圣谛,四静虑,四无色定,真言乘之成熟解脱等,出世解脱之道皆为佛道所出生之功德法。
(二) 于人趣中,生具上贵种姓之家,如婆罗门,舍主等,天道中如四天王等欲界六天,色界天之十七天,无色界之四天等亦皆为佛道所出生之功德法。
(三) 预流,一来,不还,阿罗汉果,佛果,乃至一切智者之降世,出家(成道、降魔、转法轮)等亦是由此佛道所出生之功德法。
(四) 以宏愿及发菩提心之威力(于菩提果位时),任运出生大悲心而变现报化二种色身,乃至轮回未空时,能任运成就利益众生诸事业等,亦皆由此佛道所出生之功德法也。
(五) 诸菩提以悲愿力,能随种种众生、种种不同之需求,予以适宜的滋养和满足,诸资生具亦皆令成办,此皆佛道所出生之功德法也。
(六) 三恶道及无暇之处所,偶或亦有些微之乐趣,此亦皆由佛道之福德所至,故亦是
佛道所出生之功德法也。
(七) 恶劣之人因正法故,心得转变,居善士位,众人所尊,恭敬顶戴,此亦佛道所生之功德法也。
(八) 昔日纵性作恶而堕地狱,报尽出狱而逢正法,回心向善获人、天身,得遇解脱安乐之道,此亦佛道所生之功德法也。
(九) 若于正法或稍具信心,或略具尊敬,或微有安乐,或略守法仪,(其人不久)终能住贵胜处,悦意快乐,此皆佛道所生之功德法也。
(十) 舍弃世间一切财物,离家出家,于山林、洞穴、寺庙等处安住修行,资生食用自然而至,(如是胜妙因缘)亦皆佛道所生之功德法也。
十项唯名(无实)之法:
(一) “根”之本性实不可言诠,因此所谓根者唯名(无实)耳。
(二) “道”者实无能行及所行,因此所谓道者唯名无实耳。
(三) 本性无能见所见,因此所谓“证悟”者,唯名无实耳。
(四) 本元之性无能修所修,因此所谓“觉受” 者唯名无实耳。
(五) 本来之性无能行所行,因此所谓“行” 者唯名无实耳。
(六) 就实意而言,实无能守所守,因此所谓“三昧耶戒”者,唯名无实耳。
(七) 就实意而言,实无能积所积,因此所谓“二种资粮”者,唯名无实耳。
(八) 就实意而言,实无能净所净,因此所谓“二障”者,唯名无实耳。
(九) 就实意而言,实无能断所断,因此所谓“轮回”者,唯名无实耳。
(十) 就实意而言,实无能证所证,因此所谓“果位”者,唯名无实耳。
十项任运成就之大乐:
(一) 一切众生心中之自性常驻法身,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二) 本元法性离一切诸相之戏论,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三) 离边越意之悟境,离一切宗派偏见之戏论,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四) 心离作为之觉受,无一切缘想之戏论,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五) 无为无作之行,离一切取舍之戏论,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六) 与法性及智慧无有分别之(佛陀)法身,离一切能所之戏论,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七) 法性、智慧、法身三无差别,离一切能所之戏论,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八) 自然之悲心流出报身佛,离一切生死变动,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九) 转法轮者,离一切我见诸戏论相,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十) 不可限量之慈悲所出生之度生事业,不受时间与空间限制,因此大乐任运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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