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郑州市航空港地区总体规划 项目委托单位:郑州市城市规划局
组织编制单位:郑州市城市规划局、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 项目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 [建设部]城规编第(081001) [深圳市]深规勘设许字第号 设 计 编 号: 2007 B20 编 制 时 间: 2008年7月 出 图 专 用 章:
院 长: 刘仁根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副 院 长: 范钟铭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朱荣远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明昌 高级工程师
总规划师: 范钟铭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主管: 何林林 高级城市规划师 徐建杰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规划室主任: 王泽坚 高级城市规划师、规划一室主任项目负责人: 周 俊 城市规划师、规划一室主任工 葛永军 城市规划师、博士 项目组成人员: 龚志渊 城市规划师
陈 皓 城市规划师 曹东川 城市规划师
覃 原 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邴启亮 给水排水工程师 赵 莹 电力通信工程师 唐明健 燃气供热工程师 谭敏敏 环保环卫工程师 张 涛 综合防灾工程师
目 录
郑州航空港地区总体规划(2008-2035)
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郑州航空港组团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
市规划编制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郑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及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有关法规和规范,制定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是郑州航空港组团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法定指导性文件,是下一层次规划(控
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的编制依据。凡在本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3条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西面以京广铁路为界,东、南、北三面以国家南水北调工程走
廊为界,包括新郑市孟庄、薛店、龙王,中牟县张庄、三官庙、九龙六个乡镇的部分土地,总面积为138平方公里。
第4条 为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本规划期限为:2008-2035年,其中
近期规划期限为2008-2012年,中期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
第5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条 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郑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如需调整,必须符合
《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的有关规定。
第7条 本规划经郑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郑州市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开
始实施。
第8条 第9条 第10条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 规划目标
1、为城市政府施政管理提供规划依据,保障各项城市建设有序进行。 2、为郑州航空港地区跨越式发展提供空间框架以及基础设施支持。
规划指导思想
从区域角度分析,依据郑州城市总体规划,打破机场是单纯的运输设施的传统观念,将航空港地区作为城市的综合运输枢纽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体,注重塑造空港地区的时代性、高效性、外向性、快捷性和综合性。
规划原则
1、保障航空港地区长远发展原则。以航空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城市服务业多产业发展作为郑州航空港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建立航空港地区多元化的产业经济结构。
2、协调区域发展原则。打破行政界限的束缚,协调区域整体发展,在功能、配套、交通、建设时序、物质空间环境方面与大区域整体协调和统一;加强城市建设科学合理的空间聚集与拓展,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的规模效益,完善城市空间的等级结构。
3、生态化和环境友好原则。合理控制、改善和恢复生态环境,建立与全市生态系统相协调,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的生态体系,通过强制性生态控制策略和控制手段保障生态环境的稳定,在优化航空港地区城市空间环境的前提下,实现城市化、现代化和产业化。
4、弹性规划控制原则。郑州航空港地区发展的复杂性和不可预见性突出,规划保证预留合理的发展弹性。以郑州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发展为核心,在保证其长远发展所需的用地储备、交通体系架构、基础设施能力等前提之下,制定以机场为核心的航空港地区总体规划。
第11条 第12条 第13条 第14条 第三章 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与规模
发展目标
以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的跨越式发展为契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出口加工业、航空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把郑州航空港地区建设成为交通便利、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生态型航空新城。
功能定位
全国大型复合枢纽机场和国际货运枢纽所在地,郑州城市密集区南部组团,以航空客货物流、临空制造业、现代商贸等为主要功能的现代化生态型航空新城。
人口控制规模
到2035年,郑州航空港地区人口(不包括机场核心区)控制在43万人左右,其中北部片区约18万人,南部片区约25万人。
到2020年,郑州航空港地区人口(不包括机场核心区)控制在33万人左右,其中北部片区约13万人,南部片区约20万人。
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到2035年,郑州航空港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平方公里,其中机场核心区控制为48平方公里,北部片区为平方公里,南部片区为平方公里。南北片区合计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7平方米。
到2020年,郑州航空港地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平方公里(不包括机场核心区),其中北部片区为平方公里,南部片区为平方公里。南北片区合计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6平方米。
第四章 空间资源管制
鲜明、协调统一的生态型空港新城。
1、机场核心区:范围为航城大道(“四港联动快速路”在规划区内称“航城大道”)以东、南水北调总干渠以西、规划的机场北侧登封-机场-商丘高速公路以南和
第15条 空间资源管制目标
第16条 第17条 1、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对本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进行综合控制和引导,优化区域生态结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2、对非城市建设用地进行保护性利用,保护和控制城市组团间生态隔离屏障、南水北调防护绿廊以及机场出入口门户地区绿色走廊。
空间资源管制分区
为使本规划区内各项空间用途协调发展,对本规划区内不同属性的空间,统一规划、统一控制,将规划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 1、禁止建设区:包括具有特殊生态价值的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历史文物古迹保护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区域、重要的保护绿地以及国道、省道两侧划定的不准建设控制区。郑州航空港地区内禁止建设区面积为平方公里,包括张庄森林公园平方公里、南水北调防护绿廊平方公里、机场门户绿色走廊平方公里。
2、限制建设区:为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者敏感区。郑州航空港地区内限制建设区面积为平方公里左右,位于薛店镇南部。
3、适宜建设区:为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以外的地区。郑州航空港地区内适宜建设区面积为平方公里。
第五章 布局结构和功能区发展策略
布局结构
按照“区港一体、协调发展”的理念,郑州航空港地区按照“一核两区”进行布局。“一核”即机场核心区;“两区”为机场北部的物流商贸区和南部的临空产业区。三个功能片区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和有效的交通组织,形成功能完备、特色
第18条 省道102以北的区域,总用地面积约48平方公里。该区域以机场运营功能为主,主要布局机场飞行区、机场生产辅助区、飞机维修区、保税仓储区、综合办公区、站前商务区和综合交通换乘中心等。
2、南部临空产业区:位于省道102南侧区域,总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发展备用地平方公里。该片区以临空制造功能为主,主要布局航空制造业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
3、北部物流商贸区:位于规划的机场北侧登封-机场-商丘高速公路以北的区域,总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发展备用地平方公里。该片区以物流商贸功能为主,主要布局郑州出口加工区、会展商贸区、高新产业及研发基地、生态休闲区等。
功能区划分
根据规划的用地性质、规划道路网、自然界线等,将规划建设区划分以下功能区: 1、南部片区
南部片区分为以下7个功能区:
(1)薛店居住区:位于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之间,以薛店镇区为依托,总用地面积约694公顷,其中包括发展备用地367公顷。该片区以发展传统制造业(食品加工等)、拆迁安置等为主。
(2)台商工业园区:位于S102省道北侧,总用地面积约158公顷。该片区以延
续台商工业园区现有加工制造产业功能为主,主要布局食品、制药等产业。 (3)南部高新产业发展区:由京珠高速公路、S102省道、梅河、空港三路、空港六路、航城环路围合而成,总用地面积约949公顷。该片区以加工制造功能为
主,主要布局出口导向的高新技术产业。
(4)航空制造业发展区:由S102省道、航城环路、西气东输保护走廊围合而成,总用地面积约629公顷。该区域以加工制造、物流功能为主,主要布局与航空器材及相关零部件制造加工等。
(5)空港新城次中心区:由梅河、西气东输保护走廊、空港四路、空港三路围合的区域,总用地面积约412公顷。该区域以产业配套居住、商业发展为主要功能,是南部片区的核心区,也是空港新城的次中心区。
第六章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19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6)南部滨水居住区:由空港三路、空港四路、航城环路、空港六路围合而成,总用地面积约138公顷。该区域以高档滨水居住为主。
(7)苑陵古城遗址保护区:苑陵古城遗址保护区基本为以省级文物遗址苑陵古城遗址为核心,总用地面积约103公顷。该区域以文物保护、休闲功能为主,主要布局遗址公园等。 2、北部片区
北部片区分为以下7个功能区:
(1)孟庄居住区:位于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公路之间,以孟庄镇区为依托,总用地面积约663公顷,其中发展备用地249公顷。该片区以一般制造业、拆迁安置为主要发展方向。
(2)出口加工区:由龙中公路、航城环路、登封-机场-商丘高速公路和航城三路围合而成,总用地面积约455公顷。该片区主要为布局郑州出口加工区。 (3)教育研发区:位于航城大道以西,航城二路以南,总用地面积约280公顷。该片区主要发展教育(物流教育、技工教育等)、研发、高新制造等。
(4)北部高新产业发展区:位于京珠高速以东、航城大道以西,航城二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301公顷。该片区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
(5)中央商务区:位于航城大道以东,龙中公路以南,航城三路以西,总用地面积约330公顷。该片区依托郑州—机场轨道站点,主要发展会展、商业、居住等,是北部片区的核心区,也是空港新城的主中心区。
(6)北部滨水居住区:位于航城大道以东,龙中公路以北,总用地面积约198公顷。该片区为高品质居住区。
(7)保税物流园区:位于登封-机场-商丘高速公路与机场三跑道之间,总用地面积约508公顷。该片区依托郑州出口加工区和郑州机场,重点发展保税物流等。
第20条 第21条 1、严格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标准,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规模,通过有效整合土地资源,优化空间布局结构,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完善城市空间形态,保护生态环境,控制生态廊道。提升城市综合功能,增强城市环境品质。
3、航空港地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平方公里(不包括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远期发展控制地区和发展备用地),占航空港地区规划总用地的%。
居住用地规划
1、以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为基本指导思想,高度重视和统筹考虑各类人群的居住需求,统筹布局高、中、低档次居住用地,建设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2、利用城市轨道交通的便捷性,在轨道站点周围的步行距离范围内,安排高密度住宅区。
3、合理引导原有农村居民点有序改造,加强规模控制与环境引导,注重本土文化的塑造。
4、居住用地分为二类居住用地、居住与商业混合用地和四类居住用地。充分利用河流水系和区域绿地,建设高品质的居住环境,在航空港地区南、北两片区各规划5个居住区;规划居住用地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人均居住用地平方米。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以提升城市化水平为目标,形成等级明确、高标准配置、系统化、网络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2、规划在北部片区形成航空港地区城市主中心,主要公共设施沿航城中路两侧布置,在轨道站点周边布置大型商业服务业设施、会展中心,形成良好的城市形象。 3、规划在南部片区形成航空港地区城市次中心,主要公共设施沿空港中路南侧集中布置。
第22条4、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6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在航空港南、北两片区各自规划行政管理中心,提升综合服务功能;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公顷。
(2)商业用地:商业用地主要围绕南北两片区主中心、次中心布局,形成小区配套商业为点、沿街商业为带、商业中心为面的商业网络;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公顷,其中市场用地公顷。
(3)文化娱乐用地:包括图书展览、广播电视和文化活动等用地。文化活动用地分为三级布局:市级——布置空港会展中心;区级——布置在航空港地区城市主中心;片区级主要服务于航空港南、北两片区以及薛店镇和孟庄镇两个相对独立的镇区;规划文化娱乐用地公顷。
(4)体育用地:在航空港地区南、北两片区各规划1处体育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7公顷。
(5)医疗卫生用地:包括综合性医院和专业性医院以及大型门诊部等用地,规划用地面积公顷。
(6)教育科研用地:规划在北部片区航城大道以西布置各类职业教育学院,规划教育科研用地公顷。
(7)文物古迹用地:严格保护南部片区的苑林古城遗址,面积为公顷。
工业用地规划
1、根据集约利用城市土地资源的指导思想,规划以临空型产业为特色的八大产业集聚区;规划工业用地面积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2、北部片区重点规划4个工业园区:
(1)孟庄工业区:以食品制造等传统工业为主; (2)北部高新技术产业区:以发展高新技术制造业为主;
(3)教育研发区:产、学、研为一体,重点发展职业教育、高新技术研发为主; (4)出口加工区:为郑州出口加工区所在地,以发展出口导向工业为主。 3、南部片区重点规划4个工业园区:
第23条 第24条 第25条 第26条 第27条 (1)台商工业园区:该片区以延续台商工业园区现有加工制造产业功能为主,主要布局食品、制药等产业;
(2)薛店工业区:以发展食品制造等传统工业为主;
(3)南部高新产业发展区:该片区为主要布局出口导向的、与航空运输关系密切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服装等产业;
(4)航空制造业园区:该区域以航空制造、物流功能为主,主要布局与航空器材及相关零部件制造加工、精密机械及配件制造等产业。
仓储用地
根据机场以及工业用地布局,结合货物的流向,南部片区在省道102和航城环路交叉口西侧规划仓储用地一处,方便机场、产业园区共同使用;北部片区在龙中公路与航城大道交叉口南侧规划仓储用地1处。规划仓储用地18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
对外交通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公顷,主要包括高速公路用地、长途客运站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1073.2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包括道路用地、广场用地和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绿地规划
规划绿地85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和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和生产防护绿地两大类别;人均公共绿地保证在8平方米以上。(注:计算人均公共绿地指标时,将体育公园用地、公园内的水域用地纳入统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7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其中,供应设施用地34.1公顷、交通设施用地8.1公顷、邮政设施用地公顷、电信设施用地公顷、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公顷、其他设施用地2.2公顷。
1、构建布局结构合理,与空港新城发展目标相符的教育科研设施体系,强化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的衔接,加快中等层次实用技术人才的培养步伐。
第七章 公共设施规划
2、规划职业培训基地1处,位于北部片区的教育研发区;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12所,其中北片4所,南片8所。规划普通高中8所,其中北片3所,南片5所。
第33条 医疗卫生设施
第28条第29条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划目标
规划确定航空港地区公共设施规划的总体目标为:提升航空港地区城市化服务水平,建设高效能的城市管理与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与郑州市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中心明确、层次清晰、超前均衡的公共设施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多样化发展需求。
规划原则与级别
1、规划原则:分级配置,适度超前,均衡分布、公众利益优先。 2、设施级别:公共设施分市级、区级、居住区级三个级别。
行政管理设施
在航空港南、北两片区各自规划行政管理中心,各独立镇区与大型工业区也分别配置行政管理设施。南部片区规划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3处,占地公顷。北部片区规划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8处,占地公顷。
商业设施
1、在航空港南、北两个片区构建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商业设施,形成多级多中心的商业服务体系。
2、北部片区规划区级商业中心1处,位于航城中路两侧;居住区级商业中心4处,均衡布局在北部片区的孟庄镇独立发展区、出口加工区、教育研发区、北部滨水居住区内。
3、南部片区规划区级商业中心1处,位于空港中路南侧;居住区级商业中心4处,均衡布局在南部片区的薛店镇独立发展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区、航空制造业发展区以及南部滨水居住区内。
教育设施
第34条 第35条 第36条 1、构建街道以上级医院和社区二级公众健康保障体系,提高卫生防疫、保健防治的综合能力。
2、规划街道以上级医疗卫生机构7所,其中北片3所,南片4所,包括综合性医院和专业性医院以及大型门诊部。
文化娱乐设施
1、结合航空港地区的地区特色,实施特色文化工程,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事业,加
强文化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与建设。
2、北部片区:依托郑州—机场轨道快线会展中心站,在航城六路以南、航城中路以东规划1处大型会展中心;沿航城中路并依托在郑州—机场轨道快线航城中心站集中布局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等文化娱乐设施;孟庄镇区独立设置各类文化设施。
3、南部片区:沿空港中路南侧,结合空港新城次中心布局图书馆、影剧院、文化馆等文化娱乐设施;薛店镇区独立设置各类文化设施。
体育设施
1、结合航空港地区城市特色设置多样化、大众性的社区文化活动场所。集中设置区级体育设施和内容丰富的片区级体育设施,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充足的运动场所。
2、高标准建设共体育健身设施,结合绿地水系规划综合体育场3处,其中北片1处,南片2处。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提高社会福利化水平,建设完善的社会福利和保障设施;在南、北两片区各设置1所社会福利院。
第37条 上述各类设施的数量和位置在各片区中均予以落实,在下层次专项规划或控制性
1、城市公园:结合河流水系,规划大型综合公园6处,其中北片区3处,南片区第38条 第39条 第40条 详细规划中可对上述设施用地进行适当调整;同时,考虑到未来的发展和配套设施规模、内容等不确定因素,各类设施都应有一定的预留用地。各类公共设施数量和位置详见附表4。
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目标
以郊野(森林)公园、交通市政走廊生态控制区、水系河岸绿带、城市公园、体育公园、社区公园相互渗透,形成层次分明、网络交织的生态绿地系统。至规划期末实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平方米以上,绿化覆盖率超过40%。
市域开敞空间绿地
1、以生态用地为基础,保证城市内部有益的生态联系畅通,保护重要的交通、市政、河流水系走廊,维护和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
2、张庄森林公园是形成分隔郑州中心城区与郑州航空港地区的生态隔离区,规划向西扩建张庄森林公园,延伸至京广铁路以东。
3、交通走廊生态控制区:在规划确定的京广铁路与京珠高速公路之间的非城市建设用地作为航空港地区重要的交通走廊进行生态化建设,形成进入航空港地区的门户型、走廊型生态控制地区。
4、南水北调保护走廊:位于本规划区外侧,形成环绕航空港地区的南部、东部以及北部的生态屏障,航空港地区的规划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要求,不得损害南水北调走廊保护带。
5、西气东输市政走廊:南部片区范围内西气东输干管中心线两侧保留不少于50米的防护绿地。
公园规划
航空港地区规划公园包括城市公园和社区公园两大类别,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中主要的休憩、健身和娱乐场所,规划体现均衡布局、便民利民为主要原则。
第41条 3处。
2、社区公园:社区公园是指为市民提供户外休养、保健、娱乐、运动、游戏、观赏、教育等面积大于500平米以上(最小边长25米)的集中、开放式绿地,是城市公园体系的最基干组成部分和市民就近的休憩空间,主要满足市民日常的居住、购物和休闲的需求。社区公园具体情况分为居住区社区公园类、商业办公区社区公园类及街旁绿地社区公园类等三大类。本次规划社区公园呈点状均匀分布于居住区和城市商业中心,以及呈带状分布于城市主次干道、滨水等区域。
(1)居住区社区绿地是城市绿地的基础,居住区要求建设面积1~3公顷的居住区级公园,每万人设一处,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每个小区规划儿童游戏场地青少年和老人活动场地,新建小区配置不少于公顷的小区级游园,服务半径小于250米。
(2)街旁绿地社区公园以带状绿地为主,主要指规划的城市景观道路和滨水景观带。规划的景观路有北部片区的航城中路、航城二路、航城四路、航城六路;南部片区的景观路有空港中路、空港五路、空港六路。滨水景观带为北部沟刘河景观带和南部梅河景观带。带状公共绿地宽度应大于8米,长度大于500米,可布置成花园式的林荫路,设置一些必要的群众性体育设施和雕塑。
道路绿地规划
根据道路绿地的分布位置,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和广场、停车场绿地。道路绿带根据不同绿化类型分为景观路、绿化路和林荫路。
1、景观路断面特点是道路中心或机非分隔带有较宽的绿化分隔(大于16米),其
道路绿地率为46-72%,绿化覆盖率可达55~80%。
2、绿化路是数量最大的道路绿化类型,包括了多数次干道以上的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之间宜设大于4米的分车带,种植乔木、灌木和绿篱,行道树绿带为非机动车或行人庇荫。绿化路包括了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大部分支路。
3、林荫路是适宜散步、休憩、购物的特色园林化道路,如居住区的林荫路和分布于商业区的步行林荫路,以及沿河、湖建成的滨水林荫路,其道路绿地率大于30%,覆盖率不小于7%。
第九章 景观系统规划
3、节点:进入本片区的门户地带即为本片区设计引导的节点地区。
第45条 线型空间设计指引
第42条 规划原则
1、道路空间
第43条 第44条 1、尊重自然,城市景观与自然景观充分配合; 2、增强可识别性;
3、根据城市功能分区确定场所设计意象; 4、根据交通类型确定道路、街道、路径景观。
整体意向
1、充分利用航空港区和高速公路两侧的古枣林、生态林带、机场建筑群和南水北调主干渠,构建人工景观与自然生态景观和谐共生、 “林、水、城”相互交融的生态景观。
2、航空港地区整体景观系统按“一轴、一环、三区”布局。
(1)一轴即机场迎宾大道景观轴。突出交通景观和商务办公景观,建筑风格体现整体协调性和现代感,布局上体现连续、明快、人性和韵律感强的景观界面。 (2)一环即由南水北调主干渠景观带和机场高速、京珠高速两侧生态林带,合围形成的港区绿环。
(3)三区即机场核心景观区、北部物流商贸景观区和南部临空产业景观区。机场景观区突出航站楼、空管塔台、站前商务区等现代化建筑群,展现大尺度、开放性航空枢纽景观;物流商贸景观区突出物流园区景观和商贸展示景观,物流区体现秩序、简洁和通畅性;商贸区体现现代感和多样性,形成开放、时尚、活力的现代服务业氛围;临空产业景观区突出协调有序、充满生机的现代工业集群景观。
空间分类
1、线型空间:包括以货运交通为主的道路、以生活交通联系为主的街道以及规划的生态绿化轴线、步行的路径等。
2、块(片)状空间:依据用地功能性质及类型划分,主要包括产业区、居住区、公共服务中心区、中央绿地等。
第46条 考虑动态景观的特征,保障行车安全、道路形象的营造、识别性等要求对道路两旁的景观绿带进行植物配置,植物具有遮荫、观赏的功效。 2、街道空间
在街道两旁创造多样化环境,为街道增添活力。面向人流旺盛的街道,应鼓励设立零售铺;在适当的街角,可设立一些易于识别的标志和腾出空间,以改善街道环境和营造地方性的归属感。? 3、路径
路径是指规划设置的主要由步行及自行车交通为主的非街道型线形空间,在设计准则上强调自然休憩功能和无障碍设计。充分利用河流水系系统,架设必要的桥梁,提供下穿道路、桥梁的步径、自行车道。
行人通道应与休憩用地相连接;沿人流路线开设更多的园林景观绿化区域。公园的植物配置要着重生态性、观赏性,并提供静态及动态活动。
块(片)状空间设计指引
1、生产区
在生产区周边设置缓冲区和通风廊,尽量减轻工业对邻近地区的负面影响。在每一工业片区可考虑采用“色彩分区”的设计手段,增强每一片区的整体可识别性,色彩以浅色系列为主。 2、生活区
(1)鼓励进行住宅综合开发,采用有变化的建筑物高度、建筑外形和形体组合,营造有趣多姿的视觉效果。
(2)在地面和平台层辟设行人通道;透过减速路拱或采取其他减速措施,减低在住宅发展区内的车速,支持步行系统、自行车系统;尽量方便市民前往和使用休憩用地。 3、公共服务区
第47条第48条第49条第50条沿北部航城中路、南部空港中路发展的公共服务中心地区是航空港地区的城市中心区景观核心地段,为公共服务区建筑的制定适当准则,采用适当密集的发展,利用商业中心缔造本片区的标记和地区的特色。 4、中央绿地
在南、北两片区各规划中央绿地系统,在中央绿地内,竖立别具特色的地标景物,营造方向感和地方感;方便公众前往休憩用地,加强空间的视觉联系,引导行人前往休憩用地设施。
节点
由不同交通方式、不同方向进入航空港地区的门户地带作为节点地区进行设计控制与引导,充分利用规划设置的大型公建、商业设施以及园林绿地进行设计塑造。
历史文物遗存保护
着重城市文化的培育和历史文脉的延续,在城市建设和用地安排上给予落实保护措施,重点保护苑陵古城遗址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结合周边保护控制带形成苑陵古城休闲公园。
第十章 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目标
1、加强与周边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的衔接与合作,到2035年建成全国大型复合枢纽机场和国际货运枢纽,为中原崛起和中部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构筑依托机场,以铁路、轨道、高速公路、快速路为骨干的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优先发展大运量公共交通体系,形成以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密切衔接,各种交通工具协调发展的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加强货运通道建设,优化货运交通组织,建立与空港功能布局和土地利用相适应的航空港地区道路网系统。
轨道交通规划
1、空铁联运规划:远期,根据航空物流业发展情况和需求,依托薛店三级站,发展空铁联运业务。
第51条 第52条 2、城际轨道规划:根据《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郑(州)许(昌)城际轨道线由经过新郑国际机场,为提升航空港地区的新城开发,郑(州)许(昌)城际轨道线兼有郑州主城区至航空港地区市域轨道快线功能。
3、城际轨道线位及站点规划:结合航空港地区城市功能布局与土地利用,本规划预留航城大道-航城中路为郑(州)许(昌)城际轨道交通的主轴。在机场航站楼建设机场枢纽站;在北部片区规划2个站点,分别为航城中心站、会展中心站;在南部片区规划2个站点,分别为梅河站、牛村站。
对外交通规划
1、完善对外公路通道网络,建立与空港、铁路和口岸枢纽等紧密衔接的公路枢纽场站体系,强化航空港地区作为河南省公路主枢纽地位。
2、对外交通道路网为“三纵四横”系统。三纵为京珠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航城大道(即“四港联动快速路”);、四横为龙中公路、登封—机场—中牟高速公路、机场迎宾大道、省道102。
3、根据航空港地区空间布局结构以及交通需求特征,规划公路枢纽场站系统。加强与其它交通方式枢纽间的一体化发展。建立和完善与机场、轨道以及城市交通系统紧密衔接的公路客运枢纽场站体系。除在机场航站楼附近规划预留公路客运枢纽站之外,在南、北两片区结合轨道站点各自规划长途客运枢纽站1处。 4、规划货运枢纽贴近工业区、物流区、商业区等货源生成地或集疏地,配以合理分布的货物受理点,方便托运,服务社会。新建为南、北两片区不同产业园区、
商业区服务的货运站场,北部片区规划3处货运站场;南部片区规划3处货运站场,提高公路货运运输效率。
道路系统规划
1、道路建设要为公共交通、步行交通和自行车交通创造良好条件,交通基础设施充分考虑无障碍设计。
2、构筑功能清晰、等级结构合理、布局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络,结合航空港地区新城发展,建立航空港地区与郑州主城区紧密联系的复合型交通走廊,重点建设航城大道(即“四港联动快速路”)。
3、根据航空港地区城市功能区布局特点,规划建设“两网一环”的城市干道网道
第53条第54条路系统,加强机场核心区、北部物流商贸区、南部临空产业区的交通联系。两网为南、北两片区各自规划的网络型城市道路系统;一环为航城大道(即“四港联动”快速路)和航城环路形成的航空港地区环状交通联系。
4、城市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城市快速路控制宽度为80米,双向8-10车道;城市主干道的控制宽度为40-60米,双向6-8车道;城市次干道的控制宽度为24-32米,双向4-6车道。支路控制宽度18-24米,双向2-4车道。
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1、全面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建立起以轨道交通系统为骨干、大运量快速公交系统(BRT)和常规公交系统为主体、对小汽车交通具有竞争力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
2、规划以“航城大道-航城中路”为轨道客运交通主走廊,“航城大道-航城环路”为大运量快速公交客运环网,南、北两片区各自以常规公交系统为主体形成网络系统,形成“一轴、一环、两网”的综合客运交通体系,服务内部及对外、过境客运。
3、加强轨道交通、BRT、公交专用道建设;在主要客运干道规划、轨道站点连接通道等布置公交专用道,逐步形成公交专用道网络。
其他交通设施规划
1、公交枢纽站应与轨道交通、长途客运等实现无缝接驳,可采取地上和地下相结合的立体交通组织方式,用地面积3000—4000平方米。北部片区规划2个公交枢纽站;南部片区规划2个公交枢纽站。
2、公交首末站:首站设置在人口集中的居住区,末站设置在就业岗位集中的商业办公区、工业区、物流园区,并尽可能均匀分布。首站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末站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公交首末站均可与建筑结合,设置在首层或底层。北部片区规划公交首末站8处;南部片区规划公交首末站9处。
3、公交综合车场和修理场:公交综合车场尽可能设置在首末站和枢纽站的中心,可采取立体停车库,底层可设置公交首末站,每个综合场的建筑面积为10000—20000平方米,规划综合车场4处,南、北两片区各2处,每处占地~万平方米。规划公交修理场一般设置在城市相对边缘的地区,规划公交修理场2处,分别位
第55条 第56条 第57条 于南、北两片区,每处占地2~3万平方米。
4、按照分类供应和区域差别供应原则提供停车设施,根据不同区域的公交发达程度和道路网容量,采取不同的供应政策。
5、实行步行优先,提倡步行及自行车交通方式,为步行者及自行车使用者创造安全、便捷和舒适的交通环境。为行人过街和自行车交通提供方便,保证步道的有效宽度,改善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换乘环境。
6、公共加油加气站:采用大、中、小结合,以小型为主的布置原则。北部片区规划加油站6处,北部片区规划加油站8处。
7、上述各类交通设施数量、位置和规模均在各片区中予以落实,在下层次专项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可对上述设施用地进行适当调整,但应保证其数量和规模保持不变。各类交通设施数量和位置详见附表5。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
环境保护目标
坚持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规划期末,保证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全面达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城市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建设生态型航空新城。
环境功能区划
1、航空港河刘沟和梅河属季节型排洪河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南水北调水体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2、规划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3、规划区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1993)》划分的1-4类环境噪声标准进行声环境质量控制。
环境污染控制对策
1、完善规划区污水管网体系,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厂等市政基础设施,确保规划区河流水质按功能区划达标。
2、建设生态绿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扬尘污染。
以及生态环境用水采用再生水作为水源。在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停止单位自行开采地下水资源。
第61条 水厂规划
第58条第59条第60条3、保证机场与民用住宅和其他受影响对象保持一定的距离,使区域噪声不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居民住宅区的噪声标准限值。
4、实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工程,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5、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地水质与沿线环境保护,加强林业、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工程,保护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总干渠水质安全。
6、设置产业准入门槛,准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最新的产业导向政策和产业布局要求。
第十二章 给水工程规划
合理布局、统筹兼顾、分期实施建设自来水厂;建立完善的城市供水系统,满足
区域发展用水量需求;通过雨水利用、中水回用等各项措施,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为航空港地区的发展提供保障。
用水量预测:
航空港地区自来水普及率100%,到2035年,规划区平均日总用水量为21.5万立方米/日,其中北片区平均日用水量万立方米/日,南片区平均日用水量12.5万立方米/日。其中浇洒道路、绿地、小部分工业用水以及景观环境用水约5万立方米/日可以采用再生水,需自来水供水的水量为27.5万立方米/日(含南、北片区备用地用水6万立方米/日,机场片区用水量5万立方米/日),日变化系数取,至2035年航空港地区最高日自来水总供水规模达到万吨/日。
水源选择
规划航空港地区近期水源采用地下水和南水北调中线作为水源,其中南水北调水量5万立方米/日,地下水水量7万立方米/日;远期主要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作为水源,地下水作为航空港地区的应急水源。浇洒道路、绿地、小部分工业用水
第62条 第63条 第64条 规划在航空港地区建设两座自来水厂,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作为水源的取水口为三官庙口门。
规划北片区自来水厂,近期供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水源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地下水作为补充水源,水量分别为3万立方米/日和3万立方米/日,主要供航空港地区北片区用水;远期规模达到16万立方米/日,水源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供航空港地区北片区和机场片区部分用水,占地6.5公顷。
规划南片区水厂,近期供水规模6万立方米/日,水源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地下水作为补充水源,水量分别为2万立方米/日和4万立方米/日,主要供南片区和机场片区部分用水;远期供水规模达到20万立方米/日,水源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主要供航空港地区北片区和机场片区部分用水,占地8.0公顷。
给水管网
航空港地区两个水厂供水干管连通,给水主干管网采用环状网,提高航空港地区供水的安全可靠性。再生水系统应保持其系统的独立,禁止与自来水系统混接。
水质和水压
供水水质应满足《城市供水水质标准》(GJ/T206-2005)。供水水压应满足城市配水管网达到用户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米的要求,消防时管网最不利点自由水头不小于10米。
水源地保护
水源地保护应严格按照《关于规定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两侧水源保护区工作的通知》(国调办环移[2006]134号)文件执行并通过省、市南水北调办审查。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的航空港段是明渠段。对于明渠段,工程管理范围边线两侧外50米为一级水源保护区,该区边线两侧外1000米为二级水源保护区。 在自来水厂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灌溉,不得设置渗水坑、堆放废渣、铺设污水管道、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第十三章 排水工程规划
南片区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5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为16万立方米/日,用地规模为14公顷。
第72条 污水管网及泵站
第65条 建立雨、污分流制的城市排水体制;建立健全的污水处理系统,规划期末污水处
第66条 第67条 第68条 第69条 第70条 第71条 理率达到100%,污水再生利用率达30%;健全和完善航空港地区雨水排除系统,雨水在尽可能利用的前提下,就近排入水体。
雨水量计算
采用由华北市政院修订的2002年郑州市暴雨强度公式计算,大部分地区的设计重现期为1年,立交桥等低洼易渍水地区采用2-3年。
雨水排放系统
航空港北片区西高东低,雨水主要由西南向东经雨水管渠收集后就近排入河刘沟,河刘沟采用排水倒虹方式穿越南水北调中线主干渠,汇入入丈八沟;航空港南片区北高南低,雨水经雨水管渠收集后就近排入梅河的几条支流。梅河等河沟采用排水倒虹方式穿越南水北调中线主干渠。雨水管道一般布置在道路中央,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时,沿道路双侧布管。
雨水利用
重视雨水渗蓄工程建设,推广雨洪利用技术。结合规划区建设,采用透水铺装、绿地渗蓄、建设蓄水池等措施,截留利用。
污水量预测
到2035年,航空港北片区的污水产生量为万立方米/日,南片区的污水产生量为万立方米/日。
污水排放系统
规划共设置两个污水处理厂对航空港地区污水进行二级处理。航空港北区以及机场片区的部分污水经污水管收集后排入北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航空港南片区以及机场片区的部分污水经污水管收集后排入南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污水厂规划
规划在航空港北片区西侧河口处建设北片区污水处理厂,近期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为12万立方米/日,用地规模为10公顷;规划在航空港南片区建设
第73条
第74条 第75条 第76条 第77条 污水管一般布置在道路的西、南侧,超过50米的道路采用双侧布管,管径为400-1500毫米。主干管埋深较大时需采用污水提升泵站,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规划在苑陵古城遗址西侧建一座污水提升泵站,规模4万立方米/日,占地0.2公顷。
污水回用
规划至2035年,航空港地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航空港地区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后的部分污水经深度处理后,作为再生水加以利用。再生水不作为生活用水,仅用于工业冷却、绿化、浇洒道路以及河道生态补水等。
第十四章 电力工程规划
加强电网建设,完善空港电网主网结构,加强电网与周边地区电网联系,提高电
网受电、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负荷预测
采用单位用地面积负荷密度法预测,用人均负荷密度法进行校核,规划区内总用电负荷约为~万千瓦。
变电站规划
规划北片区新建一座220千伏航空变电站;规划区内新建五座110千伏变电站,其中南片区规划新建3座,北片区规划新建2座。
变电站规模
新建220千伏航空变电站,远期主变容量3×240兆伏安考虑,采用户外GIS布置,占地面积约8000~15000平方米;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容量均按3×50兆 伏安考虑。采用户内GIS方式建设,每座需预留建设用地约4000平方米。
第78条 高压走廊规划
第84条 通信管网规划
通信管道为综合信息传输通道,满足传统电信业务、光纤中继、有线电视、移动第79条 第80条 第81条 第82条 第83条 保留对规划区建设用地影响较小的现状高压架空线走廊。位于建设密集区的规划新建高压线路,可采用电缆沿电力电缆沟敷设。
规划区西侧高压走廊对港区供电有重要意义,对该走廊进行保护和优化。
高压架空线走廊控制
为保证规划区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建议高压架空线采用同塔多回方式建设,一般同塔双回220千伏线路走廊控制宽度约为45米;同塔四回110千伏线路走廊控制宽度约为30米。
第十五章 通信工程规划
合理规划各种通信设施用地,集中安排,统一规划建设。新增局所按“大容量、
少局址、多接入”原则设置。
固话用户预测
采用单位用地面积密度法进行用户预测。用人口普及率法进行校核,普及率取70~85线/百人。片区总预测固话用户数为~万线。
移动用户预测
采用普及率法进行移动通信用户预测,普及率取70~90部/百人,预测规划区移动通信用户将达到~万部。
局所规划
规划新建电信端局6座,采用独立占地方式建设,每座预留建设用地约3000平方米;规划新建移动通信局2座,采用附建形式建设,每座预留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规划新建邮政支局5座,采用独立占地形式建设,每座预留建设用地约3000平方米;规划新建有线电视分中心2座,采用附建形式建设,每座预留约300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85条 第86条 第87条 第88条 第89条 通信、数据通信、网络传输、交通监控、政府专网等多种信息传输需求。
第十六章 燃气工程规划
气源规划
规划确定天然气为规划区主气源,近远期从新郑(薛店)分输(门)站驳接高压燃气管道至规划区,在规划区建设两座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供应管道天然气。瓶装气供应设施主要分布在规划区以外,且保留原有供应体系仍作为本片区瓶装气供应气源。
用气量计算
规划供气对象为规划区内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确定2035年燃气气化率为100%,其中管道燃气气化率为80%,瓶装液化石油气气化率为20%。规划区管道天然气年用气
量约为3808万标准立方米,高峰小时用气量约为17386标准立方米;瓶装液化石油气日用气量约为26吨。
管网规划
规划确定天然气输配系统采用高压输气,中压一级配气方式。高压管道设计压力,
中压管网设计压力为 Mpa。
场站规划
规划建设2座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规划机场调压站和规划机场北调压站,占地
均为约1200平方米),作为规划区内外的管道天然气气源。 第十七章 热力工程规划
负荷计算
规划区民用户采暖热负荷约为388MW(兆瓦),工业热负荷为173吨/小时。
第90条 热源及场站规划
集中锅炉房能根据不同建设范围和规模灵活设置,可以较快的收到节能和改善环第十九章 综合防灾规划
第95条 防洪工程规划
第91条 第92条 第93条 第94条 境的效果。规划新建集中区域锅炉房两处(南片区集中锅炉房占地约10公顷,北片区锅炉房即机场北集中区域锅炉房占地约8公顷)。
管网规划
热力管道接自规划集中区域锅炉房,一级网热水干管及蒸汽管沿市政道路单侧敷设,二级网热水管道在街区内敷设,供热管道一般位于道路东、南侧人行道或绿地下。规划热水管道管径集中在DN300-DN900之间,蒸汽管道管径集中在DN250-DN500之间。
第十八章 环卫工程规划
垃圾理预测
采用人均指标法预测规划区垃圾的产生量,人均垃圾产生量远期采用1.08千克/人·日,垃圾处理前资源回收利用率取15%,远期规划区垃圾日清运量约395吨。
垃圾处理
规划将航空港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置;医疗垃圾单独收集,密闭运输,运往郑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统一处理;工业无害垃圾可同生活垃圾一起收集或由工厂收集以用于再循环;工业有害垃圾由工厂收集在专用垃圾箱中,进行分拣或安全处理处置。
环卫设施
航空港南片区设置1座垃圾中转站,日转运量300吨,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与相邻建筑间距大于15米。
航空港北片区设置1处环卫基地,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间距大于15米。
第96条 第97条 1、规划目标及原则:以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防治结合、以防为主为指导,因地制宜、因害设防、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保护航空港地区安全,适应航空港地区发展的需要。结合地形地势,采取综合治理方案,截洪、分洪、排洪相协调,确保规划区的安全。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结合景观环境建设,在河道上游做好水土保护工作。近远期结合,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2、防洪标准:航空港地区城市防洪标准近期达到50年一遇,远期达到100年一遇。规划区内的河刘沟和梅河上游支流防洪标准按20年一遇设计。
3、防洪措施:采取“拦、蓄、排、分”的措施,疏浚整修河道,增大河道排洪能
力,保证城市安全。河道治理与景观建设、保护环境相结合。
消防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及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从实际出发,坚持科学规划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制定消防规划的各项标准和指标;坚持规划近远期结合,分期分阶段实施的原则,使规划具有可操作性。
2、消防站规划:规划区内设置7座一级普通消防站,占地约3300平方。
3、消防设施规划:新建道路,应随着道路的建设,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消火栓,消
防站均要按照《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顺,以满足消防要求。
抗震防灾工程规划
1、设防标准:建设工程要严格按照震害预测成果提供的参数进行抗震设防;否则,要严格执行国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2、规划目标:正确评价现有的抗震能力,以指导地震安全性评价和震害预测工作,在规划中体现抗震防灾的规划措施,建立和健全规划区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灾抗灾的能力。
3、依据《防震减灾法》要通过将抗震防灾投入纳入工程成本、建立专项基金、开 第98条第99条展抗震防灾保险等手段,加强对抗震防灾的投入,为各项抗震防灾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力物力保障。在震前做好避震疏散应急预案,建设避震疏散场地和疏散通道,尽最大可能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各生命线工程其他有关单位,也应配备器材、精干人员和车辆,组成抢险救灾小组,以备不时之需。为提高抗震防灾能力,各个有关部门应编制抗震减灾应急预案。划重点是保护次生灾害源点,加大抗震防灾的管理力度,加强城市燃气、供电、供水等生命线工程地震应急自助处置工作。
地质灾害工程规划
1、防治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通过对地质灾害的有效防治工作,改善地质环境质量,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有效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2、防治目标: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建立相对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和资金筹措机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控制,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
3、防治措施: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和管理体系,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封山育林、保持水土工作,控制和减少泥石流、地面沉降、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建立完善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群测群防体系和预警信息系统。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力度,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使危害较严重的地质灾害点基本得到整治。
人防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及原则:建立完善的人防体系,合理布置人防工程。贯彻“人防建设及城市建设相结合、人防与城市防卫相结合、战时与平时相结合”的方针,把人防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同步建设,注重地下空间利用开发。
2、根据高科技条件下局部战争的特点,战时留城人口适当增加,航空港地区人防工程规划总面积为万平方米。
3、本次规划以片区为基础设置相应配套工程,以满足战时需要。人员掩蔽工程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同步进行,主要布置在新建的居住区、行政办公、商业集中区、广场、公园内。结合规划区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合理修建地下水厂、油库、燃气
第100条 第101条 第102条 第103条 调压站和地下商场、停车场、文娱活动场所,以及各种物资仓库,进行地下空间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航空港地区土地利用效率,扩大空间容量;同时兼顾人民防空的要求,利用地下空间的防灾特性进行主动防灾,建立安全保障体系,促进航空港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十章 近期建设规划
城市规模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长,2012年城市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8平方公里以内。
规划策略
优化用地结构,引导产业合理布局,促进城市建设集约发展,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
近期特别政策地区发展指引
1、重点开发地区:出口加工区、航空制造业园区。
2、生态改善地区:张庄森林公园、规划确定的航空港地区的门户型、走廊型生态控制地区。
第二十一章 规划实施对策
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
1、总体规划批准后,积极组织下一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为规划管理提供主要依据。
2、在总体规划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各专项规划,为各专业工程建设管理提供科
学依据。
第104条 加强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
第105条 1、严格保护城市绿地空间,防止城市建设占用绿地。在本规划划定的绿地范围内不得进行其它开发建设活动,以保证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空间结构。 2、对影响基础设施重点工程建设的用地,根据规划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规划建成区内闲置土地制定开发计划,优先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3、储备土地、经营土地,对新区制定相应的土地征购计划,以保证规划建设的顺利实施,并通过土地拍卖获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加强规划立法及实施监督工作
1、总体规划审批后,大力加强规划立法工作,任何部门不得随意修改,以维护总体规划的严肃性。
2、加强总体规划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规划,并积极参与规划实施,对规划实施起到监督作用。
附 表
附表1:郑州航空港地区土地利用规划汇总表(2035年)
用地分类 用地面积 占总用地比例 (平方公里) (%) 机场核心控制区 48 北部片区 城市建设用地 南部片区 68% 小计 水域 非城市建设用地 其他非城市建设用地 32% 小计 合计 138 100%
附表2:郑州航空港地区空间管制分区(2035年)
用地分类 用地面积 占总用地比例 (平方公里) (%) 机场核心控制区 48 适宜建设区 北部片区 (规划建设控制区) 南部片区 小计 限制建设区 薛店镇南部控制区 小计 张庄森林公园 机场门户绿色走廊 禁止建设区 南水北调防护绿廊 小计 合计 138
附表3:郑州航空港地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2035年)
用地代码 用地类别 用地面积(公顷) 人均城市 占城市建设 建设用地 用地比例大类 中/小类 南片区 北片区 合计 (平方米) (%) 居住用地 R R2 二类居住用地 476 R22 二类居住配套设施用地 R4 四类居住用地 137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469 C11 行政办公用地 C2 商业用地 C26 市场用地 C C3 文化娱乐用地 C4 体育用地 36 11 47 C5 医疗卫生用地 C6 科教科研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工业用地 M M1 一类工业用地 出口加工区用地 W W 仓储用地 T T 对外交通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S S1 道路用地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市政设施用地 U1 供应设施用地 U2 交通设施用地 4 U U3 邮政设施用地 1 U4 电信设施用地 1 U5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 U7 其他市政设施用地 绿地 G G1 公共绿地 G2 生产防护绿地 城市建设用地 发展备用地 注:本表所指城市建设用地、城市人口不包括规划确定的机场核心控制地区的用地及人口。本表所表示的城市建设地区范围内总人口为43万人;其中北片区人口规模18万人,南片区人口规模25万人。
附表4:郑州航空港地区公共设施一览表
说明:GCN-港城南片区、GCB-港城北片区。 序规划新增 备注 号 类别 总数 现状保留 数量 位置 数量 位置 职业学校 1(处) 0 1(处) GCB-03(7个地块) GCN-01(2所)、GCN-03、GCN-04、高中 8 0 8 GCN-06; 1 教育设GCB-01、GCB-05、施 GCB-06 GCN-01(3所)、现状为初九年一贯GCN-06、GCN-07; GCN-03、GCN-04; 中,升级为制学校 12 3 GCB-06 9 GCB-01(3所)、九年一贯GCB-05 制学校 GCN-01、GCN-03、2 医疗卫7 GCN-04、GCN-06; 生设施 综合医院 7 0 GCB-01、GCB-05、 GCB-06 会展 1处 0 1(处) GCB-01(4个地块) GCN-01(2个地块)、3 文化娱图书馆、博乐设施 物馆、影剧7(地块) 0 7(地块) GCN-06(2个地块); 院 GCB-01(2个地块)、GCB-06 4 体育设综合体育施 中心 3 0 3 GCN-01(2); GCB-05
附表5:郑州航空港地区交通市政设施一览表
说明:GCN-港城南片区、GCB-港城北片区。 序现状保留 规划新增 备号 类别 总数 注 数量 位置 数量 位置 长途客运站 2 0 2 GCN-01; GCB-01 1 交通 设施 公共停车场 9 0 9 GCN-01(2)、GCN-06(2); GCB-01(3)、GCB-05、GCB-06 公交保养场 2 0 2 GCN-03; GCB-04 水厂 2 0 2 GCN-02; GCB-02 220 Kv变电站 1 0 1 GCB-06 2 供应 110Kv变电站 5 0 5 GCN-02、GCN-03、GCN-07; GCB-01、GCB-04 设施 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 2 0 2 GCN-03; GCB-04 区域锅炉房 2 0 2 GCN-03; GCB-04 3 邮政 5 0 5 GCN-01、GCN-02、GCN-03; 设施 邮政支局 GCB-01、GCB-06 电信终端局 6 0 5 GCN-01、GCN-02、GCN-03; GCB-01、GCB-05、GCB-06 4 电信 2 0 2 GCN-01; 设施 移动通信局 GCB-01 有线电视中心 2 0 2 GCN-03; GCB-01 污水处理场(附建再2 0 2 GCN-03; 环境生水厂) GCB-02 5 卫生污水提升泵站 1 0 1 GCN-07 设施 垃圾中转站 1 0 1 GCN-03 环卫基地 1 0 1 GCB-02 其它GCN-01、GCN-02、GCN-03、6 市政一级普通消防站 7 0 7 GCN-04; 设施 GCB-02、GCB-04、GCB-06 附表6:郑州航空港地区规划道路一览表(2035年)
序号 道路名称 道路等级 道路控制宽度 (米) 备注 1 航城大道 快速路 80 郑州航空港地区内,路侧绿带各15米 2 航城环路 快速路 60 郑州航空港地区内,路侧绿带各20米 北部片区 1 龙中公路 快速路 60 郑州航空港地区内,路侧绿带各15米 2 航城四路 主干道 60 3 航城六路 主干道 40 4 航城二路 主干道 40 5 航城五路 主干道 40 6 航城中路 主干道 60 7 航城三路 主干道 40 9 航城一路 主干道 40 10 次干道 24 11 支路 18 南部片区 1 S102省道 快速路 60 郑州航空港地区内,路侧绿带各30米 2 空港一路 主干道 50 3 空港中路 主干道 40 4 空港三路 主干道 40 5 空港六路 主干道 40 6 空港四路 主干道 40 7 空港二路 主干道 40 8 空港八路 主干道 40 9 空港五路 主干道 40 10 次干道 24 11 支路 18
图 集
目 录
01 区域位置图 02 区域结构图
03 区域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图 04 区域轨道交通系统规划图 05 航空港地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06 航空港地区景观现状图 07 航空港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图 08 航空港地区空间管制分区图 09 航空港地区功能分区图 10 航空港地区道路系统规划图 11 航空港地区景观结构分析图 12 航空港地区公共设施规划图 13 航空港地区城市设计导引图 14 航空港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图 15 航空港地区绿地系统规划图 16 航空港地区给水工程规划图 17 航空港地区雨水工程规划图 18 航空港地区污水工程规划图 19 航空港地区电力工程规划图 20 航空港地区通信工程规划图 21 航空港地区燃气工程规划图 22 航空港地区热力工程规划图 23 航空港地区环保环卫规划图 24 航空港地区综合防灾规划图 25 航空港地区近期建设规划图
26 航空港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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