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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

2020-02-1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

大学生就业政策解读

本报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答疑解惑

3月19日,本报3版刊发《高校毕业生需要知晓这些就业政策》一文后,本报热线接到多名高校大四学生和毕业生打来的热线电话,提出想要了解更多的就业问题。当日,记者整理了一些大家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一一给予解答。

A

山西医科大学毕业生张长青等问: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解答:

自主创业可享受哪些政策?

指导中心:可享受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享受培训补贴、免费创业服务等优惠政策。

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用途是什么?

指导中心: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国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各地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有不同规定。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指导中心: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

指导中心:微利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

针对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什么政策措施?

指导中心:根据相关规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通过多种形式灵活就业,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要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申报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应附:由灵活就业人员签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B山西大学毕业生李春阳等问:大学生应征入伍都有哪些政策?

解答:

“大学生”如何界定?

指导中心:这里提到的“大学生”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已

被普通高校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学生。

征集的大学生以男性为主,女性大学生征集根据军队需要确定。

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指导中心: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四个优先”政策,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待遇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就业服务等政策。另外,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 (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C太原理工大学毕业生吴海等问: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有哪些相关政策?

解答:

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

科研项目吸纳的高校毕业生是否为在编职工?

指导中心: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被吸纳高校毕业生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其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含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住址;服务协议期限;工作内容;劳务性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社会保险;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服务协议不得约定由毕业生承担违约金。

被吸纳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报酬?

指导中心:由项目承担单位向高校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具体数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相应岗位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服务协议期满后如何就业?

指导中心:协议期满,如果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岗位就业。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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