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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2020-01-08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一、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作为一家有信誉、讲诚信的建筑企业,我公司对于农民工工资保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并总结出一套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方案。

我公司将按照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以及天津市有关农民工管理的规定,项目部编制项目管理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规章制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及利益。

(一)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1.我公司为杜绝农民工问题的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并积极落实天津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做到月清月结,以实现农民工有序流动,推进劳务用工规范化,规避风险,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农民工身份证明登记、审核,录入《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施工过程中如实掌握各标段人员变动,严格记录农民工考勤,填写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帐。

(二)建立农民工管理组织架构

1.公司成立了经理为组长,由办公室、生产部、技术质量部、安技部等负责人组成的农民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公司农民工管理站。认真学习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各项农民工保障制度。

2.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经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证书的农民工管理员,从事现场农民工

管理。

(三)实行劳务队长负责制度

公司对所有的劳务分包单位要求劳务队长必须持证在现场负责,并履行劳务管理的职责,解决现场农民工的实际问题,包括分配劳动任务、检查操作状况、安排后勤保障、协调内部纠纷、进行合同履约结算等。

(四)加强劳务合同管理

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公司与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以规范分包企业和农民工的管理。

(五)施行月结月清制度

1.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内容,确定月度劳务分包企业的工作量,总包公司对分包单位结算,支付劳务费。劳务公司对每位农民工结合月度出勤记录进行月度结算,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2.在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进、撤场的,填写《劳务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经项目经理、劳务队长以及农民工确认后签字,工资结算出现异议后,由项目民管员依据合同及时调解。

3.信息每月上传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

(六)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作为保障措施:公司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基金,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七)加强预储账户管理

公司按天津市建交委规定,建立了农民工工资预储帐户,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汇入指定的银行,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预储帐户应急支付。

(八)保障劳务纠纷快速处置通道畅通

1.建立了公司领导、公司部门、项目部三级管理的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各级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第一时间应对突发事件。

2.调解员直接介入农民工工资月度结算及工资发放。确保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全额足额发放。

(九)加强农民工素质培养

建立“农民工夜校”,组织全体农民工参加工资保障专项培训,提高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

(十)建立应急处理机

1.出现问题时及时启动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处置机制,发现矛盾,及时化解。

2.项目部在醒目位置公布市农民工工资投诉地址和电话,让农民工有维护权益的渠道。

第二节 劳动力计划

本合同工程在施工高峰期确保有效使用人数投入,人员工种主要有混凝土工、钢筋工、木

工、管道工、电焊工、机修工、电工、测量工、发泡工、起重工、普工等。

一、劳动力计划表

二、劳动力的配置与组织

1.根据总体项目部署及工程进度安排,合理安排施工人数。

2.队伍选择:选择多年合作的施工队伍,保证麦收等农忙期间不减员。

3.队伍管理:与施工队伍签订保工期、质量协议书,做到奖罚分明。

4.劳动力实行专业化组织,按不同工种、不同项目部位来划分作业班组。使各分包单位、各专业队伍基本从事工艺相同的作业,提高操作的熟练程度和劳动生产力,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第三节 劳务管理

一、施工人员素质要求

1. 为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除依靠自有队伍控制重点关键部位以外,选用与我方多年合作,技术成熟管理严格的民工队伍做为土建施工的主要劳动力。

2. 专业分包队伍必须有国家认证的相应资质,特殊工种上岗必须有上岗证。

3. 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入场质量、安全教育,使操作人员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服从项目经理

部的统一指挥,协同施工。

4. 操作人员上岗必须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工长应写出书面材料,操作人员进行签字,方可施工。

5. 工艺操作执行样板领路制度,每道工序必须做出样板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二、劳动技术保证措施

1.公司生产部门将组织大批与我司长期合作的施工作业班组进场,这些技术工人参与我公司多项大型高标准工程的施工作业,组织纪律强、综合素质高。

2.区分不同的施工内容,根据不同的施工标准,使用不同技术等级的工人,能够更好的处理成本—质量—工期间的关系。

3.按照“质量管理措施”的要求,在施工班组间开展竞赛活动,奖优罚劣,对不合格的班组予以清退出场。

4.对现场施工队伍严格审查,班组必须配备一定数量进行协调、质量、安全管理的人员。

5.加强现场教育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劳务单位技术骨干,进行质量、安全、工艺技术培训,不合格的操作工人不允许上岗。

三、劳动纠纷处理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天津市建委的指示精神,保证本施工单位内的民工杜绝发生纠纷事件,维护城市的社会稳定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

1.项目部积极响应天津市建委的文件规定要求,为在施职工办理“实名制卡”,规范劳务用工管理。配备专职的劳动力管理员,避免和减少民工纠纷事件的发生。

2.项目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书,约束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每月建立职工考勤、工资发放台账,按规定要求支付职工工资(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

3.一线工长和劳动力管理员经常性的了解分包单位的职工动态,人员流动情况、思想动态情况、籍贯属地情况等。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使民工纠纷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4.项目部对本单位内的民工进行思想和法制教育,告知职工发生纠纷后的正常申述程序,禁止职工发生个人过激行为。为了预防恶意讨薪事件发生,项目部也将纳入本预案的控制范围,及时查明纠纷情况后,如属于恶意讨薪事件的,公司项目部将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严控职工非法游行、上访或过激行为发生。对较大的恶性事件,公司项目部将积极主动的申请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的援助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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