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防水混凝土材料质量要求 (1)
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低于32.5级,不得
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
(2)
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
含量不得大于0.5%;
(3) (4) (5) 要求;
(6)
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砂宜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 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
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2. 防水混凝土监理巡视内容 (1)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a. 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
b. 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
c. 砂率宜为35%--45%,灰砂比宜为1:2~1:2.5; d. 水灰比不得大于0.55;
e. 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mm,泵送时入泵坍落度宜为100~140mm。
(2) 混凝土拌制和浇筑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拌制混凝土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用量,每工作班检查不应少于两次。每盘混凝土各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混凝土组成材料计量结果的允许偏差(%) 表-1
b. 混凝土在浇筑地点的坍落度,每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混凝土的坍落度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实测的坍落度与要求坍落度之间的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混凝土坍落度允许偏差
表-2
c.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 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抗渗性能试验应符合现行《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GBJ 82的有关规定。
(3)
防水混凝土的振捣。防水混凝土必须采用机械振捣,振捣时间宜为10—30s,以开始泛浆、不冒泡为准,应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
防水混凝土施工缝。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少留施工缝。
a. 水平施工缝浇灌混凝土前,应将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先铺净浆,再铺1:1水泥砂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灌混凝土;
b. 垂直施工缝浇灌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可以先对基面凿毛(每平方米>300点)并涂刷水泥净浆或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灌混凝土;
c. 选用遇水膨胀止水条应具有缓胀性能,不论是涂刷缓膨胀剂还是制成缓膨胀型的,其7d的膨胀率应不大于最终膨胀率的60%;
d. 遇水膨胀止水条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留槽内。止水条设置位置一般在墙板中间B/2处,至少应设在离外墙面>70mm处;
e. 采用中埋式止水带时,应确保位置正确固定牢靠。钢板止水带宜镀锌处理。 (4)
防水混凝土的养护:
a. 防水混凝土终凝后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14d,始终保持混凝土表面湿润,顶板、底板尽可能蓄水养护,侧墙应淋水养护,并应遮盖湿土工布,夏季谨防太阳直晒;
b. 冬季施工时混凝土入模温度不低于5℃;如达不到要求应采用外加剂或用蓄热法、暖棚法等保温;
c. 大体积混凝土应采取措施,防止干缩、温差等产生裂缝。 3. 防水混凝土监理验收标准 (1) (2) (3) (4)
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
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有渗漏。
(5)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
埋设件位置应正确。
(6) (7)
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为+15mm、-10mm;
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为±l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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