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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暑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2020-08-18 来源:欧得旅游网


2020年暑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2020年暑假已开始。安排好孩子的寒假生活,指导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健康、充实、愉快而有意义的寒假,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寒假前,全市各学校已通过专题教育、班会等形式对全体学生进行了寒假安全教育。为了切实维护孩子们寒假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请您履行监护人职责,指导督促孩子安排好寒假生活,使孩子以充沛的精力和饱满的热情迎接新学期的到来。为此,我们诚恳地向您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安全教育,过一个平安健康的寒假

(一)加强法治教育,形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的良好习惯,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二)教育孩子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各种报警方法,提高防范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时时处处注意自身安全,自觉遵守各种安全规定。

(三)教育孩子不到溪、池、塘、河、海等水域附近玩耍。严禁孩子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玩耍。

(四)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让孩子单独外出,不让孩子骑驾机动车,带孩子外出时,不乘坐超载车、无牌无证车、破旧车和人货混装车。

(五)教育孩子注意食品卫生安全,讲究健康饮食,不购买和食用“三无”食品,若遇病情应及时到正规医院就诊医治。

(六)教育您的孩子注意个人卫生,加强体育锻炼,谨防传播性疾病。重点做好流感、流行性脑膜炎、腮腺炎等冬季常见传染病的预防和诊治工作。教育孩子不到人多、空气不通畅的场所。

(七)教育孩子尊老爱幼,不参加赌博、斗殴、酗酒、迷信等活动,不让孩子沉溺于网吧,不进入营业性网吧和歌舞厅;加强反邪教教育,鼓励孩子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八)教育孩子注意用水、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不玩烟花爆竹,不玩危险玩具和游戏,不参加有危险的活动。

(九)教育孩子要注意网络安全,慎重交友,不和陌生人交网友。不在网络上传播不实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十)密切关注孩子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

二、督促孩子学习,过一个充实的寒期

(一)督促孩子有计划、有质量地完成寒假作业,有意识地培养自学能力和自控能力,为下一阶段的学习积蓄力量。

(二)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读书计划,读好书,多读书,不断完善自我。

(三)鼓励孩子多看健康、有益的影视节目,参加社区活动实践,增长见识。

三、指导寒假生活,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一)帮助孩子安排正常的作息时间,有规律的作息。

(二)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劳动与消费观念。鼓励孩子积极参加家务劳动,培养和提高他们的自理能力,养成勤劳、质朴的习惯;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克服攀比、虚荣心理,做到不乱花钱,不铺张浪费。

(三)加强与孩子的情感沟通。假期是与孩子情感沟通的最佳时机,家长要加以充分利用,以弥补快速生活节奏给孩子和父母之间带来无暇沟通的缺憾,要多与孩子交谈,了解孩子思想,走近孩子心灵。

四、受教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父母不能让孩子辍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基于受教育权对未成年人成长的特殊重要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各位家长朋友们,衷心感谢您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愿您们的孩子在我们的共同呵护下健康、快乐成长,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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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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