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钢筋班组劳务
分包合同协议书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钢筋班组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方:重庆华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印府新天地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印府·新天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后续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甲方将本项目 2栋、3栋、4栋、5栋及未完成的地下室车库的一次结构及二次结构钢筋单项劳务工程内部承包给乙方。现甲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印府·新天地
2、工程地点:贵州省铜仁市印江县原柏香林老车站 二、劳务承包范围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幢号“施工图及图说”、“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变更”等为依据,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1、地下室计算范围为:(V轴~D1轴/(1)~(6)轴;A1轴~V轴/1轴~(1-1)轴;(1-H)轴~D1轴/6轴~20轴;2-7轴/G-M轴;本地下室在完成底板时已产生的模板不扣减,在未实施范围发生时也不增加费用。地面上2栋1单元第九层和2栋2单元第三层开始以及3栋、4栋和5栋。
2钢筋的下车及堆码工作,自备钢筋弯曲曲机、围丝机、砂轮切割机、焊机、焊具及施工中的维修费用、钢筋切割刀片、砂轮切割刀片、扎丝、断线钳、焊条及其它施工中本班组所用的零星材料等。
3、钢筋的闪光焊接、电弧焊接、电渣压力焊接、二级箱以下安全标准电线电箱等(砼马凳和大理石垫块不包含在乙方承包单价内)。
工程中所有钢筋的工作内容:报价范围内的钢筋工程,地下室及主体结构、二次结构与钢筋有关的全部内容(包括钢筋翻样、配料、调直、除锈(另按小工签证计算费用)、垂直及水平运输、制作、堆码、安装、报检、原材料的卸车堆码以及与二次结构有关的拉结筋、腰梁、过梁、结构柱及挑架的预埋钢筋的焊接配料、调料、制作、安装、施工操作面完成后的余料、废料、焊渣、垃圾的清理、运输等工作)。
4、施工期间施工责任区的清洁工作,生活区的清洁卫生工作,本单项工程劳务工作必须完成的其他辅助性工作。如发生制作场地搬迁费用由甲方另行按实签证。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辅材及部分机具的承包形成,即以人工费加辅助材料部分机具包干形式进行承包。
2、 施工工具、机具及主材、耗材的承包范围
2.1、甲方根据施工进度适时配备以下机具及材料:其中所有的、钢筋制,安工作中所需要的一切机具:安全帽、安全带、扎丝等耗材均由乙方自行提供,大概
包括钢筋弯曲机、断钢机、焊机、围丝机、电渣压力焊机、电弧焊机、钢丝绳、锯片、从配电箱至机械的电线以及用于本钢筋单项工程劳务工作其他的机具、工具及其耗材。甲方提供楼层上的活动配电箱一个,随工程主体的上升而上升,进配电箱以前的线由甲方提供,出配电箱以后的线由乙方自行负责。(注:2号楼不安装施工电梯)
2.2、本单项工程劳务所以扎丝、焊条、切割片、电渣压力焊的焊剂、塑料垫块、安全帽、安全带、水胶鞋、红蓝铅笔、卷尺以及单项工程加班用的照明灯等工具、其它耗材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耗材由乙方自行购买和使用。(注:丝接头由甲方购买)
2.3、主材的损耗控制:实际钢筋损耗量不能超过甲方与建筑方结算量的
98.5%,超过部分材料按甲方购买价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发现乙方故意浪费材料,甲方将按乙方浪费材料价值的三倍对乙方处以罚款。 四、施工进度
乙方必须遵守承包范围、质量控制、工期进度的约定,把所有主题工程完工、并保质保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1.甲方有总工期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乙方必须配备齐所需施工人员,无条件完成甲方项目部所决定的月、周进度计划,如未完成月、周进度计划,如无正当理由,推迟一天罚乙方 1000 元,以此类推。
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配合好各班组的流水作业顺序,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无条件做好影响别班组的施工进度工作,如影响其他班组进度每次罚款2000元,并对其他班组的罚款也算到乙方账面上。
3.项目部每周一次质量进度安全的协调会议,要求乙方派人到场参加。如不到场开会每次当场罚款200元,并造成质量、进度、安全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4.甲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供应,及道路畅通,否则延误工期由甲方负责。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包的单项劳务工程必须按照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最新的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认真组织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每道工序完成后乙方必须陪同监理公司、质检员、现场管理人员统一验收,且保证一次性通过建设及监理单位验收。
2、本单项工程的特别质量要求约定合格工程、印江县文明工地。
3、各分阶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必须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下阶段工程施工。
六、劳务款结算依据结算单价
1、本合同2栋1单元第九层和2栋2单元第三层开始计算及3栋、4栋、5栋的所有钢筋制作安装、钢筋安全文明施工与钢筋工作相关工作的人工费包干按图纸计算建筑面积为准,含一次结构、二次结构、女儿墙及装饰柱钢筋(除屋面分项中的刚性层外)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单价为39元/㎡(大写:叁拾玖圆整每平方米);
2、已完成一次结构的2栋1单元第一层至第八层、2栋2单元第一层至第二
2
层和裙楼工程扣除农贸市场范围后因二次结构施工的建筑面积范围单价按2元/m计算(地下室二次结构的零星钢筋制作安装不计费)。
3、其他按吨位计价的范围:含车库、地梁、承台、车库底板、桩、挡墙、筏板马凳支撑焊接、马凳支撑(零料直径大于14的采用丝螺纹接长),
2
单价按750元/吨计算。所有屋面刚性层钢筋按屋面净空面积5元/m计算。甲方通知的其他委托乙方加工件另行协商价格。
4、其中安全费、文明施工费、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工具费、辅料费、误工费、夜餐费、暂住证费、房租费、交通费、水电费、不可抗拒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及利润以上费用均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七、履行保证金和劳务款结算支付程序
1、协议签订后,乙方以2栋1单元地面上第九层进度产值作为履约质量保证金,退还履约质量保证金为2栋全部主体结构混泥土浇筑后纳入总结算,在二次结构完成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至总结算的95%支付时支付给乙方。
2、(1)工程款支付办法:工程第一次付款为春节后复工期满1个月时所完成楼层混泥土浇筑完毕10天内,按已完成楼层建筑面积(暂扣作为计算履约保证金的2栋1单元第九层面积)和本合同单价计算产值的75%进行支付,之后每月按已完成工作量的75%进行支付。
(2)余下总工程款25%在二次结构完成后一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屋面刚性屋完成后十日内付清工程价款所有余额,本合同自然终止。
(4)甲方要求乙方的点工,技术工一律按 220 元/工计算,小工按 120元/工计算,乙方不得拒绝甲方所需零星用工。
(5)如由于设计变更而引起的返工费用,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乙方有责任协助签证的签写)超过1万元的部分甲方按实际支付,如果变更减少工程量为一万元以上的部分甲方按实际减除工程款。
(6)乙方承包人须将职工工资清单上交甲方财务。 3.每次支付进度款时,由乙方以书面形式按合同规定的支付金额,编制班组实际施工人员的标准工资单,工资单必须由施工人员本人和班组长签字,报甲方项目部,待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确定后7天内支付。在审核确定途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形式造成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影响,乙方应提供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八、安全施工
1、乙方进场时必须配合甲方对全体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同时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标准。乙方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财产人生安全。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切伤,残病、死等事故,单人单次事故费用在10000元内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和承担费用,(保险公司赔付后)超过1万元后的差额由甲方承担。
2、班组负责人要对下属工人进行不定期的素质教育,在施工中,发生乙方作业人员不听从甲方、监理、业主等有关人员的监管,顶撞各方管理人员,影响公司
整体形象的,每次罚款500元,并清退出场,清退出场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负责自行支付。班主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及事态,谩骂业主监理人员或进行语言上的人身攻击,若发生每次对班组罚款5000元,并将当事人进行退出本工地的处理。出现其他后果的追究造成的所有责任及损失。
3、严禁吵架、打架、偷窃时间发生,凡发生吵架、打架事件的每次罚款各罚500元,引起的各种医药费用等由各吵闹方承担,吵闹人无条件清退出场,清退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支付。
4、严禁家属,女工、不施工人员留住在工地宿舍,严禁儿童进入现场,若经项目部管理人员劝阻无效,罚款200元/次,并清退出场。
5、在施工中乙方必须及时做好各项落手清工作,并配合项目部做好各项检查落手清工作,否则甲方派人清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每次罚款500元。 九、甲方责任
1、提供必要的施工图纸,做好技术交底,按本合同约定按计划和时间为乙方提供施工必需的各类材料,按时提供大型机具。
2、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口(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3、派出技术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十、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和甲方及建设方的要求施工,确保质量达标。未经甲方及监理、建设单位同意,不得进行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执行甲方通知的设计图变更、技术变更。
2、制定工程进度计划,按甲方审定的施工计划实施,确保工程如期完工。施工中如不能按甲方阶段计划完成,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每次验收达不到建设及甲方要求且经最长一天的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2000元,且由此耽误其它班组不能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地,负责班组的全面事务。每次进行班前教育和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同时必须确保随时有有一位施工员在现场检查指挥工作。 4、对工程施工要用的材料要提前一周提出计划。按规定合理使用各类材料、设备、不得浪费材料。
5、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和安排,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不得无故拒绝。否则,每发生一次上述情况,乙方就向甲方承担500元违约金。
6、乙方与其它单位承包人必须有效协调配合,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进度计划、技术交底,以及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7、乙方不得将本劳务工程转包或分包,对本单项劳务工程自负盈亏,不能因承包工程亏损而找甲方无理取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甲方在合同违约定以内增加费用。
8、乙方对甲方运到现场的各类材料、设备要协助看管,必须教育工作人员眼睛偷到或损毁工地上的任何材料、设备。负责保护好已完成工程工作效果,不得损坏。
9、乙方必须保证组织工人按期按质完成工程,对于国家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都要执证上岗的工种,必须雇佣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工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每月30日前向甲方报告其工作人员名单,如其中途人员变更,在变更后立即上报甲方,乙方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人工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有其工人领款签字的工资表(含各种津贴、补贴及相关福利费用),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对无能力执行各项制度和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的分包单位,甲方有权清退,起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注:人员组织不足,技术力较差,安全意思薄弱,有意组织工人闹事罢工,有意拖工期,均称为无能力。) 十一、违约与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未按节点工期完成各分段工程,超过1日以上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承担壹仟元整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积计算,同时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停工损失。因乙方原因使相应后续工作工期延误,则每天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担伍佰元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积计算。
2、工程质量按甲方工程管理制度进行评定,若验收不合格者,要求整改,整改后评定仍不合格者,则按壹仟元/承担违约责任,并责令其必须整改合格,如因此逾期完工的,按本合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若乙方向甲方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行贿,一经发现则视情节每次向甲方支付壹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累计计算,结算时从劳务款及履行保证金中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4、乙方承包单项劳务工程后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没收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按已完工程劳务款的50%作为双方的总结算款,其余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5、若乙方工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派、安排,或其承包的工程质量三次检查不合格,或者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停工、罢工或消极怠工2天以上(含2天),甲方就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1000元/天赔偿甲方损失,对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计价后下浮50%付给乙方,剩余50%工程款作为乙方的违约金。
6、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超过15日以上,则甲方按欠款额的同期存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7、若乙方工作人员采取爬塔吊、围攻甲方或建设方办公室、阻断交通等过激行为要挟甲方,且相关行为未被媒体曝光,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向建设业主或者甲方的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及相关责任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乙方工作人员与其他单项承包人未有效性配合,没发生一次打架斗殴,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500-1000元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及他人损失的,还应依法相应赔偿承担责任,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乙方没有教育好其班组的工作人员,
而造成其班组的工作人员盗窃、损坏甲方材料、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承担1000-5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任何乙方不得违约,如有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应以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另一方。
10、甲乙双方自愿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违约条款并向甲方可直接按其条款执行。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可以在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中直接扣除。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2、乙方不将本工程所需要材料、设备将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影响了其他工种进行正常施工,也由乙方负责赔偿,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另行分包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任何工资内容,并直接向实际承接劳务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付款事宜,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从其劳务工程款项里扣除实际产生的相应费用(甲方依据与其它劳务工作单位和个人的结算付款凭证直接等额扣取乙方劳务工程款)。
3、乙方拖欠其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应付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乙方的民工班组和民工,相应的民工班组及民工收到甲方直接支付的工资或工程款后,视为乙方收到甲方等额的工程款。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视为乙方负责人构成刑事犯罪的主观条件。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赔偿款,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且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乙方承诺:具有从事承包劳务合同的资质,如因乙方不具备相关资质,手续而导致本合同无效,乙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乙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法律含义,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6、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一份,印江自治县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支付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具法律效力,工完款项结清后本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担保支付方:印江自治县星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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