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和风险分析
摘 要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这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农村小型金融机构,被认为是解决“三农”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的新希望。因此,为了更好更快的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应该大力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解决农村融资难的问题。与此同时,农村小心金融机构被认为存在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那么我们在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同时如何防X存在的风险呢?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农村小心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的基础上,以小型金融机构中的村镇银行为主要研究对象,介绍并分析它们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关键词:农村; 小型金融机构; 发展; 风险
Analysis of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risks of smal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rural area
Abstract
The economy has gained a rapid developmentin rural area, for rural financial service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Rural smal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onsidered to solve the \"san nong\" construction fund shortage problem of hope. In order to better and faster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ural economy, speed up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countryside, should vigorously develop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olve the careful financing problems. Meanwhile, th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o be considered high and low ine of existing in the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so how the rural smal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prevent risk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ru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s face carefully credit risk, liquidity risk and risk of operation, on the basis of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in small town bank as the main research object, introduce and analyze the risk management measures are taken.
Key words:rural area ;small financial institutions;development;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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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引言3
一、文献综述3
(一)西方农村金融理论简述及研究现状3
1.农业融资理论3 2.不完全竞争理论4
(二)国内农村金融理论简述及研究现状5 二、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状况5
(一)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重要性5 (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历程7
1.1978—1993年:恢复起步阶段7 2.1994——2002年:调整阶段7 3.2003年至今:政府引导扶持阶段8
三、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析8
(一)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8
1.信用风险8 2.流动性风险9 3.操作风险9
(二)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管理10 四、加快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的对策和建议11
(一)加大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11 (二)加快农村信用体制建设,创造宽松的信用环境。12 (三)加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12 五、结束语12 参考文献:14 致谢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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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和风险分析
引 言
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包括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模式问题事关我国农村金融大局。由于我国农户信贷小额、分散、短期等特征决定了具有信息成本优势和管理监督成本优势的小型金融机构才是最适合农村基层的金融组织。为了推进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多层次的发展,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农村建设的信贷资金供给短缺问题,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作用日益突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为“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农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由于刚刚起步,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还没有跟上,利率、信贷、人才等方面的管理基本上直接参照大中型商业银行的城市模式,忽视了农村小型金融机构运作的特殊性。在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如何加快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并加强其风险管理已显得至关重要。因此,本文将围绕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及其自身特点,对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可能存在的风险作一个较为全面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加快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议。
一、文献综述
(一)西方农村金融理论简述及研究现状 1.农业融资理论
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理论基础上,分析发展中国家的农村金融问题,形成了农业融资论。该理论认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家庭,没有储蓄能力,因而农村广泛存在着资金短缺问题。由于农业天然存在着收入的不确定性,投资的长期性,低收益性等缺点,农业不可能成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商业化金融机构的融资对象。因此,必须靠政府通过建立非营利性的专门金融机构从农村外部注入政策性资金,制订较低的农业贷款利率,降低农业的融资成本,以增加农业生产投入,缓解农村贫困。同时,考虑到农村的民间借贷利率普遍比国家制订的利率要高得多,使得求助于民间借贷的农户更加贫困并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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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农村高利贷活动,需要通过银行设在农村基层分支机构和信用合作组织,为农村注入大量贴息或无息的政策性资金。农业融资论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一直在农村金融理论界居于主流的地位。
恰恰因为农业融资论存在上述缺陷,使其主流地位在1980年代被反其道而行之的农村金融市场论所取代。农村金融市场理论是建立在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的,它反对政府干预,重视自由市场。该理论认为:农村居民及其贫困阶层具有储蓄能力,没有必要从外部注入资金,低息政策不能很好地激励人们向金融机构存款,抑制了金融发展;农村金融机构资金的外部依存度过高是造成其贷款回收率较低的重要原因,非正式金融的高利率因农村资金拥有较高机会成本和风险费用而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在农村金融市场理论下的政策主要包括: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功能是储蓄动员,充当农村经济内部的资金余缺部门之间的金融中介;为了发挥储蓄动员和平衡资金供求的功能,利率必须由市场机制决定,而且实际存款利率不能成为负数;评判农村金融体系运转成功与否的标准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中介量和经营的自立性与可持续性,没有必要实行专向特定目标贷款制度;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应搞一刀切,一律取消,应当积极引导,促进非正式金融和正式金融之间的互补,而不是行政命令下的强制替代。
2.不完全竞争理论
学者们把斯蒂格利茨等人提出的金融约束理论运用到农村金融领域,形成了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该理论认为:农村金融市场不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借贷双方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即放款一方的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的情况根本无法充分掌握(不完全信息),如果仅仅靠市场机制就可能无法生长出一个农村社会所需要的金融市场。因此,有必要采取诸如政府适当介入金融市场以及借款人的组织化等非市场化措施。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的政策主X是:金融市场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低通货膨胀率等宏观经济的稳定;在金融市场发育到一定程度之前,相比利率自由化,更应当注意将实际存款利率保持在正数X围内,并同时抑制存款利率的增长,若因此而产生信用分配和过度信用需求问题,可由政府在不损害金融机构动员储蓄的同时从外部供给资金;在不损害银行最基本利润的X围内,政策性金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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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特定部门的低息融资)是有效的;政府应鼓励并利用借款人联保小组以及组织借款人互助合作形式,以避免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不完全信息所导致的贷款回收率低下的问题,利用担保融资、使用权担保以及互助储金会等办法是有效的,以改善信息的非对称性;融资与实物买卖(肥料、作物等)相结合的方法是有效的,以确保贷款的回收;为促进金融机构的发展,应给予其一定的特殊政策,如限制新参与者等保护措施,非正式金融市场一般效率较低,可以依靠通过政府的适当介入来加以改善。
(二)国内农村金融理论简述及研究现状
相比较西方而言,我国在农村金融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主要是依据我国的国情,结合我国农村的发展情况,理论界做出相关研究,将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划分我三个阶段:1978—1993年:恢复起步阶段;1994——2002年:调整阶段;2003年至今:政府引导扶持阶段。特别是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要求积极建立我国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为了进一步搞活放开农村经济,理论界对在农村设立小型金融机构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主要从解决我国当前农村融资难的问题出发,提出了在农村设立小型金融机构是发展农村经济的需要,设立小型金融机构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需要。另外,在农村设立小型金融机构是建立我国现代金融体系的关键一步,能很好的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
在分析了在农村设立小型金融机构必要性的同时,一些学者也对小型金融机构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由于它们自身的一些特点,使得农村小型金融机构会面临比其他金融机构更大的风险。鲁朝云、廖航在《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与管理》一文就分析了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会面临着存贷款比例失衡,员工综合素质低下等风险。另外还指出当前我国的一些政策也制约了其发展。
因此,目前我国理论界主要从发展和风险管理两个方面对我国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做出研究。一些理论成果为我国的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二、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状况
(一)发展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重要性
1.小型金融机构的设立是“三农”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在制度变革和金融创新的强有力推动下,我国的金融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就金融发展的地域结构来看,城乡发展很不协调且呈加剧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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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金融二元结构特征十分突出,农村金融被严重边缘化,农村金融抑制现象严重。 县级金融机构大量撤并导致农村金融体系严重萎缩,未撤的县级银行贷款权也被上收,无法对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县支行和县域邮政储蓄机构成为两大“资金漏斗”,其吸收的农村资金大量倒流城市使农村资金“非农化”问题十分严重,进一步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关系的紧X,一些农户种植和养殖方面的正常资金需要及一些乡镇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也不得不求助于高利借贷;由于机构缩减,缺乏竞争,农村的金融服务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农民的金融福利水平很低,分享不到金融改革和金融发展的成果;农村保险业严重落后于“三农”对风险控制的需求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全国仅有几家成立不久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的业务覆盖X围很窄;资本市场的触角没有延伸到农村,县域X围内的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手段筹资也只能是一种奢望 。因此,只有加快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入市场机制,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三农’经济的发展。
2.设立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利于克服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网点大多数集中在城市,远离农村,对农户和乡镇企业的经营状况很难做到确切的了解。这就造成了一些金融机构在农村的贷款不能顺利的收回。考虑到这些情况,这些金融机构普遍抬高农户和乡镇企业的借贷门槛,增加贷款手续,致使许多农户和农村企业借款难,而金融机构自身放款也难。为了克服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设立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设立植根于当地农村的小型金融机构,一方面,便于金融机构熟悉掌握农户、企业诚信情况,及时了解生产、经营信息,有利于克服借贷双方的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基于农村小型金融机构自身的特点,机制较活,能适时适机、简捷灵活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因此,设立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有利于克服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
3.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设立有利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近年,在国家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的鼓舞下,一些较早发展特色产业,搞种植、养植、建筑、加工、经商等的企业和农户,率先富裕起来,手中资金比较宽余。一些扩大经营规模和起步较迟的企业、农户,又急需要资金。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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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较弱,融资渠道不畅,民间借贷日趋活跃。多数民间借贷,双方情况了解,贷款到期一般都千方百计归还。但由于民间借贷不合法、不规X,容易引起纠纷,影响社会安定和谐。因此,多数人认为,成立乡镇银行或农村资金互助社,吸收产业资本、民间资本投资,将民间借贷纳入合法、规X的融资渠道,会更好地扩大融资X围,提高民间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也有利于避免民间借贷纠纷。
(二)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历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政府实施政策目标的转变, 可将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即起步恢复阶段、调整阶段和政府政策扶持阶段[1]。
1.1978—1993年:恢复起步阶段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农村金融主体日益多元化。同时,放松了对农村金融的管制,非正轨金融得到较快发展,促进了乡镇企业和个体经济的发展。在这个阶段,一方面,恢复了农行,建立了义农行为核心的农村金融体制,由农行统揽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管理;另一方面,恢复了农业保险,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的积极性大大提高,但是由于农业生产分散,农民则必须面对农业生产中的自然风险。因此,国务院于1982年决定恢复农业保险业务。最后,农民、民营企业和个体户都有资金需求,农村合作基金也建立起来。1987年的中央五号文件进一步指出:“一部分乡、村合作经济组织或企业集体建立了合作基金会;有的地方建立了信托投资公司。这些信用活动合乎发展商品生 产的要求,有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缓和农业银行、信用社供应不足的矛盾,原则上予以肯定和支持。”
2.1994——2002年:调整阶段
党的十四大之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转向了城市和国有企业。农村金融改革的目标是: “逐步形成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合作金融组织密切配合的金融体系。”在这一阶段,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别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国家成立了农发行,农信社从农行分离出来,农行进行商业化改革,逐渐从农村撤离。农行从农村撤离之后,农信社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从2002年初,农信 社开始向农户提供小额的、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另外,1994 年以后,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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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要求人保公司全面向商业保险公司并轨,并对人保公司实行以上缴利税为主要目标的新的财务核算体制,一切与经济效益挂钩。
在调整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商业化并逐渐撤离农村,农发行职能由综合性向单一性转变,农信社体制改革反复,农村 合作基金会受到整顿,农业保险逐年萎缩,农村金融体系的整体功能被削弱,表现为:资金通过邮储和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流向城市;农村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农 民的消费性贷款几乎不可能从正轨金融体系中得到满足,生产性贷款的条件也很苛刻;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难以得到保证。
3.2003年至今:政府引导扶持阶段
党的十六大之后,“三农”问题成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国家加大了政策引导扶持的力度,加快了农村金融改革的步伐。在这一阶段,农信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成为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角。农行如何面向三农进行商业化改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农发行探索开发性金融的新路子。银监会放宽了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农村金融竞争主体日益多元化。
近年来,在政府的引导扶持下,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建立了农村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形式共同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在经济发达地区,一批农商行积极跨区域战略重组,IPO辅导,跨省设立分支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有的已准备上市,这集中展现了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取得的成就。
三、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风险分析
(一)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存在的风险
农村小型金融结构在经营中不仅存在着与其他金融金融结构相同的风险共性,同时由于其自身的特点,我们还应看到其所存在风险的差异性[2]。 根据农村小型金融结构的特点,可以将其存在的风险概括为三种,分别是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1.信用风险
通常信用风险归咎于小型金融组织与借贷者之间由于信息不对称和薄弱的信用约束机制。即商业金融机构面对许多小型企业和农户,很难知道他们交易的真实情况,即使有部分企业有相关的信用记录,但由于这些小型金融机构往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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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和央行联网而不能查到他们的信用记录,同时由高额的信用跟踪成本使得信息不对称显得更为明显。这样一来,当商业金融机构同这些小企业或者农户之间进行信贷业务的时候,一些小企业或者农户往往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偿还贷款,金融机构会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即信用风险。另外,农村小型企业或者农户经营不善业会加剧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当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时,它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水平,极端情况下会导致商业银行资不抵债。商业银行作为存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随时持有的、用于支付需要的流动资产只占负债总额的很小部分,如果商业银行的大量债权人同时要求兑现债权,例如出现大量存款人的挤兑行为,商业银行就可能面临流动性危机。
由于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受到严格的地域限制,其经营模式可以形象的比喻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然而这种经营模式很容易受到某种特定事件的影响。农业生产有很强的季节性,一旦发生某种事件往往会导致农民挤兑,而考虑到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同业拆借能力有限,这就给小型金融机构造成了很大的流动性风险。 据对某行政村100户居民调查显示:80%的居民认为村镇银行是“杂牌军”,担心钱存进去会“打水漂”;37%希望将钱存入国有商业银行;43%愿意将钱存到实力较强的农村信用社;仅10%认同村镇银行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愿意将钱存入,支持其发展;另外还有10%的居民将钱存入,希望能得到该银行的优惠贷款[3]。
3.操作风险
银行办理业务或内部管理出了差错,必须做出补偿或赔偿;法律文书有漏洞,被人钻了空子;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外部人员欺诈得手;电子系统硬件软件发生故障,网络遭到黑客侵袭;通信、电力中断;地震、水灾、火灾、恐怖袭击;等等,所有这些,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损失。这一类的银行风险,被统称为操作风险。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正式定义是: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这一定义包含了法律风险,但是不包含策略性风险和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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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金融机构的管理结构不同于我国目前大多数金融组织的管理模式,没有可以直接借鉴的操作风险管理机制,造成了业务操作人员难以识别的操作风险控制的难重点,加大了管理难度。另一方面,小型金融机构本着降低经营成本和开展本地业务的需要,大多在当地招募员工,经培训后上岗,而合规操作意识差、风险意识淡薄,容易产生以感情代替内控制度,使得贷款操作环节上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以XX凤阳利民村镇银行为例,该行一共有18名工作人员,董事长、行长、副行长三名高管和综合办主任拥有中级职称和多年金融工作经历,其他14名员工中由应届毕业生、退伍军人、公司职员构成,员工整体从业经验不足,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亟待提高。这种局面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业务发展。
(二)农村小型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针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所面临风险的特点,政府和金融机构自身分别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都应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机制来加强对各种风险的管理。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和政策支持[4]。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与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给农村小型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支持,解决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其次,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可以制定相关政策,提高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同时采取降低农村小型金融机构贷款的贴现率,加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同业拆借能力等措施来降低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最后,政府还可以将强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内部人员的培训和监管,使其操作运营更加规X,从而降低其操作风险。对于农村小型金融机构自身而言,一方面可以建立各种联保小组,借助农户之间相互监督和信用约束机制,雇佣熟悉当地农民的员工、让村干部协助审核借款人信用,这样可以有效扩大了获取真实信息的收集成本,节约了单纯依靠自身经营获取借款者真实信息的漫长时间,从而降低了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小型金融机构自身应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对农村企业和农户存款的吸收力度,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系数,从而降低了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最后,小型金融机构在操作风险的控制上主要是加强内部人员相互监督和配置相应的奖惩措施相结合。例如,XX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就规定“在贷款发放时,将两名客户经理划分为一组,分别担任调查岗、审查岗。此外,还设置了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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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跟踪检查岗,负责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三个岗位承担对贷款的连带责任。”
为了解决在发放贷款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考虑利用农村资产、信用较好的涉及商业服务职能的农户、工商户来为村镇银行提供信息。村镇银行可以建立“村镇银行——贷款服务中心(信贷员)——金融服务站(村)——农民贷款小组”的四级市场网络。其中,贷款服务中心由村镇银行的信贷员或者客户经理管理;村级金融服务站董事、高管,要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激发员工潜能,促进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村镇银行要形成以行长为核心和风险控制人员为轴心的团队组合,(客户经理)信贷员与行长直通。XXXX兴和村镇银行就利用近年大学生就业难的有利时机,实施效率工资机制,聘用XX本地生源的财经类大中专学生,强化培训后担任客户经理,建立了质量较高的人力资源团队,提升了村镇银行业务效率。
四、加快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放宽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允许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国家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多层次融资需求,完善农村多元化金融体系,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带来新的竞争、新的活力,从而为“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因此,建议政府和金融等有关部门,充分利用这一政策机遇,因地制宜在农村发展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国家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主要为了改善我国中西部等地区农村金融服务差的状况,通过新设新型金融机构,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在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瓶颈问题上取得重大突破。因此,县、乡政府要根据银监会组建农村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原则和要求,认真作好调查摸底工作。对需要建立新金融机构的村镇或县域,要积极和银监局、人民银行、愿意出资的商业银行、信用社、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做好信息疏通、关系协调工作。按照实际需求和条件研究选择适当的模式,做好组建申报。新设立的农村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按市场化原则运营,为了使其可持续发展,对已组建的农村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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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初期,政府要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必要时在财政方面给予一定贴息扶持,逐步建立财政对金融支持弱势地区、弱势群体、弱势行业的补偿机制。
(二)加快农村信用体制建设,创造宽松的信用环境。
诚实守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农村金融机构赖依生存的条件。政府要狠抓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建设信用村、镇活动,建立村民、产业协会联保机制,教育农户、企业和村民恪守诚信守约的原则,如实提供资信信息,贷款到期按时如数归还,促进小型金融机构安全健康成长,从而为“三农”经济的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加强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农村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管理,使其规X健康发展[5]。一是当前设立农村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银监会有关的“低门坎,严监管;先试点,后推广;增机构,广覆盖;拓功能,强服务”的政策。要对投资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股东入股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管,要认真审查股东入股的资金,必须是资金来源合法的自有货币资金,不得以物出资、借款出资、无形资产出资,洗钱所得出资。二是严格监管信贷投向。村镇银行等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投向,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金融方针,充分满足县域内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不得将资金投向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或限制的高耗能、高污染类企业,以及产能过剩行业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更不能将资金流出县域农村。三是要积极支持金融创新。要指导和鼓励村镇银行等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根据当地的产业特点和不同层级客户的实际需要,积极进行信贷产品创新,精确计算成本与风险,合理对贷款定价,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获得持续的信贷支持。四是要督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要帮助村镇银行等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信贷、会计、出纳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慎、规X的资产分类制度,在任何时点,其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得低于100%,内部控制、贷款集中、资产流动性等严格满足审慎监管要求,增强风险防X和处置能力,促其健康发育成长。
五、结束语
本文作为一份关心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和所面临风险的研究报告,通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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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重要性、发展历程、所面临的风险以及风险管理四个方面做出分析,对于如可加快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健康快速发展作了一个简要的论述。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对于我国新农村建设、“三农”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我国的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相对于“三农”经济的发展较为缓慢,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最后,由于农村小型金融机构自身的一些特点,使其面临的风险也较大。因此,为了更好的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的,改善农村生活水平,应大力支持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发展,与此同时,政府和金融机构自身应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此,由于我的时间经历、知识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使得本文只能说是一个初步的研究,有些不足之处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商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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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中国金融合作网 . .ccfn..
[2].鲁朝云、廖志航 . 《农村小型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与管理》. 2009.7 [3].林春霞 . 村镇银行弄钱荒背后的思考 . 中国经济时报 . 2010.1
[4].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 . 村镇银行试点的成效、问题与建议 . 2010.3 [5].中国农经信息网 . 美国农村金融体系构建的经验及其启示 . 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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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四年的大学生活即将划上一个句号,回首走过的岁月,心中倍感充实,论文即将完成之日,感慨良多。首先诚挚的 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李亚平老师,从论文的设计、整改及论文的定稿过程中,自始至终都倾注着老师的心血。老师以严谨的治学之道、宽厚仁慈的胸怀、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兢兢业业、孜孜以求的工作作风和大胆创新的进取精神为我树立了学习的典X,她的教诲与鞭策将激励我在学习和生活的道路上励精图治,开拓创新。她渊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和敏锐的思维给了我深深地启迪。我以最诚挚的心意感谢李老师。
我要感谢我的室友们,从遥远的家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是你们和我共同维系着彼此之间的友情,维系着寝室那份家的融洽。四年里,我们有着喜怒哀乐,总之,那是我们一生最值得回忆的时光,我们马上就要各奔前程了,在这里希望珍重。我还要感谢我的父母,你们永远都是我的精神之柱,你们的关心个鼓励将使我在工作和学习中不断进取。
最后,我要向百忙之抽出时间对本文进行审阅,评议和参与本人论文答辩的各位老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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