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基坑监测设计要求

2024-08-24 来源:欧得旅游网
本工程的基坑监测等级按二级考虑,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期间必须加强对基坑及周边环境的检测

一、依据

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2012)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基坑周边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环境条件及使用状况; 5、行政主管部门对管线及构筑物的具体要求。

二、基坑及周围环境的监测、测试内容

1、沿基坑周边共设置42个垂直、水平位移观测点; 2、深层水平位移观测:共布置17根测斜管,深10.0m; 3、在坑外布置17个水位观测点,深10.0m; 4、在四周的道路上共布置34个沉降观测点; 5、对基坑周边进行必要的巡逻。

三、监测频率

基坑的监测周期为基坑土方开挖到地下室侧壁回填。 1、基坑开挖施工前进行第一次监测,观测值作为初始值。

2、基坑开挖前期每隔1~2天监测一次,如发现异常现象需加强监测。

3、基坑挖深超过5.0m时每隔1天监测一次,如发现异常现象需每天监测一次。

4、基坑开挖接近开挖面标高及开挖至设计标高一周后,每天监测一次,如发现异常现象需 加强监测,甚至24小时连续监测。

5、基础底板施工期间,每隔1一天监测一次,如发现异常现象需每天监测一次。 6、基础底板浇筑完成后,每隔2~3天监测一次,如发现异常现象需加强监测。

当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时,需及时调整监测时间间隔,加强监测频率,甚至跟踪监测。

四、仪器设备及精度要求

1、沉降观测采用二等水准测量,观测点的搞高程误差≦±0.5mm。 2、水平位移观测测量等级一等,变形点的点位中误差≦±1.5mm。 3、深层位移监测精度为0.25/m。

4、测量精度上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要求。 五、监测报警限(见附表2) 六、其他要求

1、监测位置结合现场条件布置合理。

2、所有测试点、测试设备需加强保护,以防破坏。 3、监测单位应进行现场巡逻工作并做好记录。

4、测试单位需及时向设计人员通报测试结果并提供最终测试成果报告。

5、基坑监测应由具备监测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本说明要求制定详尽的基坑监测方案,并报设计单位认可后执行。

图列 检测项目 允许值 报警值 累计值 支护结构桩顶水平位移(单位:mm) 支护结构桩顶垂直位移(单位:mm) 深层水平位移 (单位:mm) 周边道路沉降监测 坑外水位观测点 (单位:mm) 30.0 30.0 24.0 24.0 变化速率 4mm/d 4mm/d 42 全过程 1次/1~2d 监测数量 监测周期 监测频率 30.0 24.0 4mm/d 17 34 17 全过程 开挖至±0.00 全过程 1次/1~2d 1次/2d 1次/d 位移总量小于25mm,速度不超过2mm/d。 --- 1000.0 500mm/d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