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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航局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

2023-09-06 来源:欧得旅游网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分包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分包商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公司总承包管理和资源整合

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分

包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商资格管理办法

(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工程部负责分包商管理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及各分、子公

司对分包商相关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第三条 施工分包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

动进行干预。

第四条 禁止分包商将承包的工程再进行转包,即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

转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

此外,分包工程分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

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为转包行为。

第五条 各单位对其分包工程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责。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分子公司、各项目部。

第一章 分包链

第七条 在公司合格分包商资源库的基础上,对分包商进行分层次管理,

1

由此建立核心分包供应链。

第八条

核心分包链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对于达到相关划分标准

的分包商,经公司工程部、合同部、安监部等部门审查批准后,可纳入核心 层。同时,公司和分子公司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分包商的培训及资质认证工作,

不断扩大核心分包商的规模。

第二章

分包商分级与选择管理

第九条

合格分包商资源库按相关标准划分为联盟型、卫星型、交易型

三个层次。

联盟型:可直接参与公司工程施工承包,实现资源完全共享。采取“共

同决策、共同策划、共同实施、共同改进”的管理模式;建立高层互访制,

形成领导层、职能部门对应的交流与沟通渠道;在经济利益上,实行“风险

共担,利益均沾”的管理原则。

卫星型:具有优先权益参与公司施工承包。实行公司式管理,对其信息

开放,加强对其培训及资质认证工作,帮助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

交易型:实行松散方式管理。

第十条

在进行分包时,应根据项目的特点,选择不同层次的分包商。

对于合同额较大、技术要求较高的分包项目,应优先从联盟型和卫星型分包 商中选择。对于一般的小型分包和劳务分包,从交易型中选择。

第十一条

联盟型分包商标准:

1、具备“三证”,即施工资质证、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 工资质等级在贰级以上(含贰级),且无挂靠现象。

2

2、资金情况良好,能提供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3、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专职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且经过

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4、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仪器设备,能够独立承担相

应的分包业务。

5、经营管理和资信良好,一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建筑法规的记录,没有发

生安全生产事故。

6、中交股份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卫星型分包商标准:

1、具备“三证”,即施工资质证、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所 分包工程项目与公司资质相一致,且无挂靠现象。

2、具有符合规定数量的专职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丰富的

施工经验和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机械。

3、与公司合作过至少两个项目,履约能力较好,评价合格。

4、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建筑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5、中交股份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交易型分包商标准:

1、具备“三证”,即施工资质证、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 一定单一类似工程经验,能独立完成某一单项工程的施工。

2、有一定数量的技术管理人员和熟练的技术工人,有少量施工机械。

3、分包商负责人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建筑法规的记录,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3

5、中交股份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分包商分级管理

1、参与公司分包项目施工的分包商均需进行施工过程评价及完工评价。 2、资源库每年更新一次。公司工程部会同合同部、安监部等相关部门根

据施工过程评价和完工评价结果以及合同履约、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等情况,

对各级分包商名录进行适当调整,并予以发布。

3、其它按《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文件范本》相关

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 分包商管理流程

第十五条

分包商管理流程

1、流程描述:

步骤 1 2 3 4 5 6 7 8 9 10 工作内容的简要描述 项目部在分包项目审批通过后,组织进行分包合 同评审,公司、分子公司工程部、合同部及其他 相关部门参与评审,评审完毕后由项目部与分包 商签定分包合同 项目部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环保及职业健 康、设备人员履约情况进行施工过程控制 分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指导监控 项目部工程部门组织季度分包工程过程评价,并 将分包商过程评价表上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季度评价审核汇总,并 将分包商过程评价汇总表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各分公司分包工程过程评价 进行汇总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信息沟通 项目部对本季度评价不合格的分包商进行整改, 并将整改情况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过程评价合格和整改到位的分包工程继续进行过 程控制 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指导监控 4

重要输入 重要输出 分包商过程评 价表 分包商过程评 价汇总表 分包商过程评 价表 分包商过程评 价汇总表 公司分包商过 程评价汇总表 分包工程整改 通知单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指导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指导 工程竣工 项目部工程部门组织分包商完工评价,并将分包 商完工评价表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各项目的分包商完工评价 进行审核汇总,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汇总各分公司上报的分包商完 工评价表,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完工评价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分包商完工评价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根据过程评价和完工评价结果, 综合比较决定分包商是否合格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将综合评价结果备案,并提供 给相关部门参考 公司合同管理部门依据评价结果更新分包商资源 库,每年定期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录》 分包商完工评 价表 5

2、流程图

分包商管理流程 公司合同 管理部门 项目部 1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门及相关职能部门 公司相关职能部 门 分包商准 入评价 组织分包合同 评审,评审后 签定分包合同 参与评审 参与评审 参与评审 2 施工过程控制 (进度、质量、安 全、环保、设备人 员履约情况) 3 施工过程 指导监控 5 6 7 4 组织季度分包商过 程评价 分包商过程评价表 季度过程评价审 核汇总 分包商过程评价汇 总表 季度工程评价汇 总 公司分包商过程评 价汇总表 相关职能部 门信息沟通 N 8Y 整改 10 11 12 分包工程整 改通知单 施工过程 指导监控 施工过程 检查指导 施工过程 检查指导 9 施工过程控制 13 工程竣工 15 16 汇总,组织相关职 能部门进行完工评 价 17 安监部、合同部、 设备部参与完工评 价 14 组织分包商完工 评价 填写分包商完工 评价表 完工评价审核汇 总 分包商完工评价 表 18 根据过程评价和完 工评价结果,综合 比较决定分包商合 格与否 19 20 更新分包商资 源库,定期发 布《合格分包 商名录》 评价结 果备案 结束 6

第四章 分包商准入评价

第十六条

首次合作的分包商,按公司《工程合同管理文件范本》相关

规定填写《新增分包商资格审查表》,报上级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 可签订分包合同。

第十七条

新增分包商在试用期间进行过程评价,完工后进行完工评价。

如评价合格,可申报纳入合格分包商资源库。

第五章 分包商资格管理

第十八条

在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分包的分包商均应持有股份公司颁发的

《合格劳务分包商资格证书》。

第十九条

资格证书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

室。

第二十条

资格证书的申请、颁发和年审程序参照《中国交通建设股份

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商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首次进入本公司范围施工的分包商,首先要填写《新增分

包商资格审查表》,并以一个季度的施工作为试用期,分包商在试用期间进行 过程评价(如该季度完工则进行完工评价),如评价合格,则由使用单位将该

分包企业的资格证书申报材料及相关费用上报公司,公司初审后集中向中交

股份公司申报。

第六章 分包商过程评价

第二十二条

分包商过程评价从分包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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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止。

第二十三条

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由项目部工程部门牵头、相关部门

配合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检查,填写《分包商 过程评价表》(见附表一)。一般项目由项目部填写《分包商过程评价表》报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再由分公司审核汇总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汇总表

内容见附表二,要求统一用 EXCEL 表格填写上报)。公司直管及公司重点项

目由项目部填写《分包商过程评价表》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同时抄报分公

司工程管理部门。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公司直管及公司重点项目上报的《分

包商过程评价表》进行汇总(汇总表见附表二)。检查频率为每季度一次,上

报时间为每季末 25 日前。

第二十四条

对本季度评价不合格的分包商,项目部应填写《分包工程

整改通知单》(见附表三),与《分包商过程评价记录表》同时上报。一般项 目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公司直管及公司重点项目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同时抄报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建立分包商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在工程实施期间,分包商

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合同解除等重大事件时,项目部应 48 小时内向 分公司、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及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每年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项目部分包管

理情况不定期进行一次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第七章

分包商完工评价

第二十七条

在分包商完成合同内容后,由分包商提出申请,项目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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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服务等方面进

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分包商完工评价表》(见附表四)。项目部于分

包工程完工后 15 日内填写《分包商完工评价表》报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再由分子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核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第二十八条

在一个季度内就能完工的分包工程,直接进行完工评价。 没有进行完工评价的分包商,项目部合约部门不得给予分

第二十九条

包商办理结算。

第三十条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汇总各分子公司上报的《分包商完工评价

表》,会同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及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完工评价。公司工程管 理部门根据项目部过程评价和完工评价结果,经综合比较评价,决定分包商

合格与否,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及合格者继续留用,不

合格者从分包商资源库中清除。

第八章

第三十一条 评价内容 进度 满分 15 分包商过程及完工评价评分说明

分包商过程评价记录表评分说明

评价标准 1. 能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的,得满分 15 分; 2. 因分包商自身原因造成进度滞后的,根据滞后程度扣 2~15 分。 1. 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评定,质量合格得 25 分; 2. 发生质量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0 万元以下的扣 15 分; 3. 质量不合格但经加固补强能使用的扣 10 分; 4. 发生 20 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的得 0 分; 5. 出现外观质量缺陷一处扣 1 分。 1. 分包商未按公司要求参加本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证的,扣 2 分; 质量 25 安全 25 2. 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对工地进行检查,发现对隐患整改未如期完成的,一处扣 2 分; 3. 有危险部位无标志、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现象的,扣 2 分; 4. 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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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一人扣 1 分; 6. 施工过程中不能正确配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一人扣 1 分; 7. 特种设备无出厂合格证、委托无资质厂家生产、加工和安装的,未经权威部门 或专业机构检测并取得使用证的,或使用证过期未按规定申报检验的,设备安全 防护装置不全的,一项扣 5 分; 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处扣 3 分; 9. 本季度发生过轻伤事故的,一次扣 3 分;发生过三人以下重伤事故的,一次扣 10 分;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评分为 0。 环境保护 及职业健 康 1. 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扣 5 分; 15 2. 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未分开设置的扣 3 分; 3. 膳食、饮水、休息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扣 3 分; 4. 施工过程中不注意环保,对粉尘、噪音、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振动或照明 等危害和污染未采取措施的,一项扣 3 分; 5. 没按规定对职业病进行防治的,扣 3 分。 设备、人 员履约情 况 服务情况 满分

第三十二条 评价内容 进度 质量 满分 15 25 10 10 100 分包商未按投标或合同承诺根据工程进展增加人员及设备,或采用的机械、设备 与承诺不符,影响了工程进度或质量的,一项扣 2 分。 1. 对项目部及现场管理人员指令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一次扣 2 分; 2. 对项目部的协调性工作不配合的,一次扣 2 分; 3.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得 0 分。 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小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小于 60 分为合格。 分包商完工评价记录表评分说明

评价标准 1. 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合同内容的,得满分 15 分; 2. 因分包商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根据拖延程度扣 2~15 分。 1. 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分包工程进行质量评定,质量合格得 25 分; 2. 质量不合格但经加固补强能使用的扣 10 分; 3. 发生 20 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的得 0 分; 4. 出现外观质量缺陷一处扣 1 分。 1.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过轻伤事故的,一次扣 2 分; 2. 发生过三人以下重伤事故的,一次扣 10 分; 3. 发生死亡、机损、火灾等责任事故的,安全评分为 0。 1. 接到过相关方投诉的,一次扣 2 分; 2. 污水、废气、扬尘、固体废物对当地造成环境污染的,扣 5 分; 3. 因噪音、粉尘、有毒物质等对职工造成了身体伤害的,扣 5 分。 安全 环境保护 及职业健 康 设备、人 员履约情 况 服务情况 25 15 10 分包商未按投标或合同承诺组织人员及设备进场,或采用的机械、设备与承诺不 符,影响了工程进度或质量的,一项扣 3 分。 1. 对项目部及现场管理人员指令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一次扣 2 分; 2. 对项目部的协调性工作不配合的,一次扣 2 分; 10

10 满分 100 3. 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得 0 分。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85 分以上(含 85 分)为优秀,大于 60 分 (含 60 分)小于 85 为合格,小于 60 分为不合格。

第九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三条

奖励

根据评价结果,在以后公司分包招标过程中,给予表现突出的分包商加 分鼓励。

第三十四条

处罚

1、对于连续两次过程评价不合格的分包商,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情 况降级处理。

2、有以下情形之一,由各单位对其进行警告,限期整改,记入分包商管

理档案。情节恶劣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者,经分包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

后,直接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并向全公司通报,两年之内不得承接公司任何

分包项目:

①发生交通部公路工程三级或水运工程二级一般质量事故;

②发生建设部四级重大质量事故;

③死亡两人(含两人)或重伤三人(含三人)以上;

④发生火灾、重大机损、海事或其它责任事故损失达 10 万元以上的;

⑤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不稳定因素或引起集体上访的;

⑥将承接的分包工程进行转包或再次分包的;

⑦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禁止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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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分包商过程评价表

季度

项目部名称: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开工日期 公司法人 项目现场负责人 分 公司名称 包 商 资质等级 通讯地址 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库时间 分包合同内容概述 评价项目 进度情况 (如有滞后,应写明原因) 质量情况 安全情况 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 设备、人员履约情况 服务情况 综合得分 是否合格 分包合同编号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情况描述 得分 满分 相关部门负 责人审核 15 25 25 15 10 10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审核程序说明:填表人为项目部工程部负责人,各评价子项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其

中评价项目中的进度情况由工程部审核签字;质量情况由质检部审核签字;安全情况由安全管理部审核

签字;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由一体化部门审核签字;设备、人员履约情况由合约部、设备部和人事部共

同审核,由合约部签字。服务情况由生产副经理审核签字;综合得分和是否合格由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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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商过程评价汇总表

年 季度)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1 项目部名称 分分包合日期 竣分包内容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入库时间 综合得分 备注 包编 工商日 (1 ) (2) (3) (4) 2 项目部名称 分包商名称分包合同编号 开工日期 竣分包内容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入库时间 综合得分 备注 工日 (1 ) (2) (3) (4) 3 项目部名称 分分包合日期 包编 商(1) 竣分包内容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入综合注 工库日 时 (2) (3) (4) 填报人:

分包商项目现场负责人栏必须由其现场负责人本人签字确认。

负责人:

附表二

说明:1、本表由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填报,负责人由分公司领导或工程管理部门领导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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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表一律以 EXCEL 表格形式填报。

附表三

分包工程整改通知单

季度

填报时间:

工程项目 分包商名称 分包工程内容 整改内容 检查人: 日期: 分包项目负责人: 日期: 整改措施 分包项目负责人: 限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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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项目部名称: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开工日期 分 包 商 进入合格分包商名录时间 分包合同内容概述 进度情况 (如有滞后,应写明原因) 质量情况 安全情况 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 设备、人员履约情况 服务情况 综合得分 15

复查结论 复查人:

日期:

分包商完工评价表

分包合同编号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法人 项目现场负责人 公司名称 资质等级 通讯地址 评价项目 情况描述 得分 满分 相关部门负 责人审核 15 25 25 15 10 10

项目部评价 (优秀、合格、不合格) (公章) 审核: 日期: (公章) 审核: 日期: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意见 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意见 (公章) 审核: 日期: 填表时间:

填表人:

审核程序说明:同附表一分包商过程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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