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相信
来源:《中国卫生产业》 2014年第8期
唐相信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医院,云南曲靖 655000
[摘要] 目的 探讨分析胃管置入长度在多少时,肠梗阻患者胃肠减压的效果最好。方法 募集146例肠梗阻并需要进行胃肠减压的患者,均分为A、B两组,其中A组胃管置入长度为耳垂-鼻尖-剑突体表长度,B组胃管置入长度为耳垂-鼻尖+发际-剑突的体表长度。综合统计胃管置入1 d内,患者胃液引流量、腹胀减轻程度及胃管置入时长,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两组均有一定的胃肠减压效果,然而B组患者胃液引流量、腹胀减轻程度、胃管置入时长的数据均明显优于A组,差别显著,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胃管置入长度在传统计算方法下适度延长,能有效提升肠梗阻患者的胃肠减压效果,值得推广使用。
[关键词] 胃管;置入长度;肠梗阻;胃肠减压
[中图分类号] R5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4)03(b)-0105-02
作为肠梗阻的常规治疗方案,胃肠减压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能够有效降低交感神经敏感性,恢复胃肠道运动功能,减轻患者腹胀程度,从而减轻肠梗阻的临床症状[1],而胃管置入的长度又直接影响着胃肠减压的效果,传统意义上,我们通过量取患者耳垂-鼻尖-剑突的体表长度,确认这一长度,虽能达到一定的减压效果,但还远远不能让医患双方满意,笔者所在医院进行了一项对比研究,证实了适度延长这一长度,能够有效提升胃肠减压效果,总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对比试验开始于2010年9月,共募集到146例自愿参与的患者,均已签署知情协议书,并确诊为肠梗阻患者,且需要进行胃肠减压,均已排除其他胃食管手术干扰。均分为A、B两组,其中A组患者73例,男女比例为42:31,平均年龄31.48(18~77)岁,平均身高164.25
(144~180)cm,平均体重59.49(40~75)kg,腹胀中度重度比例为52:21;B组患者73例,男女比例为38:35,平均年龄33.63(19~73)岁,平均身高167.47(149~179)cm,平均体重61.34(45~73)kg,腹胀中度重度比例为58:15。两组患者基本数据上存在差异,然而差异不明显,不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因而具备研究价值。
1.2 研究方法
1.2.1 治疗方案 进行肠胃减压的胃管及引流器等器材,均出产自相同厂家,且批次连续。两组患者置入胃管的步骤类似,唯一的差别仅在于置入长度的不同,其中A组采用传统的耳垂-鼻尖-剑突体表长度,B组采用耳垂-鼻尖+发际-剑突体表长度,具体胃管置入步骤为:①协助患者平卧,并准确测量胃管置入长度;②按长度置入胃管;③接负压引流器[2]。
1.2.2 对比方法 统计数据主要为:①胃管置入1 d内,患者的胃液引流量,该数据越大,表明引流效果越好,患者肠胃减压效果越好;②胃管置入1 d后,患者的腹胀减轻程度,按照患者腹胀程度,具体分为无(无任何腹胀症状)、轻度(腹部目视平坦,略有压痛)、中度(腹部目视稍隆,轻度压痛)、重度(腹部目视隆起,压痛严重),按照腹胀程度评价减轻程度,无、轻度例数越多,效果越好[3];③胃管置入时长,主要指住院期间患者胃管置入时间长短,数据越小,表示胃肠减压效果越好。
1.3 统计学方法
应用SPSS 16.0统计学软件对上述治疗进行数据的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进行χ2检验,检验标准为α=0.05,P<0.05时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患者胃液引流量
统计数据见表一所示。可见,A组患者在置入胃管1日内,胃液引流量明显多余B组,差异显著,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患者腹胀减轻程度
统计数据见表二所示。分析可知,A组患者胃管置入1 d后,无腹胀、有轻度腹胀的患者人数均明显多于B组,而中度腹胀和重度腹胀患者均明显小于B组,差别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2.3 胃管置入时长
统计中已排除计划外的拔管,统计显示A组患者胃管置入平均时长为(4.21±2.68)d,B组患者胃管置入平均时长为(6.37±2.47)d,数据上A组患者明显优于B组,其差异具备统计学意义(P<0.05)。
3 结语
所谓胃肠减压,其基本依据在于,经鼻腔将胃管置入患者胃内,通过负压引流器将患者胃肠道内积聚下来的气体、胃液等吸出体外,从而有效降低胃肠道压力,改善患者腹胀等一系列病情[4]。该技术的关键在于控制胃管置入长度,按照传统方案,我们往往认为45~55cm即为一个有效的长度,该长度具体是根据耳垂-鼻尖-剑突的体表长度统计而来,实践证明这个长度并不一定准确,事实上本对比试验中,采取这个长度置入胃管的B组患者,在1日之后,虽然重度腹胀患者数量减少到了10例,但腹胀消失的患者仅5例,仅占总数的6.8%,而大部分患者仍然处于轻度、中度腹胀情况,具体比例为38.4%、41.1%,虽然能够达到一定的效果,但远不能让医患双方满意。这是有其生理学依据的,据胃镜直视测量显示,在这一长度下,近10.0%的患者胃管并未深入胃内,有些甚至连贲门都远远不及,即便深入了患者胃内,也有超过60.0%患者的胃管仅深入不足5 cm,这就直接导致胃管侧孔无法没入胃内,胃管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5]。由于胃管作用发挥不全面,直接导致胃管置入1日内,患者体内胃液引流量过少,使得后续治疗受到影响,延长了患者置入胃管的时间,加重了患者的入院治疗费用,以本对比为例,胃管置入1日内,患者胃液引流平均量仅为(251.64±189.24)mL,而患者置入胃管的平均时间又长达(6.37±2.47)d。可见,找到更合适的胃管置入长度,极具临床应用价值,是我们应该进行积极探索的一项工作。
本例的研究进一步显示,将长度依据设定为耳垂-鼻尖+发际-剑突的体表长度,或者说在45~55 cm范围内,延长5~15 cm,能够有效提升胃肠减压效果,采取该方案的A组,在置入胃管1日之后,重度、中度腹胀患者人数均明显减少,分别从21例、52例降低到5例、18例,多数患者在1日之后均处于轻度腹胀情况,人数占总数的53.4%,还有15.1%不再出现腹胀情况,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数据改良,充分证明了我院采取方案的正确性,不仅在腹胀改良情况上明显优于B组,在胃液引流量上也以平均(521.88±295.14)mL的数据远超B组,在胃管置入平均时长上,以平均(4.21±2.68)d的数据优于B组。这是有其生理学原因的,据手术统计显示,当胃管置入长度处于55~70 cm范围内时(A组采取的方案,其胃管置入长度均在这个范围内),近80.0%的患者胃管顶端深入到了胃窦,其余患者的胃管顶端也已经能够深入胃体。
当然这一结论并不表示我们应该盲目延长胃管置入长度,事实上胃管过长会在患者胃内打折,严重降低引流效果。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合理考虑患者身高、年龄、是否存在胃下垂等可能影响胃管置入最合适长度的因素,适度延长或缩短胃管置入长度,以保证胃肠减压效果。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对肠梗塞患者进行胃肠减压时,我们应该采用耳垂-鼻尖+发际-剑突的体表长度作为胃管置入长度的参考,保证胃管能够深入患者胃内,可以正常有效引出患者胃内积聚下来的气体、胃液等。当然,这还需要与患者的身高、胃内容物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因此,医护人员有必要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的护理操作。
总之,胃管置入长度在传统计算方法下适度延长,能有效提升肠梗阻患者的胃肠减压效果,值得推广使用。
[参考文献]
[1] 林梅芳,张文兰.胃管置入长度与胃肠减压效果观察[J].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2008(6):748.
[2] 刘忠俊.胃肠减压患者胃管置入深度的研究进展[J].护理学杂志,2008(20):80-81.
[3] 黄爱飞,李菊芬,胡金文,等.不同身高成人胃肠减压插入胃管长度的探讨[J].护理学报,2009(3A):49-50.
[4] 包立亚.胃肠减压患者胃管置入长度及效果分析[J].中国现代医药杂志,2011(12):134-136.
[5] 易先梅,薛宏达.胃肠减压管插入深度的探讨[J].中国医疗前沿,2009(21):79.
(收稿日期:20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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