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常务理事会 下级部门: 编号: 职位名称:会长 签字日期: 任职人: 任职人签字: 直接上级: 直接上级签字: 职责范围 按职责重要程度顺序列出每项职责及其目的 考核标准 为政府提供经济科技信息,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而承办有关事宜。 向会员传达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沟通会员企业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为会员排忧解难,解决矛盾纠纷,协调关系,疏通渠道。促进会员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工商企业的联系和合作,提高会员的知名度,推动经济不断发展。 组织展销会,订货会,受理委托找商和经济考察等商务活动; 制定并推选本行业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规范,弘扬爱国、敬业、守法的民族精神和道道风尚。 制定并推选本行业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规范,弘扬爱国、敬业、守法的民族精神和道道风尚。 创办服务事业,经济实体。
1)工作计划未完成每项罚款5000元; 2)未按期完成每项罚款2000元; 3)完成不到位(会员企业不满意)每项罚款3000元; 4)工作过程中超出预算,承担超额部分20%的连带责任; 5)分管部门工作失误、未完成、延期完成、完成不到位,承担30%的连带责任; 6)工作中徇私舞弊查有实据或有会员企业投诉的提交会员代表大会裁决; 7)日常工作,例如迟到早退、不遵守请假制度等日常工作行为违反规定每次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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