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号是中国古代文化在特定环境中的产物。古代帝王、诸侯、卿大夫、高官大臣等死后,根据他们的生平事迹与品德修养,评定褒贬,而给予他们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也就是说,谥号是死者生前事迹和品德的概括。谥号的选定,已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一个人有了谥,就等于名字之外又多了一个别名。当然,谥号对官员比较严格,不到一定品级是不给的,门阀时代最为严格,到后来寒族兴起,再加上皇帝为笼络读书人,也打破了这个规定,只要是有一定地位的都可以授予谥号。这种制度大约起于春秋时期,秦朝间断,西汉又恢复,沿用至清末。
谥法是给予谥号的标准。谥号是固定的一些字,这些字被赋予特定的含义,用来称死者的美德、恶德等。谥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表扬的,如:道德博厚曰文,布义行刚曰景,威疆敌德曰武,柔质慈民曰惠,容仪恭美曰昭,圣善周围曰宣,安民立政曰成,安乐治民曰康,布德执义曰穆。
2.批评的,如:乱而不损曰灵,去礼远众曰炀,暴虐无亲、杀戮无辜曰厉,好乐怠政、外内从乱曰荒。
3.同情的,如:恭仁短折曰哀,在国遭忧曰愍,慈仁短折曰怀。
上古谥号多用一个字,也有用两三个字的,如:秦穆公、楚孝成王、魏孝文帝。
对王或皇帝而言,我们从他得到的谥号可以看出他的为人、政绩或遭遇。如春秋时的楚灵王,杀侄自立,后自己又死于内乱之中,谥为灵王,正合实情。其他著名的例子如隋炀帝、晋灵公等也是如此。西晋晋愍帝亡于后赵,其谥号便基于在国遭忧。谥法初起时,只有美谥,没有恶谥。谥号有善恶之分,是在西周共和以后。周厉王是一个贪婪的君王,“国人”发动
暴动,他被放逐到彘(今山西霍县东北),后来就死在那里。“厉”便是对他予以斥责的恶谥。后来谥号除皇帝外,大臣大多用两个字,例如:宣成侯(霍光)、忠武侯(诸葛亮)、文忠公(欧阳修)。
《史记正义?谥法解》说,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行生于己,名生于人。故评谥一般符合事实,但西汉以后,统治者极力讳饰恶名,所以有很多谥号名不副实。
此外还有私谥,这是有名望的学者死后其亲友门人所加的谥号。如东汉时陈?死后,海内赴吊者三万余人,谥为文范先生;晋代陶渊明死后,颜延年为他作诔,谥为靖节徵士;宋代张载死后,门人谥为明诚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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