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广播电视局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和省、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深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继续做好推行政务公开工作 推行政务公开,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扩大对外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又把“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全面推开,逐步走上规范化的轨道,政务公开的推行,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加了办事的透明度,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但是,当前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工作力度不大;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不够规范,随意性较大;搞形式主义,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避重就轻,遮遮掩掩,达不到公开的目的。为此,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要高度重视,站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认真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二、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推行政务公开必须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依法、全面、真
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依法,就是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州、县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包括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间等都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全面,就是在政务活动中,除涉及中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事项,都要如实公开;真实,就是公开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及时,就是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民,就是政务公开必须从便于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出发,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保证。
(三)政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和任务:推行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必须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进程保持一致。要力争通过不懈努力,使政务公开成为我局的一项基本的工作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贯穿于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使办事的透明度得到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权力的运行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促进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目前我局推行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是: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并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和指导。
三、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业务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推动,条块紧密结合,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我局成立“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卢忠敏为组长,代理茂为副组长,王家华、郭帅红、郑智慧、朱全淑、张海星为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政务公开内容。1、部门行政管理、经营管理活动事项。主要包括:年度工作目标和执行情况;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部门的债权债务情况。2、部门工作情况事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监督办法和办事效果,服务承诺;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罚款标准和收缴情况;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须公开的其他事项。3、部门职能权限、服务范围、工作标准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行为规范;4、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5、收费项目及收费依据、收费标准;6、向社会承诺的
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8、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9、便民服务电话、监督部门电话。
(二)内部公开内容。1、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2、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特别是招待费、差旅费、燃修费、电话费等费用的开支情况;3、机关内部大额经费支出情况;4、干部分流、考核、任用、奖惩情况;5、干部职工普遍关心而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五、政务公开的程序、形式和时间要求
(一)政务公开的程序。1、根据中央、省、州、县的要求,结合机关工作职责、工作特点等,确定政务公开事项并编制分类目录,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必须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保证应当公开并且有可能、有条件公开的事项全部公开。2、要对公开的事项进行预先审核,通过审核把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可信,公开的范围和形式是否恰当,公开的时间是否及时等。3、对于应该公开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公开事项变更、撤销或终止时,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告知公众。单位职工申请公开政务事项的,办公室要进行登记,并在20日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有条件公开的,及时予以公开,不能公开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4、要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注意综合分析群众意见,从群众反馈的意见中发现行政权力运行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
(二)政务公开的形式。1、要进一步完善机关政务公开栏,将其作为一种必备的、相对确定的公开载体。2、设置公开电话,解答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的问题。3、开辟信访“绿色通道”,衽领导接待日公示制,接待日由机关领导值班接待群众。4、要进一步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公开政务。5、要适应形势发展和群众民主参与的需要,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旁听政府在关会议、对重大决策和文件进行解读等形式,对行政决策予以公开。6、要与各类便民服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开展政务公开,使其互为依托、互相促进,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政务公开的时间。1、长期公开的事项:行政机关机构设置、人员、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
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监督办法等。2、年度公开的事项:本地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3、季度公开的事项:财务收支情况等。4、及时公开的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以及重大灾情、安全事故的发生、预报和处理情况等。
六、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措施
(一)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后公开。
(二)预审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确定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间。
(三)报告制度。公开的情况每季度上报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一次。
(四)考核制度。政务公开作为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责任追究制。对在推进政务公开制度中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部门(科室)领导,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所任职务;对拒不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公开中弄虚作假、欺骗群众、打击报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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