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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班管理制度

2020-10-27 来源:欧得旅游网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范围内的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3. 职责

3.1行政人事部制定每月的《领导干部值班安排表》,及负责休息日值班领导的考勤调休事宜。

3.2安环部负责收集值班领导填写的《领导值班带班巡查记录表》,并跟进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3.3各部门主管合理安排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到现场带班。

4. 内容

4.1领导干部现场带班须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认真落实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工作的检查巡视。

4.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环部或技术部研究处理。

4.3严格落实“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上报安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5安环部对领导干部带班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4.6现场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采取停产撤离人员、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安环部及安监部门报告。

4.7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按《领导现场带班安排表》规定执行,深入现场指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

4.8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安环部,由安环部安排人员替班。

4.9现场带班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进入生产现场,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10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巡查发现的问题,并由部门现场负责人签字,于下班前交安环部汇总通报。

4.11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责任部门应对违章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4.12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处罚责任人50元。

4.13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安环部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时,每次处罚负责人50元。

4.14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15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外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4.16由安环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 使用表格

5.1 现场领导带班安排表 5.2 领导值班带班巡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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