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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2024-01-29 来源:欧得旅游网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砼工程

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 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二、施工用电

2.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

(1)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不得让电线被车碾物压。

(2)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

(3)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电线直接插入座内。

(4)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5)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6)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7)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装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接。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损、漏电等现象。

2.2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

(6)有项目的电气安全标志。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7)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

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8)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对查出的问题要编制电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解决。

(9)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懂得触电急救知识,未经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电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准从事电气安装、修理和电气设备的操作工。

2.3 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电气安全值班负责制和交班制。

(3)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4)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反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用电安全的行为。

(5)发生电气工伤、电气火灾和电气设备等事故,必须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重伤以上的电气事故、电气火灾和经济损失超过二千元或停工十天以上的电气设备事故,必须在事发后四小时内报局(总公司)主管部门。

三、土方开挖工程

(1)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和位移观测。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交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4)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要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待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5)基坑开挖要注意预防基坑被浸泡,引起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发生。为此在制定土方施工方案时应注意采取排水措施。

(6)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7)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塌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9)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它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走或站立。

(10)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11)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12)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

(13)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14)电缆两侧一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5)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16)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越过。 (17)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公尺高护拦,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楼梯。

(18)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19)车辆进出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20)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21)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作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22)开挖出的土方,眼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堆载超荷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23)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总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

(24)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25)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26)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27)机械挖土,多台机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28)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四、路基工程

(1)路基防护工程应自下而上进行,禁止在同一断面一定的范围内上下同一断面作业。

(2)路基防护预制构件堆放应整齐稳固,不能堆放过高,堆放处应离边坡顶1.5 米以上,防止跌落误伤边坡上安装预制构件施工人员。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4)施工现场必须安排1名专职安全员实施现场安全维护。

(5)在高空作业时(如人工刷边坡),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保险绳,作业面的侧下设必要的防护网。

(6)必须及时对边坡表面的危石进行清理。

(7)吊装作业必须有专人带哨指挥,作业时除操作员外周围5米内严禁站人。 (8)癫痫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症患者及酒后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9)遇恶劣天气(暴雨、大雾或6级以上大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停止高空作业。

(10)在雨过天晴恢复施工时,要对挖方段的边坡进行现场勘查,确认无危险时施工人 员和机械才可以进入施工现场。

(11)对边坡稳定性差的地段及时处理,采并用彩条布或石灰划出范围,并立上警示标牌。

(12)夜间施工现场必须有良好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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