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本源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第16期
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与风险防范对策
宋本源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摘要:互联网金融具有参与成本较低、操作比较便利等特点,广受大众的喜爱。尽管互联网金融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和高效的服务,同时应认清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巨大的法律风险,认识到并做好把控措施。因此,需要对这些法律风险进行仔细思考,以利于从业者认识风险、控制风险,才是当下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常发展的重要途径。基于此,文章就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与风险防范对策进行简要的分析,希望可以提供一个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防范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24-0-01
一、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法律风险的种类
1.泄露商业信息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由于互联网金融产业所衍生出的一系列产品通常以实名制绑定个人信息为门槛,因此许多个人信息会上传到网络中。例如P2P网络借贷平台通常会将一些具有优质记录的借款人的具体信息发布到网上,以维持网络借贷平台在信息方面的平衡,进而赢取吸引投资人和借贷者对其的信任。同时,这部分信息由于是公开在网络中,很容易泄露商业信息并被其他同行竞争者挖掘到有价值的信息。
2.侵犯、泄露个人隐私的法律风险
侵犯、泄露个人隐私是互联网将金融行业的投资者和消费者之间最容易激发矛盾的节点。如曾经有过搜索引擎自动抓取应用程序个人信息的案例,在这类事件中,尽管是用户自己将信息发布到公共网络平台,但平台应做好足够的安全防护工作,保护用户信息不被泄露。因此,互联网金融行业应强化对消费者以及投资方的隐私权的保护意识,明确泄露个人信息及隐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对侵犯泄露个人隐私的案例严加惩处。
3.P2P网络借贷软件存在的法律风险
根据近一两年对第三方网络借贷服务平台数据的统计分析发现,有将近一半的网络借贷平台年收益增长率超25%,而根据国家制定的相关法规,网络借贷作为民间借贷的一种,其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类型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有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所以,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高利率必然存在着不可兑现的法律风险,从另一方面看过高的利率在一定程度上也构成了违法行为。
4.非法集资隐藏的法律风险
非法集资通常表现为P2P网络借贷平台以秒标或天标的形式为其母公司进行融资,尤其以刚上线的新平台中表现较多。如某些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筹集资金的资质且未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便进行集资,属于非法集资且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对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预防措施
1.建立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证制度
目前,在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当中,其监管模式主要为 “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特点是政出多门、主体众多,例如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业务进行监管,证监会对第三方的证券基金销售业务进行监督管理。依据银行对第三方资金存管制度,银监会有需要对银行加以监管。所以,在这种监管模式之下,对于跨市场的交易,在监管主体方面不是很明确,以至于监管盲区的出现,对互联网金融的实际监管效率造成影响。为了将监管效率提升,应当对各个相关机构的监管资源进行充分的调动,使得各个机构之间能够协调合作,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得到更有力、更全面的监管。所以,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可以指定相关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许可证制度,包含中间业务许可证制度、第三方支付许可证制度以及基金网络销售许可证制度等等,从而使得互联网金融以及其业务在开展过程中的资格以及资质得到充分的保证。
2.建立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体系
为了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使得信用问题所造成的法律风险得到有效地规避,就需要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征信体系不断健全,所以可以采取以下主要措施:首先,征信制度的制定。当前,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征信业务发展比较缓慢,但是在《征信业管理条例》发布并且实时之后,对于征信业来说开启了新的里程碑,以此为基础,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辅的重要发展模式,对征信组织体系加以优化,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其次,加快专业化的征信机构的发展与建立。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非常快,所以对个人与企业的信用要求也越来越高,通过专业化征信机构的建立,能够大大的提高征信管理的效率,促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规范运作。
3.打造完善的金融法律保护模式
通过建立完善的金融法律保护模式,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金融纠纷的解决,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运营者加强自我管理与自我完善。所以,就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法律管理现状而言,需要对互联网金融管理制度加以完善,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形式、资格以及规模风险等加以规范,对互联网金融信息发布的范围加以明确规定,从而构建起多角度、全方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管理体系。
4.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的形成
首先,对于政府来说,应当对行业自律组织的成立加以引导,当前,我国已经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其是我国第一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机构。以此为基础,还需要建立起更大效力、更高级别的行业自律组织;其次,应当加强互相监督机制的引进,对各机构之间的监督加以引导,对于存在的不法行为应当积极举报,并就其责任加以追究,与此同时,还应当建立起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信用体系,对于存在的违规以及不法行为要做好备案记录,从而将各个机构的自律能力提高。
5.拓展互联网金融维权渠道
首先,互联网金融行业可以利用自身的便捷条件,通过各种交流沟通方式,提高金融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防止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降低金融销售者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担忧。其次,国家可以引导成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建立行业争议纠纷解决的一般规则,并尝试设立快速的行业理赔机制和争议解决机制。再次,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应加强内部信息沟通,防范同样的风险在不同的互联网平台之间重复发生。
总之,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已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但其互联网金融运行中的种种法律风险也应得到我们的正视,只有逐渐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才能保障互联网金融产业在未来稳定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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